孝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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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光衷曰:天下那有不孝的人?雖有不孝的人,而稱之孝則喜,名之不孝則怒且愧。

    充此良知,便是大孝根苗,隻是習心習氣不能自化,所以依舊不孝也。

    夫不孝之所以習成者,約有數端:一曰驕寵。

    為父母憐愛過甚,常順他性子,讓他便宜,任他佚豫。

    驟而拂之,則便不堪。

    人前出言稍有差錯,父不忍唐突于子,而子乃敢唐突其父。

    積此驕縱,他人處展不得手,獨父母處展得手。

    遂真謂老年人無聞知矣!一曰習慣。

    語言粗率慣,便敢沖突;動作簡易慣,便敢放肆。

    父母分甘絕少慣,遂不複憶其甘旨;父母扶病任苦慣,遂不複憶其痛癢。

    一曰樂縱。

    見同輩不勝意氣,對雙老而味薄。

    入私室千般趣态,映高堂而機窒。

    甚且明以父母兄弟為俗物,不樂相對,則豈有孝弟之念由中而出也?一曰忘恩、記怨。

    夫恩習久愈忘,怨習久愈積,人情然也。

    故一飯見德,習久則餍嗛起;一施感恩,常濟則多寡生;一迎面見親,累日則猜嫌重。

    況父母兄弟,生而習之。

    以親愛為固常,且有憂我而獲拂者矣!以訓迪為聱牙,且有譽我而被厭者矣!以任勞庇護,極念經營為平等,且有強與吾事而怒耽者矣!眼前大恩,恬然罔識,況能推及胎養之勞、襁哺之苦、弱質驚魂之痛者哉?一曰私财。

    财入吾手,便為吾有;而在父母手者,又謂應以與吾也。

    财足則忘親,财乏則觊親,求财不得則怨親。

    親不能自養,而待養吾财,則益厭親。

    甚且以單父隻子,而因财相夷者矣;少長互推,而棄親不顧者矣!亦思身誰之身,财誰之财?我不帶一錢來,而襁哺無缺以至今日,誰為者乎?一曰戀妻子。

    有美味錢财,欲以娛妻寵子;有良辰佳會,欲以擁妻抱子,而悅親之念遂微也。

    不思子為我子,而我為誰子?親子我,而我不顧,則我亦何賴有子哉?夫妻和好,固是一家樂事,然當呱呱待哺,便溺未分時,妻能顧複我耶?父母看得子成人,娶得媳婦,不勝終身之喜;乃有婦而親,反不得有子耶?一曰争妒。

    天之于物也無私蓋,而栽培傾覆,物自為分;父母之于子也無私愛,而順我逆我,子自為異。

    若順我者愛多,逆我者愛少,此亦天下之大公也。

    人子而失愛于父母,便當自怨自艾,平心靜氣,深思何以失愛之由。

    縱使大節未嘗有異,而語言氣度、聲音顔色,必有大不妥者。

    但能起敬起孝,久之自然和順。

    若見兄弟之得愛,而耽耽側目,齮龁不平;父母知之,豈不益加嗔怒?因而桀骜怨怼,其不流為大不孝者幾希矣!數者,為人子者所當時時醒惕、事事檢點、念念克治。

    勿以親心之慈,我可自恕;勿以世道之薄,我猶勝人。

    日謹一日,至孝豈遠是乎!若夫前後嫡庶之間,父母或有偏向,而為子者亦易生猜怨。

    期于以至誠格之,必得歡心而後已,大略銷化最急。

    凡人親生兒女,雖有時呵讓,有時忽略欠缺,過則忘矣!而異生者,一言之忤、一事之左,便覺展轉難化。

    心既不化,則氣色間不覺拂怒,雖百般調娛,不能恬如無事時也。

    卑幼尚不能化,何況尊長交相責備,嫌隙益生。

    左右近習,又或構鬥其間,即欲消遣而不能矣!暫時擺脫,觸則複起矣!猛力遏住,發乃愈甚矣!此仁人于弟,所以不敢曰無怒無怨,而曰不藏不宿也。

    古雲:「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父母人子之間,原不可一概論理。

    亂臣賊子,其始皆見君父有不是處,微根不除,遂至橫決耳。

    豈惟怨怒不可使有宿物,即要父母兄弟從天理上行,要父母兄弟親我愛我,此是好意,亦不可肚腸太急、着手太重。

    太急太重,則窒而不轉矣!故化人者,化其心而已。

    化人之心者,先自化其心而已。

    于至親尤所重雲。

     又曰:有名孝而實非孝者。

    能服勞,能奉養,而有德色,此猶情之常也。

    小姓人家,止此一室,父子朝夕團圓,即有語言之傷,尋即消釋,反得率真盡情。

    乃大家知書者,多有或嫌其老,而稱逸以安置之;或憚其執,而托故以違離之;或厭其眊瞶,而不耐以語言色笑親承之。

    遂至日遠日疏,備物鮮情,意色冷淡,尊而不親。

    有自謂孝而不可言孝者。

    但知順親于情,而不知順親于理。

    或任其偏僻,而緻戾于一家;或聽其恣睢,而取憎于鄉裡;或護其奸私,而得罪于天地。

    從親之欲,而忘親之身,遂親之惡。

    孝經以父有争子,為安親揚名。

    不然,即身膺貴顯,愈揚親以不義之名,反助親以不義之焰,可謂孝乎? 又曰:五刑三千,固莫大不孝;而有四等父母,待孝尤切,其不孝之罪,特甚他人焉。

    一曰老。

    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