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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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者必以手執撲,而鬼則無形,安得手執撲乎?凡物生則有色香可愛,及死則日就臭腐。
惠敬既死,安得有香乎?或曰:“麝、臍、沈水,死物而香,何也?”予曰:“麝臍、沈水之類,不過數種。
自有天地以來,死而必臭,萬物之理也。
凡人不稽理而信怪,是以說愈怪而愈無理也。
” (釋明淮于範陽北山刊石,寫經灌姨,以俟慈氏下生。
錾山攻石,石悉頑惡。
準知山靈秘吝,疏告陰靈,請裨善務。
俄于定中見無量石,皆中刻字,圍廓挺立,不期畢工。
) 道一而已,亘萬古而無弊。
得之者,或先百世而生,或後百世而出,其言得行,若合符契。
蓋至當歸一、而精義無二也。
然堯、舜、禹,君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也,而處。
孔子沒,至今千有餘歲而無聖人,或數或疏,皆非人所能為,安可預立名字,先定年月,以探後聖生出之期乎?佛氏所謂幾劫之後,慈氏下生。
吾不恨不及見之,乃恨僧人年命短促,其欲見之心,不能踐共言也。
禅者之遜辭則又不然。
曰:“何處非慈氏,汝自不見耳。
”或曰:“修行善業,常得善報,則終必見之。
”今姑用其言,通計三世,人寺以七十為率,不過二百一十年。
自佛滅度至今,其為二百一十年多矣。
若義增益世數,以合慈氏下小下生之曰,則佛不當言三世為限。
苦人之受生上于三世,不複可益,則佛未嘗永刎,人身不堕異趣之理。
未知明淮露電之軀,壽年幾何,山石泐磨,能得幾日,而渺茫未生之慈氏,誰複能見也?揆北一事,則疏告陰靈,得無量石者,同一愚妄耳。
淮既發心刊經于石,山而有靈,自當敬畏佛言,又何待疏告而後出石哉?石若不中刻,則是山本無住石也。
或更鑿而得中刻者,則是山本有佳石也。
石之有無生于定形之山,不可增損,雲何衆人不見而明淮獨見無量可刻之石乎?縱使淮以定力獨見而镌刻之,人亦豈皆能入定而用其工哉?吾欲一一辯之,共妄不可勝窮;欲止而不辯,以世之無知受惑者衆,不得已而為此多說也。
(釋法興,洛京建三層七間彌勒閣,高九十五丈,尊像七十二位聖賢、八大龍王。
卒,聞空中天樂,雲兜率天隸來迎也。
) 吾嘗遊西京龍門兩山寺宇,刻石為像,如蜂房水渦,不可勝數。
寺有以大佛得名者,其功迹雄偉,皆唐則天、中宗時以天下之力所建置也。
其視法興三層七間之類,猶海岸一沙耳。
則天老以憤終,中宗卒被弑殒,兜率天衆方是之時,何嫌何疑,不以樂迎之乎?于梁武亦雲然。
(釋智江住微子之墟,締構堂宇,輪奂可觀。
複塑慈氏、釋迦二尊、十六應真像。
) 微子能存其國既亡之祚,有君臣之大義,有父子之至親,孔子未嘗許人以仁,而稱微子為殷之仁入也。
後世人君思見前哲,雖千載之遠,猶當崇奉祀典,如出乎其時,以表勵風俗。
乃使夷狄之人,亂倫之教,肆然居其舊部,華屋淫祠,明示得意,以不仁不義土木之際,污至忠至孝仁人之土。
夫豈智江匹夫庸妄無忌之罪哉?實當時居是邦為人上者無窮之恥也! (釋惠紹慕樂王,燒身供養。
薪火洞然之際,有一星其大如鬥,直下煙中,俄而上天。
見者皆謂天宮迎紹。
) 星隕則如石,古之大聖人曰:‘隕石亍宋五’者,據已隕之形至地而言也。
曰“星隕如雨”者,據方隕在空不至地之狀也。
按事實畫之,以明天變而警人事,猶造化之妙,不施智力而形色自呈,不可掩已不知此何所據而謂之星也?其有光乎?其無光乎?有光則不隕,無光則石耳。
人之生死亦猶是也。
人之生死有不可移之命。
三代之民終身以俟死而已。
任其死生,有何不可,而必欲自焚乎?星既隕墜,豈複能升,猶人既殂落。
豈複能活?今日天官星下迎紹。
方為煨燼,雲何上天?一事而三誕。
蓋其道!以空為宗,故自以為非誕也。
然則果何物也?曰:“火炮之大者,飛揚明滅,何足怪哉!” (釋僧瑜發誓燒身,集薪為龠,合掌平坐,誦藥王品,火焰交至,鹹見紫氣騰空,久之乃歇。
其後句有四日,瑜房生雙桐樹,識者以為娑羅寶樹,刎炳泥洹。
瑜之庶幾,故現斯證。
) 烈火之焰加以人膏,其滋熏郁攸,正爾紫赤,非瑞氣也。
既焚之後,而房生雙桐,未知生于屋下乎?為複生于中庭乎?無乃地氣之偶生乎?抑亦弟子之所種乎?然僧人以為釋瑜自焚之瑞證,此不難驗也。
擇其能用藥王品者,坐以積新,焚之既燼,侯句又四日桐樹雙出,吾猶未信。
是何邪?死亡之室,人所不居,陰氣感生,亦無不有,豈特桐樹哉?生苕則為地錦,生菌則為靈芝,由其所言耳。
(釋惠益誓欲焚身于锺山之南,置镘,辦油入镘,據一小床,以劫貝自纏,上加一長帽,以油灌之,手自執燭,然帽,念藥王品,火至,眼乃昧。
) 人之禀氣,愚智勇怯各各不同,聖人順共性而成就之,佛氏團其偏而化誘之。
如司馬兵法,使貪,使愚、使勇、使怯,赴湯火、蹈白刃,無所不可,權謀之道也。
藥王燒身,乃佛誘人之一術耳。
必有戆者信焉,甘心自焚而不悔。
彼既焚者冥然而無知矣,而未焚者或疑或怖,或信而從之。
皆足以恢張其教,而昧者終不悟也。
(釋寶崖于益州城西路首,以布裹左右五指燒之。
有問:“痛邪?”崖曰:“痛由心起。
心既無痛,指何所痛?”并燒二手,于是積柴于樓上,作乾麻小室,以油潤之,自以臂夾巨,麻躁油農,赫然火合,于熾盛之中拜,比第一拜,身面焦拆,重複一拜,身踣炭上。
) 佛教以心為法,不問理之當有當無也。
心以為有則有,心以為無則無。
理與心一,謂理為障,謂心為空。
此其所以差也。
聖人心即是理,理即是心,以一貫之,莫能障者。
是是非非、曲曲直直、各得其所,物自付物,我無與焉。
故曰“如天之無不複,如地之無不載,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如飛走動植并育而不相害,仁義禮智并行而不相悖,”夫又何必以心為空,起滅天地,僞立其德,以擾亂天下哉?今夫人目視而耳聽,手執而足行,若非心能為之主,則視不明、聽不聰、執不固、行不正,無一而當矣。
目瞽、耳聩,心能視聽乎?手廢、足蹇,心能執行乎?一身之中,有本有末,有體有用,相無以相須,相有以相成,未有焦灼其肌膚而心不知者也?學佛者言空而事忍,蓋自其離親毀形之時已失其本心矣。
積習空忍之久,于封剔焚煉而不以為痛,蓋所以養心者素非其道也。
凡人之生無不自愛其身,彼學佛者,于蚊蚋之微、草芥之細,猶不忍害,廣悲願也。
自愛乃能愛人,愛人乃能愛物,故養心保身者,濟人利物主本也。
今乃殘之如此,将何為哉?非有喪心之疾而然乎? (釋無染住五台,睹金橋、寶塔、锺磬、圓光,莫窮其際。
且曰:“松柄之鼠不知堂密中有美枞乎?”最後,果于中台之東,見一化寺,額号福生,内有梵僧數可萬計。
染從禮拜,遞蒙慰勞。
見文殊,亦僧也。
染觀茲靈瑞,供施一百萬僧,盡焚十指。
乃輿一人将蠟布兩端、粗麻一束、香油一鬥,于中台,從旦至暮,禮拜焚香,略無暫憩。
至深更,命其人以布裹身,以油灌頂,夜半子時,然身供養,從頂而煉,至足方仆。
) 無染所見,不與人共之而獨見,則不可信也。
天下無不可共見之物。
不可共見而自雲有所見者,妄而己。
染見僧萬計,一一禮拜,計一日一夜,可禮千拜,亦将十日而後畢。
不知十日之間,誰與之同見也?遁蒙慰勞,則有撫接之言,不知十日之間,誰與之同聞也?染自是供僧百萬、又不知貧僧獨力,何以辦此事也?已而油蠟麻布裹身而焚之,自頂烹煉,頂潰腦決,則必死矣,豈能至足而後仆也?吾嘗聞辟役學仙之人,或于深山巨壑,見怪氣、聞異聲,曰:“此天仙合樂而來迎也。
”遂投身其間。
望之者亦以為乘雲氣、禦飛龍,入于杳冥之上矣。
他日至共處,則有白骨存焉。
蓋山間大蛇、毒虺,吐氣成霧,日照之,粲然五色,其聲嘔軋窈窕,如鹦雛乳兒。
然方士道人愚癡貪愛,往即其處,遂遭啗食而自不悟也。
乃複相承以為仙去,且記其處曰:“此某真人上升之地也。
”今登、萊問春夏之交,望見海市樓台人物,宛若畫圖,無所不具,乃大蜃噓呼所為,如螮蝀之類耳,非真有也。
凡僧人遊五台、蛾眉,所睹光變,殆亦此等也。
關西人蘇季明嘗曰:“聞此二山最深幽處,有一種石,雲日漏光,相與輝煥,則其色如此。
夜亦可見者,蓋寶氣也。
”然不能濟人利物,治國齊家。
正使天下之山一一如此,亦何足貴哉? (釋束草師曰:“世不堪戀,何可長也?遂以束藁焚身。
至明,惟灰燼耳,且無遺骸,又無廷燎、警咤之聲計其少趸,不能焚此全軀,蓋起三味火而自焚耳。
) 束草師必有大遇,将逃匿焉,乃為此計诳人而去。
當時亦必有徒從共畢共事者。
然一束之藁決不能焚七尺之軀。
今釋所謂有道高僧者,死而焚之,必非束草能辦,可驗也。
或曰:“何以證其妄乎?”予曰:“以無遺骸,可以蔔其名死而貴遁矣。
起三昧火自焚其軀,此當時徒從設诳之言。
仁贊又從而信之。
有三昧火必有三昧水。
三味風、三味地。
今世間江河泛溢,則可以三昧地塞之,庚伏炎暑,則可以三昧風吹之:焦早爍物,則可以三昧水沃之,祁寒裂地,則可以三昧火溫之。
如此三昧,自佛至今千古馀歲,不聞一人能者。
然則束草師三昧之火自焚共臭穢之,又何足言哉? (釋行明嘗謂人曰:“吾不願随僧崖焚之木樓,不欲如屈原葬之魚腹。
”忽于林薄間委身虎前。
虎争食之,須夾肉盡。
) 林薄何以異于木樓?虎口何以異于魚腹?與其投身猛獸,受齧嚼之苦,何如盡其天數,順陸命之正?凡此皆于佛教之中,聞聲接鄉,不究共實而輕用其身者。
世之智人少而愚人多,愚人吾安得一一而诏之?而所謂智者亦未免有惑于此;吾是以著之雲耳。
(釋普淨斷食發願,願拾千身,速登正覺。
今年千中之一也,徐入柴庵,自公火炬。
) 凡人欲學道,必有此身然後可學,未有既死而後得道者也。
今指道旁枯骸謂僧曰:“此骸昨夜三更忽登正覺”,僧其信乎?其不信乎?又指空中無形可見之處而謂之曰:“此處有人明日當登正覺”,僧其信乎?共不信乎?如其不信,則普淨所為,其愚可憫也。
如其信之,是如普淨同一罔兩耳。
(釋文辇自操斧伐檀,巧結玲珑,重攢若題湊焉,号曰浮圖。
開戶入内,趺坐,持火炬誓之曰:“以此殘喘焚之,供養十方諸佛聖賢。
”言訖,發焰亘空,其煙五色,旋轉氤氲,猶聞誦經之聲。
) 上古之俗,死則厚衣以新,葬于中野。
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取于大過“澤滅木”之象,蓋乾坤六子之至理,非人私智所造也。
孟子曰:“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舉而委之于壑。
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螨姑嘬之,其顯有泚,睨而不視。
夫泚非為人毀譽而有也,蓋中心之誠,發于面目也。
于是歸反禁裡而掩之。
”故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不焚之以火,不沉之以水,不使蠅螨狐狸蝼皚得傷之者,蓋天性自然,非為利也。
今釋子每舉一事,必希望一報。
乃以天性為幻妄,自以為道,吾不信也。
焚屍之臭,其氣不可近,如有諸佛聖賢,必不歆此。
如其無之,文辇所為,不亦枉費乎! (釋僧群絕粒取水。
忽有一折翅鴨舒翼當梁,群欲舉錫撥之,恐畏傷損。
因還,絕水不飲,數日而終。
) 絕粒之意,将以除口腹之養,為清淨之身也,而未免于飲水,豈天下共白之道哉?人為萬物之雲,智足以役使駕禦之,仁足以涵覆長育之,禮足以裁成共用,義足以區處其宜,得志行乎中國,則施為有其功,不得志處乎山林,則存養有其道。
豈為一折翅鴨凫而殒其不資之身哉?可謂不知輕重之甚矣。
天下萬物不得其所,有甚于此凫者。
僧群以一身才足以活一凫,其餘獨柰何哉! (釋昙稱見老人夫妻窮悴,稱乃舍戒為奴,累年執役。
及二老卒,然後複道。
宋初,彭城駕山下虎食人,稱謂村人曰:“虎若食我,災必當消。
”于是獨坐草中,咒願曰:“以我此身,充汝渴饑。
令汝從今息怨害意,未來當得無上法法食。
”遂棄身嚷虎,惟馀其頭。
) 聖人之道,老吾老然後及人之老,幼吾幼然後及人之幼。
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輕重之宜,先後之序,非人智巧所為,乃天理之自然也。
昙稱為佛之學,差正道于毫厘,陷迷途于千裡,其所為者,乃聖人之所謂悖也。
父母之親棄而不顧,乃事他人,不為人子而為人奴,是謂知輕重先後乎?虎狼之性,以搏噬為事。
昙稱投身飼之,僅充一飽,所飼不繼,則必複饑。
彼豈為嘗啖一僧,遂終身絕食邪?天下之虎多矣,安得一一而飽之?昙稱之愚,豈不甚哉! (釋法進,當時饑荒,進乃淨洗浴,取刀鹽,至深山窮窟餓人所聚之處,次第授以三皈,便挂衣缽著樹頭,投身餓者前,雲:“施汝共食。
”衆雖饑困,猶義不忍受。
進即自割肉挂鹽以啖之。
兩股肉盡,心悶不能自割,因語餓人雲:“取我皮肉,猶足數日。
”) 昔者墨氏兼愛,摩頂放踵而利天下,亦必為之。
疑若愛人利物,可以稱賢矣。
而盂子原其心,究共效,極共流弊,以為無父之人,比之禽獸,何哉?天之生物,無非一本。
而墨子以其私心,欲為二本故也。
二奉則無别無義,而人之大倫亂矣。
今以禽獸觀之,豈非無别無義之極欤!是故“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雖劉股取内,已父母之疾,君子以為不孝,王法之所禁也。
而況自向其身以啖餓殍乎,饑馑之年,餓殍不可勝計,法進安得人人而飽之?禽獸之不仁,猶不自食其類,法進将以其身教人食之,是獸之不如矣。
(釋大志,大業之末,慨法陵遲,遂往東都,上表曰:“願陛一興隆三寶,當然一臂于嵩嶽,用報國恩。
”帝許之。
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燒姨赫然,用烙其臂,并令焦黑,用刀截斷,肉裂骨見。
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蠟灌,下火然之,光耀岩岫。
志辭色不變。
臂既燒盡,下棚,七日而卒。
) 大志用心本欲以要君,希非常之報也。
如其不然,則自焚于深山窮谷,人所不到之處,天地鬼神其必知矣,何必詣阙上表,齲斨否之決于人主邪?炀帝雖荒淫不道,而所以處大志者乃為當也。
夫明欲廢佛法,豈為一愚夫燒臂而複興;人主恩及含靈,豈為一遇夫燒臂而能報。
正使赴湯蹈火,決背刎首千百為群,适足以減遊食亂倫之輩耳,促足恤哉?然其徒終不為此也。
蓋先使戆一二人當試國家,若死而無效,則亦已矣。
要當深察其情,勿為所惑耳。
釋淨霭觀地獄圖變,願曰:“異哉,審業理之必然,誰有免于斯酷者!”周武毀法,霭聞而歎曰:“朱紫雜揉,狂哲交侵,何使五隸流離;四民倒惑哉?見此淪胥,甯分殖醢于盜跖耳!”徑詣阙上表哩訴。
帝不聽從。
霭知大法必滅,不勝其虐,乃入終南山,跏坐盤石。
留一布衣,自割身肉段段,布于石上,引腸挂于松枝,五髒都在外見,餘筋肉手足頭面剖析都盡,并惟骨現,以刀割心,捧之而卒。
四民,士、農、工、商也。
士安于仁義,農安于井桑,工安于器械,商安于負販,自堯、舜至于三代,世以大冶,生于其時者,未嘗倒惑也。
及佛教人中國,衣冠儒士蔽于死生,農、工、商賈劫于因果,于是人倫背謬,天理淪胥,面颠倒迷惑者滔滔皆是矣。
周武慨然毀除佛教,所以解倒而除惑,功孰大焉霭執迷不返,疾在膏盲,狠極發狂,披殘其體,所謂匹夫之諒,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者,何足稱哉!中國有道者之言曰:“感慨殺身者易,從容就義者難。
”以此語格淨霭之所為,其中否判矣。
(釋僧藏炎暑脫衣,入草莽間,從蚊蚋蝱蛭唼齧,血流汗洽,未嘗少睡。
預知報盡,合掌而終。
) 奸人為奇行,有為人所知者,名利随之,奇行之有效也,有不為人知者,暗昧而死,奇行之無效也。
若僧藏等所為,竟喪其軀,其無效者乎!人之生,父母為最重,君臣次之,兄弟次之,夫婦次之。
宗族親疏又次之,州闾鄉黨又次之,四海九州又次之,禽獸草木又次之。
僧藏等以矮飼蚊蚋為莫大之功,猶人以溺為醍醐,以矢為香飯,有此理哉! (釋定蘭父母亡沒,每遇諱辰,悲哭咽絕,無以資薦。
辄裸露,入青城山,縱蚊蝱唼咋,且雲舍内财也,用答劬勞。
後乃煉臂、截耳、剜目,餒飼烏獸。
後有異人,擎珠納空皆中,瞻矚如故,告曰:“南天王還師眼珠矣。
”常曰:“善戒經中名為無上施,吾願勤行,速要上果。
”焚赙而絕。
) 定蘭于父母之存,則棄之出家,不奉甘旨,不請衽席,不承志意,不侍疾病。
凡父母所以望其子者,定蘭皆不為也。
而遇忌日則委身蚊蚋,複又自殘,以飼鳥獸,謂之報恩,是以父母為蚊蚋鳥獸而報之乎?不然,蚊蚋鳥獸食之有飽,而于既亡之父母何預焉?先王之道,送終追遠,奉承祭祀,以時思之。
修身慎行,不敢傷父母之遺體,恐辱先也。
至于将死而啟手足,全而歸之,方知免于為子之責。
其道如此。
彼定蘭者,既從佛教,又念親恩,宜其颠倒如此也。
目既剜出,則無再生之理。
珠生于蚌,非目類也,其大者雖有夜光照乘之明,而置之空眶,則血氣精魄妩由相附,安能從心而視乎?不然,則是剜目之時,徒傷而不出,他日瘡愈,複能見物,因假此為神,以惑衆耳。
(釋道百常持一缽,得殘羨之食,雖色惡臭變,收貯自食。
) 人之所為飲食者,為養生也。
身者。
神明之所舍也。
故古之聖人色惡則不食,臭惡則不食,不時則不食,非以窮口複之欲也,所以養生事身之道當如此也。
犬豕食矢溺,故不嫌于穢惡,人固與犬豕異矣。
道盲之意,謂之何哉?将以此生甘食殘惡而冀來生之天廚美馔乎?計出于是,是謂利心也。
夫以人豕自為,萌利心而學道,其去道不知其幾千萬裡也! (釋志通因覽西方靈瑞傳,願生攸土,常不背西而坐。
有招手石者,峻峙甚險,通登之,投身,願速生淨土。
奮軀而墜,若有人扶接。
再投于岩下,微有少傷。
衆僧以為豺狼所啖,因見之與歸。
) 志通不背西而坐者,謂西方佛國也。
祈生淨土,乃自投崖石之下,是淨土在崖石下而不在西方邪?再投而不死,乃命未絕耳。
然志通有此誠心,則淨土當有接引之者,何為拒而不受?使彼不死,睹顔而歸,無乃淨土之人亦惡其愚惑無知之甚邪?蜀道棧閣歲有人堕者,其下多大木藤蘿,往往絓留,因得不死,志通投身之時,亦必相捍無害之所,豈苟然哉霄死。
志遁投身之時,亦必相擇無害之所,豈苟然哉? (釋紹岩嘗投身曹娥江,用飼魚腹。
會有漁者拯之,雲有神人扶足,求溺不可。
衣敷水面,而驚濤迅激,岩如坐寶台然。
) 魚生于水,猶獸生于山,各遂其生,初不乏食。
紹岩何苦欲投身飼之?此必輿漁人為密,故出奇行,将以求奸利耳。
當時若無漁者拯之,則褂骨于蛟鼍之口久矣。
漁者初以方舟拯救,脫其危難,紹
惠敬既死,安得有香乎?或曰:“麝、臍、沈水,死物而香,何也?”予曰:“麝臍、沈水之類,不過數種。
自有天地以來,死而必臭,萬物之理也。
凡人不稽理而信怪,是以說愈怪而愈無理也。
” (釋明淮于範陽北山刊石,寫經灌姨,以俟慈氏下生。
錾山攻石,石悉頑惡。
準知山靈秘吝,疏告陰靈,請裨善務。
俄于定中見無量石,皆中刻字,圍廓挺立,不期畢工。
) 道一而已,亘萬古而無弊。
得之者,或先百世而生,或後百世而出,其言得行,若合符契。
蓋至當歸一、而精義無二也。
然堯、舜、禹,君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也,而處。
孔子沒,至今千有餘歲而無聖人,或數或疏,皆非人所能為,安可預立名字,先定年月,以探後聖生出之期乎?佛氏所謂幾劫之後,慈氏下生。
吾不恨不及見之,乃恨僧人年命短促,其欲見之心,不能踐共言也。
禅者之遜辭則又不然。
曰:“何處非慈氏,汝自不見耳。
”或曰:“修行善業,常得善報,則終必見之。
”今姑用其言,通計三世,人寺以七十為率,不過二百一十年。
自佛滅度至今,其為二百一十年多矣。
若義增益世數,以合慈氏下小下生之曰,則佛不當言三世為限。
苦人之受生上于三世,不複可益,則佛未嘗永刎,人身不堕異趣之理。
未知明淮露電之軀,壽年幾何,山石泐磨,能得幾日,而渺茫未生之慈氏,誰複能見也?揆北一事,則疏告陰靈,得無量石者,同一愚妄耳。
淮既發心刊經于石,山而有靈,自當敬畏佛言,又何待疏告而後出石哉?石若不中刻,則是山本無住石也。
或更鑿而得中刻者,則是山本有佳石也。
石之有無生于定形之山,不可增損,雲何衆人不見而明淮獨見無量可刻之石乎?縱使淮以定力獨見而镌刻之,人亦豈皆能入定而用其工哉?吾欲一一辯之,共妄不可勝窮;欲止而不辯,以世之無知受惑者衆,不得已而為此多說也。
(釋法興,洛京建三層七間彌勒閣,高九十五丈,尊像七十二位聖賢、八大龍王。
卒,聞空中天樂,雲兜率天隸來迎也。
) 吾嘗遊西京龍門兩山寺宇,刻石為像,如蜂房水渦,不可勝數。
寺有以大佛得名者,其功迹雄偉,皆唐則天、中宗時以天下之力所建置也。
其視法興三層七間之類,猶海岸一沙耳。
則天老以憤終,中宗卒被弑殒,兜率天衆方是之時,何嫌何疑,不以樂迎之乎?于梁武亦雲然。
(釋智江住微子之墟,締構堂宇,輪奂可觀。
複塑慈氏、釋迦二尊、十六應真像。
) 微子能存其國既亡之祚,有君臣之大義,有父子之至親,孔子未嘗許人以仁,而稱微子為殷之仁入也。
後世人君思見前哲,雖千載之遠,猶當崇奉祀典,如出乎其時,以表勵風俗。
乃使夷狄之人,亂倫之教,肆然居其舊部,華屋淫祠,明示得意,以不仁不義土木之際,污至忠至孝仁人之土。
夫豈智江匹夫庸妄無忌之罪哉?實當時居是邦為人上者無窮之恥也! (釋惠紹慕樂王,燒身供養。
薪火洞然之際,有一星其大如鬥,直下煙中,俄而上天。
見者皆謂天宮迎紹。
) 星隕則如石,古之大聖人曰:‘隕石亍宋五’者,據已隕之形至地而言也。
曰“星隕如雨”者,據方隕在空不至地之狀也。
按事實畫之,以明天變而警人事,猶造化之妙,不施智力而形色自呈,不可掩已不知此何所據而謂之星也?其有光乎?其無光乎?有光則不隕,無光則石耳。
人之生死亦猶是也。
人之生死有不可移之命。
三代之民終身以俟死而已。
任其死生,有何不可,而必欲自焚乎?星既隕墜,豈複能升,猶人既殂落。
豈複能活?今日天官星下迎紹。
方為煨燼,雲何上天?一事而三誕。
蓋其道!以空為宗,故自以為非誕也。
然則果何物也?曰:“火炮之大者,飛揚明滅,何足怪哉!” (釋僧瑜發誓燒身,集薪為龠,合掌平坐,誦藥王品,火焰交至,鹹見紫氣騰空,久之乃歇。
其後句有四日,瑜房生雙桐樹,識者以為娑羅寶樹,刎炳泥洹。
瑜之庶幾,故現斯證。
) 烈火之焰加以人膏,其滋熏郁攸,正爾紫赤,非瑞氣也。
既焚之後,而房生雙桐,未知生于屋下乎?為複生于中庭乎?無乃地氣之偶生乎?抑亦弟子之所種乎?然僧人以為釋瑜自焚之瑞證,此不難驗也。
擇其能用藥王品者,坐以積新,焚之既燼,侯句又四日桐樹雙出,吾猶未信。
是何邪?死亡之室,人所不居,陰氣感生,亦無不有,豈特桐樹哉?生苕則為地錦,生菌則為靈芝,由其所言耳。
(釋惠益誓欲焚身于锺山之南,置镘,辦油入镘,據一小床,以劫貝自纏,上加一長帽,以油灌之,手自執燭,然帽,念藥王品,火至,眼乃昧。
) 人之禀氣,愚智勇怯各各不同,聖人順共性而成就之,佛氏團其偏而化誘之。
如司馬兵法,使貪,使愚、使勇、使怯,赴湯火、蹈白刃,無所不可,權謀之道也。
藥王燒身,乃佛誘人之一術耳。
必有戆者信焉,甘心自焚而不悔。
彼既焚者冥然而無知矣,而未焚者或疑或怖,或信而從之。
皆足以恢張其教,而昧者終不悟也。
(釋寶崖于益州城西路首,以布裹左右五指燒之。
有問:“痛邪?”崖曰:“痛由心起。
心既無痛,指何所痛?”并燒二手,于是積柴于樓上,作乾麻小室,以油潤之,自以臂夾巨,麻躁油農,赫然火合,于熾盛之中拜,比第一拜,身面焦拆,重複一拜,身踣炭上。
) 佛教以心為法,不問理之當有當無也。
心以為有則有,心以為無則無。
理與心一,謂理為障,謂心為空。
此其所以差也。
聖人心即是理,理即是心,以一貫之,莫能障者。
是是非非、曲曲直直、各得其所,物自付物,我無與焉。
故曰“如天之無不複,如地之無不載,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如飛走動植并育而不相害,仁義禮智并行而不相悖,”夫又何必以心為空,起滅天地,僞立其德,以擾亂天下哉?今夫人目視而耳聽,手執而足行,若非心能為之主,則視不明、聽不聰、執不固、行不正,無一而當矣。
目瞽、耳聩,心能視聽乎?手廢、足蹇,心能執行乎?一身之中,有本有末,有體有用,相無以相須,相有以相成,未有焦灼其肌膚而心不知者也?學佛者言空而事忍,蓋自其離親毀形之時已失其本心矣。
積習空忍之久,于封剔焚煉而不以為痛,蓋所以養心者素非其道也。
凡人之生無不自愛其身,彼學佛者,于蚊蚋之微、草芥之細,猶不忍害,廣悲願也。
自愛乃能愛人,愛人乃能愛物,故養心保身者,濟人利物主本也。
今乃殘之如此,将何為哉?非有喪心之疾而然乎? (釋無染住五台,睹金橋、寶塔、锺磬、圓光,莫窮其際。
且曰:“松柄之鼠不知堂密中有美枞乎?”最後,果于中台之東,見一化寺,額号福生,内有梵僧數可萬計。
染從禮拜,遞蒙慰勞。
見文殊,亦僧也。
染觀茲靈瑞,供施一百萬僧,盡焚十指。
乃輿一人将蠟布兩端、粗麻一束、香油一鬥,于中台,從旦至暮,禮拜焚香,略無暫憩。
至深更,命其人以布裹身,以油灌頂,夜半子時,然身供養,從頂而煉,至足方仆。
) 無染所見,不與人共之而獨見,則不可信也。
天下無不可共見之物。
不可共見而自雲有所見者,妄而己。
染見僧萬計,一一禮拜,計一日一夜,可禮千拜,亦将十日而後畢。
不知十日之間,誰與之同見也?遁蒙慰勞,則有撫接之言,不知十日之間,誰與之同聞也?染自是供僧百萬、又不知貧僧獨力,何以辦此事也?已而油蠟麻布裹身而焚之,自頂烹煉,頂潰腦決,則必死矣,豈能至足而後仆也?吾嘗聞辟役學仙之人,或于深山巨壑,見怪氣、聞異聲,曰:“此天仙合樂而來迎也。
”遂投身其間。
望之者亦以為乘雲氣、禦飛龍,入于杳冥之上矣。
他日至共處,則有白骨存焉。
蓋山間大蛇、毒虺,吐氣成霧,日照之,粲然五色,其聲嘔軋窈窕,如鹦雛乳兒。
然方士道人愚癡貪愛,往即其處,遂遭啗食而自不悟也。
乃複相承以為仙去,且記其處曰:“此某真人上升之地也。
”今登、萊問春夏之交,望見海市樓台人物,宛若畫圖,無所不具,乃大蜃噓呼所為,如螮蝀之類耳,非真有也。
凡僧人遊五台、蛾眉,所睹光變,殆亦此等也。
關西人蘇季明嘗曰:“聞此二山最深幽處,有一種石,雲日漏光,相與輝煥,則其色如此。
夜亦可見者,蓋寶氣也。
”然不能濟人利物,治國齊家。
正使天下之山一一如此,亦何足貴哉? (釋束草師曰:“世不堪戀,何可長也?遂以束藁焚身。
至明,惟灰燼耳,且無遺骸,又無廷燎、警咤之聲計其少趸,不能焚此全軀,蓋起三味火而自焚耳。
) 束草師必有大遇,将逃匿焉,乃為此計诳人而去。
當時亦必有徒從共畢共事者。
然一束之藁決不能焚七尺之軀。
今釋所謂有道高僧者,死而焚之,必非束草能辦,可驗也。
或曰:“何以證其妄乎?”予曰:“以無遺骸,可以蔔其名死而貴遁矣。
起三昧火自焚其軀,此當時徒從設诳之言。
仁贊又從而信之。
有三昧火必有三昧水。
三味風、三味地。
今世間江河泛溢,則可以三昧地塞之,庚伏炎暑,則可以三昧風吹之:焦早爍物,則可以三昧水沃之,祁寒裂地,則可以三昧火溫之。
如此三昧,自佛至今千古馀歲,不聞一人能者。
然則束草師三昧之火自焚共臭穢之,又何足言哉? (釋行明嘗謂人曰:“吾不願随僧崖焚之木樓,不欲如屈原葬之魚腹。
”忽于林薄間委身虎前。
虎争食之,須夾肉盡。
) 林薄何以異于木樓?虎口何以異于魚腹?與其投身猛獸,受齧嚼之苦,何如盡其天數,順陸命之正?凡此皆于佛教之中,聞聲接鄉,不究共實而輕用其身者。
世之智人少而愚人多,愚人吾安得一一而诏之?而所謂智者亦未免有惑于此;吾是以著之雲耳。
(釋普淨斷食發願,願拾千身,速登正覺。
今年千中之一也,徐入柴庵,自公火炬。
) 凡人欲學道,必有此身然後可學,未有既死而後得道者也。
今指道旁枯骸謂僧曰:“此骸昨夜三更忽登正覺”,僧其信乎?其不信乎?又指空中無形可見之處而謂之曰:“此處有人明日當登正覺”,僧其信乎?共不信乎?如其不信,則普淨所為,其愚可憫也。
如其信之,是如普淨同一罔兩耳。
(釋文辇自操斧伐檀,巧結玲珑,重攢若題湊焉,号曰浮圖。
開戶入内,趺坐,持火炬誓之曰:“以此殘喘焚之,供養十方諸佛聖賢。
”言訖,發焰亘空,其煙五色,旋轉氤氲,猶聞誦經之聲。
) 上古之俗,死則厚衣以新,葬于中野。
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取于大過“澤滅木”之象,蓋乾坤六子之至理,非人私智所造也。
孟子曰:“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舉而委之于壑。
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螨姑嘬之,其顯有泚,睨而不視。
夫泚非為人毀譽而有也,蓋中心之誠,發于面目也。
于是歸反禁裡而掩之。
”故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不焚之以火,不沉之以水,不使蠅螨狐狸蝼皚得傷之者,蓋天性自然,非為利也。
今釋子每舉一事,必希望一報。
乃以天性為幻妄,自以為道,吾不信也。
焚屍之臭,其氣不可近,如有諸佛聖賢,必不歆此。
如其無之,文辇所為,不亦枉費乎! (釋僧群絕粒取水。
忽有一折翅鴨舒翼當梁,群欲舉錫撥之,恐畏傷損。
因還,絕水不飲,數日而終。
) 絕粒之意,将以除口腹之養,為清淨之身也,而未免于飲水,豈天下共白之道哉?人為萬物之雲,智足以役使駕禦之,仁足以涵覆長育之,禮足以裁成共用,義足以區處其宜,得志行乎中國,則施為有其功,不得志處乎山林,則存養有其道。
豈為一折翅鴨凫而殒其不資之身哉?可謂不知輕重之甚矣。
天下萬物不得其所,有甚于此凫者。
僧群以一身才足以活一凫,其餘獨柰何哉! (釋昙稱見老人夫妻窮悴,稱乃舍戒為奴,累年執役。
及二老卒,然後複道。
宋初,彭城駕山下虎食人,稱謂村人曰:“虎若食我,災必當消。
”于是獨坐草中,咒願曰:“以我此身,充汝渴饑。
令汝從今息怨害意,未來當得無上法法食。
”遂棄身嚷虎,惟馀其頭。
) 聖人之道,老吾老然後及人之老,幼吾幼然後及人之幼。
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輕重之宜,先後之序,非人智巧所為,乃天理之自然也。
昙稱為佛之學,差正道于毫厘,陷迷途于千裡,其所為者,乃聖人之所謂悖也。
父母之親棄而不顧,乃事他人,不為人子而為人奴,是謂知輕重先後乎?虎狼之性,以搏噬為事。
昙稱投身飼之,僅充一飽,所飼不繼,則必複饑。
彼豈為嘗啖一僧,遂終身絕食邪?天下之虎多矣,安得一一而飽之?昙稱之愚,豈不甚哉! (釋法進,當時饑荒,進乃淨洗浴,取刀鹽,至深山窮窟餓人所聚之處,次第授以三皈,便挂衣缽著樹頭,投身餓者前,雲:“施汝共食。
”衆雖饑困,猶義不忍受。
進即自割肉挂鹽以啖之。
兩股肉盡,心悶不能自割,因語餓人雲:“取我皮肉,猶足數日。
”) 昔者墨氏兼愛,摩頂放踵而利天下,亦必為之。
疑若愛人利物,可以稱賢矣。
而盂子原其心,究共效,極共流弊,以為無父之人,比之禽獸,何哉?天之生物,無非一本。
而墨子以其私心,欲為二本故也。
二奉則無别無義,而人之大倫亂矣。
今以禽獸觀之,豈非無别無義之極欤!是故“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雖劉股取内,已父母之疾,君子以為不孝,王法之所禁也。
而況自向其身以啖餓殍乎,饑馑之年,餓殍不可勝計,法進安得人人而飽之?禽獸之不仁,猶不自食其類,法進将以其身教人食之,是獸之不如矣。
(釋大志,大業之末,慨法陵遲,遂往東都,上表曰:“願陛一興隆三寶,當然一臂于嵩嶽,用報國恩。
”帝許之。
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燒姨赫然,用烙其臂,并令焦黑,用刀截斷,肉裂骨見。
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蠟灌,下火然之,光耀岩岫。
志辭色不變。
臂既燒盡,下棚,七日而卒。
) 大志用心本欲以要君,希非常之報也。
如其不然,則自焚于深山窮谷,人所不到之處,天地鬼神其必知矣,何必詣阙上表,齲斨否之決于人主邪?炀帝雖荒淫不道,而所以處大志者乃為當也。
夫明欲廢佛法,豈為一愚夫燒臂而複興;人主恩及含靈,豈為一遇夫燒臂而能報。
正使赴湯蹈火,決背刎首千百為群,适足以減遊食亂倫之輩耳,促足恤哉?然其徒終不為此也。
蓋先使戆一二人當試國家,若死而無效,則亦已矣。
要當深察其情,勿為所惑耳。
釋淨霭觀地獄圖變,願曰:“異哉,審業理之必然,誰有免于斯酷者!”周武毀法,霭聞而歎曰:“朱紫雜揉,狂哲交侵,何使五隸流離;四民倒惑哉?見此淪胥,甯分殖醢于盜跖耳!”徑詣阙上表哩訴。
帝不聽從。
霭知大法必滅,不勝其虐,乃入終南山,跏坐盤石。
留一布衣,自割身肉段段,布于石上,引腸挂于松枝,五髒都在外見,餘筋肉手足頭面剖析都盡,并惟骨現,以刀割心,捧之而卒。
四民,士、農、工、商也。
士安于仁義,農安于井桑,工安于器械,商安于負販,自堯、舜至于三代,世以大冶,生于其時者,未嘗倒惑也。
及佛教人中國,衣冠儒士蔽于死生,農、工、商賈劫于因果,于是人倫背謬,天理淪胥,面颠倒迷惑者滔滔皆是矣。
周武慨然毀除佛教,所以解倒而除惑,功孰大焉霭執迷不返,疾在膏盲,狠極發狂,披殘其體,所謂匹夫之諒,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者,何足稱哉!中國有道者之言曰:“感慨殺身者易,從容就義者難。
”以此語格淨霭之所為,其中否判矣。
(釋僧藏炎暑脫衣,入草莽間,從蚊蚋蝱蛭唼齧,血流汗洽,未嘗少睡。
預知報盡,合掌而終。
) 奸人為奇行,有為人所知者,名利随之,奇行之有效也,有不為人知者,暗昧而死,奇行之無效也。
若僧藏等所為,竟喪其軀,其無效者乎!人之生,父母為最重,君臣次之,兄弟次之,夫婦次之。
宗族親疏又次之,州闾鄉黨又次之,四海九州又次之,禽獸草木又次之。
僧藏等以矮飼蚊蚋為莫大之功,猶人以溺為醍醐,以矢為香飯,有此理哉! (釋定蘭父母亡沒,每遇諱辰,悲哭咽絕,無以資薦。
辄裸露,入青城山,縱蚊蝱唼咋,且雲舍内财也,用答劬勞。
後乃煉臂、截耳、剜目,餒飼烏獸。
後有異人,擎珠納空皆中,瞻矚如故,告曰:“南天王還師眼珠矣。
”常曰:“善戒經中名為無上施,吾願勤行,速要上果。
”焚赙而絕。
) 定蘭于父母之存,則棄之出家,不奉甘旨,不請衽席,不承志意,不侍疾病。
凡父母所以望其子者,定蘭皆不為也。
而遇忌日則委身蚊蚋,複又自殘,以飼鳥獸,謂之報恩,是以父母為蚊蚋鳥獸而報之乎?不然,蚊蚋鳥獸食之有飽,而于既亡之父母何預焉?先王之道,送終追遠,奉承祭祀,以時思之。
修身慎行,不敢傷父母之遺體,恐辱先也。
至于将死而啟手足,全而歸之,方知免于為子之責。
其道如此。
彼定蘭者,既從佛教,又念親恩,宜其颠倒如此也。
目既剜出,則無再生之理。
珠生于蚌,非目類也,其大者雖有夜光照乘之明,而置之空眶,則血氣精魄妩由相附,安能從心而視乎?不然,則是剜目之時,徒傷而不出,他日瘡愈,複能見物,因假此為神,以惑衆耳。
(釋道百常持一缽,得殘羨之食,雖色惡臭變,收貯自食。
) 人之所為飲食者,為養生也。
身者。
神明之所舍也。
故古之聖人色惡則不食,臭惡則不食,不時則不食,非以窮口複之欲也,所以養生事身之道當如此也。
犬豕食矢溺,故不嫌于穢惡,人固與犬豕異矣。
道盲之意,謂之何哉?将以此生甘食殘惡而冀來生之天廚美馔乎?計出于是,是謂利心也。
夫以人豕自為,萌利心而學道,其去道不知其幾千萬裡也! (釋志通因覽西方靈瑞傳,願生攸土,常不背西而坐。
有招手石者,峻峙甚險,通登之,投身,願速生淨土。
奮軀而墜,若有人扶接。
再投于岩下,微有少傷。
衆僧以為豺狼所啖,因見之與歸。
) 志通不背西而坐者,謂西方佛國也。
祈生淨土,乃自投崖石之下,是淨土在崖石下而不在西方邪?再投而不死,乃命未絕耳。
然志通有此誠心,則淨土當有接引之者,何為拒而不受?使彼不死,睹顔而歸,無乃淨土之人亦惡其愚惑無知之甚邪?蜀道棧閣歲有人堕者,其下多大木藤蘿,往往絓留,因得不死,志通投身之時,亦必相捍無害之所,豈苟然哉霄死。
志遁投身之時,亦必相擇無害之所,豈苟然哉? (釋紹岩嘗投身曹娥江,用飼魚腹。
會有漁者拯之,雲有神人扶足,求溺不可。
衣敷水面,而驚濤迅激,岩如坐寶台然。
) 魚生于水,猶獸生于山,各遂其生,初不乏食。
紹岩何苦欲投身飼之?此必輿漁人為密,故出奇行,将以求奸利耳。
當時若無漁者拯之,則褂骨于蛟鼍之口久矣。
漁者初以方舟拯救,脫其危難,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