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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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傳奕者,于聖人之道亦未也,獨以持心好正,不信邪說,或猶有見焉是亦幻也。

    惟誠信之,共心慮既有所存,則耳目必右所接,以僞為真而不白知也。

    故聖學莫先于“敬以直内’。

    無不敬,則邪說不能惑。

    如傅奕者,于聖人之道亦”木也,獨以持心好正,不信邪說,故咒師無所施其術,佛牙無所逃其鑒。

    又況于‘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洗心退藏于密’,‘齊戒以神明其德’者,彼又安能投其隙哉?” (中印沙門極量,神龍元年于廣州譯《首楞嚴經》一部,正義大夫同中專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授。

    ) 孔子曰:“言以出志,文以立言,言之不文,行之不遠。

    ”西方之教,重譯而後至于中國。

    若小國聖王之道素明,華夷之俗不祿,奇書有誅,異行有禁,左道亂正者誅而不赦,則彼雖積經如山,說法如川,苟傳行于其國中而已,何能浸滛滋蔓而不可救止也?《首楞嚴經》共義固異于紥子之道,而其文則比他經為優,使其植根固而流波漫,則房融之罪大矣。

     (沙門智惠,北天竺人,泛舟而至,将近番禺,遇風濤,舶破人沒,而所齊經夾,宛然在岸。

    惠乃欺曰:“大乘等經,冥祐若是。

    ”) 風鼓水湧,船沒而人存者,世多有之,亦須舟已近岸。

    不然,别舟救之,乃能有濟。

    若沉浮于大海之中,雖善沒如呂梁丈人,亦不免死。

    蓋勢不可也。

    智惠持經夾得脫,則必舶去岸不遠矣。

    大乘等經,既能冥祐智惠,曷不廣推慈悲,并救浮舶載經之人,乃獨區區垂憫于一僧,何哉?若以舶人宿業深重,經不能救,則貝葉之存,無乃徒設?不足貴也。

    要之,船人未必盡沒,智惠以脫其身,欲神怪其事,故自為此言爾。

     (《梵天神策經》并《八陽天公經》合五十三部、九十三卷,或首标金言而末伸謠谶,或先論世街乃後托法辭,或引陰陽吉兇,或明鬼神禍福,諸如此比,為妄灼然,今宜秘寝,以救世患。

    ) 鬼神禍福之說,無經不言,故人有起毀議者,僧必以報應恐之。

    達磨、谶、寶公、志之類,無僧不言。

    故凡其教遭證斥者,僧必以佛記明之,此其動人處世之要術也。

    仁贊知《神策八陽》之為妄,而不知大乘經中共妄尤多,殆亦見毫毛而不見睫,知二五而不知十之類也。

    設欲救世患者,當以五千四十八卷盡歸之天竺,髡首缁服之衆,還齒于良民,則世患息矣。

     (沙門仁贊曰:“會昌廢毀,佛日困明夷之象,法輪悲脫輻之虞。

    雖複大中再興,享年不永;傳宗嗣世,巨盜憑陵。

    ”) 甚哉,仁贊之很也!緻怨于武宗,快其子之享年不永,喜其孫之為巨盜憑陵,皆以為毀佛之報。

    信斯言也,則如梁蕭衍者,所宜憶萬斯年、子孫千百、蔔世奕業,繼承不絕,何為于其身及禍而連祚短促應乎?人君不修德而信邪,則此言得入,異端遂行,可不預為之戒哉! (奘法師進翻《瑜伽師地論》。

    唐太宗曰:“此論甚大,何聖所說?複明何義?”奘乃舉綱陳列。

    帝謂侍臣曰:“朕觀佛經,辟如瞻天望海,莫測高深。

    儒道九流比之,猶汗澄之池方溟海耳。

    世雲三教齊緻,比妄談也。

    ”) 唐太宗雄才蓋世,自三代而後,時君世主可與為比者,不過一二人而已。

    觀其總攬英豪,獨立為帝,慕用仁義,以緻隆平,驅除戎夷,以尊中國,皆超世絕俗之見,豈為一奘法師所眩惑哉?如仁贊所載,是乃僧入附會,借重于唐太宗為此言耳。

    不然,與蕭梁老翁所見無異。

    此為興國之明主,彼為亡國之暗君,豈其智識等夷乃若此哉? (釋道辯著衲擎錫入于母胎,因而生焉。

    雖日耳聾,及對孝文,不爽帝旨。

    ) 異哉,道辯之為人也,與其投生入于污穢,曷若不死?異哉道辯之母也,大腹有路,使衲僧杖錫行人其中。

    有此理乎?非生民之常道也。

    無此理乎?乃邪術之妄談也。

    至于耳聾而能封文帝之問,北又奸之大者也。

    昔荊南有慢行和尚,兩人掖之,一步累息,未嘗發言,人以為異,施利之物山積。

    忽元夕,市井張燈,有民家夫出婦守舍者,及中夜,夫歸敲門,久之而後應。

    疑其妻有奸狀,急邏舍傍,有一僧趴垣如飛,且逐且呼,而後衆獲之,則慢行和尚也。

    乃知此等代不乏人,可不過為之防哉! (景龍二年,有禦史大夫馮思暴卒,見兩于持簿,引馮庭對。

    官聽按複罪愆,官吏傍有蓄識者張思義,手招馮曰:“吾為假貸僧物,于今未脫。

    汝所坐者,不合于天後宮中亂越。

    可發願造涅盤經,鑄鐘,以資餘佑。

    ”卻放還。

    馮既蘇三日,寫經、鑄鐘,更享壽四十八年。

     凡如此類,皆僧人所撰記。

    如佛頂《心經》所載耳。

    人貸僧物久,幽而末脫。

    則僧取人物,不可勝斂,當入于無問,永無出期也。

    于王後宮中亂越,罪之不可赦者,造經鑄鐘而得免。

    則是經鐘乃為人芘複淫濫之具耳。

    治世常法,負債而不償,必償而後已,豈問僧與不僧哉?設有犯奸抵罪,入于缧組,使之造經、鑄鐘而可以逭刑者,吾未之見也。

    地獄固必無,設其有之,人神一理,必公正不阿而後法行。

    今造經鑄鐘而免共奸罪,錫之永年,不公不正甚矣。

    使人自此淫溢而害,豈非邪說害政之尤其者欤! (梁武帝諱衍,以庭蔭早傾,常懷哀感,每歡曰:“雖有四海,無以得伸罔極。

    ”故留心釋典,躬述注解,又親講讀,冀藉勝福。

    ) 古之聖人大孝如虞舜,達孝如武王,豈不思念共親,欲報之德乎?魂氣歸于天,體魄歸于地,弗複可見也。

    于是修祖廟、陳宗器、設裳衣、為時食,不緻死于其親,以著其孝思焉耳。

    故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修身慎行,全而婦之,以盡為子之道而已也。

    由堯、舜傳之至于孟子,經曆聖賢非一人,未有不謹于此者。

    自矣谒人中國,乃有輪回報應、地獄天堂之論,以恐動人之心意,使孝子慈孫敵思念于父祖者,必用其說,送終追遠,盡廢先王之禮,千有餘年。

    而梁庸衍以萬乘之主,當流傅未久之時,不能式遏,反為倡導,翻經造忏,滋蔓至今,豈非重可怅恨者哉!夫耳目可際者,一生之實者也。

    心思決不能及者,前後生之事也。

    故未知生,焉知死,能善吾死者,必先善吾生也。

    蕭衍躭佛而不能自福其身,則又安能藉勝福以報罔極哉?佛氏求其說而不得,又恐因是而廢其說,則伸引三世,欲以茫昧轉化投人之心。

    凡人好生惡死、好利惡害、好富貴惡貧賤、好壽考惡夭折、好快樂惡憂沮、好強勝惡弱怯,有一于此,則中其術,是以其說熾然而不可撲。

    明君、賢相、哲人、逢士當思有以救之,何忍助其聲氣以滅正道乎?使注解講讀、舍身為奴,可以資福,則當候景反叛之日,台城饑餓之時,諸佛菩薩略不慈憨,亦可疑矣。

    僧人則曰“業通三世,自作自受,佛所不能救也。

    ”果然,則梁武後身應當以清齋不殺、施經造寺之功,享受共報,何亦寂然不聞托生何處、有何善果乎?大抵其辭不定,多設塗路,以防考诘,如蛇鼠之亢,通籠盤互,耍為不可捕捉。

    若揆以實理,稽以至誠,如日熙天,物無能隐者。

    孟子曰:“遁辭知其所窮”,釋氏當之矣。

     (唐玄宗研思注《金剛般若經》,至“是人先世罪業,應堕惡道”處,執筆狐疑,诏沙門道氤問其是非。

    氤曰:“佛力不可測,陛下曩于般若會中聞熏不一,更沈注想,自發現行。

    ”帝豁然若憶疇昔,下筆不休。

    ) 聖學以心為本,佛氏亦然,而不同也。

    聖人教人正其心,心所同然者,謂理也、義也。

    窮理而精義,則心之體用全矣。

    佛氏教人以心為法,起滅天地而夢幻人世,擎拳植拂、瞬目揚眉以為作用,于理不窮,于義不精,幾于具體而實則無用,乃心之害也。

    如道氤之告明皇者,正是使心之術耳。

    明皇方疑而未決,一用其言,緻思人念,如道家存想,随所欲而萌焉。

    龍華之會,靈山之集,妙喜之國,兜率之天,種種現前,皆可自诳。

    雖高才穎質。

    攻苦學道之士,于此有不能脫。

    又況明皇志滿氣驕,樂佚遊,樂宴樂,其心昏然者哉? (沙門仁贊曰:“孔子自衛反魯,贊《易》、删《詩》,六經由是而列,百王于焉取法。

    梁武、玄宗搖幹于至诰之場,遊心于真常之境,非天下莢傑,可以奧挺此乎?”) 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蕭衍破國殒身,明皇緻寇失位,萬世人君之醜也。

    仁贊徒以其親禦翰墨,箋注佛經,遂稱為英傑之人,與孔子等。

    其谄谀後世之人主,以自立其黨而忘是非之心,乃如此乎!餓死于台城,不可謂至诰之場也。

    播遷于蜀道,不可謂真常之境也。

    以二君為英傑,則自古破國勷身緻寇失位之君為不少,亦皆天下之英傑矣。

     (釋法雲與僧曼年臘齊譽。

    雲公笃學,勞于色養,及居母憂,毀瘠遇禮。

    曼謂曰:“佛有至理,恩愛重賊,不可寬放。

    惟有智者,以方便力,善能治制,何必縱情,同于細近邪?”) 法昙之所為,乃人之本心,自古至今欲掃除泯滅而不得者。

    蓋天命之性,其理自然,非智力技巧所能造作也。

    不遇聖賢,因其良心之未亡,歸諸正道,而陷身佛教,又與僧旻為徒,乃法昙之不幸耳。

    孟子曰:“天生烝民,有物必有則。

    民之秉彜也,故好是懿德。

    ”僧旻者,戕毀物則之人也。

    毀則為賊,反則為亂,又可責以仁義之人道邪? (釋僧梵幼學群書,年二十九,聞講《盤槃》,遂投僧出家。

    乃精究涅盤。

    法筵“開,聽者數千。

    崔觐注《易》,谘之最長。

    大儒徐遵明、李寶鼎求授菩薩戒。

    梵背儒向釋,崇信日增,洗穢奉禁,始終如一。

    留意《華嚴》,以為來報。

    ) 《易》之為書,言陰陽、天地,開辟、神化,而不離乎君臣、父子、日用之常。

    佛說方之,猶鼈之疑于鬼,蟮之疑于蛇,似而不同也。

    不知僧梵所以告崔觐者果何語邪?若于易有見,必不為僧。

    若髡首胡服,絕倫滅類,而終其身,必不知易。

    豈可亂其名實哉?徐遵明、李寶鼎章句陋儒,于聖門蓋望洋而歎者爾。

    使知顔回請事之語,子思慎獨之教,何菩薩戒之足雲乎?常人之所懼者死也,所惑者鬼神也,所祈向者福利之報也。

    佛氏因此入其說,故下愚從之,若水之赴壑。

    君子欲自立于天地之間,不為邪說所變者,盡心孔、孟之學可也! (釋昙延著《涅槃義疏》。

    疏畢,恐不合聖理,乃于塔前以火驗之,其卷軸并放光明,通夜呈樣。

    ) 理之所在,先聖後聖,其心一也。

    昙延造《疏》,若于理周畫,何異前言?若有所未安,更須進學。

    如飲水食飯,共冷暖饑飽之意,他人豈能知之?乃驗之于火以蔔中否,可哄甚矣。

    複雲:“經軸放光”,則又妄之極也。

    火無不化之物,今以大乘經典投之火中,應手煨燼。

    昙延獨以何道使《疏》不可焚?無乃幻術邪?自達磨而後,凡參禅悟徹者,必求人印證。

    夫得道不得道在我而已,人何預焉。

    我誠自信,孰得移敚之?我誡弗悟,孰能分與之?必待人言為是而後以為是,是信否在人而不在己,與對塔焚《疏》者何以異乎?” (靈潤十三出家,二親既終,弟兄哀訴,曾無動容,但為修冥福而已。

    ) 靈潤割父母天性之愛,棄兄弟哀拆之言,自以世網超脫,慧刃能斷,然良心終不可忘也。

    何以驗之?靈潤雖無勁容,而為修冥福,則其心于父母有絲毫不忍之意。

    當其回向之時,必曰資薦父母,終不曰資薦道路他人也。

    即此絲毫不忍者,乃是人之本心,佛教以為幻妄,掃而去之,儒教以為恻隐,保而存之,其異如此。

    或者謂儒佛同歸,是冰炭可以共器乎? (釋窺基,尉遲鄂公之猶子。

    奘法師見其眉秀目明,曰:“将家種不謬。

    若度為弟子,吾法有寄矣。

    ”諷之出家,曰:“此兒器度非将軍不生,非奘不識。

    ”基強拒,久之從命,曰:“聽我三事:不斷情欲,葷,血,過中食。

    ”奘許之。

    年二十五,造疏百本,系曰性相義門,至唐大備。

    玄奘為開基創業之祖,窺基為守文述作之宗。

    惟祖與宗,百世不除之祀也。

    厥父苗,子肯插,其百本疏主之謂欤。

    ) 奘欲誘齲扞基,難有犯戒毀禁亦所不問,其心豈為教甚成佛邪?近婦人、食酒由,犯三大戒,又烏能知性相義門哉?而奘聽其所欲為,但幸其為弟子,于理不可曉,無乃有奸計乎!故河東侯師正曰:“凡人手弟幼弱未能自立者,慎勿令從僧語哄,惡其以幻術誘取之也。

    ”奘既為奸,仁贊又從而張大之,稱祖宗父子開創述作之美,皆一意耳。

    無生出之序,何得稱父祖?無傅繼之統,何得稱子孫?亂人倫,混名實,所謂淫辭邪說不可不禁者也。

     (釋智玄,會武宗毀滅,逃歸舊山。

    宣宗龍飛,放還上國。

    大中三年誕節,诏谏議李贻孫、給事楊漠公與玄議論,大悅帝情。

    因奏天下寺廢基,敕各重建,玄之力也。

    廣明二年,僖宗違難西蜀,诏赴行在,每談真理,以解上心。

    禦親揮毫,賜号曰悟達國師。

    ) 武宗用李德裕為相,唐室幾于中興。

    宣宗即位,自以于武宗為叔父之尊,改其美政,故史臣論著,以宣宗有小善而無人君大略。

    今考其時事,灼然不可掩已。

    父母劬勞之日,所當悲慕,不樂,仰法太宗之孝,乃令廷臣與胡人議論,遂遭谀語,複興廢寺,亦異于繼志述事、丕承先烈者也。

    至于僖宗播遷失國之人,又何責焉。

    智玄每談真理以解其心者,必非克複宗社、削平叛逆、康濟生民之碩畫矣。

     (釋惠嵩,高昌國人,少出家。

    兄為博士,嘗勉嵩令罷道。

    嵩曰:“腐儒小智。

    當同諸糟粕,馀何可論?”元魏未,至京,本國請還。

    嵩曰:“以吾之博達,非邊鄙之所資。

    ”固執不往。

    高昌乃夷其三族。

    嵩聞之,告其屬曰:“經不雲乎,三界無常,諸有非樂,何足怪哉!”) 佛之教,欲以大悲願力盡度聚生,故阿難贊之曰:“若一衆生未成佛,終不于此取泥洹。

    ”惠嵩學佛者也,未能度人,先殒其族,此何道邪?彼之教曰:“三界無常”,何為愛戀中華而輕賤邊鄙?又曰:“諸有非樂”,何為自恃博逢而诋诮儒風?遂使三族之人無罪夷滅愚狠慘酷,蛇虺豺狼之不如矣! (釋僧邕,世傳儒業,年十三出家。

    ) 以儒為世業,父祖所傳,不可失也。

    然惟學聖人之道者,則有教而無類。

    若農、工、商、賈而無讀書為學,是謂出幽遷喬。

    蓋《六經》者,正道之所存,人倫之至教也。

    不然,則謂之不肖之人。

    夫不肖之人,父不得以為子,祖不得以為孫,破家辱宗,人理弗齒。

    若僧邕是已。

    王法所當治而不赦也。

     (釋惠斌博覽堅史,十九為州助教,懷慕出世。

    年二十三,剪落。

    父于汶水之陰、九達之會,建義井一區,仍樹碑銘雲:“哀哀父母,載生栽育。

    亦既弄璋,我複我複。

    一朝棄予,山川滿目。

    雲掩重關,風為大谷。

    愛敬之道,天倫在茲。

    殷憂莫齒,見子無期。

    鑒井通道,托事興辭。

    百年幾日,對此申悲。

    ”) 惠斌博覽經史,年既趴冠,父母倚望以成家者也。

    棄親而去,無複人心,理之所不容矣。

    觀井碑主語,哀怨感切,讀之令人怵惕而恻然,想當人之情為何如也。

    其所以建碑于九達之會者,必其力不能制其子,庶幾往來之人,官師之間,或見或聞,動心興念,能反之耳。

    則不知是時為民上者以為是乎?以為非乎?亦有欲存天理明人倫、行反道敗德之誅者乎?後人目睹此事者,亦将崇邪毀正,姑置不問而已乎?夫天性至恩,不可解于心,猶水之濕,猶火之熱,孰能逃之?而佛之教乃一切除埽,謂之至道。

    嗚呼!異哉!嗚呼!異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