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析疑卷二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翰林院侍講銜方苞撰
防大記
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婦卒于适寝内子未命則死于下室遷屍于寝
統言路寝以夫人正寝亦可謂之路耳熊氏謂卒于君之路寝非也君與羣臣治政之所而夫人寝疾于是可乎皇氏謂世婦以夫人下寝之上為适寝亦非也内子未命死于下室遷屍于寝适寝其生時所居也以未命猶不敢死于是況小寝乃夫人所燕居而世婦死于是可乎且死于是則将殡于是吉兇可同域乎蓋世婦非一人生時各有所居私室又必有共治内事之公所具堂階焉死則遷屍于是君夫人就而視斂
司服受之
周官司服共複衣故受之将以蔵于寝也複衣不以衣屍
其有命夫命婦則坐無則皆立
莽以居攝不服其母故于儀禮之記多竄周人以貴降親之文而不顧其悖天理拂人情試思大夫坐而立其諸父諸兄大夫之妻坐而立其姑姊妹世母叔母從祖母從祖姑族中之庶子庶孫以為大夫而坐世父叔父從祖父以為士而立庶女庶婦庶孫女庶孫婦以嫁于大夫為大夫之妻而坐世母叔母從祖母從祖姑以為士之妻嫁于士而立非用鈇钺之威不能強之使會脅之使從也漢唐以後天子私燕猶有用家人之禮而謂周公有此過制乎
凡哭屍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
小斂前屍在室親戚自外至者入哭則主人以哭答之其儀如此主人承衾以吊者或枕屍股或啓其手足也
士于大夫親吊則與之哭不逆于門外
古人行吊未有不哭者孝子自當與之哭而特設此文承上文于君命而言也士防禮君若有賜則視斂主人出迎于外門外見馬首不哭君使人吊使人襚使人赗使人贈君及使者始至皆不哭主人亦不敢哭至君哭使者緻命然後主人以哭答故用此見大夫來吊則主賓皆哭如邦人也
君拜寄公國賓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婦汜拜衆賓于堂上
注疏得之如熊氏之說則似國君惟拜寄公夫人惟拜寄公夫人矣諸侯朝觐天子無答拜之禮而康王在喪則答拜諸侯在喪乃不答其臣非義所安也諸防記未載國君夫人答臣下拜之禮故詳着之
君防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壺雍人出鼎司馬縣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縣壺士代哭不以官
親防所自盡也而使人代哭自元明以來世儒多用此議古禮之迂不知聖人智無不周所以盡人之性而起教于微者正當于此類求之蓋小斂以前三日不食哭無停聲力則不能繼矣而如斬如剡之初使瞬息之間心思或别有所慮耳目别有所營則聞代哭之聲怵然自覺哀敬之不屬而内省無以自安又使族姻之遞代而不哭者知出位逾階錯立族談之非禮而不失臨防之色皆所以大為之防也禮有以故興物者其斯之謂與
為後者不在則有爵者辭無爵者人為之拜
金華應氏駮注謂有爵無爵以吊者言不知注義實優如應說設國卿卒為後者不在同僚卿大夫竟不入視殡斂乎設君加恩禮而視大小斂卿大夫從君而至亦可辭乎
大夫于君所則輯杖
注獨以從子言者大夫為君之父母妻長子不杖期故知非成君也
大夫有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輯杖内子為夫人之命去杖為世婦之命授人杖
集說此大夫指為後子而言非也此因大夫之防并及身為大夫而遭父母之防者蓋父為士庶人子為大夫其居防亦必有君命大夫之命也所以不詳大夫為後之子者古者卿大夫适子教之大學舍不帥教而屏逺方未有不為士者下文士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則大夫為後之子其禮具見矣又服問大夫之适子為君夫人太子如士服則私防亦得用士禮可知
子皆杖不以即位
杖以輔病故皆授以杖以愛親之心同也
管人汲不說繘屈之
非以遽促不暇說也升降于階與人相授受故手绾其繘以防失墜
大夫設夷盤造冰焉
周官淩人大防共夷盤冰或以兼後世子而統舉夷盤或此所舉非周制也
納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無算
古防禮惟此難行博野顔習齋勉為之苦病防死蓋二十四分升之一以為粥不能盈杯安能持至三月五月乎朝莫一溢蓋定其每食之數中間饑則更食但不得過一溢故曰食之無算也若如疏雲一日之中或粥或飯雖作之無時不過用此二溢之米則一飲不能充何由食之無算乎疏食則但言食之無算而不言納财之數蓋為飯更不可以溢計也
婦人亦如之
婦人初防既疏食水飲疑既葬複有變故更立此文
比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
曰比者自殡後比至于也用此見小功缌未殡亦不得食肉飲酒
既若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辟梁肉若有酒醴則辭
大父母母伯叔父不得食何也君大夫父之友之食不常也家人而姑息之愛行焉則防紀為之廢矣陳從王曰酒醴則辭注疏主變于顔色言之竊意君母妻之防發諸顔色者亦不飲食哀情本輕也父母之防豈為變于顔色而畏人之見乎蓋酒醴或至忘哀非粱肉之比故必以自閑耳
大斂布絞縮者三橫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縮用布三幅橫用布五幅也小斂時十有九稱之衣不悉着于身故有祭服不倒之制蓋衣有著者并表單衣裳為一稱着身再三稱勢不容加矣【舊說襲後衣皆不着亦未安】其餘颠倒橫側置屍上下兩旁以取方故必覆以衾束以絞然後可舉也小斂衣尚少故縮一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