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說篇第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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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原文】 81·9說《禮》者皆知禮也,為《禮》何家禮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由此言之,夏、殷、周各自有禮。

    方今周禮邪?夏、殷也?謂之周禮,《周禮》六典,案今《禮經》,不見六典。

    或時殷禮未絕,而六典之禮不傳,世因謂此為周禮也。

    案《周官》之法不與今禮相應,然則《周禮》六典是也。

    其不傳,猶古文《尚書》、《春秋左氏》不興矣。

     【注釋】 為禮何家禮也:依句意,當作“禮為何家禮也”。

     引文參見《論語·為政》。

     《周官》:即《周禮》。

     《春秋左氏》:即《左傳》,本書《案書篇》認為它在西漢初失傳,漢武帝時才又和古文《尚書》一同被發現。

     【譯文】 解釋《禮》的人都知道《禮》,今天的《禮經》是哪個朝代的禮制呢? 孔子說:“殷代承襲的是夏代的禮制,其中增删了什麼是可以知道的。

    周代承襲的是殷代的禮制,其中增删了什麼也是可以知道的。

    ”由此說來,夏、殷、周三代各自有自己的禮制。

    現在流傳的《禮經》是周代的禮制呢?還是夏、殷時代的禮制呢?如果認為它是周代的禮制,那麼周禮有六典,而考察今天的《禮經》,卻并不見六典。

    也許由于殷禮并沒有全部絕迹,而記載六典的禮書卻沒有流傳下來,世人根據周代處在三代的最後因此就把《禮經》說成是周禮了。

    考察《周禮》記載的禮儀制度,與今天的《禮經》不相符合,那麼《周禮》應該是記載六典的了。

    《周禮》一度失傳,就像古文《尚書》和《春秋左氏傳》一度不流傳一樣。

     【原文】 81·10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但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夫《論語》者,弟子共紀孔子之言行,敕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

    以其遺非經,傳文紀識恐忘,故以但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

    漢興失亡,至武帝發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齊、魯、二河間九篇,三十篇。

    至昭帝女讀二十一篇,宣帝下太常博士(11)。

    時尚稱書難曉,名之曰傳,後更隸寫以傳誦。

    初,孔子孫孔安國以教魯人扶卿(12),官至荊州刺史(13),始曰《論語》。

    今時稱《論語》二十篇,又失齊、魯、河間九篇。

    本三十篇,分布亡失,或二十一篇,目或多或少,文贊或是或誤(14)。

    說《論語》者,但知以剝解之問(15),以纖微之難,不知存問本根篇數章目。

    溫故知新,可以為師(16),今不知古(17),稱師如何? 【注釋】 《論》:指《論語》。

     據文意,“但”字後疑當有“知”字。

    八寸為尺:《禮記·王制》鄭注:“周尺之數,未詳聞也。

    按禮制,周猶以十寸為尺。

    蓋六國時,多變亂法度,或言周尺八寸。

    ”敕:告誡,教導。

     以但:據文意,疑當作“但以”,此蓋誤倒。

     二尺四寸:參見11·3注。

     發:發掘,指魯恭王拆毀孔子舊宅。

    取:指漢武帝派人取視。

    古文:指古文《尚書》和《論語》。

     二十一篇:指古文《論語》二十一篇。

    《隋書·經籍志》:“古《論語》與古文《尚書》同出,分《子張》為二篇,故有二十一篇。

    ” 二:涉上下諸“二”而衍。

    河間:西漢諸侯王國,在今河北獻縣一帶。

    三十篇:合齊、魯、河間《論語》九篇,加古文《論語》二十一篇,正好三十篇。

    昭帝:漢昭帝劉弗陵(公元前94~前74年),西漢皇帝,公元前86~74年在位。

    武帝少子,年幼即位。

    在位期間,執行武帝政策,移民屯田,曾多次派兵擊敗匈奴、烏桓。

    始元六年(前81年),征郡國賢良文學,召開鹽鐵會議,問民之疾苦。

    谥昭帝。

    女:據《漢書·昭帝紀》當删。

     (11)宣帝:漢宣帝。

    參見11·5注。

    太常:漢代官名,掌管宗廟禮義。

    漢武帝所設五經博士,隸屬于太常。

     (12)孔安國:西漢經學家,字子國,孔子十二世孫,漢武帝時官至谏議大夫,曾用漢代通行的文字,傳授孔壁古文《尚書》、《論語》。

    扶卿:漢武帝時人。

     (13)荊州:漢武帝時劃分的全國十三個監察區之一,轄境主要在今湖北、湖南兩省。

    刺史:參見2·6注(15)。

     (14)贊:據文意,疑為“辭”。

     (15)剝解:割裂分解,這裡形容瑣碎。

     (16)以上兩句參見《論語·為政》。

     (17)今不知古:本書《謝短篇》亦有此文,作“古今不知”。

     【譯文】 解釋《論語》的人都隻是知道解釋字義和文意,不知道《論語》原本有多少篇;僅僅知道周代以八寸為一尺,卻不知道《論語》隻用一尺長的竹簡來書寫的意思。

    所謂《論語》,是孔子的弟子共同記錄的孔子的言行,他們接受教誨需要記錄的時候很多,達到幾十幾百篇,以八寸為一尺的竹簡記錄,是為了記錄簡要,懷藏攜帶方便。

    因為《論語》不是作為經書遺存下來的,而是怕忘記而作為傳文記錄下來的,所以隻用八寸為一尺的竹簡來記錄,而不用寫經書用的二尺四寸長的竹簡。

    漢朝興起時《論語》失傳了,到漢武帝時拆毀孔子舊宅,武帝派人取視孔子壁中的古文,得到古文《論語》二十一篇,加上齊、魯、河間的九篇,正好三十篇。

    到漢昭帝時讀到古文《論語》二十一篇,到漢宣帝時把古文《論語》交給太常博士。

    當時還說它的文字難懂,給它取名叫傳,後來改用隸書抄寫以便于傳授和誦讀。

    當初,孔子的十二世孫孔安國用它傳授給魯人扶卿,扶卿官至荊州刺史,才開始稱這部書為《論語》。

    現在稱為《論語》的隻有二十篇,又散失了齊、魯、河間的九篇。

    原本有三十篇,分散遺失,有的隻剩二十一篇,篇目有多有少,文字辭句有對有錯。

    解釋《論語》的人,僅僅知道用些瑣碎的問題來提問,用些細微的問題來責難,卻不知道追究最早的篇數章目。

    溫習舊有的知識就能有新的體會和收獲,這就可以當老師了。

    現在不了解古代的情況,怎麼能稱作老師呢? 【原文】 81·11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晉之《乘》,楚之《梼杌》,魯之《春秋》,一也。

    ”若孟子之言,《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乘》、《梼杌》同。

    孔子因舊故之名,以号《春秋》之經,未必有奇說異意,深美之據也。

    今俗儒說之:“春者歲之始,秋者其終也。

    《春秋》之經,可以奉始養終,故号為《春秋》。

    ”《春秋》之經何以異《尚書》?《尚書》者,以為上古帝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授事相實而為名,不依違作意以見奇。

    說《尚書》者得經之實,說《春秋》者失聖之意矣。

    《春秋左氏傳》:“桓公十有七年冬十月朔(11),日有食之。

    不書日,官失之也。

    ”謂“官失”之言,蓋其實也。

    史官記事,若今時縣官之書矣(12),其年月尚大難失,日者微小易忘也。

    蓋紀以善惡為實,不以日月為意。

    若夫公羊、穀梁之傳(13),日月不具,辄為意使。

    失平常之事(14),有怪異之說;徑直之文,有曲折之意,非孔子之心。

    夫《春秋》實及言夏(15),不言者,亦與不書日月,同一實也。

     【注釋】 王者:指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這些聖王。

     《乘》(shèng聖):春秋時晉國史書的名稱。

     《梼杌》(táowù桃誤):春秋時楚國史書的名稱。

     《春秋》:這裡指未經孔子删改過的魯國原來的史書。

     引文參見《孟子·高婁下》。

     歲:指一年的農事收成。

     奉始養終:有始有終,概括始終。

     據文意,“《尚書》”前疑當有“說”字。

     授事相實:根據事實,從實際情況出發。

     依違:模棱兩可,沒有事實根據。

    作意:故意,随心所欲。

     (11)桓公:魯桓公,公元前711~前694年在位。

    有:通“又”。

    十有七年:即十七年。

    朔:陰曆每月初一。

    桓公十七年:公元前695年。

     (12)縣官:參見34·10注。

    這裡指漢朝皇帝。

     (13)公羊、穀梁:公羊高、穀梁赤。

    參見16·20注(17)。

     (14)失:據文意,疑當為“夫”。

     (15)據文意“夏”字上脫“冬”字。

    《釋名·釋典藝》曰:“《春秋》,言春秋冬夏終而成歲,舉春秋則冬夏可知也。

    ” 【譯文】 孟子說:“聖王采詩的盛事廢除了,《詩》也就不作了,《詩》不作了才會寫作《春秋》。

    晉國的《乘》,楚國的《梼杌》,魯國的《春秋》都是同一類的史書。

    ”《春秋》是魯國史書的别稱,跟《乘》和《梼杌》是同樣的。

    孔子沿襲舊有的名稱,用來稱呼《春秋》這部經書,不一定有什麼與衆不同的解釋和深奧美妙的道理。

    現在的俗儒解釋《春秋》說:“春天莊稼開始生長,秋天莊稼成熟。

    《春秋》這部經書,可以概括一年的始終,所以稱為《春秋》。

    ”《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