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虛篇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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蟥,同時病了很久的心腹積塊也全都痊愈了。
所以上天是愛護有德行的人的,這還能說不清楚嗎!我說,這是句假話。
【原文】 20·3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
何則?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
一國之君,專擅賞罰;而赦,人君所為也。
惠王通譴菹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1),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後。
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病。
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禦下之威(2),無禦非之心(3),不肖一也。
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4),若塵土落于菹中,大如虮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5),不明其過(6)。
可謂惠矣。
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猶将見之(7),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
惠王不譴,不肖二也。
菹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隐匿之處(8),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菹中,可複隐匿而強食之?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報祐不肖人也。
【注釋】 (1)伏:屈服,低頭承認。
伏法:罪人被執行死刑。
(2)禦:控制,統治。
(3)禦:阻止,制止。
(4)失甘苦之和:沒有把甘苦調和好。
(5)心:意念,本意。
(6)明:這裡是揭示、揭發的意思。
(7)眇(mi3o渺):一隻眼瞎。
将:相當于“得”。
(8)懷:懷藏。
屏(b!ng餅):排除。
這裡作丢、扔講。
【譯文】 考察惠王吞吃螞蟥,可以看出他是不賢明的君主。
有不賢明的德行,上天不會保佑。
為什麼呢?惠王不忍心責備冷酸菜中有螞蟥的事,恐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按照法律都被殺掉。
一國的君主,獨斷全國的獎勵與懲罰;而赦免罪人的權力,也是君主所掌握。
惠王用通常責備酸菜中為什麼會有螞蟥的作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都該被依法處死,然而最終能不因飲食問題把人處死,并赦免,不判罪,其恩惠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廚師的罪過被發覺而沒有殺他,自然會自新,改過以後不再犯。
惠王寬恕小罪,使地位低微的人保全了性命,自身也會平安而不生病。
現在則不是這樣,惠王硬吃下有害自己的東西,讓管理膳食的臣子不知道自己的過錯,失去了統治臣民的威嚴,可見沒有制止錯誤的意思,這是不賢明之一。
即使廚師和管膳食的人調味不當,或把塵土落在酸菜中,大小如虱子的卵,不是一般注意力所能察覺,不是眼睛所能看見,在推究動機定罪時,沒有揭發他的過錯,就可以說是極大的恩惠了。
現今螞蟥體寬可以用分來計算,身長可以用寸來衡量,掉在涼酸菜中,就是瞎了一隻眼也還能看見,臣子對君王沒有怕懼,又不恭敬,挑選洗滌不小心,罪過極大。
而惠王卻不責備,這是不賢明之二。
酸菜中不該有螞蟥,不能吃就應扔在地上;如果怕左右侍臣看見,可以把它揣在懷裡,然後丢在隐蔽的地方,完全可以使螞蟥不被人看見,又何必吃下去呢?如果不能吃的東西誤落在酸菜中,難道能再悄悄地硬吃下去嗎?這是不賢明之三。
有不賢明的德行,而上天保祐他,這是上天善報保佑不賢明的人。
【原文】 20·4不忍譴蛭,世謂之賢。
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類,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
賢者德薄(1),未足以言。
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2),以容人之過,必衆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3),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實也! 【注釋】 (1)薄:微,少。
這裡是差的意思。
(2)推:這裡是拿出的意思。
不忍:不忍心,憐憫人。
(3)豫:安适。
不豫:指帝王有病。
【譯文】 不忍心責備廚師和管膳食的人就吞食螞蟥,世人于是認為賢明。
賢者的操行,大多像吞食螞蟥之類,吞下螞蟥天就解除他的病,這樣賢者永遠不會生病。
像這樣的賢者品德太差,不足以稱道。
聖人的道德純厚,操行很少有不對的地方,做出憐憫人的德行,以寬容人過失的事,一定很多。
然而周武王有病,孔子生病,天保祐人,為什麼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呢! 【原文】 20·5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無有不死。
腹中熱也。
初吞蛭時,未死(1),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
須臾蛭死,腹中痛亦上。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血也。
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人愈。
猶狸之性食鼠(2),人有鼠病(3),吞狸自愈(4)。
物類相勝,方藥相使也(5)。
食蛭蟲而病愈,安得怪乎!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
之後蛭出,安得祐乎!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臣因再拜賀病不為傷(6),著
所以上天是愛護有德行的人的,這還能說不清楚嗎!我說,這是句假話。
【原文】 20·3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
何則?惠王不忍譴蛭,恐庖廚監食法皆誅也。
一國之君,專擅賞罰;而赦,人君所為也。
惠王通譴菹中何故有蛭,庖廚監食皆當伏法(1),然能終不以飲食行誅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廚罪覺而不誅,自新而改後。
惠王赦細而活微,身安不病。
今則不然,強食害己之物,使監食之臣不聞其過,失禦下之威(2),無禦非之心(3),不肖一也。
使庖廚監食失甘苦之和(4),若塵土落于菹中,大如虮虱,非意所能覽,非目所能見,原心定罪(5),不明其過(6)。
可謂惠矣。
今蛭廣有分數,長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猶将見之(7),臣不畏敬,擇濯不謹,罪過至重。
惠王不譴,不肖二也。
菹中不當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見,懷屏隐匿之處(8),足以使蛭不見,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誤在菹中,可複隐匿而強食之?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報祐不肖人也。
【注釋】 (1)伏:屈服,低頭承認。
伏法:罪人被執行死刑。
(2)禦:控制,統治。
(3)禦:阻止,制止。
(4)失甘苦之和:沒有把甘苦調和好。
(5)心:意念,本意。
(6)明:這裡是揭示、揭發的意思。
(7)眇(mi3o渺):一隻眼瞎。
将:相當于“得”。
(8)懷:懷藏。
屏(b!ng餅):排除。
這裡作丢、扔講。
【譯文】 考察惠王吞吃螞蟥,可以看出他是不賢明的君主。
有不賢明的德行,上天不會保佑。
為什麼呢?惠王不忍心責備冷酸菜中有螞蟥的事,恐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按照法律都被殺掉。
一國的君主,獨斷全國的獎勵與懲罰;而赦免罪人的權力,也是君主所掌握。
惠王用通常責備酸菜中為什麼會有螞蟥的作法,廚師和管膳食的人都該被依法處死,然而最終能不因飲食問題把人處死,并赦免,不判罪,其恩惠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廚師的罪過被發覺而沒有殺他,自然會自新,改過以後不再犯。
惠王寬恕小罪,使地位低微的人保全了性命,自身也會平安而不生病。
現在則不是這樣,惠王硬吃下有害自己的東西,讓管理膳食的臣子不知道自己的過錯,失去了統治臣民的威嚴,可見沒有制止錯誤的意思,這是不賢明之一。
即使廚師和管膳食的人調味不當,或把塵土落在酸菜中,大小如虱子的卵,不是一般注意力所能察覺,不是眼睛所能看見,在推究動機定罪時,沒有揭發他的過錯,就可以說是極大的恩惠了。
現今螞蟥體寬可以用分來計算,身長可以用寸來衡量,掉在涼酸菜中,就是瞎了一隻眼也還能看見,臣子對君王沒有怕懼,又不恭敬,挑選洗滌不小心,罪過極大。
而惠王卻不責備,這是不賢明之二。
酸菜中不該有螞蟥,不能吃就應扔在地上;如果怕左右侍臣看見,可以把它揣在懷裡,然後丢在隐蔽的地方,完全可以使螞蟥不被人看見,又何必吃下去呢?如果不能吃的東西誤落在酸菜中,難道能再悄悄地硬吃下去嗎?這是不賢明之三。
有不賢明的德行,而上天保祐他,這是上天善報保佑不賢明的人。
【原文】 20·4不忍譴蛭,世謂之賢。
賢者操行,多若吞蛭之類,吞蛭天除其病,是則賢者常無病也。
賢者德薄(1),未足以言。
聖人純道,操行少非,為推不忍之行(2),以容人之過,必衆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3),孔子疾病,天之祐人,何不實也! 【注釋】 (1)薄:微,少。
這裡是差的意思。
(2)推:這裡是拿出的意思。
不忍:不忍心,憐憫人。
(3)豫:安适。
不豫:指帝王有病。
【譯文】 不忍心責備廚師和管膳食的人就吞食螞蟥,世人于是認為賢明。
賢者的操行,大多像吞食螞蟥之類,吞下螞蟥天就解除他的病,這樣賢者永遠不會生病。
像這樣的賢者品德太差,不足以稱道。
聖人的道德純厚,操行很少有不對的地方,做出憐憫人的德行,以寬容人過失的事,一定很多。
然而周武王有病,孔子生病,天保祐人,為什麼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呢! 【原文】 20·5或時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無有不死。
腹中熱也。
初吞蛭時,未死(1),而腹中熱,蛭動作,故腹中痛。
須臾蛭死,腹中痛亦上。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積,殆積血也。
故食血之蟲死,而積血之病人愈。
猶狸之性食鼠(2),人有鼠病(3),吞狸自愈(4)。
物類相勝,方藥相使也(5)。
食蛭蟲而病愈,安得怪乎!食生物無不死,死無不出。
之後蛭出,安得祐乎!令尹見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當死出,臣因再拜賀病不為傷(6),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