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遇篇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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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
這裡是主張的意思。
(5)詞:遞修本作“司”,可從。
司(s@四):同“伺”,探察,窺測。
際會:遇合,時機。
(6)贍(sh4n善):供給财物。
這裡是給予好處的意思。
(7)奏:進獻。
(8)炙(h@志):烘烤。
濕:潮濕。
這裡指潮濕的東西。
(9)翣(sh4廈):古代儀仗中用的大掌扇。
這裡是扇的意思。
(10)王:疑應為“主”。
下文“武主不好文;辯主不好行,行主不好辯”,可一證。
倫明錄楊校宋本作“主”,可二證。
(11)暴:迅速地。
(12)卒(c)促):同“猝”,突然,立刻。
(13)宿習:平常的學習和積累。
(14)明名:揚名。
(15)須臾(y*于):一會兒,片刻。
(16)進身:使自己得到任用。
托:寄托。
(17)數(shu^朔):屢次。
(18)塗:通“途”,道路。
(19)是以:因此。
(20)此與上文“用老主亡”句意相同,故疑“武”前奪一“用”字。
(21)妙(mi3o秒):通“渺”,遠。
(22)顧:顧惜。
這裡是重視的意思。
【譯文】 社會上一般的意見是:“賢德的人應當被重用,要是不被重用,也是由于他自己的過錯。
讀書人如果能迎合社會風氣,揣摩君主意圖,觀察其境内情況,而調整自己專長,确定自己主張,周密窺測時機,能進獻對君主有好處的東西,怎麼會不受到賞識和重用呢?現在卻不是這樣,而是去作弄一些無益的技能,接受一些無益的主張,這等于夏天向君主進獻火爐,冬天向君主獻上扇子,盡做些君主不想做的事,獻上些君主不想聽的話,不碰上災禍就算幸運了,怎麼還能得福呢?貢獻有益的才能,采納有益的主張,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
但有時會由于無益而得福,有時又由于有益而獲罪。
況且夏天還可以用火爐來烘烤潮濕的東西,冬天可以用扇子來扇火。
社會風氣可以迎合,君主的意圖卻猜測不到;意見可以随君主好惡而改換,才能卻難于一下子改變。
如果當時的君主好文,而自己會文就能被賞識重用;君主要是好武,自己則不會被任用。
倘若君主好辯,有口才就會被賞識重用;君主要是不好辯,自己則不會被任用。
重視文的君主不重視武,重視武的君主不重視文;重視口才的君主不重視行為,重視行為的君主不重視口才。
文章和說話,還可以迅速學習;行為和才能,不可能立刻實現。
學問不經過平時的學習和積累,不能成名。
名望不一向顯著,不可能被君主重用。
匆忙學到的本領,短時間樹立的名望,時間和功力都不夠,要是對自己預先沒有了解,用什麼來揣摩君主的意圖而讓其采納主張,從而獲得任用并發揮自己的才能呢?以前周朝有個人想做官,屢次都沒有被任用,年紀老了頭發白了,在路邊低聲哭泣。
過路人有的問他:“為什麼哭啊?”回答說:“我想做官卻屢次不被任用,自己悲傷年老錯過了時機,因此哭了。
”有人問:“你想做官為什麼一次也不被任用呢?”回答道:“我年少的時候,學的是文。
到文治之德成就了,開始想做官,而當時君主喜歡任用年老的。
愛用老年人的君主死了,後繼君主卻又要任用會武的,于是我改為習武。
武藝剛學好,重用會武的君主又死了。
年少的君主剛即位,喜歡任用少年,我的年紀又老了,因此一次也沒有被任用過。
”當官是有時運的,不應當強求。
唉,迎合社會風氣,揣摩君主意圖,還不能達到目的,何況節操高尚,志向遠大,不被利祿引誘,性格品質已經固定,不被君主重視的人呢? 【原文】 1·8且夫遇也,能不預設(1),說不宿具(2),邂逅逢喜(3),遭觸上意(4),故謂之遇。
如準推主調說(5),以取尊貴,是名為揣,不名曰遇。
春種谷生,秋刈谷收(6),求物得物,作事事成(7),不名為遇。
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為遇。
猶拾遺于塗,摭棄于野(8),若天授地生,鬼助神輔,禽息之精陰慶(9),鮑叔之魂默舉(10),若是者,乃遇耳。
今俗人既不能定遇不遇之論(11),又就遇而譽之,因不遇而毀之,是據見效,案成事(12),不能量操審才能也。
【注釋】 (1)設:安排,部署。
(2)具:準備。
(3)邂逅(xi8h^u謝後):偶然碰上。
(4)觸:遞修本作“合”,可從。
遭合:恰好符合。
(5)推:疑是衍文。
上文“準主觀鑒”、“準主而調其說”,可一證。
遞修本無此字。
可二證。
(6)刈(y@義):收割。
(7)得物:疑“物得”之誤倒。
“求物物得”與下文“作事事成”,文例一律,可證。
(8)摭(h0執):拾取。
(9)禽息:春秋時秦國大夫,向秦穆公推薦百裡奚被拒絕,用頭撞闑(ni8聶)而死。
穆公被感動,于是任用百裡奚,秦國得以強盛,事參見《後漢書·循吏列傳》。
慶:疑“薦”之誤。
“慶”繁體作“慶”,“薦”漢隸作“■”,形似而誤。
陰薦:暗中推薦。
(10)鮑叔:鮑叔牙,春秋時齊國大夫。
以知人著稱。
齊桓公命他為宰,被他謝絕。
同時保舉管仲為相,被桓公接受。
事參見《史記·管晏列傳》。
默舉:暗中舉薦。
(11)定:決定。
這裡是判斷的意思。
(12)案:通“按”。
依照、根據。
成事:已經形成的事實。
這裡指是否當官或被重用。
【譯文】 遇呀,才能不是預先練習好的,主張不是平常準備好的,而是碰巧遇到君主滿意,恰好符合他的心意,這樣才稱之為“遇”。
要是揣摩君主的意圖來改變自己的主張,而得到敬重和地位,這應該起名為“揣摩”,不能起名叫“遇”。
春天耕種谷物生長,秋天收割谷物得到收成,求物物得,作事事成,不能稱為“遇”。
不求自至,不作自成,這才能稱為“遇”。
如同在路上撿到别人遺失的東西,在郊外揀取别人抛棄的東西;好像是天給的地生的,鬼助的神幫的;猶如禽息的精神暗中推薦百裡奚,鮑叔的魂魄暗中舉薦管仲,像這樣,才算是“遇”啊。
現在一般人既不能對遇和不遇的議論作出正确判斷,又單憑被重用就稱贊,根據不被重用就毀謗。
這種隻憑現有效果和既成事實判定是非的作法,是不可能衡量操行和考察才能的。
這裡是主張的意思。
(5)詞:遞修本作“司”,可從。
司(s@四):同“伺”,探察,窺測。
際會:遇合,時機。
(6)贍(sh4n善):供給财物。
這裡是給予好處的意思。
(7)奏:進獻。
(8)炙(h@志):烘烤。
濕:潮濕。
這裡指潮濕的東西。
(9)翣(sh4廈):古代儀仗中用的大掌扇。
這裡是扇的意思。
(10)王:疑應為“主”。
下文“武主不好文;辯主不好行,行主不好辯”,可一證。
倫明錄楊校宋本作“主”,可二證。
(11)暴:迅速地。
(12)卒(c)促):同“猝”,突然,立刻。
(13)宿習:平常的學習和積累。
(14)明名:揚名。
(15)須臾(y*于):一會兒,片刻。
(16)進身:使自己得到任用。
托:寄托。
(17)數(shu^朔):屢次。
(18)塗:通“途”,道路。
(19)是以:因此。
(20)此與上文“用老主亡”句意相同,故疑“武”前奪一“用”字。
(21)妙(mi3o秒):通“渺”,遠。
(22)顧:顧惜。
這裡是重視的意思。
【譯文】 社會上一般的意見是:“賢德的人應當被重用,要是不被重用,也是由于他自己的過錯。
讀書人如果能迎合社會風氣,揣摩君主意圖,觀察其境内情況,而調整自己專長,确定自己主張,周密窺測時機,能進獻對君主有好處的東西,怎麼會不受到賞識和重用呢?現在卻不是這樣,而是去作弄一些無益的技能,接受一些無益的主張,這等于夏天向君主進獻火爐,冬天向君主獻上扇子,盡做些君主不想做的事,獻上些君主不想聽的話,不碰上災禍就算幸運了,怎麼還能得福呢?貢獻有益的才能,采納有益的主張,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
但有時會由于無益而得福,有時又由于有益而獲罪。
況且夏天還可以用火爐來烘烤潮濕的東西,冬天可以用扇子來扇火。
社會風氣可以迎合,君主的意圖卻猜測不到;意見可以随君主好惡而改換,才能卻難于一下子改變。
如果當時的君主好文,而自己會文就能被賞識重用;君主要是好武,自己則不會被任用。
倘若君主好辯,有口才就會被賞識重用;君主要是不好辯,自己則不會被任用。
重視文的君主不重視武,重視武的君主不重視文;重視口才的君主不重視行為,重視行為的君主不重視口才。
文章和說話,還可以迅速學習;行為和才能,不可能立刻實現。
學問不經過平時的學習和積累,不能成名。
名望不一向顯著,不可能被君主重用。
匆忙學到的本領,短時間樹立的名望,時間和功力都不夠,要是對自己預先沒有了解,用什麼來揣摩君主的意圖而讓其采納主張,從而獲得任用并發揮自己的才能呢?以前周朝有個人想做官,屢次都沒有被任用,年紀老了頭發白了,在路邊低聲哭泣。
過路人有的問他:“為什麼哭啊?”回答說:“我想做官卻屢次不被任用,自己悲傷年老錯過了時機,因此哭了。
”有人問:“你想做官為什麼一次也不被任用呢?”回答道:“我年少的時候,學的是文。
到文治之德成就了,開始想做官,而當時君主喜歡任用年老的。
愛用老年人的君主死了,後繼君主卻又要任用會武的,于是我改為習武。
武藝剛學好,重用會武的君主又死了。
年少的君主剛即位,喜歡任用少年,我的年紀又老了,因此一次也沒有被任用過。
”當官是有時運的,不應當強求。
唉,迎合社會風氣,揣摩君主意圖,還不能達到目的,何況節操高尚,志向遠大,不被利祿引誘,性格品質已經固定,不被君主重視的人呢? 【原文】 1·8且夫遇也,能不預設(1),說不宿具(2),邂逅逢喜(3),遭觸上意(4),故謂之遇。
如準推主調說(5),以取尊貴,是名為揣,不名曰遇。
春種谷生,秋刈谷收(6),求物得物,作事事成(7),不名為遇。
不求自至,不作自成,是名為遇。
猶拾遺于塗,摭棄于野(8),若天授地生,鬼助神輔,禽息之精陰慶(9),鮑叔之魂默舉(10),若是者,乃遇耳。
今俗人既不能定遇不遇之論(11),又就遇而譽之,因不遇而毀之,是據見效,案成事(12),不能量操審才能也。
【注釋】 (1)設:安排,部署。
(2)具:準備。
(3)邂逅(xi8h^u謝後):偶然碰上。
(4)觸:遞修本作“合”,可從。
遭合:恰好符合。
(5)推:疑是衍文。
上文“準主觀鑒”、“準主而調其說”,可一證。
遞修本無此字。
可二證。
(6)刈(y@義):收割。
(7)得物:疑“物得”之誤倒。
“求物物得”與下文“作事事成”,文例一律,可證。
(8)摭(h0執):拾取。
(9)禽息:春秋時秦國大夫,向秦穆公推薦百裡奚被拒絕,用頭撞闑(ni8聶)而死。
穆公被感動,于是任用百裡奚,秦國得以強盛,事參見《後漢書·循吏列傳》。
慶:疑“薦”之誤。
“慶”繁體作“慶”,“薦”漢隸作“■”,形似而誤。
陰薦:暗中推薦。
(10)鮑叔:鮑叔牙,春秋時齊國大夫。
以知人著稱。
齊桓公命他為宰,被他謝絕。
同時保舉管仲為相,被桓公接受。
事參見《史記·管晏列傳》。
默舉:暗中舉薦。
(11)定:決定。
這裡是判斷的意思。
(12)案:通“按”。
依照、根據。
成事:已經形成的事實。
這裡指是否當官或被重用。
【譯文】 遇呀,才能不是預先練習好的,主張不是平常準備好的,而是碰巧遇到君主滿意,恰好符合他的心意,這樣才稱之為“遇”。
要是揣摩君主的意圖來改變自己的主張,而得到敬重和地位,這應該起名為“揣摩”,不能起名叫“遇”。
春天耕種谷物生長,秋天收割谷物得到收成,求物物得,作事事成,不能稱為“遇”。
不求自至,不作自成,這才能稱為“遇”。
如同在路上撿到别人遺失的東西,在郊外揀取别人抛棄的東西;好像是天給的地生的,鬼助的神幫的;猶如禽息的精神暗中推薦百裡奚,鮑叔的魂魄暗中舉薦管仲,像這樣,才算是“遇”啊。
現在一般人既不能對遇和不遇的議論作出正确判斷,又單憑被重用就稱贊,根據不被重用就毀謗。
這種隻憑現有效果和既成事實判定是非的作法,是不可能衡量操行和考察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