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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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張本合。
「形」、「刑」古亦通用。
〔釋文〕比詳毗志反。
下同。
一音如字,雲:比,較。
詳,審。
治之直吏反。
下「治之至」、注「至治之道」同。
鐘鼓之音,羽旄之容,樂之末也; 〔疏〕樂者,和也。
羽者,鳥羽。
旄者,獸毛。
言采鳥獸之羽毛,以飾其器也。
夫帝王之所以作樂者,欲上調陰陽,下和時俗也。
古人聞樂,即知國之興亡,治世亂世,其音各異。
是知大樂與天地同和,非羽毛鐘鼓者也。
自三代以下,澆浪薦興,賞鄭、衛之淫聲,棄雲、韶之雅韻,遂使羽毛文采,盛飾容儀,既非鹹池之本,适是濮水之末。
哭泣衰絰,隆殺之服,哀之末也。
〔疏〕絰者,實也。
衰,摧也。
上曰(衰)[服],下曰裳。
在首在腰,二俱有絰。
隆殺者,言禮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哭泣衣裳,各有差降。
此是教迹外儀,非情發于衷,故哀之末也。
〇典案:治要引「隆」作「降」,古「隆」、「降」亦通用。
〔釋文〕衰音崔。
絰田結反。
隆殺所界反。
此五末者,須精神之運,心術之動。
然後從之者也。
〔注〕夫精神心術者,五末之本也。
任自然而運動,則五事之末不振而自舉也。
〔疏〕術,能也。
心之所能,謂之心術也。
精神心術者,五末之本也。
言此之五末,必須精神心智,率性而動,然後從于五事,即非矜矯者也。
之耶? 〇「哉」字舊敚。
碧虛子校雲:「安取道」下文本有「哉」字。
典案:文本是也。
「語道而非其道者,安取道哉」,與上「語道而非其序者,非其道也」義正相應,無「哉」字則不相應矣。
今依文本補。
,先明自然之理。
為自然是道德之本,故道德次之。
道德已明而仁義次之。
〔注〕物得其道,而和理自适也。
〔疏〕先德後仁,先仁後義,故仁義次之。
仁義已明而分守次之。
〔注〕理适而不失其分也。
〔疏〕既行兼愛之仁,又明裁非之義,次令各守其分,不相争奪也。
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注〕得分而物物之名各當其形也。
〔疏〕形,身也。
各守其分,不相傾奪,次勸修身,緻其名譽也。
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
〔注〕無所複改。
〔疏〕雖複勸令修身,以緻名譽,而皆須因其素分,任其天然,不可矯性僞情,以要令聞也。
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
〔注〕物各自任,則罪責除也。
〔疏〕原者,恕免;省者,除廢。
雖複因任其本性,而不無其僭過,故宜布之恺澤,宥免其辜也。
〔釋文〕原省所景反。
原,除。
省,廢也。
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
〔注〕各以得性為是,失性為非。
〔疏〕雖複赦過宥罪,而人心漸薄,次須示其是非,以為鑒誡也。
是非已明而賞罰次之。
〔注〕賞罰者,失得之報也。
夫至治之道,本在于天而末極于斯。
〔疏〕是非既明,臧否斯見,故賞善罰惡,以勗黎元也。
賞罰已明,而愚知處宜,貴賤履位。
〔注〕官各當其才也。
〔疏〕用此賞罰,以次前序而為治方者,智之明暗,安處各得其宜,才之高下,貴賤鹹履其位也。
仁賢不肖襲情。
〔注〕各自行其所能之情。
〔疏〕仁賢,智也。
不肖,愚也。
襲,用也。
主上聖明,化導得所,雖複賢愚各異,而鹹用本情。
終不舍己効人,矜誇炫物也。
必分其能。
〔注〕無相易業。
〔疏〕夫性性不同,物物各異,藝能固别,才用必分,使之如器,無不調适也。
〔釋文〕必分方雲反。
必由其名。
〔注〕名當其實,故由名而實不濫也。
〔疏〕夫名以召實,而由實故名。
若使實不當名,則名過其實。
今明名實相稱,故雲必由其名也。
以此事上,以此畜下,以此治物,以此修身。
〔疏〕以,用也。
言用以前九法,可以為臣事上,為君畜下,外以治物,内以脩身也。
知謀不用,必歸其天,此之謂大平,治之至也。
〔疏〕至默無為,委之羣下,塞聰閉智,歸之自然,可謂太平之君,至治之美也。
〔釋文〕知謀音智。
大平音泰。
故書曰:「有形有名。
」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
〔疏〕先,本也。
言形名等法,蓋聖人之應迹耳。
不得已而用之,非所以迹也。
書者,道家之書,既遭秦世焚燒,今檢亦無的據。
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舉,九變而賞罰可言也。
〔注〕自先明天以下至形名而五,至賞罰而九,此自然先後之序也。
〔疏〕夫為治之體,必随世污隆。
世有澆淳,故治亦有寬急。
是以五變九變,可舉可言。
苟其不失次序,則是太平至治也。
驟而語形名,不知其本也; 〔疏〕驟,數也,速也。
季世之人,不知倫序,數語形名,以為治術,而未體九變以自然為宗,但識其末,不知其本也。
驟而語賞罰,不知其始也。
〔疏〕速論賞罰,以此馭時,唯見枝條,未知根本。
始,猶本也,互其名耳。
倒道而言,迕道而說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 〔注〕治人者必順序。
〔疏〕迕,逆也。
不識治方,不知次序,颠倒道理,迕逆物情,适可為物所治,豈能治物也! 〔釋文〕迕道音悟。
司馬雲:橫也。
而說徐音悅,又如字。
驟而語形名賞罰,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者也; 〔注〕治道先明天,不為棄賞罰也,但當不失其先後之序耳。
〔疏〕夫形名賞罰,此乃知治之具度,非知治之要道也。
〇「者」、「也」二字舊敚。
碧虛子校引江南古藏本有「者」、「也」二字,今據補。
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此之謂辯士,一曲之人也。
〔注〕夫用天下者,必大通順序之道。
〔疏〕若以形名
「形」、「刑」古亦通用。
〔釋文〕比詳毗志反。
下同。
一音如字,雲:比,較。
詳,審。
治之直吏反。
下「治之至」、注「至治之道」同。
鐘鼓之音,羽旄之容,樂之末也; 〔疏〕樂者,和也。
羽者,鳥羽。
旄者,獸毛。
言采鳥獸之羽毛,以飾其器也。
夫帝王之所以作樂者,欲上調陰陽,下和時俗也。
古人聞樂,即知國之興亡,治世亂世,其音各異。
是知大樂與天地同和,非羽毛鐘鼓者也。
自三代以下,澆浪薦興,賞鄭、衛之淫聲,棄雲、韶之雅韻,遂使羽毛文采,盛飾容儀,既非鹹池之本,适是濮水之末。
哭泣衰絰,隆殺之服,哀之末也。
〔疏〕絰者,實也。
衰,摧也。
上曰(衰)[服],下曰裳。
在首在腰,二俱有絰。
隆殺者,言禮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哭泣衣裳,各有差降。
此是教迹外儀,非情發于衷,故哀之末也。
〇典案:治要引「隆」作「降」,古「隆」、「降」亦通用。
〔釋文〕衰音崔。
絰田結反。
隆殺所界反。
此五末者,須精神之運,心術之動。
然後從之者也。
〔注〕夫精神心術者,五末之本也。
任自然而運動,則五事之末不振而自舉也。
〔疏〕術,能也。
心之所能,謂之心術也。
精神心術者,五末之本也。
言此之五末,必須精神心智,率性而動,然後從于五事,即非矜矯者也。
之耶? 〇「哉」字舊敚。
碧虛子校雲:「安取道」下文本有「哉」字。
典案:文本是也。
「語道而非其道者,安取道哉」,與上「語道而非其序者,非其道也」義正相應,無「哉」字則不相應矣。
今依文本補。
,先明自然之理。
為自然是道德之本,故道德次之。
道德已明而仁義次之。
〔注〕物得其道,而和理自适也。
〔疏〕先德後仁,先仁後義,故仁義次之。
仁義已明而分守次之。
〔注〕理适而不失其分也。
〔疏〕既行兼愛之仁,又明裁非之義,次令各守其分,不相争奪也。
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
〔注〕得分而物物之名各當其形也。
〔疏〕形,身也。
各守其分,不相傾奪,次勸修身,緻其名譽也。
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
〔注〕無所複改。
〔疏〕雖複勸令修身,以緻名譽,而皆須因其素分,任其天然,不可矯性僞情,以要令聞也。
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
〔注〕物各自任,則罪責除也。
〔疏〕原者,恕免;省者,除廢。
雖複因任其本性,而不無其僭過,故宜布之恺澤,宥免其辜也。
〔釋文〕原省所景反。
原,除。
省,廢也。
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
〔注〕各以得性為是,失性為非。
〔疏〕雖複赦過宥罪,而人心漸薄,次須示其是非,以為鑒誡也。
是非已明而賞罰次之。
〔注〕賞罰者,失得之報也。
夫至治之道,本在于天而末極于斯。
〔疏〕是非既明,臧否斯見,故賞善罰惡,以勗黎元也。
賞罰已明,而愚知處宜,貴賤履位。
〔注〕官各當其才也。
〔疏〕用此賞罰,以次前序而為治方者,智之明暗,安處各得其宜,才之高下,貴賤鹹履其位也。
仁賢不肖襲情。
〔注〕各自行其所能之情。
〔疏〕仁賢,智也。
不肖,愚也。
襲,用也。
主上聖明,化導得所,雖複賢愚各異,而鹹用本情。
終不舍己効人,矜誇炫物也。
必分其能。
〔注〕無相易業。
〔疏〕夫性性不同,物物各異,藝能固别,才用必分,使之如器,無不調适也。
〔釋文〕必分方雲反。
必由其名。
〔注〕名當其實,故由名而實不濫也。
〔疏〕夫名以召實,而由實故名。
若使實不當名,則名過其實。
今明名實相稱,故雲必由其名也。
以此事上,以此畜下,以此治物,以此修身。
〔疏〕以,用也。
言用以前九法,可以為臣事上,為君畜下,外以治物,内以脩身也。
知謀不用,必歸其天,此之謂大平,治之至也。
〔疏〕至默無為,委之羣下,塞聰閉智,歸之自然,可謂太平之君,至治之美也。
〔釋文〕知謀音智。
大平音泰。
故書曰:「有形有名。
」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
〔疏〕先,本也。
言形名等法,蓋聖人之應迹耳。
不得已而用之,非所以迹也。
書者,道家之書,既遭秦世焚燒,今檢亦無的據。
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舉,九變而賞罰可言也。
〔注〕自先明天以下至形名而五,至賞罰而九,此自然先後之序也。
〔疏〕夫為治之體,必随世污隆。
世有澆淳,故治亦有寬急。
是以五變九變,可舉可言。
苟其不失次序,則是太平至治也。
驟而語形名,不知其本也; 〔疏〕驟,數也,速也。
季世之人,不知倫序,數語形名,以為治術,而未體九變以自然為宗,但識其末,不知其本也。
驟而語賞罰,不知其始也。
〔疏〕速論賞罰,以此馭時,唯見枝條,未知根本。
始,猶本也,互其名耳。
倒道而言,迕道而說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 〔注〕治人者必順序。
〔疏〕迕,逆也。
不識治方,不知次序,颠倒道理,迕逆物情,适可為物所治,豈能治物也! 〔釋文〕迕道音悟。
司馬雲:橫也。
而說徐音悅,又如字。
驟而語形名賞罰,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者也; 〔注〕治道先明天,不為棄賞罰也,但當不失其先後之序耳。
〔疏〕夫形名賞罰,此乃知治之具度,非知治之要道也。
〇「者」、「也」二字舊敚。
碧虛子校引江南古藏本有「者」、「也」二字,今據補。
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此之謂辯士,一曲之人也。
〔注〕夫用天下者,必大通順序之道。
〔疏〕若以形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