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一木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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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早到晚去窮格竹子的道理,費神傷力,第三天時,竟過度勞累卧床不起。

    當時,我認為他精力不足,自己去窮格,從早到晚仍不理解竹子的理,到了第七天,與錢友一樣而卧床不起。

    因而我們共同慨歎,聖賢是做不成的,主要是沒有聖賢如許大的力量去格物。

    後來我在貴州龍場呆了三年,深有體會,此時才明白,天下之物本無什麼可格的,格物的功夫隻能在自身心上做。

    我堅信人人都可做聖人,于是就有了一種責任感。

    此番道理,應該讓各位知曉。

    ” 〔評析〕 陽明先生學朱學之時,最疑惑之處是朱子對“格物”的解釋。

    朱子認為天下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務必格盡天下之物,才能全知。

    而陽明先生認為既說連一草一木都有自然之理,憑一己之力如何盡天下之事理?陽明先生為了解開這一謎團,曾經親身實驗。

    據說有一次,王陽明約了朋友,二人預備實驗朱子格物緻知的說法,于是選擇庭院裡的竹子為目标,想要窮究竹子之理。

    二人面對竹子靜坐默思,思想竹子所隐含的自然之理。

    三日後,友人因精神衰弱而先放棄,七日後王陽明自己也病倒了。

    經過此番折騰,他若笑着對友人說,“要想刻意去行聖人之道,卻也受制于愚笨的資質無法如願。

    ” 【原文】 門人有言邵端峰論童子不能格物,隻教以灑掃應對之說。

     先生曰:“灑掃應對,就是一件物。

    童子良知隻到此。

    便教去灑掃應對,就是緻他這一點良知了,又如童子知畏先生長者,此亦是他良知處。

    故雖嬉戲中見了先生長者,便去作揖恭敬,是他能格物以緻敬師長之良知了。

    童子自有童子的格物緻知。

    ”又曰:“我這裡言格物,自童子以至聖人,皆是此等工夫。

    但聖人格物,便更熟得些子,不消費力。

    如此格物,雖賣柴人亦是做得,雖公卿大夫以至天子,皆是如此做。

    ” 【譯文】 弟子中有人說,邵端峰主張小孩子不能格物,隻能教導他們灑掃應對。

     先生說:“灑掃應對本身就是一個物,由于小孩的良知隻能到這個程度,所以教他灑掃應對,也就是緻他的這一點良知了。

    又例如,小孩敬畏師長,這也是他的良知所在,因此,即使在嬉鬧時看到了先生長者,他照樣會作揖以表恭敬,這就是他能格物以緻他尊敬師長的良知了。

    小孩子自然有他們的格物緻知。

    ”先生接着說:“我這裡所謂的格物,自小孩子到大聖人,都是這樣的功夫。

    但是,聖人格物就更為純熟一些,毫不費力。

    如此格物,就是賣柴的人也能做到,自公卿大夫到皇上,也都能這樣做。

    ” 〔評析〕 做事情從根本做起,經過一段時間必定有所收獲;從枝節做起,必定勞而無功。

    “根本”的東西寓于萬事萬物之中,并不因事大則“根本”就一定大,事小其根本就一定小。

    即使象掃地、灑水這樣的小事,象小孩子這樣的對象,其“根本”之點也未曾離開“良知”,時時注意從小事上去體認“良知”才是事情的“根本”。

     【原文】 或疑知行不合一,以“知之匪艱”二句為問。

     先生曰:“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

    隻是不能緻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艱,行之惟艱’。

    ” 門人問曰:“知行如何得合一?且如《中庸》言‘博學之’,又說個‘笃行之’,分明知行是兩件。

    ” 先生曰:“博學隻是事事學存此天理,笃行隻是學之不已之意。

    ” 又問:“《易》‘學以聚之’,又言‘仁以行之’,此是如何?” 先生曰:“也是如此。

    事事去學存此天理,則此心更無放失時,故曰:‘學以聚之。

    ’然常常學存此天理,更無私欲間斷,此即是此心不息處,故曰‘仁以行之’。

    ” 又問:“孔子言‘知及之,仁不能守之’,知行卻是兩個了。

    ” 先生曰:“說‘及之’,已是行了。

    但不能常常行,已為私欲間斷,便是‘仁不能守’。

    ” 【譯文】 有位弟子感覺知行不能合一,他向先生請教“知之匪艱”。

     先生說:“良知自然能知,本來很簡單。

    隻因不能緻這個良知,因而就有了‘知之匪艱,行之惟艱’的說法。

    ” 有弟子問:“知行如何能合一?例如,《中庸》上講‘博學之’,又講一個‘笃行之’,分明是把知行當兩件事看。

    ” 先生說:“博學僅是每件事學會存此天理,笃行僅是指學而不辍的意思。

    ” 弟子又問:“《易傳》中不僅說‘學以聚之’,又說‘仁以行之’,這是怎麼回事?” 先生說:“也是這樣。

    若每件事都去學會存此天理,則此心就沒有放縱的時候,因此說‘學以聚之’。

    然而,經常去學存此天理,又無任何私欲使它間斷,這就是此心的生生不息,因此說‘仁以行之’。

    ”又問:“《論語》中孔子曾說:‘知及之,仁不能守之’,知與行不就成為兩件事了?” 先生說:“說‘及之’,就已經是行了。

    但不能常行不止,被私欲阻隔了,也就是‘仁不能守’。

    ” 〔評析〕 《周易·乾》中說:通過學習來培植自己的德性;通過質疑問難來弄懂自己不明白的問題;用對待事物的仁愛之心來支配自己的行動,并使天下百姓受到恩惠。

    這段話是講進德、修業的具體方法和待人處世的原則的。

    認為,培養高尚的道德品質要通過學習的辦法來解決;弄懂疑難問題要通過詢問、商讨的方法來解決。

    為人處事必須遵循仁義的原則。

    這樣,就可以給天下百姓帶來利益。

     【原文】 又問:“心即理之說,程子雲‘在物為理’,如何謂心即理?” 先生曰:“‘在物為理’,‘在’字上當添一‘心’字。

    此心在物則為理。

    如此心在事父則為孝,在事君則為忠之類。

    ”先生因謂之曰:“諸君要識得我立言宗旨。

    我如今說個心即理是如何,隻為世人分心與理為二,故便有許多病痛。

    如五伯攘夷狄,尊周室,都是一個私心,便不當理。

    人卻說他做得當理。

    隻心有朱純,往往悅慕其所為,要來外面做得好看,卻與心全不相幹。

    分心與理為二,其流至于伯道之僞而不自知。

    故我說個心即理,要使知心理是一個,便來心上做工夫,不去襲義于外,便是王道之真。

    此我立言宗旨。

    ” 【譯文】 弟子又問:“先生主張心就是理,程頤認為‘在物為理’,怎麼說心就是理呢?” 先生說:“‘在物為理’,‘在’字前面應添加一個‘心’字。

    這心在物上就是理。

    例如,這個心在侍父上就是孝,在事君上就是忠等等。

    ”先生困而對他說:“各位要知道我立論的宗旨,我現在說心就是理,其用意是什麼呢?隻因世人将心和理一分為二,所以就會出現許多弊端。

    比如五霸攻擊夷狄,尊崇周王室,都是為了一個私心,因此就不合乎理,但人們說他們做的十分合理。

    這隻是世人的心不夠明淨,對他們的行為往往羨慕,并且隻求外表漂亮,與心毫無關系。

    把心和理分開為二,它的結局是,自己已陷入霸道虛僞還沒覺察到。

    所以我認為心就是理。

    要讓人們明白心和理隻是一個,僅在心上做工夫,而不到心外去尋求,這才是王道的真谛,亦是我立論的宗旨。

    ” 〔評析〕 關于“心”,王陽明曆來認為它“不是一塊血肉”,即不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實體,而是一種精神實體,“凡知覺處便是心”,因此,心與身的關系是“無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

    但心可以支配身(感覺器官),使人具有意念和知覺能力。

    由此推導,則得出了“意之所在便是物”、“心外無物”、“心外無理”的結論。

     【原文】 又問:“聖賢言語許多,如何卻要打做一個?” 曰:“我不是要打做一個,如曰‘夫道,一而已矣。

    ’又曰‘其為物不二,則其生物不測。

    ’天地聖人皆是一個,如何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