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皆備于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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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格隻能當“正”字解,而“物”是心的附屬品,不是獨立外在的東西,因此格物隻是在身心上做,身、心、意、知、物便成了以心為基礎的統一體,“緻知在格物”便成了“緻知在誠意”。
在此基礎上,陽明先生又認為孟子的“良知”是心之本體,是先天固有的,良知與物無時,人們如果能夠使它完全顯現出來,便完成了對宇宙的認識,達到了道德修養的至高境界。
因此,王陽明在“格物”的基礎上,又進一步倡揚發用人心固有的良知,這就是“緻良知”。
良知在内,不來源于外,這也是無可非議的。
“良知”發自于心,計算亦在心中進行,所謂的計算亦可稱之為“心算”。
聖人的心算即以良知為根本,以天理為準則。
【原文】 來書雲:“師雲:‘《系》言何思何慮,是言所思所慮隻是天理,更無别思别慮耳,非謂無思無慮也。
心之本體即是天理,有何可思慮得?學者用功,雖千思萬慮,隻是要複他本體,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來。
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
’學者之蔽,大率非沈空守寂,則安排思索。
德辛壬之歲著前一病,近又著後一病。
但思索亦是良知發用,并與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恐認賊作子,惑而不知也。
” “思曰睿,睿作聖。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思其可少乎?沈空守寂,與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為喪失良知一也。
良智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
若是良知發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
良知發用之思,自然明白簡易,良知亦自能知得。
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紛纭勞擾,良知亦自會分别得。
蓋思之是非邪正,良知無有不自知者。
所以認賊作子,正為緻知之學不明,不知在良知上體認之耳。
【譯文】 來信寫道:“先生,您認為《易傳·系辭》中講的何思何慮,它是指所思慮的僅是天理,此外别無他慮,并不是說無思無慮。
心的本體即天理,還有什麼可思慮的?學者的功夫雖千思萬慮,也隻是要恢複他的本體,并不是靠私意去安排思考一個什麼出來。
若去安排思考,也就是自私弄智了。
’學者的弊病,多數不是死守空寂,就是去安排思考。
我在辛已到壬午期間(明·正德十六年到嘉靖元年,即1521—1522年)犯有前一種毛病,最近又犯有後一種毛病。
但是,思考也是良知的作用,它與憑私意去安排的情況有什麼區分呢?我憂慮自己認賊作子,因受迷惑而不知道其間的區别。
” “思曰睿,睿作聖”,“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可見,思怎麼會沒有呢?死守空寂與安排思考,正是自私弄智,它們同樣都丢棄了良知。
良知是天理的昭明靈覺所在,因此,良知就是天理,思是良知的作用。
如果思是從良知上産生的,那麼,所思的也不過是天理。
從良知上産生的思,自然簡易明白。
良知自然也就能夠知道。
如果憑私意安排的思,自然是紛纭繁擾,良知自然能夠分辨。
因而思的是非正邪,良知沒有不知道的。
之所以會認賊作子,正是由于還不理解緻良知的學問,不懂得從良知上去體認、觀察。
〔評析〕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是《孟子·告子上》中的話,意思是說,心的職能是思維,思維就能獲得。
荀子也說:心,是形體的統帥,是精神的主宰;它是發布命令的機關;它是自我限制,自我指使;自我裁奪,自我求取;自我主動,自我休止。
它認為是的就接納,它認為非的就拒絕。
它對于事物的選擇是不受限制的,對于事物的認識是無限博雜的。
所以如此,正是由于心能思維,能思維就能明辨,就能“緻良知”,就能精于“聖算”。
【原文】 來書又雲:“師雲:‘為學終身隻是一事,不論有事無事,隻是這一件。
若說甯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卻是分為兩事也。
’竊意覺精力衰弱,不足以終事者,良知也。
甯不了事,且加體養,緻知也。
如何卻為兩事?若事變之來,有事勢不容不了,而精力雖衰,稍鼓舞亦能支持。
則持志以帥氣可矣。
然言動終無氣力,畢事則困憊已甚,不幾于暴其氣已乎?此其輕重緩急,良知固未嘗不知,然或迫于事勢,安能顧精力?或困于精力,安能顧事勢?如之何則可?” 甯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之意,且與初學如此說亦不為無益。
但作兩事看了,便有病痛。
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則君子之學終身隻是“集義”一事。
義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謂義。
能緻良知則心得其宜矣,故集義亦隻是緻良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停,無非是緻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
故“君子素其位而行”,
在此基礎上,陽明先生又認為孟子的“良知”是心之本體,是先天固有的,良知與物無時,人們如果能夠使它完全顯現出來,便完成了對宇宙的認識,達到了道德修養的至高境界。
因此,王陽明在“格物”的基礎上,又進一步倡揚發用人心固有的良知,這就是“緻良知”。
良知在内,不來源于外,這也是無可非議的。
“良知”發自于心,計算亦在心中進行,所謂的計算亦可稱之為“心算”。
聖人的心算即以良知為根本,以天理為準則。
【原文】 來書雲:“師雲:‘《系》言何思何慮,是言所思所慮隻是天理,更無别思别慮耳,非謂無思無慮也。
心之本體即是天理,有何可思慮得?學者用功,雖千思萬慮,隻是要複他本體,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來。
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
’學者之蔽,大率非沈空守寂,則安排思索。
德辛壬之歲著前一病,近又著後一病。
但思索亦是良知發用,并與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恐認賊作子,惑而不知也。
” “思曰睿,睿作聖。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思其可少乎?沈空守寂,與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為喪失良知一也。
良智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
若是良知發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
良知發用之思,自然明白簡易,良知亦自能知得。
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紛纭勞擾,良知亦自會分别得。
蓋思之是非邪正,良知無有不自知者。
所以認賊作子,正為緻知之學不明,不知在良知上體認之耳。
【譯文】 來信寫道:“先生,您認為《易傳·系辭》中講的何思何慮,它是指所思慮的僅是天理,此外别無他慮,并不是說無思無慮。
心的本體即天理,還有什麼可思慮的?學者的功夫雖千思萬慮,也隻是要恢複他的本體,并不是靠私意去安排思考一個什麼出來。
若去安排思考,也就是自私弄智了。
’學者的弊病,多數不是死守空寂,就是去安排思考。
我在辛已到壬午期間(明·正德十六年到嘉靖元年,即1521—1522年)犯有前一種毛病,最近又犯有後一種毛病。
但是,思考也是良知的作用,它與憑私意去安排的情況有什麼區分呢?我憂慮自己認賊作子,因受迷惑而不知道其間的區别。
” “思曰睿,睿作聖”,“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可見,思怎麼會沒有呢?死守空寂與安排思考,正是自私弄智,它們同樣都丢棄了良知。
良知是天理的昭明靈覺所在,因此,良知就是天理,思是良知的作用。
如果思是從良知上産生的,那麼,所思的也不過是天理。
從良知上産生的思,自然簡易明白。
良知自然也就能夠知道。
如果憑私意安排的思,自然是紛纭繁擾,良知自然能夠分辨。
因而思的是非正邪,良知沒有不知道的。
之所以會認賊作子,正是由于還不理解緻良知的學問,不懂得從良知上去體認、觀察。
〔評析〕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是《孟子·告子上》中的話,意思是說,心的職能是思維,思維就能獲得。
荀子也說:心,是形體的統帥,是精神的主宰;它是發布命令的機關;它是自我限制,自我指使;自我裁奪,自我求取;自我主動,自我休止。
它認為是的就接納,它認為非的就拒絕。
它對于事物的選擇是不受限制的,對于事物的認識是無限博雜的。
所以如此,正是由于心能思維,能思維就能明辨,就能“緻良知”,就能精于“聖算”。
【原文】 來書又雲:“師雲:‘為學終身隻是一事,不論有事無事,隻是這一件。
若說甯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卻是分為兩事也。
’竊意覺精力衰弱,不足以終事者,良知也。
甯不了事,且加體養,緻知也。
如何卻為兩事?若事變之來,有事勢不容不了,而精力雖衰,稍鼓舞亦能支持。
則持志以帥氣可矣。
然言動終無氣力,畢事則困憊已甚,不幾于暴其氣已乎?此其輕重緩急,良知固未嘗不知,然或迫于事勢,安能顧精力?或困于精力,安能顧事勢?如之何則可?” 甯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之意,且與初學如此說亦不為無益。
但作兩事看了,便有病痛。
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則君子之學終身隻是“集義”一事。
義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謂義。
能緻良知則心得其宜矣,故集義亦隻是緻良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停,無非是緻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
故“君子素其位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