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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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萬事萬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與理為二之非矣。

    夫析心與理而為二,此告子義外之說,孟子之所深辟也。

    務外遺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謂而然哉?謂之玩物喪志,尚猶以為不可欤?若鄙人所謂緻知格物者,緻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

    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

    緻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緻吾心之良知者,緻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

    是合心與理而為一者也。

    合心與理而為一,則凡區區前之所雲,與朱子晚年之論,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譯文】 來信寫道:“聞聽先生對學生講過,即物窮理也是玩物喪志。

    又将朱熹關于厭繁就約、涵養本原學說的幾封信取出來,一一拿給學生看,并把這些稱為朱熹的晚年定論,隻怕事實不是如此。

    ” 朱熹所謂的格物,就是指在事物中窮究事物的理。

    即物窮理,是從各種事物中尋求其原本的理。

    這是用我的心到各種事物中去求理,如此就把心與理分開為二了。

    在事物中求理,好比在父母那裡求孝的理。

    在父母那裡求孝的理,那麼,孝的理究竟是在我的心中,還是在父母的身上呢?如果真在父母身上,那麼,父母去世後,孝的理在我心中不就消失了?看見孩子落在井中,必有恻隐的理。

    這個理到底是在孩子身上,還是在我内心的良知上呢?或許不能跟着孩子跳入井中,或許可以伸手來援救,這都是所說的理。

    這個理到底是在孩子身上,還是處于我内心的良知呢?從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各種事物的理都是這樣。

    由此可知,把心與理一分為二是錯誤的。

    把心與理分開為二,是告子以義為外的主張,正是孟子竭力反對的。

    重視外在知識而忽略内心修養,知識廣博卻不得要領,既然你已明白這些,它到底該怎麼說?講它玩物喪志還認為有什麼不正确之處?我講的緻知格物,是将我心的良知推緻到各種事物上。

    我心的良知,也就是所說的天理,把我心良知的天理推緻到各種事物上,那麼,各種事物都能得到理了。

    推緻我心的良知,即為緻知。

    各種事物都得到理,即為格物。

    這是把心與理合而為一。

    将心與理合二為一,那麼,前面我所講的和《朱子晚年定論》,均可不言而喻了。

     〔評析〕 這裡強調将心與理合二為一,也就是陽明心學中的“心即理”的人性論。

    陽明先生學朱學之時,最疑惑之處是朱子對“格物”的解釋。

    朱子認為天下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務必格盡天下之物,才能全知。

    而陽明先生以為既說連一草一木都有自然之理,憑一己之力如何盡天下之事理?長期以來,陽明先生始終無法借助朱子學說解開謎團,因此迫使他設定朱學的謬誤,另外謀求正确合理的解釋來表達自然天理。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他37歲那年,終于有所開悟,而創出超越朱學的陽明學說。

     【原文】 來書雲:“人之心體,本無不明,而氣拘物蔽,鮮有不昏。

    非學、問、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則善惡之機,真妄之辨,不能自覺,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勝言者矣。

    ” 此段大略似是而非,蓋承沿舊說之弊,不可以不辨也。

    夫學問、思、辨、行皆所以為學,未有學而不行者也。

    如言學孝,則必服勞奉養,躬身孝道,然後謂之學。

    豈徒懸空口耳講說,而遂可以謂之學孝乎?學射則必張弓挾矢,引滿中的。

    學書則必伸紙執筆,操觚染翰。

    盡天下之學,無有不行而可以言學者。

    則學之始,固已即是行矣。

    笃者,敦實笃厚之意。

    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謂爾。

    蓋學之不能以無疑,則有問,問即學也,即行也。

    又不能無疑,則有思,思即學也,即行也。

    又不能無疑,則有辨,辨即學也,即行也。

    辨既明矣,思既慎矣,問既審矣,學既能矣,又從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謂笃行。

    非謂學問思辨之後,而始措之于行也。

    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謂之學,以求解其惑而言謂之問,以求通其說而言謂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謂之辨,以求履其實而言謂之行。

    蓋析其功而言則有五,合其事而言則一而已。

    此區區心理合一之體,知行并進之功,所以異于後世之說者,正在于是。

    今吾子特舉學、問、思、辨以窮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專以學、問、思、辨為知,而謂窮理為無行也已。

    天下豈有不行而學者邪?豈有不行而遂可謂之窮理者邪?明道雲:“隻窮理,便盡性至命。

    ”故必仁極仁而後謂之能窮仁之理,義極義而後謂之能窮義之理。

    仁極仁則盡仁之性矣,義極義則盡義之性矣。

    學至于窮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甯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為學,則知不行之不可以為窮理矣。

    知不行之不可以為窮理,則知知行之合一并進,而不可以分為兩節事矣。

    夫萬事萬物之理,不外于吾心。

    而必曰窮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為未足,而必外求天下之廣,以裨補增益之,是猶析心與理而為二也。

    夫學、問、思、辨、笃行之功,雖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擴充之極,至于盡性知天,亦不過緻吾心之良知而已。

    良知之外,豈複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窮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諸其心,則凡所謂善惡之機,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緻其體察乎?吾子所謂氣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

    今欲去此之蔽,不知緻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猶目之不明者,不務服藥調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

    明豈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

    此誠毫厘千裡之謬者,不容于不辨。

    吾子毋謂其論之太刻也。

     【譯文】 來信寫道:“人之心體,原來沒有不明的。

    但受了氣的束縛和物的蒙蔽,不昏暗的就很少有了。

    若非通過學、問、思、辨來深谙天下之理,那麼,善惡的起因,真僞的分别,就不能知曉,就會肆意放縱,它所産生的危害将不可言表。

    ” 這番話給人的感覺是,“似是而非”。

    這是因襲從前的錯誤說法,此處不可不辨明。

    學、問、思、辨、行,均為所謂的學,少有學而不行的。

    例如學孝,就必須服侍贍養,躬行孝道,然後才為學。

    豈能隻憑口說舌談就可以稱學孝呢?學射箭就必須張弓搭箭,拉滿弓以命中目标。

    學寫字,就必須備好筆墨紙硯。

    天下所有的學,沒有不去行就稱為學的。

    所以當學的開始,就已經是行了。

    笃,就是敦厚笃信的意思。

    說已經去行了,就是切實行連續的工夫。

    學必有所疑,有疑就有問,問就是學,就是行。

    問不能無所疑,有疑就有思。

    思就是學,就是行。

    思不能無所疑,有疑就有辨。

    辨就是學,就是行。

    辨已明,思已慎,問已審,學已能,還在連續用功,這就叫做笃行。

    并不是說在學、問、思辨之後,才肯着手去行。

    因此,針對能做成事而言,為學;針對解除困惑而言,為問;針對通曉事物的道理而言,為思;針對精細考察而言,為辨;針對踏踏實實地做而言,為行。

    分析它們的功用,有五個方面;綜合它們所幹的事,唯有一件。

    我的心理統一為本體、知行并進是功夫的觀點,此處正是我不同于朱熹的現點的地方。

    如今,你隻舉出學、問、思、辨來窮究天下之理,卻不講笃行,這樣反以學、問、思、辨為知,而窮理則沒有行了。

    天下豈有不行而學的?豈有不行就可以稱為窮究天理的?程颢說:“隻窮理,便盡性至命。

    ”因此,必須行仁達到仁的極限,之後才能說窮盡了仁的理;行義達到義的極限,之後才能說窮盡了義的理。

    行仁達到仁的極限;就能盡仁的性,行義達到義的極限,就能盡義的性。

    學已經能窮理到極限,卻還未落實到行動之中,天下豈有這種情況?由此可知,不行不可以看成學,不行不可以看成窮究天理。

    知行是合一并進,再不能把它們分為兩件事了。

    萬事萬物的理,不在我心外。

    而非要說窮盡天下的理,這大概是認為我心的良知不足,而非要向外廣求天下的事物,以彌補心的不足。

    這仍然是把心與理分而為二了。

    學、問、思、辨、笃行的功夫,雖有人資質低下,要付出比别人多百倍的艱苦努力,但當到了盡性知天這一功夫的極限,也不過是盡我的良知罷了。

    良知以外,還能再加分毫嗎?現在,一定要說窮盡天下的理而不知返回到内心尋求,那麼,你所說的善惡的起困、真僞的分别,摒除了我心的良知,又将如何體察呢?你所說的氣的束縛與物的蒙蔽,正是被“窮天下之理”束縛和蒙蔽罷了。

    今天,要剔除這一毛病,不知在内心做功,卻想向外尋求,如同眼睛看不清,不去服藥調理來治療眼疾,反而到身外盲目地尋找光亮,試問,光亮如何能找到?肆意放縱的壞處,也是因為不能在人心良知上仔細究察天理。

    這種差之毫厘,謬以千裡的問題,不得不辨别清楚。

    你不要認為我講的太嚴厲,太刻薄了。

     〔評析〕 這段宏論圍繞着學、問、思、辨、行,反複比拟、反複論證,最終還是落實在一個“知行合一”上。

    陽明先生認為,成就一件事或理念,必須知行并重,知而不去行動、實踐,便不算其知。

    因此,先生曆來反對空談。

    空談不足以成事,笃行才有事業成功的希望,此點正是陽明心學至今仍具實用價值的原因。

     【原文】 來書雲:“教人以緻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窮理,誠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聞教告,遂能至于知緻而德明乎?縱令靜而有覺,稍悟本性,則亦定慧無用之見。

    果能知古今,達事變而緻用于天下國家之實否乎?其曰:‘知者意之體,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

    語雖超悟,獨得不踵陳見,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區區論緻知格物,正所以窮理,未嘗戒人窮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無所事也。

    若謂即物窮理,如前所雲務外而遺内者,則有所不可耳。

    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緻其本然之良知,則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大本立而達道行,九經之屬,可一以貫之而無遺矣。

    尚何患其無緻用之實乎?彼頑空虛靜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緻其本然之良知,而遺棄倫理,寂滅虛無以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國天下。

    孰謂聖人窮理盡性之學,而亦有是弊哉?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虛靈明覺,即所謂本然之良知也。

    其虛靈明覺之良知應感而動者,謂之意。

    有知而後有意,無知則無意矣。

    知非意之體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

    如意用于事親,即事親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為一物,意用于讀書,即讀書為一物,意用于聽訟,即聽訟為一物。

    凡意之所用,無有無物者。

    有是意即有是物,無是意即無是物矣。

    物非意之用乎?“格”字之義,有以“至”字訓者,如“格于文祖”、“有苗來格”,是以“至”訓者也。

    然“格于文祖”,必純孝誠敬,幽明之間,無一不得其理,而後謂之“格”。

    有苗之頑,實以文德誕敷而後格,則亦兼有“正”字之義在其間,未可專以“至”字盡之也。

    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類,是則一皆“正其不正以歸于正”之義,而不可以“至”字為訓矣。

    且《大學》“格物”之訓,又安知其不以“正”字為訓,而必以“至”字為義乎?如以“至”字為義者,必曰“窮至事物之理”,而後其說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窮”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

    若上去一“窮”,下去一“理”字,而直曰“緻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窮理盡性”,聖人之成訓,見于《系辭》者也。

    苟格物之說而果即窮理之義,則聖人何不直曰“緻知在窮理”,而必為此轉折不完之語,以啟後世之弊邪?蓋《大學》“格物”之說,自與《系辭》“窮理”大旨雖同,而微有分辨。

    窮理者,兼格、緻、誠、正而為功也。

    故言窮理,則格、緻、誠、正之功皆在其中。

    言格物,則必兼舉緻知、誠意、正心,而後其功始備而密。

    今偏舉格物而遂謂之窮理,止所以專以窮理屬知,而謂格物未常有行。

    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窮理之義而失之矣。

    此後世之學所以析知行為先後兩截,日以支離決裂,而聖學益以殘晦者,其端實始于此。

    吾子蓋亦未免承沿積習,則見以為于道未相吻合,不為過矣。

     【譯文】 來信寫道:“先生,您教導學生去緻知、明德,卻勸誡他們不要即物窮理,假若讓懵懂的人深居端坐,不聽教導和勸誡,就能夠有知識,有德行嗎?即使他靜中有覺,對本性微有體悟,難道他真能知曉古今,通達事變,在國家需要時派上用場嗎?您說:‘知是意的體,物是意的用’,‘格物的格,有如格君心之非的格’。

    此話雖有超悟,有獨到不落俗套之處,但恐與道不能一緻。

    ” 我說格物緻知,正是為了窮盡天理,并沒有告誡别人去窮盡天理,而讓他深居端坐,一無所事。

    若把即物窮理講成是如前所述,重視外在知識,忽略内心修養,那也是錯誤的。

    懵懂之人,果真能在事物中省察人心的天理,發現本有的良知,那麼,愚蠢變得聰明,柔弱變得剛強。

    最終,他就能立大本,行大道,九經之類,就能一以貫之而無遺漏,怎麼還會憂慮沒有實際用處呢?那些隻談空虛寂靜的人,正由于不能在事物中省察人心的天理,以發現本有的良知,因而抛棄了倫理,并以寂滅虛無為平常。

    所以,它不能治理好家庭、國家及天下。

    哪個說聖人的窮理盡性也有這一弊端呢?心為身的主宰,而心的虛靈明覺,即為它本身所具有的良知。

    虛靈明覺的良知困惑應而動,就為意。

    先有知後才有意,沒有知也就沒有意。

    知能說不是意的本體嗎?意的作用,必有相應的物。

    物,亦即事。

    例如,意用于事親,事親就是一物;意用于治民,治民就是一物;意用于讀書,讀書就是一物;意用于斷案,斷案就是一物。

    隻要是意作用的地方,總會有物存在。

    有這個意,就有這個物。

    沒有這個意,也就沒有這個物。

    物難道不是意的作用嗎?“格”的意思,有作“至”解的。

    比如“格于文祖”、“有苗來格”,需用“至”來解。

    然而,到文祖廟前祭祀,必須純孝虔敬,對人間和陰府的理,無一不曉,然後才為格。

    苗人的愚鈍,隻有先實施禮樂教化,然後才能格,因此格也有“正”的意思。

    例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的“格”,都是糾正不正以達到正的意思,此處就不能用“至”來解釋了。

    《大學》中的“格物”,怎麼知道不能用“正”而非得用“至”來解釋呢?若用“至”的意思,必說“窮至事物之理”,然後這種解釋方通。

    但如此一來,功夫的關鍵全在“窮”字上,用功的對象,全在“理”字上。

    如果前面删去“窮”,後面删掉“理”,直接說緻知在至物,能通嗎?“窮理盡性”是聖人早有的教誨,在《易經·系辭》中可以看到。

    若格物真為窮盡天理,那麼,聖人為什麼不直接說“緻知在窮理”,而一定要來一個轉折,使語意不完整,導緻後來的弊端呢?《大學》的“格物”,和《易經·系辭》的“窮理”大義雖近,但還有微妙的區别。

    窮理,囊括了格物、緻知、誠意、正心之功,所以,說窮理,格物、緻知、誠意、正心的功夫全含在其中了;說格物,就必須再說緻知、誠意、正心,然後格物的功夫才會完整而嚴密。

    如今片面地舉出格物,說這就是窮理,這隻把窮理看成知,而認為格物沒有包括行。

    如此不但不能理解格物的本義,連窮理的意思也歪曲了。

    後世的學問,之所以把知行分成前後兩截,使知行愈加支離破碎,而聖學日益殘缺暗淡,其根源正在此處。

    你大約也因襲了這一主張,認為我的觀點與道不相一緻,如此也不足為怪了。

     〔評析〕 此段分析了後世學者之所以将知行分成兩截的根源所在。

    陽明先生認為,《大學》中的“格物”和《易經》中的“窮理”,大義相近,但也有其微妙的區别。

    窮理,囊括了格物、緻知、誠意、正心之功。

    說窮理、格物、緻知、誠意、正心的功夫全含藏其中了;而說格物,卻必須再說緻知、誠意、正心,然後格物的功夫才會完整而嚴密。

    如果片面地強調格物,便是忽視了行,所以,知行便分成了前後兩截。

     【原文】 來書雲:“謂緻知之功,将如何為溫清,如何為奉養,即是誠意,非别有所謂格物,此亦恐非。

    ” 此乃吾子自己意揣度鄙見而為是說,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

    若果如吾子之言,甯複有可通乎?蓋鄙人之見,則謂意欲溫清,意欲奉養者,所謂意也,而未可謂之誠意。

    必實行其溫清奉養之意,務求自慊而無自欺,然後謂之誠意。

    知如何而為溫清之節、知如何而為奉養之宜者,所謂知也,而未可謂之緻知。

    必緻其知如何為溫清之節者之知,而實以之溫清;緻其知如何為奉養之宜者之知,而實以之奉養,然後謂之緻知。

    溫清之事,奉養之事,所謂物也,而未可謂之格物。

    必其于溫清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當如何為溫清之節者而為之,無一毫之不盡;于奉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當如何為奉養之宜者而為之,無一毫之不盡,然後謂之格物。

    溫清之物格,然後知奉養之良知始緻;奉養之物格,然後知奉養之良知始緻。

    故曰“物格而後知至”。

    緻其知溫清之良知,而後溫清之意始誠;緻其知奉養之良知,而後奉養之意始誠。

    故曰“知至而後意誠。

    ”此區區誠意、緻知、格物之說蓋如此。

    吾子更熟思之,将亦無可疑者矣。

     【譯文】 來信寫道:“先生,您說所謂緻知的功夫,就是怎樣讓父母冬暖夏涼,怎樣奉養正恰,亦即誠意,不是别有所謂的格物,這隻怕也不甚正确。

    ” 你這是在用自己的意思來猜度我的想法,我并未向你如此說過,若真如你所言,又怎能說得過去?我認為,讓父母冬暖夏涼、奉養正恰,并且在做的時候感到滿意,沒有違背自己,如此才叫誠意。

    知道如何做到冬暖夏涼,知道如何奉養正恰,這隻是所說的知,而非緻知。

    必須正确運用關于冬暖夏涼的知識,切實做到了冬暖夏涼;運用關于奉養正恰的知識,切實做到了奉養正恰,這才叫做緻知。

    冬暖夏涼、奉養正恰之類的事,就是所說的物,并不是格物。

    對于冬暖夏涼的事,完全依照良知所知道的技巧去實行,沒有分毫不足。

    這才能稱為格物。

    冬暖夏涼,這個物“格”了,然後方知冬暖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