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即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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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如此。

    那麼,堯舜之前的事,為什麼統統省略,絲毫不可得見?” 先生說:“伏羲、黃帝時代,曆史久遠而不詳盡,流傳下來的自然很少。

    這也是可以想象的,其時民風淳樸,重文彩的現象一無所有。

    這就是上古社會,非後世所能比拟。

    ” 〔評析〕 古人的著述不重文彩,留傳下來的文字,可謂字字千鈞,千古不朽,哪一個字不是一篇文章?哪句話不涵藏着深邃的哲理?因此,我們今天領略古人的經典,切切要務本當實,認真深究先聖們的淳樸。

     【原文】 愛曰:“如《三墳》之類,亦有傳者,孔子何以删之?” 先生曰:“縱有傳者,亦于世變漸非所宜。

    風氣益開,文采日勝,至于周末,雖欲變以夏、商之俗,已不可挽,況唐、虞乎?又況羲、黃之世乎?然其治不同,其道則一。

    孔子于堯舜則祖述之,于文武則憲章之。

    文、武之法,即是堯、舜之道。

    但因時緻治,其設施政令,已自不同,即夏、商事業施之于周,已有不合。

    故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繼日。

    況太古之治,豈複能行?斯固聖人之所可略也。

    ” 又曰:“專事無為,不能如三王之因時緻治,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即是佛、老的學術。

    因時緻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而以功利之必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業。

    後世儒者許多講來講去,隻是講得個伯術。

    ”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後世不可複也,略之可也。

    三代以下之治,後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

    惟三代之治可行。

    然而世之論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則亦不可複矣!” 【譯文】 徐愛說:“《三墳》之類的書,也有流傳下來的,為什麼孔子也要删除它?” 先生說:“就是有流傳下來的,也因人世的變化而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風氣更加開化,文彩日愈講究,到了周末,想再恢複夏、商的習俗,已不可能,唐虞時的習俗就提也不要提了,更何況是還早的伏羲、黃帝時的習俗?各朝代治世的表現不同,但遵循的仍是一個道。

    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周文王、周武王的治世方法正是堯、舜的道,然而都依各時情況而行,他們各自的政令制度互不相同。

    因此,就是夏、商的政措在周代實施,亦有不适宜之處。

    所以,周公裡想并采禹、湯、文王的舉措,碰到不合适的地方,還需夜以繼日地深入研究。

    更何況遠古的治世方法,又怎能重新施行?這正是聖人删略的原因。

    ” 先生接着說:“但求無為而治,不能像禹、湯、文王那樣依據時代的具體情況而進行治理,去非要實行遠古的風俗,這是佛教、老莊的主張。

    根據時代的變化對社會進行治理,卻不能像禹、湯、文王那樣一切均以道為根本,而是根據功利行事,這正是五霸以後治世的情形。

    後世許多儒生翻來複去地講說,都隻講了一個霸術。

    ” 先生又說:“堯、舜之前的治世方法,後世不可能恢複,可以把它删除。

    夏、商、周三代之後的治世方法,後世不可仿效,可以把它删除。

    隻有三代的治世方法可以實行。

    然而,世上議論三代的人,卻不了解三代治理天下的根本,僅注意到一些細枝末節。

    所以,三代治理天下的方法也不能恢複了。

    ” 〔評析〕 夏商的衰敗,是不變法而滅亡的;禹、湯、武三代的興起,是不互相因循而稱王的。

    因此聖人執政,法律與時代一起變動,禮制與習俗一起變化。

    從上古至今,朝代更替,時代日新,社會制度也随之變換,但中華傳統文化卻代代相傳,弘揚光大。

    一個國家的傳統文化則是民族之魂,是世代不變的“理”。

     【原文】 愛曰:“先儒論六經,以《春秋》為史,史專記事,恐與五經事體終或稍異。

    ” 先生曰:“以事言謂之史,以道言謂之經。

    事即道,道即事。

    《春秋》亦經,五經亦史。

    《易》是包犧氏之史,《書》是堯、舜以下史,《禮》、《樂》是三代史。

    其事同,其道同。

    安有所謂異?”又曰:“五經亦隻是史。

    史以明善惡,示訓戒。

    善可為訓者,特存其迹以示法。

    惡可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 【譯文】 徐愛說:“先儒讨論六經,認為《春秋》是史。

    而史書隻記載曆史事件,這恐怕與五經的體例和宗旨稍有不同。

    ” 先生說:“從記事方面講叫‘史’,從論道方面講叫‘經’。

    事即道,道即事。

    《春秋》亦是經,五經亦為史。

    《易》是伏羲的曆史,《尚書》是堯舜之後的曆史,《禮》、《樂》是三代的曆史。

    它們的事是相同的,所講的道也相同,什麼地方有不同呢?”先生接着說:“五經也隻是史。

    史就是辨明善惡以示訓戒。

    善可以用來教化,因而特别保存善的事迹讓人仿效。

    惡能夠讓人引以為戒,所以保存一些戒條而省去事情發展經過,以杜絕奸邪。

    ” 〔評析〕 中華民族的曆史是一部人類文明史。

    其文化之燦爛,如日如月;其著述之豐富,如煙如海。

    粗計文集,當不下千餘萬卷之多。

    在王陽明看來,曆代的史書與先儒的經典著述,隻是體例上各具心裁的區别,而縱深發掘書中内涵,不難發現:先聖、先哲們的恢宏思路皆是一緻的。

    中華上下五千年,炎黃子孫們正是沿着這條大思路走過來的。

     【原文】 愛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

    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聖人作經,固無非是此意。

    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 愛又問:“惡可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何獨于《詩》而不删鄭、衛?先儒謂‘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詩》非孔門之舊本矣。

    孔子雲:‘放鄭聲,鄭聲淫。

    ’ 又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鄭衛之音,亡國之音也。

    ’此是孔門家法。

    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謂雅樂,皆可奏之郊廟,奏之鄉黨,皆所以宣暢和平,涵泳德性,移風易俗,安得有此?是長淫導奸矣。

    此必秦火之後,世儒附會,以足三百篇之數。

    蓋淫泆之詞,世俗多所喜傳,如今闾巷皆然。

    ‘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是求其說而不得,從而為之辭。

    ” 【譯文】 徐愛問:“保存善的事迹讓後人仿效,亦是保存天理的原本面目。

    省略惡事的經過以杜絕奸邪,亦是為了将私欲抑制在即将萌芽的狀态嗎?” 先生答道:“聖人著經,确實含有這種意思。

    但是也不必局限于文句。

    ” 徐愛聽了,又問:“惡可以引以為戒,保留戒條而省去事情經過以杜絕奸邪。

    然而,在《詩經》中為什麼不将‘鄭風’和‘衛風’省略呢?先儒認為是‘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這種理解正确嗎?” 先生說:“現存的《詩經》不再是孔子所修訂的原貌了。

    孔子說:‘放鄭聲,鄭聲淫。

    ’又說:‘惡鄭聲之亂雅樂也’,‘鄭衛之聲,亡國之音也。

    ’這就是孔門家法。

    孔子修訂的《詩經》三百篇,都是雅樂。

    不僅可以在拜祭天地和祖先時演奏,還可以在鄉村郊廟中演奏,并且有助于陶冶性情,涵養德操,移風易俗,怎麼會有‘鄭風’和‘衛風’之類的詩呢?這種詩是助淫導奸呀!‘鄭風’‘衛風’肯定是秦始皇焚書之後,世俗儒生為湊齊三百篇的數目而硬套上去的。

    而淫邪之辭,民間有許多人喜歡傳播,現在街頭巷尾并不少見。

    朱熹所謂的‘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正是欲解釋而又不能解釋,反替邪惡而辨解。

    ” 〔評析〕 在這裡,王陽明在與學生讨論《詩經》時,坦率地向學生表白了自己的觀點,這些獨特的見解對後世研究先儒經典提供了參考。

     【原文】 愛因舊說汨沒,始聞先生之教,實是駭愕不定,無人頭處。

    其後聞之既久,漸知反身實踐。

    然後始信先生之學,為孔門嫡傳。

    舍是皆傍蹊小徑,斷港絕河矣。

    如說格物是誠意的工夫,明善是誠身的工夫,窮理是盡性的工夫,道問學是尊德性的工夫,博文是約禮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

    諸如此類,始皆落落難合。

    其後思之既久,不覺手舞足蹈。

     【譯文】 徐愛因為受到舊的學說影響,剛聞聽先生的教誨,實在詫異,覺得無從下手。

    聽的時間一長,漸漸知道躬身踐行,然後方信,先生的學問确是孔門真傳。

    除此而外皆為歪門邪道,異端邪說,先生的觀點和主張,比如:格物是誠意的功夫,明善是誠身的功夫,窮理是盡性的功夫,道問學是尊德性的功夫,博文是約禮的功夫,惟精是惟一的功夫,諸如此類,我開始怎麼也想不通,經過長時間的琢磨思考,不知不覺心領神會而手舞足蹈起來。

     〔評析〕 此段是學生向先生問學的結語。

    先生回答的内容總結為如下六條: 1.“格物是誠意的工夫”。

    王陽明對這種格物緻知的功夫,提出了“無事時存善”和“有事時省察”兩種方法。

    前者的主要目的是用加強内心修養的方法去體認天理和良知;後者是強調在為人處世的一切領域自然而然地按照良知的要求去行事,去貫徹倫理道德。

    因此,他主張通過“靜坐思慮”,在無事時将各種私欲逐漸地克服掉,使心恢複到如水如鏡、本體明淨的程度。

    可見,“無事時存善”實際上指的是“反身以誠”的本體印證功夫,是“防于未萌之先”的内求本心的功夫。

    而所謂“有事時省察”,則是企圖通過“聲色貨利”這些日常事務,去“實地用功”,去體認良知。

     2.“明善是試身的工夫”。

    在《大學》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活動被演繹為“格物、緻知、誠意、正心”的修養行為,而“格物”是身心修養的重要環節。

    王陽明主張在正心誠意(即“格物”)的基礎上,發揮人心固有的良知,且服務于“為善去惡”的現實目的。

     3.“窮理是盡性的工夫”。

    朱熹認為,人心包含有萬物之理,但人心不能直接認識心中之理,而必須借助于格物,通過認識具體事物才能窮理。

    因此,他把《大學》中的“格物緻知”,解釋為“即物窮理”。

    王陽明則批判了朱熹這一“即物窮理”思想,認為朱熹是“析心與理而為二”,把心與理分開,降低了心的作用,從而使當世理學家養成了“外面做得好看,卻與心全不相幹”,言行不一,空談義理的锢疾。

    因此,他教學生要懂得“心即理”的含義,盡在“心上做功夫”,去掉私欲而正其心,居世處事皆合乎天理。

     4.“道問學是尊德性的工夫”。

    陽明先生出生于朱學全盛時期,起初他以虔誠朱學信奉者現身于世;然而不久之後,便對朱學産生諸多疑窦,經過一段長時間的思考,終于開悟了,于是便自立學說,倡導心學。

    由此可見王陽明在學術上精益求精,善于思考,敢于創新,獨具見地的真功夫。

     5.“博文是約禮的工夫”。

    王陽明認為明代中葉的社會政治危機是因為聖學不明,人們不能信守禮約。

    因此,他一生以弘揚聖學為己任,懷着“輔君淑民”的抱負,講學不辍,所到之處,成立“鄉約”,或興“社學”,或創“書院”。

    同時,他還提出立志、勤學、改過、責善是學者的“教條”和準則的思想。

     6.“惟精,是惟一的工夫”。

    王陽明說:“博文即是惟精,約禮即是惟一。

    ”意思是說,隻有精通聖哲的經典,上述先賢的天理,并以此去教化人民,才能使人心一緻,國家統一,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