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論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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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之在中國思想界,有兩大貢獻。
一為其首先提出理事對立之概念,此已詳于别篇。
又一則為其首先提出體用對立之概念,此為本篇之所欲論。
自此以往,曰理事,曰體用,每一思想家,幾無不受此兩概念之影響。
而此兩概念,實可謂皆由王弼首先提出,則弼之為功于中國思想界者,亦即此可見矣。
《世說·文學》篇載:王輔嗣弱冠詣裴徽。
徽問曰:夫無者,誠萬物之所資。
聖人莫肯緻言,而老子申之無已,何邪?弼曰: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言必及有。
老莊未免于有,恒訓其所不足。
體無之說,屢見于弼之注《老子》。
《老子》曰:三十輻共一毂,當其無,有車之用。
弼注曰:毂所以能統三十輻者,無也。
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以無統衆也。
又曰:木埴壁所以成三者,而皆以無為用也。
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
又曰:凡有之為利,必以無為用。
又曰:道以無形無為,成濟萬物。
從事于道者,與道同體,故曰同于道。
無形無為,道之體也。
成濟萬物,道之用也。
體用對立之概念,就于上舉弼注諸條,豈不已躍然甚顯乎。
而其尤顯著者,則在其注《老子》上德不德章。
其注曰:何以盡德,以無為用。
以無為用,則無不載也。
又曰:雖盛德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
雖貴,以無為用,不能舍無以為體也。
此為體用兩字連用成一概念之至顯然者。
宇宙萬物,莫不以無為體,既皆不能舍無以為體,故亦必以無為用,此弼注之意也。
又曰: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
又曰:苟得其為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
功用之母,亦指無言。
蓋母子之喻,《老子》書所本有。
弼又易之以體用。
體之生用,亦猶母之生子,然而體用一概念,較之母子之喻,遙為深微矣。
此思想衍進,有轉後而轉精微之一例也。
又按:皇侃《論語義疏》泰伯篇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章引王弼曰:喜怒哀樂,民之自然。
應感而動,則發乎聲歌。
所以陳詩采謠,以知民志。
既見其風,則損益基焉。
故因俗之制,以達其禮也。
矯俗檢刑,民心未化,故又感以聲樂,以和神也。
若不采民詩,則無以觀風。
風乖俗異,則禮無所立。
禮若不設,則樂無所樂。
樂非禮則功無所濟。
故三體相扶,而用有先後也。
此又為體用二字對立連用成為一概念之甚為明顯之一例。
蓋謂詩禮樂三體之各有其用也。
今按:王弼體用之概念,實應始于其注《易》。
蓋《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言體,亦莫不皆言用。
弼深于《易》,其注《易》語中用體字用用字,難可勝數,茲姑舉其體用二字連用者。
如乾元用
一為其首先提出理事對立之概念,此已詳于别篇。
又一則為其首先提出體用對立之概念,此為本篇之所欲論。
自此以往,曰理事,曰體用,每一思想家,幾無不受此兩概念之影響。
而此兩概念,實可謂皆由王弼首先提出,則弼之為功于中國思想界者,亦即此可見矣。
《世說·文學》篇載:
徽問曰:夫無者,誠萬物之所資。
聖人莫肯緻言,而老子申之無已,何邪?弼曰:聖人體無,無又不可以訓,故言必及有。
老莊未免于有,恒訓其所不足。
體無之說,屢見于弼之注《老子》。
《老子》曰:三十輻共一毂,當其無,有車之用。
弼注曰:
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以無統衆也。
又曰:
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
又曰:
又曰:
從事于道者,與道同體,故曰同于道。
無形無為,道之體也。
成濟萬物,道之用也。
體用對立之概念,就于上舉弼注諸條,豈不已躍然甚顯乎。
而其尤顯著者,則在其注《老子》上德不德章。
其注曰:
以無為用,則無不載也。
又曰:
雖貴,以無為用,不能舍無以為體也。
此為體用兩字連用成一概念之至顯然者。
宇宙萬物,莫不以無為體,既皆不能舍無以為體,故亦必以無為用,此弼注之意也。
又曰:
又曰:
功用之母,亦指無言。
蓋母子之喻,《老子》書所本有。
弼又易之以體用。
體之生用,亦猶母之生子,然而體用一概念,較之母子之喻,遙為深微矣。
此思想衍進,有轉後而轉精微之一例也。
又按:皇侃《論語義疏》泰伯篇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章引王弼曰:
應感而動,則發乎聲歌。
所以陳詩采謠,以知民志。
既見其風,則損益基焉。
故因俗之制,以達其禮也。
矯俗檢刑,民心未化,故又感以聲樂,以和神也。
若不采民詩,則無以觀風。
風乖俗異,則禮無所立。
禮若不設,則樂無所樂。
樂非禮則功無所濟。
故三體相扶,而用有先後也。
此又為體用二字對立連用成為一概念之甚為明顯之一例。
蓋謂詩禮樂三體之各有其用也。
今按:王弼體用之概念,實應始于其注《易》。
蓋《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言體,亦莫不皆言用。
弼深于《易》,其注《易》語中用體字用用字,難可勝數,茲姑舉其體用二字連用者。
如乾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