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道家精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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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鬼神為天地間之精氣,與《小戴記·中庸》諸篇陳義略同。

    其曰藏于胸中謂之聖人,則仍近莊子義。

     是故,此氣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

    ……敬守勿失,是謂成德。

    德成而智出。

     此處用德字,較近莊子義,而與《老子》書為遠。

    至曰德成智出,則猶雲德全而神全也。

    又曰: 天主正,地主平,人主安靜。

    ……是故聖人與時變而不化,從物遷而不移,(遷字從許維遹校增。

    )能正能靜,然後能定。

    定心在中,耳目聰明,四肢堅固,可以為精舍。

    精也者,氣之精者也。

     此用精字義,承襲老子。

    其曰定心在中,可以為精舍,略與莊子所謂純氣之守相似。

    惟莊子僅用氣字,而老子始改用精字,故知《管子·内業》,尤出老子後也。

    至其用定字,亦晚出之證。

    又曰: 凡心之形,過知失生。

    一物能化謂之神,一事能變謂之智。

    化不易氣,變不易智,惟執一之君子能為此。

    形不正,德不來。

    中不靜,心不治。

    正形攝德,天仁地義,則淫然而自至。

    神明之極,照知萬物。

    …… 此亦以神屬氣,蓋心智不即是神,必能誇心智而達于純氣之守,其心智乃跻于神也。

    又曰:形不正,德不來,此又引德而外之,與老子之言德複異矣。

    莊老之謂成家之言,此之謂雜引之說,此治先秦思想者所必當明辨也。

    又曰: 不以物亂官,不以官亂心,……神自在身。

     孟子曰:"心之官,則思。

    "是心亦官也。

    荀子始以耳目為天官,心為天君。

    此雲不以官亂心,出荀卿後。

    至神自在身之語,則神仍指心知言。

    又曰: 敬除其舍,精将自來。

    精想思之,甯念治之,嚴容畏敬,精将自定。

    ……定心在中,(定字從陶鴻慶校改,本作正。

    )萬物得度。

     精存自生,其外安榮,内藏以為泉源,浩然和平,以為氣淵。

     此處又改用精字,可見其混并老莊以立說。

    此即見家言與雜說之不同也。

    學者若不深究老莊,明其本原,而即據本文以為解,則鮮不有歧途忘羊之苦矣。

    又曰: 心全于中,形全于外……謂之聖人。

    人能正靜,皮膚裕寬,耳目聰明。

    ……鑒于大清,視于大明,敬慎無忒,日新其德,遍知天下,窮于四極。

     搏氣知神,萬物備存。

    ……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而不通,鬼神将通之。

    非鬼神之力也,精氣之極也。

    四體既正,血氣既靜,一意搏心,耳目不淫,雖遠若近,思索生知。

     觀此知《内業》作者仍重思,則是會通儒義,而非專本于道家言也。

    《心術》篇亦雲: 意以先言,意然後形,形然後思,思然後知。

     此亦言思索生知也。

    其重思,與内業略似,此皆會通儒道以為言也。

    《内業》又曰: 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為人,和乃生。

     充攝之間,此謂和成。

    精之所舍,而知之所生。

     此二精字明承《老子》。

    今試總述上引之要旨,則大體不越三端。

    一曰形本生于精,此《老子》義。

    二曰敬守此氣之精而弗失,則心知自神明,此近莊周内篇義。

    二曰心知神明,則物理天則皆于以見,此則旁采荀子儒家義耳。

     《心術》篇亦雲: 世人之所職者精也。

    去欲則宣,宣則靜矣。

    靜則精,精則獨立矣。

    獨則明,明則神矣。

     此處尚是精神分言。

    人生由于禀懷此天地之精氣,此承老子義,故曰世人之所職者精也。

    職,守也。

    得而守之之謂也。

    由精見獨,由獨生明,由明達神,此皆莊周内篇義,是此條精字義可兩歧,一指精氣言,一指精心言。

    要之則精在先,神在後。

    精屬天,神屬人。

    沿及後世,尚言精明神明,可見所謂精神者,皆言人心之明知。

    而心神之用本由形體而立,形體則由精氣而生,《心術》篇此條,可謂會通老莊,猶未失道家本義也。

     八、《呂氏春秋》言精神義 晚周之季,呂不韋入秦,招賓客著書,荟萃百家,故其書亦多道家精義。

    其《知人》篇有曰: 無以害其天,則知精。

    知精則知神。

    知神之謂得一。

    凡彼萬形,得一後成。

     此亦以精屬天,神屬人。

    凡人能無害其天,則知其精矣。

    此處知精,略猶如莊子之所謂見獨。

    是精字亦可謂屬人。

    凡此皆混并老莊,故有歧義存在也。

    知精然後知神,知神者,心知神明,亦猶莊子之所謂朝徹也。

    朝徹而見獨則得一,一指道言。

    萬形得道以成也。

     《呂氏》又特有《精通》《精谕》兩篇,其言精字,皆襲道家義。

    《精通》之言曰: 人或謂免絲無根,非無根也,其根不屬,伏苓是也。

    慈石引鐵,或引之也。

    ……聖人……以愛利民為心,号令未出,而天下皆延頸舉踵矣,則精通乎民也。

    攻者砥厲五兵,……發有日矣,所被攻者不樂,非或聞之也,神者先告也。

    身在乎秦,所親愛在乎齊,死而志氣不安,精或往來也。

     此處用精神字,皆顯指心知言。

    心知屬于氣,有氣之精者為之根,故雖心知之見于人者有分隔,而仍可以相通。

    此精氣則知根也。

    此知根之呈見于心知之分别體者曰神。

    故精神字雖時可互用,而遇分舉,則涵義各别,必當明辨,不可相移易。

    如神者先告也,精或往來也,若精神字互易用之,雲精者先告,神或往來,雖亦未嘗不可,而究不如原語之恰當貼切矣。

     《精通》篇又曰: 養由基射兕中石,矢乃飲羽,誠乎先也。

    伯樂學相馬,所見無非馬者,誠乎馬也。

     此言養由基之射,伯樂之相馬,皆藝也。

    此猶《莊子》書中言庖丁之解牛,痀瘘丈人之承蜩也。

    凡用心專一者,精之至,即誠之至。

    《莊子》始用精字,《荀子》《中庸》承其意而轉用誠字。

    《荀子》成書,固已稍後于《老子》,而《中庸》之成書,亦必晚出于《老子》可知矣。

    故《中庸》曰:"誠者天之道。

    "即猶《老子》書之以精屬天也。

    精一誠一,若指人事,則皆指用心專一也。

    故後人亦合言精誠。

    然則《中庸》之言誠與明,猶之老莊道家之言精與神。

    精則神矣,神則精矣,此猶《中庸》所謂誠則明,明則誠也。

    呂氏賓客深知儒道兩家在此之相通,故乃以誠說精。

    誠乎馬,即精心一意于馬也。

    誠之能盡性,即精之能通天也。

    誠之能成物,即精之能生化也。

    則《中庸》之書,乃由道家轉手而來,更何疑乎?觀乎呂氏賓客《精通》之篇,而可悟《中庸》之言誠明。

    凡治先秦雜說者,必一一明其辭語來源,而會通以說之,此亦治先秦思想一要術也。

     《精通》篇又曰: 君子誠乎此而谕乎彼,感乎己而發乎人,豈必強說哉?……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體而分形,同氣而異息。

    若草莽之有華實也,若樹木之有根心也。

    雖異處而相通。

    隐志相及,痛疾相救,憂思相感,生則相歡,死則相哀,此之謂骨肉之親。

    神出于忠,而應乎心,兩精相得,豈待言哉? 此謂神出于忠,忠猶中也,衷也。

    則忠猶誠也。

    心之忠誠為神之所出,則神指心知,複亦何疑?又曰:兩精相得,此不得謂兩神相得也。

    其曰神出于忠,又不得謂精出于忠也。

    可見精先在,屬氣,而禀乎天,神後見,屬心,而存乎人,呂氏之書,顯猶守老莊原義也。

     又其《精谕》篇則曰: 聖人相谕不待言,有先言者言也。

    海上之人,有好蜻者,每居海上,從蜻遊。

    蜻之至者百數而不止,前後左右盡蜻也。

    終日玩之而不去。

    其父告之曰:聞蜻皆從女居,取而來,吾将玩之。

    明日之海上,而蜻無至者矣。

     此言人與蜻之精誠相通也。

    蓋人與蜻亦皆由天地間之一氣相化而成。

    形屬粗,故外若相異。

    氣有至精,故内實相通。

    謂蜻亦有得于此氣之精而生,可也。

    然若謂蜻亦有神,則失實矣。

    蓋神者,惟人心有之,物不能有。

    故心屬氣,而氣不即是心,精生神,而精不遽是神也。

    此精與神之辨,呂氏賓客著書,蓋猶知之。

    故謂其不失老莊原義也。

     以上闡釋先秦道家言精神義,大體略備。

    此其說,蓋至漢人而變。

    先秦之與前漢,其間非無思想之相承續,謂中國古代學術思想,至先秦而絕,此乃言之過甚其辭。

    然謂先秦思想,其發展途轍,既已登峰造極,至漢代而轉歧,此則較為得真,請姑舉此精神之說以為之例。

     九、《淮南王書》言精神義 西漢淮南王劉安,亦召賓客著書,曾專為《精神》篇,其言曰: 煩氣為蟲,精氣為人。

    是故,精神,天之有也,而骨骸者,地之有也。

    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此乃以精神連文,若為一實有。

    又以精神屬天,骨骸屬地,此實大違于莊老之原意。

    如老子說,則精氣屬于天,由此生形。

    是形亦屬天矣。

    如莊周說,則神明生于心,心知屬人,則神亦屬人矣。

    此義已詳闡在前。

    莊老原書俱在,明證顯白,豈有如淮南之所分别乎?若如淮南說,天地又有分别,精神屬天,猶謂精氣屬天也。

    形骸屬地,是精神之與形骸,猶如《易·系傳》所謂形上形下之分也。

    故又曰: 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

    而形體者,所禀于地也。

     夫天地之道,至纮以大,尚猶節其章光,愛其神明,人之耳目,曷能久薰勞而不息乎?精神何能久馳騁而不既乎? 此處用精神字又轉屬人,謂人之精神受于天,形體受于地,則不如先秦舊誼,謂形由精生,神由精出之允惬。

    淮南必以天地分言,此殆受易家思想之影響。

    可謂是漢以後之道家與先秦道家思想間一極大歧趨,此實不得不深辨也。

    又曰: 是故,血氣者,人之華也,五藏者,人之精也。

    夫血氣能專于五藏而不外越,則胸腹充而嗜欲省矣。

    胸腹充而嗜欲省,則耳目清,視聽達矣。

    耳目清,視聽達,謂之明。

    五藏能屬于心而無乖,則勃志勝而行不辟矣。

    勃志勝而行不辟,則精神盛而氣不散矣。

    精神盛而氣不散則理,理則均,均則通,通則神。

     此言心氣得其修養而臻乎神明,用神明字本莊子義。

    惟以血氣五藏分言,則承天地分言之義而來。

    以天統地,以乾主坤,是為易學與道家義之彙通,此實西漢人之後起義也。

     又曰: 夫孔竅者,精神之戶牖也。

    而氣志者,五藏之使候也。

    耳目淫于聲色之樂,則五藏搖動而不定,……血氣滔蕩而不休,……精神馳騁于外而不守矣。

    精神馳騁于外而不守,則禍福之至,雖如丘山,無由識之矣。

    使……精神内守形骸而不外越,則望于往世之前,而視于來事之後,猶未足為也。

     此亦精神連文,以言人之心知,又以精神與形骸對舉,則仍是精神屬天形骸屬地之一貫義也。

    又曰: 精神澹然無極,不與物散,而天下自服。

    故心者,形之主也。

    神者,心之寶也。

    形勞而不休則蹶,精用而不已則竭。

    ……夫精神之可寶也,非直夏後氏之璜也。

    魂魄處其宅,而精神守其根,死生無變于己,故曰至神。

     此仍以精神混言人之心氣也。

    在先秦舊籍,精與神有辨,心與氣有辨,皆不相混。

    至《淮南》乃始并言之,如魂魄字本有辨,而此處所雲魂魄,亦指魂,不指魄也。

    此固由中國文字,每易由單字增成複語,而始有此歧。

    然就《淮南》本書之大義言,則仍是天地分言,精神與形體分言之一貫義也。

     又曰: 有精而不使,有神而不行……是故其寝不夢,其智不萌,其魄不抑,其魂不騰。

    ……此精神之所以能登假于道也。

     夫癞者趨不變,狂者形不虧,神将有所遠徙,孰暇知其所為。

    故形有摩而神不化。

    ……輕天下則神無累矣。

    生不足以挂志,死不足以幽神,……若此人者,抱素守精,蟬蛻蛇解,遊于太清。

     此處形神對言,神可離形遠徙,形可摩滅而神可不化。

    後起之道家義,皆從《淮南》此等處來,不可不深切注意也。

     又曰: 棄聰明而反太素,休精神而棄知,故覺而若昧,生而若死。

    終則反本,未生之時,而與化為一體。

     心知乃人生以後所有事,棄知而反太素,卻反其未生之時,而與化為一體,是仍謂精神可以離形體而獨在也。

    《淮南王書》有外篇,專言神仙事,其實外篇之立論根據,已見于内篇,外篇殆隻教人以修為神仙之方法耳。

     今綜觀上引《淮南》此文,有當特别指出者兩端:一為精神二字之連用,二為精神成為天地間之一種先有是也。

    精神二字連用,在《莊子》外雜篇,如《天道》、《天運》、《知北遊》、《徐無鬼》諸篇始有之,而此諸篇皆晚出,或當與《淮南王書》約略相先後,此顯然為道家後起之歧義。

    而《淮南王書》之連用此二字,其違失老莊原義者更甚。

    如謂精神天之有,骨骸地之有。

    又曰:精神受于天,形體禀于地。

    又曰:精神澹然無極,不與物散。

    尋此諸語,若宇宙間有精神,與形體判然劃分而為二。

    并以精神屬天,形體屬地,此等分法,在先秦道家固絕無之,蓋似受《易大傳》之影響也。

    《易大傳》成書,則由儒家受老莊影響而起。

    淮南賓客,本多治易,乃又援引《易傳》,以發揮道家義,而又從此轉出神仙思想,則與道家初義絕相背。

    就《老子》書言之,精屬于氣,就《莊子》内篇言之,神屬于知,即在《莊子》外雜篇,猶多守此舊誼而弗失。

    則精當屬于天地自然,而神則屬于人文心知。

    若謂人文化成,亦當推本于自然,則神由精生,此在《管子·内業》,亦尚能承此宗旨,無大違越也。

    而《淮南王書》顧獨不然。

    每混同精神為一辭,此已不辨莊老著書之原義矣。

    至其以精神屬天,形體屬地,則形體似屬形而下,精神似屬形而上,而精神又若為天地間之一種實有,而繼此乃不得不謂由精神引生出形體。

    此一變,遂以精神字轉換了莊老本所使用之道字。

    今若謂道生萬物,則道者即此萬物大化之自體,故實無有生萬物者。

    如謂精神生形體,一屬形而上,一屬形而下,形上者先有,形下者繼起,即宇宙分成兩重,此實非先秦老莊言道之本義也。

    後漢許慎用心《淮南王書》,特為作訓注,而其所著《說文解字》,遂謂"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此一訓釋,不僅先秦道家無之,即先秦儒家初亦無此說。

    必求其原始,則《淮南王書》要為其顯然之根據矣。

    此實考論中國古代思想演進史一極關重大之題目,所當深細研讨者,故特備明先後,而詳引之如此。

    近人遂謂中國為精神文明,不悟其說之無異于為專據《淮南》也。

    又既謂是精神文明,以與物質相對立,而又并不确守《淮南》神生萬物之說,是則近人之言精神,亦複是陷于雜說,非能成為家言也。

     謂《淮南王書》主神生萬物,其證即在《精神》篇。

    其開首即曰: 古未有天地之時,惟像無形。

    窈窈冥冥,芒芠漠闵,澒濛鴻洞,莫知其門。

    有二神混生,經天營地,孔乎莫知其所終極,滔乎莫知其所止息。

    于是仍别為陰陽,離為八極。

    剛柔相成,萬物乃形。

     高誘注: 二神,陰陽之神也。

    混生,俱生也。

     謂萬物形于一氣之化,一氣自判為陰陽,謂陰陽之氣有其精,此先秦道家舊誼也。

    在莊周老聃,均不謂神生萬物。

    即《易大傳》亦僅謂"陰陽不測之謂神",是陰陽二氣乃宇宙之實有,非謂神是實有也。

    神者,僅以形容此二氣變化不測之一種謂辭耳。

    《說卦傳》亦雲:"神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此妙字亦襲自《老子》,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

    則神者乃衆妙之謂辭,仍非宇宙間所實有也。

    《大戴記·曾子天圓》篇有雲:"陽之精氣曰神。

    "此神字仍可謂其屬謂辭。

    其形生萬物者,乃陽之精氣也。

    故知先秦思想界,均不主神生萬物之說。

    今《淮南》叙二神在先,别陰陽在後,則是先有神,而後有陰陽矣。

    此一轉變,乃适成其為漢人之思想,而所由大異于先秦者。

    且神既先形而在,則神亦可離形而存。

    神仙長生之說,必至此乃有其哲學上之根據。

    當秦始皇帝時,燕齊方士,競言神仙長生,以歆動始皇帝之心。

    其說蓋至漢而勿衰。

    淮南賓客中,必多有此輩人參入,尤可想也。

    漢武帝與淮南王同時,亦甚歆羨于神仙長生。

    其風蓋下迄東漢,自王充以下,迄于王弼、郭象,乃不遵守,重有轉變,此亦治中國道家思想者所宜注意也。

     一〇、司馬談劉向言精神義 茲粗舉《淮南王書》之影響,如司馬談《論六家要旨》雲: 凡人所生者,神也。

    所托者,形也。

    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弊。

    形神離則死。

    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

    形者,生之具也。

     此與荀子《天論》所謂形具而神生,恰成先後倒置。

    人必先具形,後生神,此先秦舊誼也。

    形何以具?則曰形本生于精。

    精是氣。

    則形氣在先,神知在後。

    而司馬談之說顧反之。

    謂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具。

    則形生于神,而且形神可以兩離。

    尋司馬談之說,乃與《淮南王書》如符節之相合。

    談固治道家言,然先秦道家實無此等義,有之,則始自《淮南王》。

    司馬談著論,其果有聞于淮南賓客之說乎,今雖無确證,要之此乃成其為前漢一代人之共同思想,則實不得不特為指出者。

    或是劉安、司馬談以前,已有此等思想之流布,要之成為文章,見之篇籍,為今之所可備引而确指者,則必舉劉安、司馬談兩家之說矣。

     司馬談之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