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與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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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向外表襮,向外依着,便是人心功能之具體客觀化。
因此我們說,由知覺(心的功能之初步表現)慢慢産生語言(包括文字),再由語言(包括文字)慢慢産生心。
這一個心即是精神,他的功能也即是精神。
人類沒有語言,便不能有記憶,縱謂可以有記憶,便如别的動物般,不是人類高級的記憶。
當你在記憶,便無異是在你心上默語。
有了記憶,再可有思想。
記憶是思想之與料,若你心中空無記憶,你又将運用何等材料來思想呢。
人類的思想,也隻是一種心上之默語,若無語言,則思想成為不可能。
思想隻是默語,隻是無聲的說話,其他動物不能說話,因此也不能思想,人類能說話,因此就能思想。
依常識論,應該是人心在思想,因思想了,而後發為語言和文字以表達之,但若放遠看他的源頭,應該說人類因有語言文字始發展出思想來,因你有思想,你始覺證到你自己像有一個心。
生理學上的心,隻是血液的集散處,生理學上的腦是知覺記憶的中樞。
均不是此處說的心。
從生理學上的腦,進化而成為精神界的心,一大半是語言文字之功。
因有語言與文字,人類的知覺始相互間溝通成一大庫藏。
人類狹小的短促的心變成廣大悠久,人類的心能,已跳出了他們的頭腦,而寄放在超肉體的外面。
倘使你把人心功能當做天空中流走的電,語言文字便如電線與蓄電機,那些流走散漫的電,因有蓄電機與電線等而發出大作用。
這一個心是廣大而悠久的,超個體而外在的,一切人文演進,皆由這個心發源。
因此我們目此為精神界。
這一個精神界的心,因其是超個體的,同時也是非物質的。
何以故?人類因有語言文字,便從這一人接觸到外面另一人的記憶和思想,這層不言自明。
倘我們根據上述,認為記憶,思想,本是寄托在語言文字上,本從語言文字而發達完成,那麼語言文字是人類共通公有的東西,并不能分别為你的和我的,同樣理由,我們也可說記憶和思想,在本質上也該是人類共通公有的東西,也不能硬分為你的和我的。
換言之,人類的腦和手,屬于生理方面物質方面的,可以分你我,人類的心,則是非生理的,屬于精神方面的,在其本質上早就是共通公有的,不能強分你我了。
明白言之,所謂心者,不過是種種記憶思想之積集,而種種記憶思想,則待運用語言文字而完成,語言文字不是我所私有,心如何能成為我所私有呢?隻要你通習了你的社會人群裡所公用的那種語言文字,你便能接受你的社會人群裡的種種記憶和思想。
那些博覽典籍,精治曆史和哲學的學者們,此處且不論,即就一個不識字的人言,隻要他能講話,他便接受了無可計量的他的那個社會人群裡的種種記憶和思想,充滿到他腦子裡,而形成了他的心。
設若有一個人,生而即聾,絕對聽不到外面的聲音,因而他自始便不能學習言語,又是生而即盲,因此他也不能學習和運用人類所發明的種種文字和符号。
這一個人,應該隻可說他有腦子,卻不能說他有心。
他應該隻能有知覺,不能有記憶和思想。
他縱有記憶和思想,也隻能和其他高級動物般,照我們上面所論,他也隻可說能接觸到外面的物質界,不能接觸到外面的精神界。
即人類之心靈界。
因此他隻是一個有腦無心的人,隻是一個過着物質生活不能接觸精神生活的人。
根據上述,我們所謂的精神,并不是自然界先天存在的東西,他乃是在人文社會中由曆史演進而來。
但就個人論,則他确有超小我的客觀存在。
換言之,他确是先天的。
因此我們說,由知覺(心的功能之初步表現)慢慢産生語言(包括文字),再由語言(包括文字)慢慢産生心。
這一個心即是精神,他的功能也即是精神。
人類沒有語言,便不能有記憶,縱謂可以有記憶,便如别的動物般,不是人類高級的記憶。
當你在記憶,便無異是在你心上默語。
有了記憶,再可有思想。
記憶是思想之與料,若你心中空無記憶,你又将運用何等材料來思想呢。
人類的思想,也隻是一種心上之默語,若無語言,則思想成為不可能。
思想隻是默語,隻是無聲的說話,其他動物不能說話,因此也不能思想,人類能說話,因此就能思想。
依常識論,應該是人心在思想,因思想了,而後發為語言和文字以表達之,但若放遠看他的源頭,應該說人類因有語言文字始發展出思想來,因你有思想,你始覺證到你自己像有一個心。
生理學上的心,隻是血液的集散處,生理學上的腦是知覺記憶的中樞。
均不是此處說的心。
從生理學上的腦,進化而成為精神界的心,一大半是語言文字之功。
因有語言與文字,人類的知覺始相互間溝通成一大庫藏。
人類狹小的短促的心變成廣大悠久,人類的心能,已跳出了他們的頭腦,而寄放在超肉體的外面。
倘使你把人心功能當做天空中流走的電,語言文字便如電線與蓄電機,那些流走散漫的電,因有蓄電機與電線等而發出大作用。
這一個心是廣大而悠久的,超個體而外在的,一切人文演進,皆由這個心發源。
因此我們目此為精神界。
這一個精神界的心,因其是超個體的,同時也是非物質的。
何以故?人類因有語言文字,便從這一人接觸到外面另一人的記憶和思想,這層不言自明。
倘我們根據上述,認為記憶,思想,本是寄托在語言文字上,本從語言文字而發達完成,那麼語言文字是人類共通公有的東西,并不能分别為你的和我的,同樣理由,我們也可說記憶和思想,在本質上也該是人類共通公有的東西,也不能硬分為你的和我的。
換言之,人類的腦和手,屬于生理方面物質方面的,可以分你我,人類的心,則是非生理的,屬于精神方面的,在其本質上早就是共通公有的,不能強分你我了。
明白言之,所謂心者,不過是種種記憶思想之積集,而種種記憶思想,則待運用語言文字而完成,語言文字不是我所私有,心如何能成為我所私有呢?隻要你通習了你的社會人群裡所公用的那種語言文字,你便能接受你的社會人群裡的種種記憶和思想。
那些博覽典籍,精治曆史和哲學的學者們,此處且不論,即就一個不識字的人言,隻要他能講話,他便接受了無可計量的他的那個社會人群裡的種種記憶和思想,充滿到他腦子裡,而形成了他的心。
設若有一個人,生而即聾,絕對聽不到外面的聲音,因而他自始便不能學習言語,又是生而即盲,因此他也不能學習和運用人類所發明的種種文字和符号。
這一個人,應該隻可說他有腦子,卻不能說他有心。
他應該隻能有知覺,不能有記憶和思想。
他縱有記憶和思想,也隻能和其他高級動物般,照我們上面所論,他也隻可說能接觸到外面的物質界,不能接觸到外面的精神界。
即人類之心靈界。
因此他隻是一個有腦無心的人,隻是一個過着物質生活不能接觸精神生活的人。
根據上述,我們所謂的精神,并不是自然界先天存在的東西,他乃是在人文社會中由曆史演進而來。
但就個人論,則他确有超小我的客觀存在。
換言之,他确是先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