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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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謂之獨影。
獨影者,知聲不緣耳,知形不緣目,故曰不當。
不當者,不直也,是故賴名。
曩令所受者逝,其想亦逝,即無所仰于名矣。
此名之所以存也。
泰始之名,有私名足也。
思以綜之,名益多。
故《墨經》曰:名,達、類、私。
(經上)孫卿曰:萬物雖衆,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有時而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别名也。
(《正名》)若則骐骝?骊為私,馬為類,畜為達,獸為别,物為共也。
有時而欲攝舉之:叢馬曰驷,叢人曰師,叢木曰林,叢繩曰網,浮屠以為衆法聚集言論。
(《瑜伽師地論》十六說。
下同)孫卿曰: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
(《正名》)人馬木繩,單矣;師驷林網,兼矣。
有時而欲辨異舉之。
以藥為丸,其名異,自和合起(如雀卵、茹袴、烏賊,合以為丸,其藥各殊,其丸是一)。
以瓶為敗瓦,其名異,自碎壞起。
以谷為便利,其名異,自轉變起。
以金帶鈎為指環,俄以指環為金帶鈎,其名異,自加功起。
浮屠以為非常言論。
孫卿曰:物有同狀而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有異狀而同所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别,謂之一實。
(《正名》)此名之所以長也。
諸同類同情者,謂之衆同分。
其受想同,其思同,是以有辯。
辯所依隐有三。
墨經曰:知、聞、說、親,名實合為。
說曰:知,傳受之。
聞也,方不鹠(即障字)。
說也,身觀焉。
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
名實偶,合也,志行,為也。
(《經上》及《經說上》)親者,因明以為現量。
說者,因明以為比量。
聞者,因明以為聲量。
(案傳受為聞,故曰聲量。
往古之事,則征史傳,異域之狀,則察地志,皆非身所親曆,亦無術可以比知,其勢不能無待傳受。
然印度諸宗,所甄獨在名理,故聲量唯取聖教,亦名為聖教量。
諸宗哲學,既非一軌,各持其聖教量以為辯,則違立敵共許之律。
故自陳那以後,獨用現量比量,而聖教量遂廢。
若夫史傳地志,天下所公,則不得獨廢也。
要之聖教量者,特聲量之一端。
) 赤白者,所謂顯色也。
方圓者,所謂形色也。
宮征者,所謂聲也。
薰臭者,所謂香也。
甘苦者,所謂味也。
堅柔燥濕輕重者,所謂觸也。
遇而可知,曆而可識,雖聖狂弗能易也,以為名種。
以身觀為極,阻于方域,蔽于昏冥,縣于今昔,非可以究省也,而以其所省者,善隐度其未所省者。
是故身有五官,官簿之而不谛審,則檢之以率。
從高山下望冢上,木<幹谷><幹谷>若箸;日中視日,财比三寸盂,旦莫乃如徑尺銅盤;校以句股重差,近得其真也。
官簿之而不遍,則齊之以例。
故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鼈之藏也;嘗一味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調。
官簿之而不具,則儀之以物。
故見角帷牆之端,察其有牛;飄風堕曲塵庭中,知其裡有釀酒者。
其形雖隔,其性行不可隔。
以方不障為極,有言蒼颉、隸首者,我以此其有也,彼以此其無也。
蒼颉、隸首之形不可見,又無端兆足以拟有無,雖發冢得其骨,人盡有骨,何遽為蒼颉、隸首?親與說皆窮,征之史官故記,以傳受之為極。
今辯者所持,說爾。
違親與聞,其辯亦不立。
(違于親者,因明謂之現量相違。
違于聞者,因明謂之世間相違。
如言冰熱火寒,此現量相違者也。
如未至天山,而言天山無有,此世間相違者也。
)此所以為辯者也。
辯說之道,先是其旨,次明其柢,取譬相成,物故可形,因明所謂宗因喻也。
印度之辯,初宗,次因,次喻(兼喻體、喻依)。
大秦之辯,初喻體(近人譯為大前提),次因(近人譯為小前提),次宗。
其為三支比量一矣。
《墨經》以因為故。
其立量次第,初因,次喻體,次宗,悉異印度、大秦。
(如印度量,聲是無常,所作性故,凡所作者,皆是無常,喻如瓶。
如大秦量,凡所作者皆無常,聲是所作,故聲無常。
如墨子量,聲是所作,凡所作者皆無常,故聲無常。
)經曰:故,所得而後成也。
說曰: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體也若有端。
大故,有之必無然(案“無”是羨文),若見之成見也。
夫分于兼之謂體,無序而最前之謂端,特舉為體分二為節之謂見。
(皆見《經上》及《經說上》。
本雲:見,體,盡。
說曰:見,時者,體也;二者,盡也。
案時讀為特,盡讀為節。
《管子·弟子職》曰:塈之高下,乃承厥火,以塈為燼。
與此以盡為節同例。
特舉之則為一體,分二之則為數節。
)今設為量曰:聲是所作(因),凡所作者皆無常(喻體),故聲無常(宗)。
初以因,因局故謂之小故(猶今人譯為小前提者),無序而最前,
獨影者,知聲不緣耳,知形不緣目,故曰不當。
不當者,不直也,是故賴名。
曩令所受者逝,其想亦逝,即無所仰于名矣。
此名之所以存也。
泰始之名,有私名足也。
思以綜之,名益多。
故《墨經》曰:名,達、類、私。
(經上)孫卿曰:萬物雖衆,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有時而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别名也。
(《正名》)若則骐骝?骊為私,馬為類,畜為達,獸為别,物為共也。
有時而欲攝舉之:叢馬曰驷,叢人曰師,叢木曰林,叢繩曰網,浮屠以為衆法聚集言論。
(《瑜伽師地論》十六說。
下同)孫卿曰: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
(《正名》)人馬木繩,單矣;師驷林網,兼矣。
有時而欲辨異舉之。
以藥為丸,其名異,自和合起(如雀卵、茹袴、烏賊,合以為丸,其藥各殊,其丸是一)。
以瓶為敗瓦,其名異,自碎壞起。
以谷為便利,其名異,自轉變起。
以金帶鈎為指環,俄以指環為金帶鈎,其名異,自加功起。
浮屠以為非常言論。
孫卿曰:物有同狀而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有異狀而同所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别,謂之一實。
(《正名》)此名之所以長也。
諸同類同情者,謂之衆同分。
其受想同,其思同,是以有辯。
辯所依隐有三。
墨經曰:知、聞、說、親,名實合為。
說曰:知,傳受之。
聞也,方不鹠(即障字)。
說也,身觀焉。
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
名實偶,合也,志行,為也。
(《經上》及《經說上》)親者,因明以為現量。
說者,因明以為比量。
聞者,因明以為聲量。
(案傳受為聞,故曰聲量。
往古之事,則征史傳,異域之狀,則察地志,皆非身所親曆,亦無術可以比知,其勢不能無待傳受。
然印度諸宗,所甄獨在名理,故聲量唯取聖教,亦名為聖教量。
諸宗哲學,既非一軌,各持其聖教量以為辯,則違立敵共許之律。
故自陳那以後,獨用現量比量,而聖教量遂廢。
若夫史傳地志,天下所公,則不得獨廢也。
要之聖教量者,特聲量之一端。
) 赤白者,所謂顯色也。
方圓者,所謂形色也。
宮征者,所謂聲也。
薰臭者,所謂香也。
甘苦者,所謂味也。
堅柔燥濕輕重者,所謂觸也。
遇而可知,曆而可識,雖聖狂弗能易也,以為名種。
以身觀為極,阻于方域,蔽于昏冥,縣于今昔,非可以究省也,而以其所省者,善隐度其未所省者。
是故身有五官,官簿之而不谛審,則檢之以率。
從高山下望冢上,木<幹谷><幹谷>若箸;日中視日,财比三寸盂,旦莫乃如徑尺銅盤;校以句股重差,近得其真也。
官簿之而不遍,則齊之以例。
故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鼈之藏也;嘗一味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調。
官簿之而不具,則儀之以物。
故見角帷牆之端,察其有牛;飄風堕曲塵庭中,知其裡有釀酒者。
其形雖隔,其性行不可隔。
以方不障為極,有言蒼颉、隸首者,我以此其有也,彼以此其無也。
蒼颉、隸首之形不可見,又無端兆足以拟有無,雖發冢得其骨,人盡有骨,何遽為蒼颉、隸首?親與說皆窮,征之史官故記,以傳受之為極。
今辯者所持,說爾。
違親與聞,其辯亦不立。
(違于親者,因明謂之現量相違。
違于聞者,因明謂之世間相違。
如言冰熱火寒,此現量相違者也。
如未至天山,而言天山無有,此世間相違者也。
)此所以為辯者也。
辯說之道,先是其旨,次明其柢,取譬相成,物故可形,因明所謂宗因喻也。
印度之辯,初宗,次因,次喻(兼喻體、喻依)。
大秦之辯,初喻體(近人譯為大前提),次因(近人譯為小前提),次宗。
其為三支比量一矣。
《墨經》以因為故。
其立量次第,初因,次喻體,次宗,悉異印度、大秦。
(如印度量,聲是無常,所作性故,凡所作者,皆是無常,喻如瓶。
如大秦量,凡所作者皆無常,聲是所作,故聲無常。
如墨子量,聲是所作,凡所作者皆無常,故聲無常。
)經曰:故,所得而後成也。
說曰: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體也若有端。
大故,有之必無然(案“無”是羨文),若見之成見也。
夫分于兼之謂體,無序而最前之謂端,特舉為體分二為節之謂見。
(皆見《經上》及《經說上》。
本雲:見,體,盡。
說曰:見,時者,體也;二者,盡也。
案時讀為特,盡讀為節。
《管子·弟子職》曰:塈之高下,乃承厥火,以塈為燼。
與此以盡為節同例。
特舉之則為一體,分二之則為數節。
)今設為量曰:聲是所作(因),凡所作者皆無常(喻體),故聲無常(宗)。
初以因,因局故謂之小故(猶今人譯為小前提者),無序而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