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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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父受業于征藏史,韓非傳其書,儒家道家法家異也,有其同。
莊周述儒、墨、名、法之變,已與老聃分流,盡道家也,有其異。
是樊然者,我乃知之矣。
老聃據人事嬗變,議不逾方。
莊周者,旁羅死生之變、神明之運,是以巨細有校。
儒法者流,削小老氏以為省,終之其殊在量,非在質也。
然自伊尹、太公有撥亂之材,未嘗不以道家言為急(《漢·藝文志》道家有《伊尹》五十一篇,《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迹其行事,以間諜欺詐取人,異于儒法。
今可見者,猶在《逸周書》。
故周公诋齊國之政,而仲尼不稱伊、呂。
管子者,祖述太公,謂之小器,有由也(《管子》八十六篇,亦在道家)。
老聃為周征藏史,多識故事。
約《金版》《六弢》之旨,著五千言以極其情,則伊、呂亡所用。
亡所用故歸于樸,若墨翟守城矣,巧過于公輸般,故能壞其攻具矣。
談者多以老聃為任權數,其流為範蠡、張良。
今以莊周《胠箧》《馬蹄》相角。
深黜聖知,為其助大盜,豈遽與老聃異哉?老聃所以言術,将以撣前王之隐慝,取之玉版,布之短書,使人人戶知其術則術敗。
會前世簡畢重滞,力不行遠,故二三奸人得因自利。
及今世有赫蹄、雕镂之技,其書遍行,雖權數亦幾無施矣。
老聃稱“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愚之何道哉?以其明之,所以愚之。
今是驵儈則欺罔人,然不敢欺罔其同類,交知其術也,故耿介甚。
以是知去民之詐,在使民戶知詐。
故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知此兩者亦稽式。
何謂稽式?謂人有發奸擿伏之具矣。
粵無镈,燕無函,秦無盧,胡無弓車。
夫人而能之,則工巧廢矣。
常知稽式,是謂玄德。
玄德深遠,而與物反。
伊尹、太公、管仲雖知道,其道盜也。
得盜之情,以網捕者,莫若老聃。
故老聃反于王伯之輔,同于莊周。
嬗及儒家,痟矣! 若其開物成務,以前民用,玄家弗能知,儒者楊雄之徒亦莫識也。
知此者韓非最賢。
(凡周秦解故之書,今多亡佚,諸子尤寡。
《老子》獨有《解老》《喻老》二篇。
後有說《老子》者,宜據韓非為大傳,而疏通證明之,其賢于王輔嗣遠矣。
韓非他篇亦多言術,由其所習不純。
然《解老》《喻老》未嘗雜以異說,蓋其所得深矣。
)非之言曰:先物行先理動之謂前識,前識者,無緣而妄意度也。
以詹何之察,苦心傷神而後與五尺之愚童子同功。
故曰“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
(《喻老》)夫不事前識,則蔔筮廢,圖谶斷,建除、堪輿、相人之道黜矣。
巫守既絕,智術穿鑿亦因以廢,其事盡于征表。
此為道藝之根,政令之原。
是故私智不效則問人,問人不效則求圖書,圖書不效則以身按驗。
故曰“絕聖去智”者,事有未來,物有未睹,不以小慧隐度也;“絕學無憂”者,方策足以識梗概,古今異、方國異、詳略異,則方策不獨任也;“不上賢使民不争”者,以事觀功,将率必出于介胄,宰相必起于州部,不貴豪傑,不以流譽用人也。
(按不上賢之說。
曆世守此者寡。
漢世選吏多出掾史,猶合斯義。
及魏晉間而專徇虛名矣。
其後停年格興,弊亦差少。
選曹之官,即古司士,所不得廢也。
觀遠西立憲之政,至于朋黨争權,樹标揭鼓以求選任,處大官者,悉以苞苴酒食得之,然後知老子、韓非所規深遠矣。
顧炎武、黃宗羲皆自謂明習法制,而多揚破格用人之美,攻選曹拘牽之失,夫烏知法?)名其為簡,繁則如牛毛。
夫繁故足以為簡矣,劇故足以為整暇矣。
莊周因之,以号齊物。
齊物者,吹萬不同,使其自已。
官天下者以是為北鬥招搖,不慕往古,不師異域,清問下民以制其中,故相地以衰征、因俗以定契,自此始。
韓非又重申束之曰:凡物之有形者,易裁割也。
何以論之?有形則有短長,有短長則有小大,有小大則有方圓,有方圓則有堅脆,有堅脆則有輕重,有輕重則有黑白。
短長、小大、方圓、堅脆、輕重、白黑之謂理,理定而物易割。
故議于大庭而後言,則立權議之士知之矣。
故欲成方圓而随其規矩,則萬物之功形矣。
萬物莫不有規矩,議言之士,計會規矩也。
聖人盡随于萬物之規矩,故曰“不敢為天下先”。
(《解老》)推此以觀,其用至纖悉也。
玄家或佚蕩為簡,猶
莊周述儒、墨、名、法之變,已與老聃分流,盡道家也,有其異。
是樊然者,我乃知之矣。
老聃據人事嬗變,議不逾方。
莊周者,旁羅死生之變、神明之運,是以巨細有校。
儒法者流,削小老氏以為省,終之其殊在量,非在質也。
然自伊尹、太公有撥亂之材,未嘗不以道家言為急(《漢·藝文志》道家有《伊尹》五十一篇,《太公》二百三十七篇),迹其行事,以間諜欺詐取人,異于儒法。
今可見者,猶在《逸周書》。
故周公诋齊國之政,而仲尼不稱伊、呂。
管子者,祖述太公,謂之小器,有由也(《管子》八十六篇,亦在道家)。
老聃為周征藏史,多識故事。
約《金版》《六弢》之旨,著五千言以極其情,則伊、呂亡所用。
亡所用故歸于樸,若墨翟守城矣,巧過于公輸般,故能壞其攻具矣。
談者多以老聃為任權數,其流為範蠡、張良。
今以莊周《胠箧》《馬蹄》相角。
深黜聖知,為其助大盜,豈遽與老聃異哉?老聃所以言術,将以撣前王之隐慝,取之玉版,布之短書,使人人戶知其術則術敗。
會前世簡畢重滞,力不行遠,故二三奸人得因自利。
及今世有赫蹄、雕镂之技,其書遍行,雖權數亦幾無施矣。
老聃稱“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愚之何道哉?以其明之,所以愚之。
今是驵儈則欺罔人,然不敢欺罔其同類,交知其術也,故耿介甚。
以是知去民之詐,在使民戶知詐。
故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知此兩者亦稽式。
何謂稽式?謂人有發奸擿伏之具矣。
粵無镈,燕無函,秦無盧,胡無弓車。
夫人而能之,則工巧廢矣。
常知稽式,是謂玄德。
玄德深遠,而與物反。
伊尹、太公、管仲雖知道,其道盜也。
得盜之情,以網捕者,莫若老聃。
故老聃反于王伯之輔,同于莊周。
嬗及儒家,痟矣! 若其開物成務,以前民用,玄家弗能知,儒者楊雄之徒亦莫識也。
知此者韓非最賢。
(凡周秦解故之書,今多亡佚,諸子尤寡。
《老子》獨有《解老》《喻老》二篇。
後有說《老子》者,宜據韓非為大傳,而疏通證明之,其賢于王輔嗣遠矣。
韓非他篇亦多言術,由其所習不純。
然《解老》《喻老》未嘗雜以異說,蓋其所得深矣。
)非之言曰:先物行先理動之謂前識,前識者,無緣而妄意度也。
以詹何之察,苦心傷神而後與五尺之愚童子同功。
故曰“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
(《喻老》)夫不事前識,則蔔筮廢,圖谶斷,建除、堪輿、相人之道黜矣。
巫守既絕,智術穿鑿亦因以廢,其事盡于征表。
此為道藝之根,政令之原。
是故私智不效則問人,問人不效則求圖書,圖書不效則以身按驗。
故曰“絕聖去智”者,事有未來,物有未睹,不以小慧隐度也;“絕學無憂”者,方策足以識梗概,古今異、方國異、詳略異,則方策不獨任也;“不上賢使民不争”者,以事觀功,将率必出于介胄,宰相必起于州部,不貴豪傑,不以流譽用人也。
(按不上賢之說。
曆世守此者寡。
漢世選吏多出掾史,猶合斯義。
及魏晉間而專徇虛名矣。
其後停年格興,弊亦差少。
選曹之官,即古司士,所不得廢也。
觀遠西立憲之政,至于朋黨争權,樹标揭鼓以求選任,處大官者,悉以苞苴酒食得之,然後知老子、韓非所規深遠矣。
顧炎武、黃宗羲皆自謂明習法制,而多揚破格用人之美,攻選曹拘牽之失,夫烏知法?)名其為簡,繁則如牛毛。
夫繁故足以為簡矣,劇故足以為整暇矣。
莊周因之,以号齊物。
齊物者,吹萬不同,使其自已。
官天下者以是為北鬥招搖,不慕往古,不師異域,清問下民以制其中,故相地以衰征、因俗以定契,自此始。
韓非又重申束之曰:凡物之有形者,易裁割也。
何以論之?有形則有短長,有短長則有小大,有小大則有方圓,有方圓則有堅脆,有堅脆則有輕重,有輕重則有黑白。
短長、小大、方圓、堅脆、輕重、白黑之謂理,理定而物易割。
故議于大庭而後言,則立權議之士知之矣。
故欲成方圓而随其規矩,則萬物之功形矣。
萬物莫不有規矩,議言之士,計會規矩也。
聖人盡随于萬物之規矩,故曰“不敢為天下先”。
(《解老》)推此以觀,其用至纖悉也。
玄家或佚蕩為簡,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