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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所安?
曰:夫言亦各有所當矣。
秦世先有韓非、黃公之倫,持論信善。
及始皇并六國,其道已隘。
自爾及漢,記事韻文,後世莫與比隆,然非所及于持論也。
漢初儒者,與縱橫相依,逆取則飾遊談,順守則主常論。
遊談恣肆而無法程,常論寬緩而無攻守。
道家獨主清靜,求如韓非《解老》,已不可得;《淮南鴻烈》,又雜神仙辭賦之言。
其後經師漸與陰陽家并,而論議益多牽制矣。
漢論著者,莫如《鹽鐵》。
然觀其駁議,禦史大夫丞相史言此,而文學賢良言彼,不相剀切。
有時牽引小事,攻劫無已,則論已離其宗。
或有卻擊如罵,侮弄如嘲,故發言終日,而不得其所凝止。
其文雖博麗哉,以持論則不中矣!董仲舒《深察名号》篇。
略本孫卿,為己條秩,然多傅以疑似之言(如言王有五科,皇科方科匡科黃科往科;君有五科,元科原科權科溫科群科。
雖以聲訓,傅會過當)。
惜乎劉歆《七略》,其六錄于《漢志》,而《輯略》俄空焉!不然,歆之謹審權量,斯有倫有脊者也。
今漢籍見存者,獨有王充,不循俗迹。
恨其文體散雜,非可諷誦。
其次獨有《昌言》而已。
魏晉之文,大體皆埤于漢,獨持論仿佛晚周。
氣體雖異,要其守己有度,伐人有序,和理在中,孚尹旁達,可以為百世師矣。
然今世能者,多言規摹晉宋。
惟汪中說《周官》《明堂》諸篇,類似禮家。
阮元已不相逮,至于甄辨性道,極論空有,概乎其未有聞焉。
典禮之學,近世有馀。
名理之言,近世最短。
以其短者施之論辯,徒為繳繞,無所取材。
謙讓不宣,固其慎也。
長者亦不能自發舒。
若淩廷堪《禮經釋例》,可謂條理始終者,及為俪辭,文體卑近,無以自宣其學。
斯豈非崇信文集、異視史書之過哉! 然今法六代者,下視唐宋。
慕唐宋者亦以六代為靡。
夫李翺、韓愈,局促儒言之間,未能自遂。
權德輿、呂溫及宋司馬光輩,略能推論成敗而已。
歐陽修、曾鞏,好為大言,汗漫無以應敵,斯持論最短者也。
若乃蘇轼父子,則佞人之戋戋者。
凡立論欲其本名家,不欲其本縱橫。
儒言不勝,而取給于氣矜,遊怒特,蹂稼踐蔬,卒之數篇之中,自為錯忤,古之人無有也。
法晉、宋者,知其病征,宜思有以相過,而專務溫藉,詞無芒刺。
甲者譏乙,則曰鄭聲;乙者譏甲,又雲常語。
持論既莫之勝,何怪人之多言乎? 夫雅而不核,近于誦數,漢人之短也。
廉而不節,近于強鉗;肆而不制,近于流蕩;清而不根,近于草野;唐宋之過也。
有其利無其病者,莫若魏晉。
然則依放典禮辯其然非,非涉獵書記所能也。
循實責虛,本隐之顯,非徒竄句遊心于有無同異之間也。
(如王守仁與羅欽順書雲:格物者,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
正心者,正其物之心。
誠意者,誠其物之意。
緻知者,緻其物之知。
此種但是辭句繳繞,文義實不可通。
後生有效此者,則終身為絕物矣。
)效唐宋之持論者,利其齒牙。
效漢之持論者,多其記誦。
斯已給矣!效魏晉之持論者,上不徒守文,下不可禦人以口,必先豫之以學。
文章之部,行于當官者,其源各有所受。
奏疏議駁近論,诏冊表檄彈文近詩。
近論故無取紛綸之辭,近詩故好為揚厲之語。
漢世作奏,莫善乎趙充國,探籌而數,辭無枝葉。
晉世杜預議考課,劉毅議罷九品中正,範甯議土斷,孔琳之議錢币,皆可謂綜核事情矣。
然王充于漢獨稱谷永。
谷永之奏,猶似質不及文,而獨為後世宗,終之不離平徹者近是。
《典論》雲:奏議宜雅,書論宜理。
亦得其辜較雲。
若夫诏書之作,自文、景猶近質。
武帝以後,時稱《詩》《書》,潤色鴻業,始為詩之流矣。
武帝冊三王,上拟《尚書》至潘勖冊魏公,為枚頤《尚書》本。
晉以下代用其律,比于《嵩高》《韓奕》,徒無韻耳。
漢世表以陳情,與奏議異用,若《薦祢衡》《求自試》諸篇,文皆琛麗,炜晔可觀。
蓋秦漢間上書,如李斯《谏逐客》、鄒陽《獄中上梁孝王》已然。
其後别名為表,至今尚辭,無取陳數,亦無韻之風也。
彈文始不可見。
任昉、沈約,诋人罪狀,言在法外。
蓋自宋世荀伯子,善為彈文,醜詞巧诋,辱及祖祢,今雖不著,明其為任、沈法。
《詩》之惡惡,莫如《巷伯》,然猶戮及其身。
今指斥及于腐骨,其疾惡甚于詩人矣。
《文選》不錄奏疏議駁,徒有書表彈文之流,為其文之著也。
檄之萌芽,在張儀檄楚相,徒述口語,不見緣飾。
及陳琳、锺會以下,專為恣肆。
顔竣檄元兇劭,其父延之覽書而知作者,亦無韻之賦也。
大氐近論者取于名,近詩者取于縱橫,其當官奮筆一也,而風流所自有殊。
覽文者觀于《文選》之有無,足以知其好尚異也。
秦世先有韓非、黃公之倫,持論信善。
及始皇并六國,其道已隘。
自爾及漢,記事韻文,後世莫與比隆,然非所及于持論也。
漢初儒者,與縱橫相依,逆取則飾遊談,順守則主常論。
遊談恣肆而無法程,常論寬緩而無攻守。
道家獨主清靜,求如韓非《解老》,已不可得;《淮南鴻烈》,又雜神仙辭賦之言。
其後經師漸與陰陽家并,而論議益多牽制矣。
漢論著者,莫如《鹽鐵》。
然觀其駁議,禦史大夫丞相史言此,而文學賢良言彼,不相剀切。
有時牽引小事,攻劫無已,則論已離其宗。
或有卻擊如罵,侮弄如嘲,故發言終日,而不得其所凝止。
其文雖博麗哉,以持論則不中矣!董仲舒《深察名号》篇。
略本孫卿,為己條秩,然多傅以疑似之言(如言王有五科,皇科方科匡科黃科往科;君有五科,元科原科權科溫科群科。
雖以聲訓,傅會過當)。
惜乎劉歆《七略》,其六錄于《漢志》,而《輯略》俄空焉!不然,歆之謹審權量,斯有倫有脊者也。
今漢籍見存者,獨有王充,不循俗迹。
恨其文體散雜,非可諷誦。
其次獨有《昌言》而已。
魏晉之文,大體皆埤于漢,獨持論仿佛晚周。
氣體雖異,要其守己有度,伐人有序,和理在中,孚尹旁達,可以為百世師矣。
然今世能者,多言規摹晉宋。
惟汪中說《周官》《明堂》諸篇,類似禮家。
阮元已不相逮,至于甄辨性道,極論空有,概乎其未有聞焉。
典禮之學,近世有馀。
名理之言,近世最短。
以其短者施之論辯,徒為繳繞,無所取材。
謙讓不宣,固其慎也。
長者亦不能自發舒。
若淩廷堪《禮經釋例》,可謂條理始終者,及為俪辭,文體卑近,無以自宣其學。
斯豈非崇信文集、異視史書之過哉! 然今法六代者,下視唐宋。
慕唐宋者亦以六代為靡。
夫李翺、韓愈,局促儒言之間,未能自遂。
權德輿、呂溫及宋司馬光輩,略能推論成敗而已。
歐陽修、曾鞏,好為大言,汗漫無以應敵,斯持論最短者也。
若乃蘇轼父子,則佞人之戋戋者。
凡立論欲其本名家,不欲其本縱橫。
儒言不勝,而取給于氣矜,遊怒特,蹂稼踐蔬,卒之數篇之中,自為錯忤,古之人無有也。
法晉、宋者,知其病征,宜思有以相過,而專務溫藉,詞無芒刺。
甲者譏乙,則曰鄭聲;乙者譏甲,又雲常語。
持論既莫之勝,何怪人之多言乎? 夫雅而不核,近于誦數,漢人之短也。
廉而不節,近于強鉗;肆而不制,近于流蕩;清而不根,近于草野;唐宋之過也。
有其利無其病者,莫若魏晉。
然則依放典禮辯其然非,非涉獵書記所能也。
循實責虛,本隐之顯,非徒竄句遊心于有無同異之間也。
(如王守仁與羅欽順書雲:格物者,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
正心者,正其物之心。
誠意者,誠其物之意。
緻知者,緻其物之知。
此種但是辭句繳繞,文義實不可通。
後生有效此者,則終身為絕物矣。
)效唐宋之持論者,利其齒牙。
效漢之持論者,多其記誦。
斯已給矣!效魏晉之持論者,上不徒守文,下不可禦人以口,必先豫之以學。
文章之部,行于當官者,其源各有所受。
奏疏議駁近論,诏冊表檄彈文近詩。
近論故無取紛綸之辭,近詩故好為揚厲之語。
漢世作奏,莫善乎趙充國,探籌而數,辭無枝葉。
晉世杜預議考課,劉毅議罷九品中正,範甯議土斷,孔琳之議錢币,皆可謂綜核事情矣。
然王充于漢獨稱谷永。
谷永之奏,猶似質不及文,而獨為後世宗,終之不離平徹者近是。
《典論》雲:奏議宜雅,書論宜理。
亦得其辜較雲。
若夫诏書之作,自文、景猶近質。
武帝以後,時稱《詩》《書》,潤色鴻業,始為詩之流矣。
武帝冊三王,上拟《尚書》至潘勖冊魏公,為枚頤《尚書》本。
晉以下代用其律,比于《嵩高》《韓奕》,徒無韻耳。
漢世表以陳情,與奏議異用,若《薦祢衡》《求自試》諸篇,文皆琛麗,炜晔可觀。
蓋秦漢間上書,如李斯《谏逐客》、鄒陽《獄中上梁孝王》已然。
其後别名為表,至今尚辭,無取陳數,亦無韻之風也。
彈文始不可見。
任昉、沈約,诋人罪狀,言在法外。
蓋自宋世荀伯子,善為彈文,醜詞巧诋,辱及祖祢,今雖不著,明其為任、沈法。
《詩》之惡惡,莫如《巷伯》,然猶戮及其身。
今指斥及于腐骨,其疾惡甚于詩人矣。
《文選》不錄奏疏議駁,徒有書表彈文之流,為其文之著也。
檄之萌芽,在張儀檄楚相,徒述口語,不見緣飾。
及陳琳、锺會以下,專為恣肆。
顔竣檄元兇劭,其父延之覽書而知作者,亦無韻之賦也。
大氐近論者取于名,近詩者取于縱橫,其當官奮筆一也,而風流所自有殊。
覽文者觀于《文選》之有無,足以知其好尚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