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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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竹以為簡,有行列?理,故曰“侖”。
侖者,思也。
〈大雅〉曰:“于論鼓锺。
’論官有司士之格,論囚有理官之法,莫不比方。
其在文辭,《論語》而下,莊周有〈齊物〉(〈齊物論〉舊讀皆謂“齊物之論”,物兼萬物、物色、事物三義。
王介甫始謂“齊彼物論”,蓋欲以七篇題号相對,不可與道古。
)公孫龍有〈堅白〉、〈白馬〉,孫卿有〈禮〉、〈樂〉,呂氏有〈開春〉以下六篇。
前世著論在諸子,未有率爾持辯者也。
九流之言,拟儀以成變化者,皆論之侪。
《别錄》署《禮記》,亦有通論,不專以顯名為質。
其辭精微簡練,本之名家,與縱橫異軌。
由漢以降,賈誼有〈過秦〉,在儒家。
東方朔設〈非有先生〉之論。
朔書二十篇,則于雜家着錄。
及王褒為〈四子講德〉,始别為辭人矣。
晚周之論,内發膏肓,外見文采,其語不可增損。
漢世之論,自賈誼已繁穰,其次漸與辭賦同流。
千言之論,略其意不過百名。
楊子為《法言》,稍有裁制,以規《論語》;然儒術已勿能拟孟子、孫卿,而複忿疾名、法:“或問:‘公孫龍詭辭數萬以為法,法與?’曰:‘斷木為棋,捖革為鞠,亦皆有法焉,不合乎君子之道者,君子不法也。
’(〈吾子篇〉)或曰:‘刑名非道邪?何自然也?’曰:‘何必刑名?圍棋擊劍,反目眩形,亦皆自然也,由其大者作正道,由其小者作奸道。
’(《問道篇》)”今以楊子所雲雲者,上拟龍、非,則跛鼈之與骐骥也。
漢世獨有《石渠議奏》,文質相稱,語無旁溢,猶可為論宗。
後漢諸子漸興,訖魏初幾百種。
然其深達理要者,辨事不過《論衡》,議政不過《昌言》,方人不過《人物志》,此三家差可以攀晚周。
其馀雖娴雅,悉腐談也。
自《新語》、《法言》、《申鑒》、《中論》,為辭不同,皆以庸言為故,豈夫可與酬酢、可與右神者乎?當魏之末世,晉之盛德,锺會、袁準、傅玄,皆有家言,時時見他書援引,視荀悅、徐幹則勝,此其故何也?老、莊、形名之學,逮魏複作,故其言不牽章句,單篇持論,亦優漢世。
然則王弼〈易例〉,魯勝〈墨序〉,裴??〈祟有〉,性與天道,布在文章,賈、董卑卑,于是謝不敏焉。
經術已不行于王路,喪祭尚在,冠昏朝觐,猶弗能替舊常,故議禮之文亦獨至。
陳壽、賀循、孫毓、範宣、範汪、蔡谟、徐野人、雷次宗者,蓋二戴、聞人所不能上。
施于政事,張裴《晉律》之序,裴秀地域之圖,其辭往往陵轹二漢。
由其法守,朝信道矣,工信度矣,及齊、梁猶有繼迹者,而嚴整差弗逮。
夫持論之難,不在出入風議,臧否人群,獨持理議禮為劇。
出入風議,臧否人群,文士所優為也。
持理議禮,非擅其學莫能至。
自唐以降,綴文者在彼不在此。
觀其流勢,洋洋纚纚,即實不過數語。
又其持論不本名家,外方陷敵,内則亦以自偾。
惟劉秩、沈既濟、杜佑差無盈辭,持理者獨劉、柳論天為勝,其馀并廣居自恣之言也。
宋又愈不及唐,濟以嘩?。
近世或欲上法六代。
然上不窺六代學術之本,惟欲厲其末流。
江統〈徙戎〉,陸機〈辨亡〉,幹寶《晉紀》,以為駿極不可上矣。
自馀能事,盡于送往事居,不失倨侮。
以甄名理,則僻違而無類;以議典憲,則支離而不馴。
餘以為持誦《文選》,不如取《三國志》、《晉書》、《宋書》、《弘明集》、《通典》觀之,縱不能上窺九流,猶勝于滑澤者。
嘗與人書,道其利病,曰:“文生于名,名生于形。
形之所限者分,名之所稽者理。
分理明察,謂之知文。
小學既廢,則單篇摦落。
玄言日微,故俪語華靡。
不竱其本,以之肇末,人自以為楊、劉,家相譽以潘、陸,何品藻之容易乎?仆以下姿,智小謀大,謂文學之業,窮于天監。
簡文變古,志在桑中。
徐庾承其流化,平典之風,于茲沫矣。
燕、許有作,方欲上攀秦、漢。
逮及韓、呂、柳、權、獨孤、皇甫諸家,劣能自振,議事确質,不能如兩京;辯智宣朗,不能如魏晉。
晚唐變以谲詭,兩宋濟以浮誇,斯皆不足卲也。
将取千年朽蠹之馀,反之正則。
雖容甫、申耆,猶曰采浮華、棄忠信爾。
臯文、滌生,尚有谖言,慮非修辭立誠之道。
夫忽略名實,則不足以說典禮;浮辭未剪,則不足以窮遠緻。
言能經國,诎于笾豆有司之守;德音孔膠,不達形骸智慮之表。
故篇章無計簿之用,文辯非窮理之器。
彼二短者,仆自以為絕焉,所以塊居獨處,不欲奇群彥之數者也。
如向者一二耆秀,皆浮華交會之材,嘩世取寵之士,噓枯吹生之文,非所謂文質彬彬者也。
故曰亡而為有,虛而為盈,約而為泰,難乎有恒矣!(以上〈與人書〉)” 或言今世慕古人文辭者,多論其世,唐宋不如六代,六代不如秦漢。
今謂持論以魏晉為法,上遺秦漢
侖者,思也。
〈大雅〉曰:“于論鼓锺。
’論官有司士之格,論囚有理官之法,莫不比方。
其在文辭,《論語》而下,莊周有〈齊物〉(〈齊物論〉舊讀皆謂“齊物之論”,物兼萬物、物色、事物三義。
王介甫始謂“齊彼物論”,蓋欲以七篇題号相對,不可與道古。
)公孫龍有〈堅白〉、〈白馬〉,孫卿有〈禮〉、〈樂〉,呂氏有〈開春〉以下六篇。
前世著論在諸子,未有率爾持辯者也。
九流之言,拟儀以成變化者,皆論之侪。
《别錄》署《禮記》,亦有通論,不專以顯名為質。
其辭精微簡練,本之名家,與縱橫異軌。
由漢以降,賈誼有〈過秦〉,在儒家。
東方朔設〈非有先生〉之論。
朔書二十篇,則于雜家着錄。
及王褒為〈四子講德〉,始别為辭人矣。
晚周之論,内發膏肓,外見文采,其語不可增損。
漢世之論,自賈誼已繁穰,其次漸與辭賦同流。
千言之論,略其意不過百名。
楊子為《法言》,稍有裁制,以規《論語》;然儒術已勿能拟孟子、孫卿,而複忿疾名、法:“或問:‘公孫龍詭辭數萬以為法,法與?’曰:‘斷木為棋,捖革為鞠,亦皆有法焉,不合乎君子之道者,君子不法也。
’(〈吾子篇〉)或曰:‘刑名非道邪?何自然也?’曰:‘何必刑名?圍棋擊劍,反目眩形,亦皆自然也,由其大者作正道,由其小者作奸道。
’(《問道篇》)”今以楊子所雲雲者,上拟龍、非,則跛鼈之與骐骥也。
漢世獨有《石渠議奏》,文質相稱,語無旁溢,猶可為論宗。
後漢諸子漸興,訖魏初幾百種。
然其深達理要者,辨事不過《論衡》,議政不過《昌言》,方人不過《人物志》,此三家差可以攀晚周。
其馀雖娴雅,悉腐談也。
自《新語》、《法言》、《申鑒》、《中論》,為辭不同,皆以庸言為故,豈夫可與酬酢、可與右神者乎?當魏之末世,晉之盛德,锺會、袁準、傅玄,皆有家言,時時見他書援引,視荀悅、徐幹則勝,此其故何也?老、莊、形名之學,逮魏複作,故其言不牽章句,單篇持論,亦優漢世。
然則王弼〈易例〉,魯勝〈墨序〉,裴??〈祟有〉,性與天道,布在文章,賈、董卑卑,于是謝不敏焉。
經術已不行于王路,喪祭尚在,冠昏朝觐,猶弗能替舊常,故議禮之文亦獨至。
陳壽、賀循、孫毓、範宣、範汪、蔡谟、徐野人、雷次宗者,蓋二戴、聞人所不能上。
施于政事,張裴《晉律》之序,裴秀地域之圖,其辭往往陵轹二漢。
由其法守,朝信道矣,工信度矣,及齊、梁猶有繼迹者,而嚴整差弗逮。
夫持論之難,不在出入風議,臧否人群,獨持理議禮為劇。
出入風議,臧否人群,文士所優為也。
持理議禮,非擅其學莫能至。
自唐以降,綴文者在彼不在此。
觀其流勢,洋洋纚纚,即實不過數語。
又其持論不本名家,外方陷敵,内則亦以自偾。
惟劉秩、沈既濟、杜佑差無盈辭,持理者獨劉、柳論天為勝,其馀并廣居自恣之言也。
宋又愈不及唐,濟以嘩?。
近世或欲上法六代。
然上不窺六代學術之本,惟欲厲其末流。
江統〈徙戎〉,陸機〈辨亡〉,幹寶《晉紀》,以為駿極不可上矣。
自馀能事,盡于送往事居,不失倨侮。
以甄名理,則僻違而無類;以議典憲,則支離而不馴。
餘以為持誦《文選》,不如取《三國志》、《晉書》、《宋書》、《弘明集》、《通典》觀之,縱不能上窺九流,猶勝于滑澤者。
嘗與人書,道其利病,曰:“文生于名,名生于形。
形之所限者分,名之所稽者理。
分理明察,謂之知文。
小學既廢,則單篇摦落。
玄言日微,故俪語華靡。
不竱其本,以之肇末,人自以為楊、劉,家相譽以潘、陸,何品藻之容易乎?仆以下姿,智小謀大,謂文學之業,窮于天監。
簡文變古,志在桑中。
徐庾承其流化,平典之風,于茲沫矣。
燕、許有作,方欲上攀秦、漢。
逮及韓、呂、柳、權、獨孤、皇甫諸家,劣能自振,議事确質,不能如兩京;辯智宣朗,不能如魏晉。
晚唐變以谲詭,兩宋濟以浮誇,斯皆不足卲也。
将取千年朽蠹之馀,反之正則。
雖容甫、申耆,猶曰采浮華、棄忠信爾。
臯文、滌生,尚有谖言,慮非修辭立誠之道。
夫忽略名實,則不足以說典禮;浮辭未剪,則不足以窮遠緻。
言能經國,诎于笾豆有司之守;德音孔膠,不達形骸智慮之表。
故篇章無計簿之用,文辯非窮理之器。
彼二短者,仆自以為絕焉,所以塊居獨處,不欲奇群彥之數者也。
如向者一二耆秀,皆浮華交會之材,嘩世取寵之士,噓枯吹生之文,非所謂文質彬彬者也。
故曰亡而為有,虛而為盈,約而為泰,難乎有恒矣!(以上〈與人書〉)” 或言今世慕古人文辭者,多論其世,唐宋不如六代,六代不如秦漢。
今謂持論以魏晉為法,上遺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