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天下篇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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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境,故亦與「受垢」皆不相殊。
金剛經雲:「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
蓋欲忍行成就者,必了知一切法無我,則一心不動,諸相不生」。
上雲「人皆取先,己獨取後」者,正明「一心不動,諸相不生」;而緻之者,在能「安忍外辱」故此繼之雲:「受天下之垢」。
「人皆……」兩句,是莊生标老君之旨歸。
此句乃引老說以明其得入方便也,故以「曰」字簡别,下可例推。
人皆取實,己獨取虛。
案:老子雲:「緻虛極,守靜笃,萬物并作,吾以觀複」。
尋老君取虛之旨,以「如實空」,即「如實不空」也。
詳味下文,便知不謬。
無臧也,故有餘,巋然而有餘。
案:「巋」,釋文雲:「本或作魏」,「魏」為「巍」省,則「巋」即「巍」之或體。
「無臧」謂「如實空」,「有餘」謂「如實不空」。
起信論雲:「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别,有二種義。
雲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差别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
依一切衆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應,故說為『空』。
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此雲「無藏也,故有餘」者,即論所謂「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此雲「巍然而有餘」者,即論所謂「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
(郭注雲:「獨立自足之謂獨立」,即離念境界自足,即淨法滿足。
) 其行身也徐而不費,無為也而笑巧。
注雲:「巧者有為,以傷神器之自成。
故無為者因其自生,任其自成,萬物各得自為,蜘蛛猶能結網,則人人自有所能矣。
無貴于工倕也」。
王闿運雲:「費,拂也」。
章炳麟曰:「徐,讀為餘。
同從餘聲也。
左氏文元年傳:『歸餘于終』,曆書作『歸邪于終』,邶風:『其虛其邪』,釋:訓作『其虛其徐』。
」是「徐」、「邪」、「餘」三通。
「餘而不費」者,老子雲:「治人事天莫若啬」。
譏之者乃雲積斂無涯矣。
馬其昶雲:「笑巧,即老子之所謂『絕巧棄利』也」。
奚侗雲:「笑,為〈女芺〉之破字。
說文:〈女芺〉,巧也。
」案:王、章二說并非也。
「徐」與「費」對言。
說文:「費,散财用也」,則「徐」亦是财用之義。
蓋「賒」之借字。
說文:「賒,贳買也。
從貝,餘聲」。
周禮泉府:「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
鄭司農雲:「賒,貸也。
是賒為暫用之意。
「其行身也徐而不費」者,謂應化故,「以百姓之心為心」,暫時随順,實無施作。
譬諸财用暫賒與人,終無費散也。
「無為」「笑巧」。
亦相對之詞。
說文:「巧,技也」。
巧須造作。
是有為故。
「無為而笑巧」,明「無為法」不壞,「有為法」有壞滅也。
郭說亦善明其旨。
奚謂〈女芺〉巧,義亦得通。
人皆求福,己獨曲全,曰:苟免于咎。
案:老子雲:「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以深為根,以約為紀。
案:老子雲:「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謂早服。
早服謂之重積德。
重積德則無不克。
無不克則莫知其極。
莫知其極,可以有國。
有國之母,可以長久。
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
本書大宗師雲:「古之真人,其寝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
此下文「關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是古之真人其息深深,即老君之謂也。
曰:堅則毀矣,銳則挫矣。
案:老子雲:「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萬物艸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兵。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又雲:「揣而梲之,不可長保」。
常寬容于物,不削于人,可謂至極。
案:此即老經「貴慈」之旨也。
(陳景元莊子阙誤據本作「雖未至極」,陳雲「江南李氏文本同舊作可謂至極」,案亦得通。
)姚鼐雲:「莊子以關尹老聃不過如篇首所雲『不離于真』之『至人』猶未至極」。
關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 案:姚說是也。
呂氏春秋不二雲:「老聃貴柔,關尹貴清」。
漢書藝文志雲:「道家者流,蓋出于史官。
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乘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合于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
然則呂之「貴清」,即漢志之「清虛以自守」也。
呂之「貴柔」,即漢志之「卑弱以自持」也。
所貴若殊,其實未異。
若為明之,密嚴經雲:「佛體最清淨,非有亦非無,遠于『能』『所』覺、及離于限量。
妙智相應心,殊勝之境界。
諸相妄所現,離相是『如來』。
能斷諸煩惱,于定無所染。
無動及所動,住于無染路」。
「清虛以自守」,即住于無染之旨。
起信論雲:「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是名『随順』」。
「卑弱以自持」,即「随順」之旨。
夫雖念無念,即離諸相,離相是「如來」,亦即清淨體。
然則「貴清、貴柔」,從體用而異言,即體即用,合清柔而同道。
關、老既契佛性,故莊子尊謂「真人」,列叙四家,獨無損詞,其以此哉!又「真人」即上文「不離于真謂之至人」之「至人」也。
然則莊生以「至人」推老君,而自居「天人」,(王闿運以「聖人」為莊子自喻、失之。
)故下文别出。
後世耳食之徒,并老、莊為一道,或謂莊不及老,是猶未讀斯篇矣。
芴漠無形,變化無常。
釋文雲:「芴,元嘉本作寂」。
疏雲:「妙本無形,故寂漠也;迹随物化,故無常也」。
案:元嘉本作「寂」者,是也。
「漠」借為「{莫歹}」。
「寂漠無形,變化無常」者,本書大宗師雲:「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神鬼神帝,生天生地。
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于上古而不為老。
狶韋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戲氏得之,以襲氣母;維鬥得之,終古不忒;日月得之,終古不息;堪壞得之,以襲昆侖;馮夷得之,以遊大川;肩吾得之,以處大山;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颛顼得之,以處玄宮;禺強得之,立乎北極;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廣,莫知其始,莫知其終;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反五伯;傅說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東維,騎箕尾,而比于列精」。
又起信雲:「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
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
依一切衆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應」。
月燈三味經雲:「其際無可取,是名為『實際』。
十方遍推求,本際不可得」。
密嚴經雲:「如于虛空中,無樹而有影。
風衢及鳥迹,此見悉為難。
于『能造』『所造』,『色』及『非色』中。
欲求見『如來』,其難亦如是。
『真如』『實際』等,及諸佛體性。
内證之所行,非諸語言境。
『涅槃』名為佛,佛亦名『涅槃』。
離『能』、『所』分别,雲何而可見?碎末于金礦,礦中不見金。
智者巧融鍊,真金方可顯。
分剖于諸『色』,乃至為『極微』。
及析求諸『蘊』。
若一若異性。
佛體不可見,亦非無有佛。
定者觀如來,勝相三十二。
苦樂等衆事,施作皆明顯。
是故不應說,如來定是無。
有『三摩地佛』、『善根』、『善巧佛』、『一切世勝佛』及『正等覺佛』。
如是五種佛,所餘皆變化。
『如來藏』具有,三十二勝相。
是故佛非無,定者能觀見」。
莊佛深契,若此明顯,非所謂一乘法耶? 死與?生與?天地并與?神明往與?芒乎何之?忽乎何适? 呂惠卿雲:「以為死與,則未嘗有生;以為生與,則未嘗有死;以為天地并與,未嘗有古今;以為神明往與,未嘗有彼是。
然則芒芴無為,寂然不動而已」。
案:呂說亦善。
本書大宗師雲:「彼方且與造物者為人,而遊乎天地之一氣。
彼以生為附贅縣疣,以死為決〈疒丸〉潰癕。
夫若然者,又惡知死生先後之所在?假于異物,托于同體,忘其肝膽,遺其耳目,反覆終始,不知端倪,芒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
此文即約彼義,今更約釋。
順凡情,以二儀為不壞之常;談法相,則「五大」亦「因綠」所合。
是故言「真如」不死不生,與天地并其常存;言「真如」随順死生,獨神明顯其俱往,既芒兮忽兮,亦何之何适?明不識不知之境,亦獨來獨往之區也。
萬物畢羅,莫足以歸。
疏雲:「包羅萬物,囊括宇内,未嘗離道,何處歸根」。
案「真如」等編,故「萬物畢羅」也。
離于「一」、「異」,故莫足以歸也。
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莊周聞其風而說之。
以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時恣縱而不傥,不以觭見之也。
釋文雲:「謬悠,謂若忘于情實也。
荒唐,謂廣大無域畔者也。
而『傥』,丁蕩反。
徐:敕蕩反」。
盧文弨雲:「今書時恣縱而不傥,有『不』字」。
王先謙雲:「無不字近之」。
王闿運雲:「謬讀為寥,遠也。
悠,亦遠也」。
奚侗雲:「傥,系『攩』之誤」。
案:「謬悠」「荒唐」并疊韻字。
說文:「謬,狂者之妄言也」。
「唐,大言也」。
然則「謬悠之說」,荒唐之言,謂狂大之說耳。
端,當作耑。
說文:「物初生之題也。
崖,高邊也」。
「無端崖」,猶無邊際,與狂大義聯。
「時恣縱而不傥」。
當從釋文無「不」字,「傥」借為「潒」。
謂其辭潒瀁不定,非可一端求,故雲「不以觭見之也」。
以天下為沈濁,不可與莊語。
注雲:「累于形名,以莊語為狂而不信,故不與也」。
釋文雲:「莊語并如字。
郭雲:莊,莊周也。
一雲:莊,正也。
一本作壯」。
郭慶藩雲:「莊、壯古通。
詩:『君子偕老』,箋:『顔色之莊』。
」釋文:「莊本又作壯」。
禮檀弓「衛有太史柳莊」。
漢書古今人表作「柳壯」。
案:郭注然矣。
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言為廣。
案:「卮言」,「圓言」也;「重言」,「實言」也;「寓言」,「權言」也。
解在寓言。
「曼衍」即秋水之「反衍」,流行不定之義。
「圓言」無所不圓,故曰以卮言為曼衍。
「實言」以诠表真理,故雲以重言為真。
「權言」以廣接諸類,故雲以寓言為廣。
此在佛法,即是「圓教」、「實教」、「權教」也。
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于萬物。
疏雲:「敖倪,猶驕矜也。
抱真精之智,運不測之神,寄迹域中,生來死往,謙和萬物,固不驕矜」。
呂惠卿雲:「敖倪,猶疏親也」。
姚鼐雲:「若莊生之獨與天地精神往來,則所謂不離于宗之天人者」。
陸樹芝雲:「敖,遊也。
倪,同睨。
不敖倪、不與萬物同遊而相睥睨也」。
宣穎雲:「敖,樂也。
倪,端倪也。
言不樂見端倪于萬物也」。
王闿運雲:「敖倪,視貌。
言不與物競也」。
案:諸說并望文曲解。
敖,當作「〈卑攴〉」,以形與「敖」近,誤為「敖」字。
「倪」借為「〈卑攴〉」。
說文:「〈卑攴〉,毀也。
〈兒夂〉,〈卑攴〉也」。
篇、韻皆二字連舉。
「不敖倪于萬物」,即不毀于萬物也。
郭注不解二字,而雲「其言通至理,正當萬物之性命」。
蓋郭時「〈卑攴〉」字尚未誤也。
此義郭解亦得。
乃承上三言而言。
體止一如,無所不在,雖現「受用」變化,無非「法身」自在大用。
既以三教随機接引,即不壞事相共得成就也。
姚謂莊生是「天人」,得之。
不譴是非。
注雲:「已無是非,故恣物兩行」。
案:郭義美矣。
說文:「譴,谪問也」。
以與世俗處。
注雲:「形群于物」。
案:此謂不離世間也。
其書雖瑰玮,而連犿無傷也。
釋文雲:「『瑰』,古回反。
『瑰玮』、奇特也。
『犿』本亦作『抃』,同芳袁反、又音獾,又敷晚反。
李雲:皆宛轉貌。
一雲:相從之貌。
謂與物相從不違,故無傷也」。
案:「瑰玮」,即「玫瑰」之借字。
說文:「玫,緻瑰火齊珠,一曰石之美者。
瑰,玫瑰也,一曰『圜好』」。
「連犿」,即在宥之「脔卷」,秋水之「天蹇」。
李雲:宛轉貌,是也。
此莊生自說本書義雖圜好,而宛轉從物,故無傷也。
其辭雖參差,而諔詭可觀。
疏雲:「參差者,或虛或實,不一其言也。
『諔詭』,猶『滑稽』也。
」案:成說是也。
諔詭說在齊物論。
彼其充實不可以已。
注雲:「多所有也」。
疏雲:「已,止也。
彼所著書,辭清理遠,括囊無實,富瞻無窮,故不止極也」。
案:二說是也。
上與造物者遊,而下與外死生無終始者為友。
案:大宗師雲:「與造物者為人而遊乎天地之一氣」。
在宥雲:「睹無者天地之友」。
此即彼義,群在彼文矣。
其于本也,宏大而辟,深闳而肆。
其于宗也,可謂稠适而上遂矣。
釋文雲:「稠,音調,本亦作調」。
案:「本」,即「體」也。
「宏大而辟」,是橫遍也;「深闳而肆」,是直遍也;體「宏大而辟,深闳而肆」者,謂體無不遍。
「稠」,借為「()」。
「适」,讀為「适庶」之「适」。
稠、适連字形容語。
「遂」,當為「〈遂,去“辶”〉」。
說文:從意也。
「宗」,是由「因」緻「果」,故雲稠适而上遂。
雖然,其應于化而解于物也;其理不竭,其來不蛻,芒乎昧乎,未之盡者。
注雲:「莊子通以平意,說己與說他人無異也。
案其辭明為汪汪然,禹亦昌言,亦何嫌乎此也」。
疏雲:芒昧,猶窈冥也。
言莊子之書,窈窕深遠,芒昧恍忽,視聽無辨,若以言象征求末窮其趣也」。
林希逸雲:「自冒頭而下分别五者之說,而自處其末。
繼于老子之後,明言其學出于老子也。
前三段着三箇『雖然』,皆斷說其學之是非。
獨老子無之。
至此又着『雖然』兩字,謂其學非無用于世者」。
王夫之雲:「莊子之學,初亦沿于老子而朝徹見獨以後,寂寞變化,皆通于一。
而兩行無礙,其妙可懷也,而不可與衆論。
論是非也畢羅萬物而無不可逍遙,故又自立一家,而與老子有異焉。
老子知雄而守雌,知白而守黑,知者博大而守者卑弱。
其意以空虛為物之所不能距,故宅于虛以待陰陽人事之挾實而來者。
窮而自服,是以機而制天人者。
陰符經之說,蓋出于此。
以忘機為機,機尤險矣。
若莊子之『兩行』,則進不有雄、白,退不為雌、黑,知止于其所不知,而以不持持者;無所守,雖虛也而非以緻物喪我,而于物無撄者;與天下而休乎天均。
非枯以示槁木死灰之心形,以待物之自伏也。
嘗探其所自悟,蓋得之于渾天。
蓋容成氏所言除日無歲,無内無外者,乃其所師之天,是以『不離于宗』之『天人』自命,而謂内聖外王之道皆自此出。
而先聖之道、百家之說、散見之用,而我言其全體,其實一也。
則關尹之形物自箸,老子之以深為根,以物為紀,皆其所不事,故曼衍連犿無擇于溟海枋榆,而皆無待以遊,以成内七篇之玮詞。
博也而不僅博,大也而不可名,為大真也而審乎假以無假,其高過于老氏而不啔天下陰側之機,故申、韓、孫、吳皆不得竊,不至如老氏之流害于後世。
于此殿諸家而為物論之歸墟,而猶自以為未盡,望解人于後世,遇其言外之旨焉」。
案:此謂應機于變化而解釋于物情,其理既不竭,其來複非有所嬗蛻。
直是大用自然,圓音廣覆。
故恍忽幽昧,未之盡也。
至于林、王二家,平議莊生,王為勝矣。
猶感未能洞教相之分理,達宗本之玄微。
是以明而未融。
蓋由斯篇含蘊,未畢憭然,亦以文字扞格,古義未谛,遂多阙陷爾。
約而論之:墨翟、宋钘,分明「外道」,彭蒙之流,複堕「斷滅」。
關、老深矣,猶有「用相」。
莊生位極天、人,體用圓融,三一「平等」,既關、老且遜其獨步,則申、韓又惡窺其樊離哉? 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
郭慶藩雲:「司馬本作『蹐駁』。
文選左太沖魏都賦注引司馬雲:『踳』讀曰『舛』。
舛,乖也。
駁,色雜不同也。
又引司馬作『踳馳』。
淮南俶真:『二者代謝舛馳』,說山:『分流舛馳』,泛論:『見聞舛馳于外』。
法家叙曰:『諸子各以其知舛馳』。
是其證。
」王闿運雲:「五帝之傳書故五車」。
案:郭說是也。
漢書藝文志名家惠子一篇,今書已亡。
然其說猶時時見于荀、韓二子及呂氏春秋、國策、說苑。
要之,劉氏去周末未遠,所見惠子書僅一篇,安得當時遽有五車之衆?尋五本交互本字,五車蓋猶滿車耳。
王說未是。
曆物之意, 釋文雲:「曆,古曆字。
本亦作曆。
曆物之意,分别曆說之」。
王闿運雲:「曆,當為〈廠林〉,即林也。
林之言:微也,散也」。
章炳麟雲:「曆,即巧曆之曆。
數也。
意者,禮運雲:『非意之也』。
注:『意』,心之所慮也。
廣雅釋訓無『慮』。
都凡也。
在心計其都凡曰意。
在物之都凡亦曰意。
曆物之意者,陳數萬物之大凡也。
」案:詩文王:「其麗不億」。
傳:「麗,數也」。
吳夌雲雲:「麗之言,曆也。
」曆數釋诂文,說文作〈麗攴〉,雲數也。
疑此文曆字,亦假為〈麗攴〉(曆、麗通假,證已見前馬國翰以「曆物」為惠子篇名。
)又說文:「曆,治也」。
段玉裁雲:「曆,從秝。
秝者,稀疏适秝也。
」然則「秝物」,謂治物而使有疏解,意謂大意。
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
釋文雲:「司馬雲:『無外不可一,無内不可分。
故謂之一也。
天下所謂大小皆非形。
所謂一二,皆非至名也。
至形無形,至名無名』。
」章炳麟雲:「大未有不可斥,小未有不可分。
雖有利器緻之,校以算術可知也:諸在形者,至小為『點』,引『點』以為『線』,比『線』以為『面』,倍『面』以為『體』。
『點』者,非自然生,猶『面』之積已。
故因而小之『點』複為『體』。
謂之『小一』可也。
『點』複可析,絫下而『點』無盡,以為無内,非也。
因而巨之,『體』複為『點』,謂之大一可也。
『體』複可倍,絫上而『體』無盡,以為無外,非也」。
胡适雲:「惠施之根本觀念,止是認定天地一體,認定止有一箇繼續不斷不可分析卻又時時刻刻變換遷徙之宇宙。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是說宇之全體;『至小無内,謂之小一』,是說宇之極微細之一部分」。
案:惠施之意,以為「至大」即不可以「有外」,「有外」不可謂「至大」也。
「至小」即不可以「有内」,有内不可謂「至小」也。
「至大無外,至小無内」,皆一矣。
(大集經:「問風住何處?曰風住虛空。
又問虛空為何所住?答言虛空住于至處。
又問至處複何所住?答言至處何所住者,不可宣說。
何以故?遠離一切諸處所故,一切處所所不攝故,非數非稱不可量故。
是故至處無有住處」。
此文「至」字若宜同彼解釋。
)故雲然也。
不悟既落「偏計」名言,雖「至大」猶有外,雖「至小」猶有内。
章以算術證之是已。
司馬雲:「無外不可一,無内不可分」。
故謂之一者,其理即說至大無外,至小無内,皆一也。
(不可一之一,與不可分之分,對文。
與大一小一之一不同。
) 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裡。
釋文雲:「司馬雲:『物言形為有,形之外為無。
無形與有,相與表裡。
故形物之厚,盡于無厚。
無厚與有,同一體也。
其有厚大者,其無厚亦大。
高因廣立,有因無積。
則其可積因不可積。
苟其可積。
何但千裡乎?』」章炳麟雲:「言極微者,『順世』『勝論』以為『無方分』。
『無方分』者,謂之『因量極微』。
極微着見為子微,以為『有方分』。
『有方分』者,謂之『果色極微』。
(前者今通言原子,後者今通言分子。
)『果色極微』書之所謂『小一』也。
『因量極微』。
書之所謂『無厚』也。
浮屠難之曰:『誠無方分,日光照柱,何故一端有蔭。
承光發影,必有方分明矣。
有方分者,則有上下四極,是謂六際。
一不為六,以六為一不可』。
(約瑜伽師地論佛性論成唯識論說)惠施固知之。
言『無厚不可積』,又稱『其大千裡』。
不可積者,尚無杪忽,安得千裡哉?要以算術析之:『無』至小之倪,尺度無所起。
于無度立有度,是度為幻。
度為幻,即『至大』與『至小』無擇,而『無厚』與『千裡』亦無擇」。
胡适雲:「此亦是說宇。
以止是一箇不可分析之空間,所以無厚不可積,亦是宇。
其大千裡亦是宇」。
案:荀子修身雲:「夫堅白、同異、有厚、無厚之察,非不察也」。
楊注引本文為證。
又呂氏春秋君守雲:「堅白之察,無厚之辯,外矣」。
然則無厚當絕句。
無厚二字,乃領不可積也。
其大千裡兩句,言厚者皆有積也。
無厚故不可積也。
可積者皆有量。
有量則有盡。
不可積、則無量。
無量,則無盡。
其大千裡,乃形容其大無盡之意,非謂止于千裡也。
因不可積,故大千裡。
喻如地球:以有厚故,有積可度,其大有窮。
又如虛空:(此言虛空,非指「鄰礙」,以「鄰礙空」屬「無顯色」,猶可積故。
)以無厚故,無積可度,其大無盡。
(以「诠表」故,設言其大;「遮表」,即大亦不可說。
) 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釋文雲:「卑如字,又音婢。
李雲:『以地比天,則地卑于天。
若宇宙之高,則天地皆卑。
天地皆卑,則山與澤平矣』。
」孫诒讓雲:「李說非也。
『卑』與『比』通。
荀子不苟:『山淵平,天地比』。
(韓詩外傳三文同)楊注:『比,謂齊等也』,亦引此文,是其證也。
廣雅釋诂:『比,近也』。
此『比』亦指近之義。
天與地相距本絕遠,而雲相接近,猶山與澤本不平,而謂之平。
皆名家合同異之論也。
李讀『卑』如字,固誤,楊釋『比』為『齊等』,亦未得其義」。
章炳麟雲:「『白蘿門』書道瓢末(今此為空間真空。
)之空,與特蘿骠(今此為實)之實相受。
瓢末分刌節度不可量,故特蘿骠分刌節度亦不可量。
若畫工為圖矣,分間布白、雜采調之,使無高下者而有高下,使無窪突者視之窪突。
故曰天與地卑,(卑借為比),山與澤平,是分齊廢也」。
胡适雲:「以宇是永遠變運者,故說『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又複此言,含有地圓之理,以地圓旋轉,故上面有天,下面還有天;上面有澤,下面還有山」。
案:孫謂「卑」是「比」之借字,是也。
斥楊說「『比』為『齊等』義非是」,則不然。
尋楊注又雲:「或曰天無實形,地之上空虛者盡皆天也。
是天地長親比相随,無天高地下之殊也。
在高山則天亦高,在深泉則天亦下。
故曰天地比。
地去天遠近皆相似,是山澤平也」。
是楊亦釋「比」為接近。
(又荀子正名:「山淵平,情Q欲Y寡,刍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此惑于用實以亂名者也」。
楊注雲:「山淵平,即莊子雲『山與澤平』也。
」)其義亦較舊說勝也。
夫世所謂天,實指鄰礙之空。
則天與地本無間隔。
不得謂名家合同異之論獨然矣。
山高澤窪,高窪相當,故雲「山與澤平」也。
如章說者,義契唯識。
佛書言「色」,謂顯形「表顯色」是實,餘色皆假。
高下屬形,即是假色。
眼識之所不緣。
然則現量所得,天地卑而山澤平也。
胡說于理,亦屬融通。
(荀子不苟引此為惠施鄧析說)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釋文雲:「睨,音詣。
李雲:『睨,側視也。
謂日方中,而景已複()。
謂景方(),而光已複沒。
謂光方沒,而明已複升。
凡中()之與升沒,若轉樞循環,自相與為前後。
始終無别,則存亡死生與之何殊也』。
」章炳麟雲:「諸言時者,有過去、見在、未來。
過去已滅,未來未生,其無易知。
而見在亦不可駐,時之短者,莫如『朅沙那』。
(舊譯「刹那」簡稱)而『朅沙那』非不可析。
雖析之,勢無留止。
方念是時,則已為彼時也。
析之不可盡,而言即時,則是于無期立有期也。
勢無留止,而言是時,則彼是無别也。
故雖『方中方睨,方生方死』可」。
胡适雲:「『日方中方睨』,是說時間變遷之速。
才是見在,已成過去矣。
『物方生方死』,是說萬物之壽命,比于無窮無極之久(案久謂時間),竟可謂極短。
才有生,便又死矣」。
案:二說并通。
章義尤勝。
今以地球及日并轉之說相證,是日竟無中睨也。
故言「日方中方睨」可;而言「日方睨方中」亦可。
又今生物學家譣得諸物并由細胞集起,而細胞生死相續,則是謂「物方生方死」可;謂物「方死方生」亦可。
又複佛書謂一刹那時心有九百生滅。
是生滅與時分相俱。
故雲:「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釋文雲:「同體異分,故曰小同異。
死生、禍福、寒暑、晝夜、動靜、變化衆辨莫同,異之至也。
衆異同于一物,同之至也。
則萬物之同異一矣。
若堅白無不合、無不離也。
若火含陰、水含陽、火中之陰異于水,水中之陽異于火。
然則水異于水,火異于火,至異異所同,至同同所異。
故曰大同異」。
章炳麟雲:「物固無畢同者,亦未有畢異者。
浮屠之言曰:從一青計之,以青為自相。
以凡青為共相,青同也。
以凡青為自相,以赤、白、黃、紫為共相,『顯色』同也。
以『顯色』為自相,以聲、香、味、觸為共相,『色聚』同也。
(『色聚』之『色』,謂諸有對者皆名為色。
)以『色聚』為自相,以『受』、『想』、『行』、色為共相,法同也。
(本成唯識論述記說)無畢同,故有自相;無畢異,故有共相。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物之所有。
萬物畢同畢異,此物之所無。
皆大同也」。
胡适雲:「萬物皆有箇性,故墨子經說上雲:『二必異』。
此便是大同而與小同異。
然萬物卻無一物單獨存立,不與他物有連屬之關系者。
若是萬物無連屬之關系,吾等便不能有知識矣,更不能有科學矣。
科學之系統方法,全依此萬物畢同畢異一個怪現象」。
案:此謂大同而與小同有異,此之謂「小同異」。
萬物盡同盡異,此之謂「大同異」。
荀子正名:「故萬物雖衆,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于無共然後止。
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
鳥獸也者,大别名也。
推而别之,别則有别,至于無别然後止」。
(王念孫雲:「共則有共」之「有」,讀為「又」。
又雲:「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之「遍」,當為「别」。
今作遍者,涉上文而誤。
俞樾雲:下「遍」字乃「偏」字之誤。
物茂卿、王先謙說同。
)荀所謂物,此文所謂大同。
荀所謂鳥獸,此文所謂小同。
物為「大共名」,鳥獸為「大别名」,則大同與小同異矣。
荀雲「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者,若物對鳥獸,物為共,鳥獸為别。
鳥獸對燕、雀、牛、羊,鳥獸複為共,燕、雀、牛、羊為别也。
荀所謂「推而别
金剛經雲:「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
蓋欲忍行成就者,必了知一切法無我,則一心不動,諸相不生」。
上雲「人皆取先,己獨取後」者,正明「一心不動,諸相不生」;而緻之者,在能「安忍外辱」故此繼之雲:「受天下之垢」。
「人皆……」兩句,是莊生标老君之旨歸。
此句乃引老說以明其得入方便也,故以「曰」字簡别,下可例推。
人皆取實,己獨取虛。
案:老子雲:「緻虛極,守靜笃,萬物并作,吾以觀複」。
尋老君取虛之旨,以「如實空」,即「如實不空」也。
詳味下文,便知不謬。
無臧也,故有餘,巋然而有餘。
案:「巋」,釋文雲:「本或作魏」,「魏」為「巍」省,則「巋」即「巍」之或體。
「無臧」謂「如實空」,「有餘」謂「如實不空」。
起信論雲:「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别,有二種義。
雲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差别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
依一切衆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應,故說為『空』。
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此雲「無藏也,故有餘」者,即論所謂「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此雲「巍然而有餘」者,即論所謂「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
(郭注雲:「獨立自足之謂獨立」,即離念境界自足,即淨法滿足。
) 其行身也徐而不費,無為也而笑巧。
注雲:「巧者有為,以傷神器之自成。
故無為者因其自生,任其自成,萬物各得自為,蜘蛛猶能結網,則人人自有所能矣。
無貴于工倕也」。
王闿運雲:「費,拂也」。
章炳麟曰:「徐,讀為餘。
同從餘聲也。
左氏文元年傳:『歸餘于終』,曆書作『歸邪于終』,邶風:『其虛其邪』,釋:訓作『其虛其徐』。
」是「徐」、「邪」、「餘」三通。
「餘而不費」者,老子雲:「治人事天莫若啬」。
譏之者乃雲積斂無涯矣。
馬其昶雲:「笑巧,即老子之所謂『絕巧棄利』也」。
奚侗雲:「笑,為〈女芺〉之破字。
說文:〈女芺〉,巧也。
」案:王、章二說并非也。
「徐」與「費」對言。
說文:「費,散财用也」,則「徐」亦是财用之義。
蓋「賒」之借字。
說文:「賒,贳買也。
從貝,餘聲」。
周禮泉府:「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
鄭司農雲:「賒,貸也。
是賒為暫用之意。
「其行身也徐而不費」者,謂應化故,「以百姓之心為心」,暫時随順,實無施作。
譬諸财用暫賒與人,終無費散也。
「無為」「笑巧」。
亦相對之詞。
說文:「巧,技也」。
巧須造作。
是有為故。
「無為而笑巧」,明「無為法」不壞,「有為法」有壞滅也。
郭說亦善明其旨。
奚謂〈女芺〉巧,義亦得通。
人皆求福,己獨曲全,曰:苟免于咎。
案:老子雲:「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以深為根,以約為紀。
案:老子雲:「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謂早服。
早服謂之重積德。
重積德則無不克。
無不克則莫知其極。
莫知其極,可以有國。
有國之母,可以長久。
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
本書大宗師雲:「古之真人,其寝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
此下文「關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是古之真人其息深深,即老君之謂也。
曰:堅則毀矣,銳則挫矣。
案:老子雲:「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萬物艸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兵。
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又雲:「揣而梲之,不可長保」。
常寬容于物,不削于人,可謂至極。
案:此即老經「貴慈」之旨也。
(陳景元莊子阙誤據本作「雖未至極」,陳雲「江南李氏文本同舊作可謂至極」,案亦得通。
)姚鼐雲:「莊子以關尹老聃不過如篇首所雲『不離于真』之『至人』猶未至極」。
關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 案:姚說是也。
呂氏春秋不二雲:「老聃貴柔,關尹貴清」。
漢書藝文志雲:「道家者流,蓋出于史官。
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乘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合于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
然則呂之「貴清」,即漢志之「清虛以自守」也。
呂之「貴柔」,即漢志之「卑弱以自持」也。
所貴若殊,其實未異。
若為明之,密嚴經雲:「佛體最清淨,非有亦非無,遠于『能』『所』覺、及離于限量。
妙智相應心,殊勝之境界。
諸相妄所現,離相是『如來』。
能斷諸煩惱,于定無所染。
無動及所動,住于無染路」。
「清虛以自守」,即住于無染之旨。
起信論雲:「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是名『随順』」。
「卑弱以自持」,即「随順」之旨。
夫雖念無念,即離諸相,離相是「如來」,亦即清淨體。
然則「貴清、貴柔」,從體用而異言,即體即用,合清柔而同道。
關、老既契佛性,故莊子尊謂「真人」,列叙四家,獨無損詞,其以此哉!又「真人」即上文「不離于真謂之至人」之「至人」也。
然則莊生以「至人」推老君,而自居「天人」,(王闿運以「聖人」為莊子自喻、失之。
)故下文别出。
後世耳食之徒,并老、莊為一道,或謂莊不及老,是猶未讀斯篇矣。
芴漠無形,變化無常。
釋文雲:「芴,元嘉本作寂」。
疏雲:「妙本無形,故寂漠也;迹随物化,故無常也」。
案:元嘉本作「寂」者,是也。
「漠」借為「{莫歹}」。
「寂漠無形,變化無常」者,本書大宗師雲:「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神鬼神帝,生天生地。
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于上古而不為老。
狶韋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戲氏得之,以襲氣母;維鬥得之,終古不忒;日月得之,終古不息;堪壞得之,以襲昆侖;馮夷得之,以遊大川;肩吾得之,以處大山;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颛顼得之,以處玄宮;禺強得之,立乎北極;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廣,莫知其始,莫知其終;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反五伯;傅說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東維,騎箕尾,而比于列精」。
又起信雲:「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
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
依一切衆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應」。
月燈三味經雲:「其際無可取,是名為『實際』。
十方遍推求,本際不可得」。
密嚴經雲:「如于虛空中,無樹而有影。
風衢及鳥迹,此見悉為難。
于『能造』『所造』,『色』及『非色』中。
欲求見『如來』,其難亦如是。
『真如』『實際』等,及諸佛體性。
内證之所行,非諸語言境。
『涅槃』名為佛,佛亦名『涅槃』。
離『能』、『所』分别,雲何而可見?碎末于金礦,礦中不見金。
智者巧融鍊,真金方可顯。
分剖于諸『色』,乃至為『極微』。
及析求諸『蘊』。
若一若異性。
佛體不可見,亦非無有佛。
定者觀如來,勝相三十二。
苦樂等衆事,施作皆明顯。
是故不應說,如來定是無。
有『三摩地佛』、『善根』、『善巧佛』、『一切世勝佛』及『正等覺佛』。
如是五種佛,所餘皆變化。
『如來藏』具有,三十二勝相。
是故佛非無,定者能觀見」。
莊佛深契,若此明顯,非所謂一乘法耶? 死與?生與?天地并與?神明往與?芒乎何之?忽乎何适? 呂惠卿雲:「以為死與,則未嘗有生;以為生與,則未嘗有死;以為天地并與,未嘗有古今;以為神明往與,未嘗有彼是。
然則芒芴無為,寂然不動而已」。
案:呂說亦善。
本書大宗師雲:「彼方且與造物者為人,而遊乎天地之一氣。
彼以生為附贅縣疣,以死為決〈疒丸〉潰癕。
夫若然者,又惡知死生先後之所在?假于異物,托于同體,忘其肝膽,遺其耳目,反覆終始,不知端倪,芒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
此文即約彼義,今更約釋。
順凡情,以二儀為不壞之常;談法相,則「五大」亦「因綠」所合。
是故言「真如」不死不生,與天地并其常存;言「真如」随順死生,獨神明顯其俱往,既芒兮忽兮,亦何之何适?明不識不知之境,亦獨來獨往之區也。
萬物畢羅,莫足以歸。
疏雲:「包羅萬物,囊括宇内,未嘗離道,何處歸根」。
案「真如」等編,故「萬物畢羅」也。
離于「一」、「異」,故莫足以歸也。
古之道術有在于是者,莊周聞其風而說之。
以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時恣縱而不傥,不以觭見之也。
釋文雲:「謬悠,謂若忘于情實也。
荒唐,謂廣大無域畔者也。
而『傥』,丁蕩反。
徐:敕蕩反」。
盧文弨雲:「今書時恣縱而不傥,有『不』字」。
王先謙雲:「無不字近之」。
王闿運雲:「謬讀為寥,遠也。
悠,亦遠也」。
奚侗雲:「傥,系『攩』之誤」。
案:「謬悠」「荒唐」并疊韻字。
說文:「謬,狂者之妄言也」。
「唐,大言也」。
然則「謬悠之說」,荒唐之言,謂狂大之說耳。
端,當作耑。
說文:「物初生之題也。
崖,高邊也」。
「無端崖」,猶無邊際,與狂大義聯。
「時恣縱而不傥」。
當從釋文無「不」字,「傥」借為「潒」。
謂其辭潒瀁不定,非可一端求,故雲「不以觭見之也」。
以天下為沈濁,不可與莊語。
注雲:「累于形名,以莊語為狂而不信,故不與也」。
釋文雲:「莊語并如字。
郭雲:莊,莊周也。
一雲:莊,正也。
一本作壯」。
郭慶藩雲:「莊、壯古通。
詩:『君子偕老』,箋:『顔色之莊』。
」釋文:「莊本又作壯」。
禮檀弓「衛有太史柳莊」。
漢書古今人表作「柳壯」。
案:郭注然矣。
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言為廣。
案:「卮言」,「圓言」也;「重言」,「實言」也;「寓言」,「權言」也。
解在寓言。
「曼衍」即秋水之「反衍」,流行不定之義。
「圓言」無所不圓,故曰以卮言為曼衍。
「實言」以诠表真理,故雲以重言為真。
「權言」以廣接諸類,故雲以寓言為廣。
此在佛法,即是「圓教」、「實教」、「權教」也。
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于萬物。
疏雲:「敖倪,猶驕矜也。
抱真精之智,運不測之神,寄迹域中,生來死往,謙和萬物,固不驕矜」。
呂惠卿雲:「敖倪,猶疏親也」。
姚鼐雲:「若莊生之獨與天地精神往來,則所謂不離于宗之天人者」。
陸樹芝雲:「敖,遊也。
倪,同睨。
不敖倪、不與萬物同遊而相睥睨也」。
宣穎雲:「敖,樂也。
倪,端倪也。
言不樂見端倪于萬物也」。
王闿運雲:「敖倪,視貌。
言不與物競也」。
案:諸說并望文曲解。
敖,當作「〈卑攴〉」,以形與「敖」近,誤為「敖」字。
「倪」借為「〈卑攴〉」。
說文:「〈卑攴〉,毀也。
〈兒夂〉,〈卑攴〉也」。
篇、韻皆二字連舉。
「不敖倪于萬物」,即不毀于萬物也。
郭注不解二字,而雲「其言通至理,正當萬物之性命」。
蓋郭時「〈卑攴〉」字尚未誤也。
此義郭解亦得。
乃承上三言而言。
體止一如,無所不在,雖現「受用」變化,無非「法身」自在大用。
既以三教随機接引,即不壞事相共得成就也。
姚謂莊生是「天人」,得之。
不譴是非。
注雲:「已無是非,故恣物兩行」。
案:郭義美矣。
說文:「譴,谪問也」。
以與世俗處。
注雲:「形群于物」。
案:此謂不離世間也。
其書雖瑰玮,而連犿無傷也。
釋文雲:「『瑰』,古回反。
『瑰玮』、奇特也。
『犿』本亦作『抃』,同芳袁反、又音獾,又敷晚反。
李雲:皆宛轉貌。
一雲:相從之貌。
謂與物相從不違,故無傷也」。
案:「瑰玮」,即「玫瑰」之借字。
說文:「玫,緻瑰火齊珠,一曰石之美者。
瑰,玫瑰也,一曰『圜好』」。
「連犿」,即在宥之「脔卷」,秋水之「天蹇」。
李雲:宛轉貌,是也。
此莊生自說本書義雖圜好,而宛轉從物,故無傷也。
其辭雖參差,而諔詭可觀。
疏雲:「參差者,或虛或實,不一其言也。
『諔詭』,猶『滑稽』也。
」案:成說是也。
諔詭說在齊物論。
彼其充實不可以已。
注雲:「多所有也」。
疏雲:「已,止也。
彼所著書,辭清理遠,括囊無實,富瞻無窮,故不止極也」。
案:二說是也。
上與造物者遊,而下與外死生無終始者為友。
案:大宗師雲:「與造物者為人而遊乎天地之一氣」。
在宥雲:「睹無者天地之友」。
此即彼義,群在彼文矣。
其于本也,宏大而辟,深闳而肆。
其于宗也,可謂稠适而上遂矣。
釋文雲:「稠,音調,本亦作調」。
案:「本」,即「體」也。
「宏大而辟」,是橫遍也;「深闳而肆」,是直遍也;體「宏大而辟,深闳而肆」者,謂體無不遍。
「稠」,借為「()」。
「适」,讀為「适庶」之「适」。
稠、适連字形容語。
「遂」,當為「〈遂,去“辶”〉」。
說文:從意也。
「宗」,是由「因」緻「果」,故雲稠适而上遂。
雖然,其應于化而解于物也;其理不竭,其來不蛻,芒乎昧乎,未之盡者。
注雲:「莊子通以平意,說己與說他人無異也。
案其辭明為汪汪然,禹亦昌言,亦何嫌乎此也」。
疏雲:芒昧,猶窈冥也。
言莊子之書,窈窕深遠,芒昧恍忽,視聽無辨,若以言象征求末窮其趣也」。
林希逸雲:「自冒頭而下分别五者之說,而自處其末。
繼于老子之後,明言其學出于老子也。
前三段着三箇『雖然』,皆斷說其學之是非。
獨老子無之。
至此又着『雖然』兩字,謂其學非無用于世者」。
王夫之雲:「莊子之學,初亦沿于老子而朝徹見獨以後,寂寞變化,皆通于一。
而兩行無礙,其妙可懷也,而不可與衆論。
論是非也畢羅萬物而無不可逍遙,故又自立一家,而與老子有異焉。
老子知雄而守雌,知白而守黑,知者博大而守者卑弱。
其意以空虛為物之所不能距,故宅于虛以待陰陽人事之挾實而來者。
窮而自服,是以機而制天人者。
陰符經之說,蓋出于此。
以忘機為機,機尤險矣。
若莊子之『兩行』,則進不有雄、白,退不為雌、黑,知止于其所不知,而以不持持者;無所守,雖虛也而非以緻物喪我,而于物無撄者;與天下而休乎天均。
非枯以示槁木死灰之心形,以待物之自伏也。
嘗探其所自悟,蓋得之于渾天。
蓋容成氏所言除日無歲,無内無外者,乃其所師之天,是以『不離于宗』之『天人』自命,而謂内聖外王之道皆自此出。
而先聖之道、百家之說、散見之用,而我言其全體,其實一也。
則關尹之形物自箸,老子之以深為根,以物為紀,皆其所不事,故曼衍連犿無擇于溟海枋榆,而皆無待以遊,以成内七篇之玮詞。
博也而不僅博,大也而不可名,為大真也而審乎假以無假,其高過于老氏而不啔天下陰側之機,故申、韓、孫、吳皆不得竊,不至如老氏之流害于後世。
于此殿諸家而為物論之歸墟,而猶自以為未盡,望解人于後世,遇其言外之旨焉」。
案:此謂應機于變化而解釋于物情,其理既不竭,其來複非有所嬗蛻。
直是大用自然,圓音廣覆。
故恍忽幽昧,未之盡也。
至于林、王二家,平議莊生,王為勝矣。
猶感未能洞教相之分理,達宗本之玄微。
是以明而未融。
蓋由斯篇含蘊,未畢憭然,亦以文字扞格,古義未谛,遂多阙陷爾。
約而論之:墨翟、宋钘,分明「外道」,彭蒙之流,複堕「斷滅」。
關、老深矣,猶有「用相」。
莊生位極天、人,體用圓融,三一「平等」,既關、老且遜其獨步,則申、韓又惡窺其樊離哉? 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
郭慶藩雲:「司馬本作『蹐駁』。
文選左太沖魏都賦注引司馬雲:『踳』讀曰『舛』。
舛,乖也。
駁,色雜不同也。
又引司馬作『踳馳』。
淮南俶真:『二者代謝舛馳』,說山:『分流舛馳』,泛論:『見聞舛馳于外』。
法家叙曰:『諸子各以其知舛馳』。
是其證。
」王闿運雲:「五帝之傳書故五車」。
案:郭說是也。
漢書藝文志名家惠子一篇,今書已亡。
然其說猶時時見于荀、韓二子及呂氏春秋、國策、說苑。
要之,劉氏去周末未遠,所見惠子書僅一篇,安得當時遽有五車之衆?尋五本交互本字,五車蓋猶滿車耳。
王說未是。
曆物之意, 釋文雲:「曆,古曆字。
本亦作曆。
曆物之意,分别曆說之」。
王闿運雲:「曆,當為〈廠林〉,即林也。
林之言:微也,散也」。
章炳麟雲:「曆,即巧曆之曆。
數也。
意者,禮運雲:『非意之也』。
注:『意』,心之所慮也。
廣雅釋訓無『慮』。
都凡也。
在心計其都凡曰意。
在物之都凡亦曰意。
曆物之意者,陳數萬物之大凡也。
」案:詩文王:「其麗不億」。
傳:「麗,數也」。
吳夌雲雲:「麗之言,曆也。
」曆數釋诂文,說文作〈麗攴〉,雲數也。
疑此文曆字,亦假為〈麗攴〉(曆、麗通假,證已見前馬國翰以「曆物」為惠子篇名。
)又說文:「曆,治也」。
段玉裁雲:「曆,從秝。
秝者,稀疏适秝也。
」然則「秝物」,謂治物而使有疏解,意謂大意。
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
釋文雲:「司馬雲:『無外不可一,無内不可分。
故謂之一也。
天下所謂大小皆非形。
所謂一二,皆非至名也。
至形無形,至名無名』。
」章炳麟雲:「大未有不可斥,小未有不可分。
雖有利器緻之,校以算術可知也:諸在形者,至小為『點』,引『點』以為『線』,比『線』以為『面』,倍『面』以為『體』。
『點』者,非自然生,猶『面』之積已。
故因而小之『點』複為『體』。
謂之『小一』可也。
『點』複可析,絫下而『點』無盡,以為無内,非也。
因而巨之,『體』複為『點』,謂之大一可也。
『體』複可倍,絫上而『體』無盡,以為無外,非也」。
胡适雲:「惠施之根本觀念,止是認定天地一體,認定止有一箇繼續不斷不可分析卻又時時刻刻變換遷徙之宇宙。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是說宇之全體;『至小無内,謂之小一』,是說宇之極微細之一部分」。
案:惠施之意,以為「至大」即不可以「有外」,「有外」不可謂「至大」也。
「至小」即不可以「有内」,有内不可謂「至小」也。
「至大無外,至小無内」,皆一矣。
(大集經:「問風住何處?曰風住虛空。
又問虛空為何所住?答言虛空住于至處。
又問至處複何所住?答言至處何所住者,不可宣說。
何以故?遠離一切諸處所故,一切處所所不攝故,非數非稱不可量故。
是故至處無有住處」。
此文「至」字若宜同彼解釋。
)故雲然也。
不悟既落「偏計」名言,雖「至大」猶有外,雖「至小」猶有内。
章以算術證之是已。
司馬雲:「無外不可一,無内不可分」。
故謂之一者,其理即說至大無外,至小無内,皆一也。
(不可一之一,與不可分之分,對文。
與大一小一之一不同。
) 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裡。
釋文雲:「司馬雲:『物言形為有,形之外為無。
無形與有,相與表裡。
故形物之厚,盡于無厚。
無厚與有,同一體也。
其有厚大者,其無厚亦大。
高因廣立,有因無積。
則其可積因不可積。
苟其可積。
何但千裡乎?』」章炳麟雲:「言極微者,『順世』『勝論』以為『無方分』。
『無方分』者,謂之『因量極微』。
極微着見為子微,以為『有方分』。
『有方分』者,謂之『果色極微』。
(前者今通言原子,後者今通言分子。
)『果色極微』書之所謂『小一』也。
『因量極微』。
書之所謂『無厚』也。
浮屠難之曰:『誠無方分,日光照柱,何故一端有蔭。
承光發影,必有方分明矣。
有方分者,則有上下四極,是謂六際。
一不為六,以六為一不可』。
(約瑜伽師地論佛性論成唯識論說)惠施固知之。
言『無厚不可積』,又稱『其大千裡』。
不可積者,尚無杪忽,安得千裡哉?要以算術析之:『無』至小之倪,尺度無所起。
于無度立有度,是度為幻。
度為幻,即『至大』與『至小』無擇,而『無厚』與『千裡』亦無擇」。
胡适雲:「此亦是說宇。
以止是一箇不可分析之空間,所以無厚不可積,亦是宇。
其大千裡亦是宇」。
案:荀子修身雲:「夫堅白、同異、有厚、無厚之察,非不察也」。
楊注引本文為證。
又呂氏春秋君守雲:「堅白之察,無厚之辯,外矣」。
然則無厚當絕句。
無厚二字,乃領不可積也。
其大千裡兩句,言厚者皆有積也。
無厚故不可積也。
可積者皆有量。
有量則有盡。
不可積、則無量。
無量,則無盡。
其大千裡,乃形容其大無盡之意,非謂止于千裡也。
因不可積,故大千裡。
喻如地球:以有厚故,有積可度,其大有窮。
又如虛空:(此言虛空,非指「鄰礙」,以「鄰礙空」屬「無顯色」,猶可積故。
)以無厚故,無積可度,其大無盡。
(以「诠表」故,設言其大;「遮表」,即大亦不可說。
) 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釋文雲:「卑如字,又音婢。
李雲:『以地比天,則地卑于天。
若宇宙之高,則天地皆卑。
天地皆卑,則山與澤平矣』。
」孫诒讓雲:「李說非也。
『卑』與『比』通。
荀子不苟:『山淵平,天地比』。
(韓詩外傳三文同)楊注:『比,謂齊等也』,亦引此文,是其證也。
廣雅釋诂:『比,近也』。
此『比』亦指近之義。
天與地相距本絕遠,而雲相接近,猶山與澤本不平,而謂之平。
皆名家合同異之論也。
李讀『卑』如字,固誤,楊釋『比』為『齊等』,亦未得其義」。
章炳麟雲:「『白蘿門』書道瓢末(今此為空間真空。
)之空,與特蘿骠(今此為實)之實相受。
瓢末分刌節度不可量,故特蘿骠分刌節度亦不可量。
若畫工為圖矣,分間布白、雜采調之,使無高下者而有高下,使無窪突者視之窪突。
故曰天與地卑,(卑借為比),山與澤平,是分齊廢也」。
胡适雲:「以宇是永遠變運者,故說『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又複此言,含有地圓之理,以地圓旋轉,故上面有天,下面還有天;上面有澤,下面還有山」。
案:孫謂「卑」是「比」之借字,是也。
斥楊說「『比』為『齊等』義非是」,則不然。
尋楊注又雲:「或曰天無實形,地之上空虛者盡皆天也。
是天地長親比相随,無天高地下之殊也。
在高山則天亦高,在深泉則天亦下。
故曰天地比。
地去天遠近皆相似,是山澤平也」。
是楊亦釋「比」為接近。
(又荀子正名:「山淵平,情Q欲Y寡,刍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此惑于用實以亂名者也」。
楊注雲:「山淵平,即莊子雲『山與澤平』也。
」)其義亦較舊說勝也。
夫世所謂天,實指鄰礙之空。
則天與地本無間隔。
不得謂名家合同異之論獨然矣。
山高澤窪,高窪相當,故雲「山與澤平」也。
如章說者,義契唯識。
佛書言「色」,謂顯形「表顯色」是實,餘色皆假。
高下屬形,即是假色。
眼識之所不緣。
然則現量所得,天地卑而山澤平也。
胡說于理,亦屬融通。
(荀子不苟引此為惠施鄧析說)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釋文雲:「睨,音詣。
李雲:『睨,側視也。
謂日方中,而景已複()。
謂景方(),而光已複沒。
謂光方沒,而明已複升。
凡中()之與升沒,若轉樞循環,自相與為前後。
始終無别,則存亡死生與之何殊也』。
」章炳麟雲:「諸言時者,有過去、見在、未來。
過去已滅,未來未生,其無易知。
而見在亦不可駐,時之短者,莫如『朅沙那』。
(舊譯「刹那」簡稱)而『朅沙那』非不可析。
雖析之,勢無留止。
方念是時,則已為彼時也。
析之不可盡,而言即時,則是于無期立有期也。
勢無留止,而言是時,則彼是無别也。
故雖『方中方睨,方生方死』可」。
胡适雲:「『日方中方睨』,是說時間變遷之速。
才是見在,已成過去矣。
『物方生方死』,是說萬物之壽命,比于無窮無極之久(案久謂時間),竟可謂極短。
才有生,便又死矣」。
案:二說并通。
章義尤勝。
今以地球及日并轉之說相證,是日竟無中睨也。
故言「日方中方睨」可;而言「日方睨方中」亦可。
又今生物學家譣得諸物并由細胞集起,而細胞生死相續,則是謂「物方生方死」可;謂物「方死方生」亦可。
又複佛書謂一刹那時心有九百生滅。
是生滅與時分相俱。
故雲:「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釋文雲:「同體異分,故曰小同異。
死生、禍福、寒暑、晝夜、動靜、變化衆辨莫同,異之至也。
衆異同于一物,同之至也。
則萬物之同異一矣。
若堅白無不合、無不離也。
若火含陰、水含陽、火中之陰異于水,水中之陽異于火。
然則水異于水,火異于火,至異異所同,至同同所異。
故曰大同異」。
章炳麟雲:「物固無畢同者,亦未有畢異者。
浮屠之言曰:從一青計之,以青為自相。
以凡青為共相,青同也。
以凡青為自相,以赤、白、黃、紫為共相,『顯色』同也。
以『顯色』為自相,以聲、香、味、觸為共相,『色聚』同也。
(『色聚』之『色』,謂諸有對者皆名為色。
)以『色聚』為自相,以『受』、『想』、『行』、色為共相,法同也。
(本成唯識論述記說)無畢同,故有自相;無畢異,故有共相。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物之所有。
萬物畢同畢異,此物之所無。
皆大同也」。
胡适雲:「萬物皆有箇性,故墨子經說上雲:『二必異』。
此便是大同而與小同異。
然萬物卻無一物單獨存立,不與他物有連屬之關系者。
若是萬物無連屬之關系,吾等便不能有知識矣,更不能有科學矣。
科學之系統方法,全依此萬物畢同畢異一個怪現象」。
案:此謂大同而與小同有異,此之謂「小同異」。
萬物盡同盡異,此之謂「大同異」。
荀子正名:「故萬物雖衆,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于無共然後止。
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
鳥獸也者,大别名也。
推而别之,别則有别,至于無别然後止」。
(王念孫雲:「共則有共」之「有」,讀為「又」。
又雲:「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之「遍」,當為「别」。
今作遍者,涉上文而誤。
俞樾雲:下「遍」字乃「偏」字之誤。
物茂卿、王先謙說同。
)荀所謂物,此文所謂大同。
荀所謂鳥獸,此文所謂小同。
物為「大共名」,鳥獸為「大别名」,則大同與小同異矣。
荀雲「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者,若物對鳥獸,物為共,鳥獸為别。
鳥獸對燕、雀、牛、羊,鳥獸複為共,燕、雀、牛、羊為别也。
荀所謂「推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