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新儒家: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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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陽動陰靜。
非太極動靜。
隻是理有動靜。
理不可見,因陰陽而後知。
理搭在陰陽上,如人跨馬相似。
"(《語類》卷九十四)這樣,太極就像亞力士多德哲學中的上帝,是不動的,卻同時是一切的推動者。
陰陽相交而生五行,由五行産生我們所知道的物質宇宙。
朱熹在他的宇宙發生論學說中,極為贊同周敦頤、邵雍的學說。
心、性 由以上可以看出,照朱熹的說法,有一個個體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使此物成為此物,構成此物之性。
一個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樣,是具體世界中具體的特殊的産物。
因此我們所說的人性,也就不過是各個人所禀受的人之理。
朱熹贊同程頤的"性即理也"的說法,并屢作解釋。
這裡所說的理,不是普遍形式的理,隻是個人禀受的理。
這樣,就可以解釋程穎那句頗有點矛盾的話;"才說性,便已不是性。
"程穎的意思隻是說,才說理,便已是個體化了的理,而不是普遍形式的理。
一個人,為了獲得具體的存在,必須體現氣。
理,對于一切人都是一樣的;氣使人各不相同。
朱熹說:"有是理而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
但禀氣之清者,為聖為賢,如寶珠在清冷水中。
禀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
"(《語類》卷四)所以任何個人,除了他禀受于理者,還有禀受于氣者,這就是朱熹所說的"氣禀"。
這也就是朱熹的關于惡的起源的學說。
柏拉圖在很早以前就指出,每個個人,為了具有具體性,必須是質料的體現,他也就因此受到牽連,必然不能合乎理想。
例如,一個具體的圓圈,隻能是相對地而不是絕對地圓。
這是具體世界的捉弄,人也無法例外。
朱熹說:"卻看你禀得氣如何。
然此理卻隻是善。
既是此理,如何得惡?所謂惡者,卻是氣也。
孟子之論,盡是說性善;至有不善,說是陷溺。
是說其補無不善,後來方有不善耳。
若如此,卻似論性不論氣,有些不備。
卻得程氏說出氣質來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齊圓備了。
"(《朱子全書》卷四十三) 所謂"氣質之性",是指在個人氣禀中發現的實際禀受之性。
一經發現,如柏拉圖所說,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總不相合,不能達到理想。
可是,固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則稱為"天地之性",以資區别。
張載早已作出這種區别,程頤、朱熹繼續堅持這種區别。
在他們看來,利用這種區别,就完全解決了性善性惡之争的老問題。
在朱熹的系統中,性與心不同。
朱子語錄有雲:"問:靈處是心抑是性?曰:靈處隻是心,不是性。
性隻是理。
"(《語類》)卷五)又雲:"問:知覺是心之靈固如此,抑氣之為耶?曰: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
理未知覺,氣聚成形,理與氣合,便成知覺。
譬如這燭火,是因得這脂膏,便有許多光焰。
"(同上) 所以心和其他個體事物一樣,都是理與氣合的體現。
心與性的區别在于:心是具體的,性是抽象的。
心能有活動,如思想和感覺,性則不能。
但是隻要我們心中發生這樣的活動,我們就可以推知在我們性中有相應的理。
朱熹說:"論性,要須先識得性是個什麼樣物事。
程子'性即理也',此說最好。
今且以理言之,畢竟卻無形影,隻是這一個道理。
在人,仁、義、禮、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狀,亦隻是有如此道理。
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許多事出來,所以能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也。
譬如論藥性,性寒、性熱之類,藥上亦無讨這形狀處,隻是服了後,卻做得冷、做得熱的,便是性。
"(《語類》卷四) 在第七章 中我們看到,孟子主張,在人性中有四種不變的德性,它們表現為"四端"。
上面引的朱熹這段話,給予孟子學說以形上學的根據,而孟子的學說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學的。
照朱熹的說法,仁、義、禮、智、都是理,屬于性,而"四端"則是心的活動。
我們隻有通過具體的,才能知道抽象的。
我們隻有通過心,才能知道性。
我們将在下一章 看到,陸王學派主張心即性。
這是程朱與陸王兩派争論的主要問題之一。
政治哲學 如果說,世界上每種事物都有它自己的理,那麼,作為一種具有具體存在的組織,國家也一定有國家之理。
一個國家,如果依照國家之理進行統治,它必然安定而繁榮;它若不依照國家之理,就必然瓦解,陷人混亂。
在朱熹看來,國家之理就是先王所講所行的治道。
它并不是某種主觀的東西,它永恒地在那裡,不管有沒有人講它、行它。
關于這一點,朱熹與其友人陳亮(1143-1194年)有過激烈的争論。
陳亮持不同的觀點。
朱熹同他辯論時寫道:"千五百年之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間也。
若論道之常存,卻又初非人所能預。
隻是此個,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滅之物。
雖千五百年被人作壞,終殄滅他不得耳。
"(《答陳同甫書》,《文集》卷三十六)還
非太極動靜。
隻是理有動靜。
理不可見,因陰陽而後知。
理搭在陰陽上,如人跨馬相似。
"(《語類》卷九十四)這樣,太極就像亞力士多德哲學中的上帝,是不動的,卻同時是一切的推動者。
陰陽相交而生五行,由五行産生我們所知道的物質宇宙。
朱熹在他的宇宙發生論學說中,極為贊同周敦頤、邵雍的學說。
心、性 由以上可以看出,照朱熹的說法,有一個個體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使此物成為此物,構成此物之性。
一個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樣,是具體世界中具體的特殊的産物。
因此我們所說的人性,也就不過是各個人所禀受的人之理。
朱熹贊同程頤的"性即理也"的說法,并屢作解釋。
這裡所說的理,不是普遍形式的理,隻是個人禀受的理。
這樣,就可以解釋程穎那句頗有點矛盾的話;"才說性,便已不是性。
"程穎的意思隻是說,才說理,便已是個體化了的理,而不是普遍形式的理。
一個人,為了獲得具體的存在,必須體現氣。
理,對于一切人都是一樣的;氣使人各不相同。
朱熹說:"有是理而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
但禀氣之清者,為聖為賢,如寶珠在清冷水中。
禀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
"(《語類》卷四)所以任何個人,除了他禀受于理者,還有禀受于氣者,這就是朱熹所說的"氣禀"。
這也就是朱熹的關于惡的起源的學說。
柏拉圖在很早以前就指出,每個個人,為了具有具體性,必須是質料的體現,他也就因此受到牽連,必然不能合乎理想。
例如,一個具體的圓圈,隻能是相對地而不是絕對地圓。
這是具體世界的捉弄,人也無法例外。
朱熹說:"卻看你禀得氣如何。
然此理卻隻是善。
既是此理,如何得惡?所謂惡者,卻是氣也。
孟子之論,盡是說性善;至有不善,說是陷溺。
是說其補無不善,後來方有不善耳。
若如此,卻似論性不論氣,有些不備。
卻得程氏說出氣質來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齊圓備了。
"(《朱子全書》卷四十三) 所謂"氣質之性",是指在個人氣禀中發現的實際禀受之性。
一經發現,如柏拉圖所說,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總不相合,不能達到理想。
可是,固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則稱為"天地之性",以資區别。
張載早已作出這種區别,程頤、朱熹繼續堅持這種區别。
在他們看來,利用這種區别,就完全解決了性善性惡之争的老問題。
在朱熹的系統中,性與心不同。
朱子語錄有雲:"問:靈處是心抑是性?曰:靈處隻是心,不是性。
性隻是理。
"(《語類》)卷五)又雲:"問:知覺是心之靈固如此,抑氣之為耶?曰: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
理未知覺,氣聚成形,理與氣合,便成知覺。
譬如這燭火,是因得這脂膏,便有許多光焰。
"(同上) 所以心和其他個體事物一樣,都是理與氣合的體現。
心與性的區别在于:心是具體的,性是抽象的。
心能有活動,如思想和感覺,性則不能。
但是隻要我們心中發生這樣的活動,我們就可以推知在我們性中有相應的理。
朱熹說:"論性,要須先識得性是個什麼樣物事。
程子'性即理也',此說最好。
今且以理言之,畢竟卻無形影,隻是這一個道理。
在人,仁、義、禮、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狀,亦隻是有如此道理。
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許多事出來,所以能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也。
譬如論藥性,性寒、性熱之類,藥上亦無讨這形狀處,隻是服了後,卻做得冷、做得熱的,便是性。
"(《語類》卷四) 在第七章 中我們看到,孟子主張,在人性中有四種不變的德性,它們表現為"四端"。
上面引的朱熹這段話,給予孟子學說以形上學的根據,而孟子的學說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學的。
照朱熹的說法,仁、義、禮、智、都是理,屬于性,而"四端"則是心的活動。
我們隻有通過具體的,才能知道抽象的。
我們隻有通過心,才能知道性。
我們将在下一章 看到,陸王學派主張心即性。
這是程朱與陸王兩派争論的主要問題之一。
政治哲學 如果說,世界上每種事物都有它自己的理,那麼,作為一種具有具體存在的組織,國家也一定有國家之理。
一個國家,如果依照國家之理進行統治,它必然安定而繁榮;它若不依照國家之理,就必然瓦解,陷人混亂。
在朱熹看來,國家之理就是先王所講所行的治道。
它并不是某種主觀的東西,它永恒地在那裡,不管有沒有人講它、行它。
關于這一點,朱熹與其友人陳亮(1143-1194年)有過激烈的争論。
陳亮持不同的觀點。
朱熹同他辯論時寫道:"千五百年之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間也。
若論道之常存,卻又初非人所能預。
隻是此個,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滅之物。
雖千五百年被人作壞,終殄滅他不得耳。
"(《答陳同甫書》,《文集》卷三十六)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