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将漢帝國理論化的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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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說過,不喜歡殺人的人能夠統一天下(《孟子。
梁惠王上》)。
他似乎說錯了,因為數百年後.正是秦國統一了全中國。
秦國在"耕戰"兩方面、也就是經濟上、軍事上,都超過其他國家。
當時秦國是出名的"虎狼之國"。
它全靠武力、又加上法家殘忍的意識形态,勝利地征服了一切敵國。
陰陽家和儒家的混合 不過孟子也沒有完全說錯。
因為秦朝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之後,隻存在了大約十五年。
始皇帝死後不久,發生一系列的造反,反抗暴秦統治,帝國崩潰了,取而代之的是漢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
漢朝繼承秦朝的政治統一的思想,繼續秦朝未竟的事業,就是建立政治與社會的新秩序。
董仲舒(公元前約179一前約104年),就是按這樣的意圖進行理論化的大理論家。
他是廣川(今河北省南部)人。
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他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為了儒家的正統而創建基本制度,他也起了重要作用:著名的考試制度,就是從他的時代開始形成的。
在這個制度下,進人仕途的各級政府官員就不靠出身高貴,不靠财富,而靠勝利地通過一系列定期考試。
這些考試由政府主持.在全國同時舉行。
對于社會的所有成員都敞開大門,隻有極少數人除外。
當然,這些考試在漢朝仍是雛型,在數百年後才真正普遍實行。
這個制度是董仲舒第一個發起的,更有意義的是他主張以儒家經典作為這些考試的基礎。
據說董仲舒專精學業,曾經"三年不窺園"。
結果寫出了巨著《春秋繁露》。
又說他"下帏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授業,或莫見其面",就是說,新學生隻從老學生受業,不一定親自見到他(《漢書·董仲舒傳》)。
董仲舒所要做的就是為當時政治、社會新秩序提供理論的根據。
照他的說法,由于人是天的一部分,所以人的行為的根據,一定要在天的行為中尋找。
他采用了陰陽家的思想,認為天與人之問存在密切聯系。
從這個前提出發,他把主要來源于陰陽家的形上學的根據、與主要是儒家的政治、社會哲學結合起來。
漢語的"天"字,有時譯為Heaven(主宰之天)、有時譯為nature(自然之天)。
然而這兩種譯法都不十分确切.在董仲舒哲學中尤其如此。
我的同事金嶽霖教授曾說:"我們若将'天'既解為自然之天,又解為主宰自然的上帝之天,時而強調這個解釋,時而強調另一個解釋,這樣我們也許就接近了這個中國名詞的幾分真話。
"(未刊稿)這個說法對某些情況似不适合,例如就不适合老子、莊子,但是完全适合董仲舒。
在本章之内出現"天"字時,請讀者想起金教授這段話,作為董仲舒哲學中"天"字的定義。
在第十二章 指出過.先秦思想有兩條不同的路線:陰陽的路線,五行的路線,各自對宇宙的結構和起源作出了積極的解釋。
可是這兩條路線後來混合了。
在董仲舒那裡這種混合特别明顯。
所以在他的哲學中既看到陰陽學說,又看到五行學說。
宇宙發生論的學說 據董仲舒說,宇宙由十種成分組成:天、地、陰、陽,五行的木、火、士、金、水,最後是人(見《春秋繁露·天地陰陽》,以下隻注篇名)。
他的陰陽觀念很具體。
他說;"天地之間,有陰陽之氣,常漸人者。
苦水常漸魚也。
所以異于水者,可見與不可見耳。
"(《如天之為》) 董仲舒所定的五行順序,與《洪範》所定的(見本書第十二章 )不同。
他定的順序是:第一是木,第二是火,第三是土,第四是金,第五是水(《五行之義》)。
五行"比相生而間相勝"(《五行相生》)。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義》),這是"比相生"。
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五行相勝》),這是"間相勝"。
董仲舒和陰陽家一樣,以木、火、金、水各主管四季的一季,四方的一方。
木主管東方和春季,火主管南方和夏季,金主管西方和秋季、水主管北方和冬季。
土主管中央并且扶助木、火、金、水。
四時變換用陰陽運行來解釋(《五行之義》)。
陰陽的盛衰遵循固定的軌道,軌道是經過四方的圓圈。
陰初
梁惠王上》)。
他似乎說錯了,因為數百年後.正是秦國統一了全中國。
秦國在"耕戰"兩方面、也就是經濟上、軍事上,都超過其他國家。
當時秦國是出名的"虎狼之國"。
它全靠武力、又加上法家殘忍的意識形态,勝利地征服了一切敵國。
陰陽家和儒家的混合 不過孟子也沒有完全說錯。
因為秦朝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之後,隻存在了大約十五年。
始皇帝死後不久,發生一系列的造反,反抗暴秦統治,帝國崩潰了,取而代之的是漢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
漢朝繼承秦朝的政治統一的思想,繼續秦朝未竟的事業,就是建立政治與社會的新秩序。
董仲舒(公元前約179一前約104年),就是按這樣的意圖進行理論化的大理論家。
他是廣川(今河北省南部)人。
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他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為了儒家的正統而創建基本制度,他也起了重要作用:著名的考試制度,就是從他的時代開始形成的。
在這個制度下,進人仕途的各級政府官員就不靠出身高貴,不靠财富,而靠勝利地通過一系列定期考試。
這些考試由政府主持.在全國同時舉行。
對于社會的所有成員都敞開大門,隻有極少數人除外。
當然,這些考試在漢朝仍是雛型,在數百年後才真正普遍實行。
這個制度是董仲舒第一個發起的,更有意義的是他主張以儒家經典作為這些考試的基礎。
據說董仲舒專精學業,曾經"三年不窺園"。
結果寫出了巨著《春秋繁露》。
又說他"下帏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授業,或莫見其面",就是說,新學生隻從老學生受業,不一定親自見到他(《漢書·董仲舒傳》)。
董仲舒所要做的就是為當時政治、社會新秩序提供理論的根據。
照他的說法,由于人是天的一部分,所以人的行為的根據,一定要在天的行為中尋找。
他采用了陰陽家的思想,認為天與人之問存在密切聯系。
從這個前提出發,他把主要來源于陰陽家的形上學的根據、與主要是儒家的政治、社會哲學結合起來。
漢語的"天"字,有時譯為Heaven(主宰之天)、有時譯為nature(自然之天)。
然而這兩種譯法都不十分确切.在董仲舒哲學中尤其如此。
我的同事金嶽霖教授曾說:"我們若将'天'既解為自然之天,又解為主宰自然的上帝之天,時而強調這個解釋,時而強調另一個解釋,這樣我們也許就接近了這個中國名詞的幾分真話。
"(未刊稿)這個說法對某些情況似不适合,例如就不适合老子、莊子,但是完全适合董仲舒。
在本章之内出現"天"字時,請讀者想起金教授這段話,作為董仲舒哲學中"天"字的定義。
在第十二章 指出過.先秦思想有兩條不同的路線:陰陽的路線,五行的路線,各自對宇宙的結構和起源作出了積極的解釋。
可是這兩條路線後來混合了。
在董仲舒那裡這種混合特别明顯。
所以在他的哲學中既看到陰陽學說,又看到五行學說。
宇宙發生論的學說 據董仲舒說,宇宙由十種成分組成:天、地、陰、陽,五行的木、火、士、金、水,最後是人(見《春秋繁露·天地陰陽》,以下隻注篇名)。
他的陰陽觀念很具體。
他說;"天地之間,有陰陽之氣,常漸人者。
苦水常漸魚也。
所以異于水者,可見與不可見耳。
"(《如天之為》) 董仲舒所定的五行順序,與《洪範》所定的(見本書第十二章 )不同。
他定的順序是:第一是木,第二是火,第三是土,第四是金,第五是水(《五行之義》)。
五行"比相生而間相勝"(《五行相生》)。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義》),這是"比相生"。
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五行相勝》),這是"間相勝"。
董仲舒和陰陽家一樣,以木、火、金、水各主管四季的一季,四方的一方。
木主管東方和春季,火主管南方和夏季,金主管西方和秋季、水主管北方和冬季。
土主管中央并且扶助木、火、金、水。
四時變換用陰陽運行來解釋(《五行之義》)。
陰陽的盛衰遵循固定的軌道,軌道是經過四方的圓圈。
陰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