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兄/弟/姑姊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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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來養活姐姐。

    她白天耕田種地,晚上紡紗織布,姐姐的衣食用品都是她提供的,如此這般,長達二十多年。

    等到姐姐去世,她依照禮法安葬了姐姐。

    鄉裡的百姓無不稱贊她的品行,競相讓自己的妻子、女兒與她結識,向她學習。

    幾年後,她老死在家中。

     夫妻應相敬如賓 【原文】夫婦之道,天地之大義,風化之本原也,可不重欤!《易》:“艮下兌上,鹹。

    彖曰:止而說,男下女,故取女吉也。

    巽下震上,恒。

    彖曰: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

    ”蓋久常之道也。

    是故禮,婿冕而親迎,禦輪三周。

    所以下之也。

    既而婿乘車先行,婦車從之,反尊卑之正也。

     《家人》:“初九,閑有家,悔亡。

    ”正家之道,靡不在初,初而驕之,至于狼,浸不可制,非一朝一夕之所緻也。

    昔舜為匹夫,耕漁于田澤之中,妻天子之二女,使之行婦道于翁姑,非身率以禮義,能如是乎? 【譯述】夫婦之間的道義,是天地間的很重要的道義,也是風俗教化的本原,能不重視嗎!《周易》說:“艮在下兌在上,是‘鹹’卦。

    彖辭說:男女交往既有節制又互相愉悅,男子謙卑地向女子求婚,這樣娶妻子就吉利。

    巽在下震在上,是‘恒’卦。

    彖辭說:男子在上,女子在下,是雷和風的結合。

    ”這大概是永恒不變的道理。

    因此禮法規定:新郎戴上禮帽,迎親的時候要駕車繞行幾圈,為的是為了向新娘表示謙恭。

    然後新郎乘車走在前面,新娘的車跟在後面,又是為了表明男尊女卑。

    “家人”卦說:“處于一位的陽爻表現的是:在治理家庭時,要注意防止妻子的空閑無聊,那樣就不會産生悔恨。

    ”因此端正家風的辦法,就是一娶回媳婦的時候就要嚴格管理。

    一開始就嬌慣妻子,以至于妻子放蕩恣肆,不可遏制。

    這并不是一朝一夕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的,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管好的結果。

    從前虞舜身為平民的時候,親自在田澤之中種田養魚。

    他娶了天子的兩個女兒做妻子,但能讓她們在公婆面前履行婦道,如果不是他自己躬行禮義,妻子能做到這些嗎? 【原文】漢鮑宣妻桓氏,字少君。

    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

    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

    ”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栉,既奉承君子,惟命是從。

    ”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

    ”妻乃悉歸侍禦服飾,更着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裡,拜姑畢,提甕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譯述】西漢鮑宣的妻子桓氏,字少君。

    鮑宣曾經跟随少君的父親讀書學習,少君的父親欣賞他刻苦好學,就把女兒許配給了他。

    少君出嫁時嫁妝非常豐厚,鮑宣心裡不高興,就對妻子說:“你生在富貴人家,習慣穿着漂亮的衣服,可是我非常貧窮,不敢和你結婚。

    ”妻子說:“我父親因為你品德高尚、儉樸簡約,所以讓我來侍奉你,既然做了你的妻子,我什麼事情都聽你的。

    ”鮑宣笑着說:“你真能這樣,就符合我的心意了。

    ”少君将那些貴族服裝全都送回娘家,穿上了平民的簡短衣裳,與鮑宣一起拉着小車,回到家鄉。

    她拜完婆母,就提着水甕出去打水,修習為婦之道,鄉裡的人對她非常稱贊。

     【原文】扶風梁鴻,家貧而介潔。

    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妻之,鴻并絕不許。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行年三十。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駕者。

    ”鴻聞而聘之。

    女求作布衣麻履,織作筐緝績之具。

    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

    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

    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隐深山者爾。

    今乃衣绮缟,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爾。

    妾自有隐居之服。

    ” 乃更椎髻,着布衣,操作具而前。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之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

    ”遂與偕隐。

    是皆能正其初者也。

    夫婦之際,以敬為美。

     【譯述】東漢扶風人梁鴻,家裡雖然十分貧窮,但他志向高潔。

    當地有權勢的人家羨慕他的品行高尚,都願意把女兒許配給他,可是他都回絕了。

     同縣孟氏家有個女兒,長得肥胖而且又黑又醜,力氣很大,能舉起石臼。

    家人為她選好了對象她卻不出嫁,年近三十,尚未婚配。

    父母問她原因,她說:“我想找個像梁鴻那樣賢能的人。

    ”梁鴻聽說後就和她訂了婚。

     她讓父母給她準備了布衣麻鞋以及筐篚、紡織用具等等。

    出嫁後,她每天都梳妝打扮,但進入梁家七天,梁鴻也沒有答理她。

    她跪在床下請罪說:“我聽說你志向高潔,拒絕了好幾個求婚女子,我也不肯低就,回絕了幾個求婚男子。

    如今被你看中,敢問我的過錯何在?”梁鴻回答說:“我想娶的是能過平民生活的女子,她能和我一起隐居深山之中。

    如今你卻穿着绫羅綢緞,塗脂抹粉,哪裡是我的願望啊!”妻子說:“我先前那樣打扮,為的就是觀察你的志向。

    我自有隐居的服裝。

    ”過了一會兒,她的頭發绾成椎髻,身穿布衣短裳,手拿幹活的工具,來到梁鴻跟前。

    梁鴻非常高興,說:“這才像我梁鴻的妻子!你可以侍奉我了。

    ” 他給妻子取字叫“德曜”,然後和她一起隐居深山。

    像這樣的夫妻就是一開始丈夫就将妻子引上了正路。

    夫妻之間,以相敬如賓為美德。

     【原文】晉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賓。

    與之歸,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

    ” 文公從之,卒為晉名卿。

     【譯述】晉國的臼季出使遠方,路過冀地,看見冀缺鋤田,他的妻子給他送來了飯。

    妻子對丈夫非常恭敬,而冀缺對妻子也相敬如賓。

    臼季就把冀缺一起帶回了晉國,并向晉文公推薦說:“對别人恭敬是有德行的最大的表現,一個人如果能做到恭敬,他肯定有德行。

    而德正是治理國家所需要的東西,陛下請重用這個人吧,不會有錯。

    ”晉文公聽從了他的話,将冀缺委以官職。

    而冀缺也确實很有德行,最終成為晉國很出名的好官。

     【原文】漢梁鴻避地于吳,依大家臯伯通,居庑下,為人賃舂。

    每歸,妻為具食,不敢于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方舍之于家。

     【譯述】東漢梁鴻到吳地避亂,投靠在大家世族臯伯通的門下,寄居他家廊下,靠為人舂米為生。

    梁鴻每次舂米回來,妻子都為他做好了飯菜,卻不敢仰視丈夫一眼,将盛飯菜的托盤高高舉起來,送到丈夫面前。

    伯通發現後非常驚異,說:“他是一個傭人,卻能讓他的妻子對他如此恭敬,他肯定不是平常人。

    ”于是伯通就讓梁鴻住進家裡。

     【原文】晉太宰何曾,閨門整肅,自少及長,無聲樂嬖幸之好。

    年老之後,與妻相見,皆正衣冠,相待如賓,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畢,便出。

    一歲如此者,不過再三焉。

    若此,可謂能敬矣! 【譯述】西晉太宰何曾,他家閨門整肅有規矩。

    全家的人,從年輕的到成年的,沒有一個人喜歡聲色。

    何曾在年老之後,每次與妻子會面,都要整衣束帶,與妻子相敬如賓。

    他自己面南而坐,妻子向北給他拜兩拜,然後端上酒來,互相敬酒之後,何曾就走了。

    夫婦之間這樣互相行禮,一年之中不過兩三次。

    像這樣的夫妻,可謂是相敬如賓。

     【原文】昔莊周妻死,鼓盆而歌。

    漢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臨殡曰:“幸不為夭,夫何恨!”太尉王龔妻亡,與諸子并杖行服,時人兩譏之。

    晉太尉劉實喪妻,為廬杖之制,終喪不禦肉,輕薄笑之,實不以為意。

    彼莊、薛棄義,而王、劉循禮,其得失豈不殊哉?何譏笑焉! 【譯述】古代莊周的妻子死了,莊周敲着盆子高歌。

    漢代山陽太守薛勤,妻子死了他不哭,臨到殡殓的時候他說:“你已經不算是夭折了,有什麼遺憾的呢?”太尉王龔的妻子去世,王龔和幾個兒子一起行喪禮,當時的人都譏諷他。

    晉太尉劉實的妻子去世,他為妻子按禮制服喪,在治喪期間他一點肉都不吃。

    當時那些輕薄的人譏笑他,很不以為然。

    莊周和薛勤絲毫不講禮義,而王龔和劉實遵守禮法,他們誰對誰錯難道還看得不明顯嗎?為什麼要譏笑王龔和劉實呢? 【原文】《易》:“恒。

    六五,恒其德。

    貞,婦人吉。

    夫子兇。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丈夫生而有四方之志,威令所施,大者天下,小者一官,而近不行于室家,為一婦人所制,不亦可羞哉!昔晉惠帝為賈後所制,廢武悼楊太後于金墉,絕膳而終。

    囚愍懷太子于許昌,尋殺之。

    唐肅宗為張後所制,遷上皇于西内,以憂崩。

     建甯王倓以忠孝受誅。

    彼二君者,貴為天子,制于悍妻,上不能保其親,下不能庇其子,況于臣民!自古及今,以悍妻而乖離六親、敗亂其家者,可勝數哉?然則悍妻之為害大也。

    故凡娶妻,不可不慎擇也。

    既娶而防之以禮,不可不在其初也。

    其或驕縱悍戾,訓厲禁約而終不從,不可以不棄也。

    夫婦以義合,義絕則離之。

    今士大夫有出妻者,衆則非之,以為無行,故士大夫難之。

    按禮有七出,顧所以出之,用何事耳!若妻實犯禮而出之,乃義也。

    昔孔氏三世出其妻,其餘賢士以義出妻者衆矣,奚虧于行哉?苟室有悍妻而不出,則家道何日而甯乎? 【譯述】《易經》裡的恒卦講:“六五:恒守其德行。

    如果蔔得婦人就吉利,丈夫則兇。

    象辭說:爻辭講婦人操守貞潔就會吉利,這是符合從夫以終其身的道理的。

    丈夫則因事制義,該行的道義也很多。

    如果用婦德來約束男子,則必遭兇險。

    ”男子生來志在四方,發号施令,大則謀國,小則為官,然而其号令卻不能在家裡行通,為一個婦女所控制,這不是很可恥的事嗎?晉惠帝受制于賈南風,廢掉武悼楊太後,使她在金墉絕食而死。

    将憋懷太子囚禁在許昌,不久就殺死了他。

    唐肅宗受制于張後,把父皇遷到太極宮内,以緻于玄宗憂郁而死,建甯王倓也因為忠誠父皇而被殺。

    那兩個國君貴為天子,可一旦被兇悍的妻子控制,亦上不能保護他的父親,下不能庇護他的兒子,更何況一般百姓呢?從古到今,因為家裡有兇悍的妻子而背離六親、敗壞家庭的人多得不可勝數。

    由此說來,悍妻的危害很大。

    所以男子娶妻,不能不慎重。

    娶妻之後以禮進行訓導,一定要從新婚開始就施行。

    妻子驕縱悍戾,丈夫經過訓導禁約,卻仍然不能聽從,丈夫就要考慮休掉她。

    夫婦之間有情義就在一起生活,沒有情義就分手。

    現在有的士大夫休掉妻子,就會引來許多非議,以為他沒有德行,所以士大夫要想休掉他的妻子是一件很難的事。

    按照禮法,如果妻子違背七條婦德中的一條,就應該将她休掉。

    根據這七條婦德來決定是否休妻,還用費什麼事呢?如果妻子确實違背了禮法,休妻就是一種義舉。

    從前孔氏家族三代都休過妻子,其他有才德的人按禮法休掉妻子的也很多很多,但這些并沒有影響他們的德行。

    相反,如果家裡有兇悍而不講禮的妻子,你不休掉她,家裡什麼時候才能獲得安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