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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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始時天下亂,平弟仲為賊所殺。

    其後賊複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難。

    仲遺腹女始一歲,平抱仲女而棄其子。

    母欲還取,平不聽,曰:“力不能兩活,仲不可以絕類。

    ”遂去而不顧。

     【譯述】宗正劉平,正趕上改朝換代時的天下大亂,劉平的弟弟仲為賊所殺。

     之後,賊人又忽然來到,劉平攙扶他的母親逃跑躲避。

    弟弟仲死時留下一個女孩,才一歲,劉平抱起弟弟的女孩逃難,而将自己的兒子丢棄在家。

    他的母親讓他返回去抱那孩子,劉平不聽,說:“我們沒有能力将兩個都救活,但必須救弟弟的孩子,他不能沒有後人。

    ”說完逃跑而去,竟沒有去救自己的孩子。

     【原文】侍中淳于恭兄崇卒,恭養孤幼,教誨學問,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

    兒漸而改過。

     【譯述】東漢侍中淳于恭的哥哥淳于崇死後,淳于恭親自撫養哥哥留下的兒子,他教侄兒讀書學習,侄兒如果做錯了事,淳于恭就用棍子打自己以感化侄兒。

    侄兒看了非常慚愧,并且改正自己的錯誤。

     【原文】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财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

    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

    ”器物取其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

    ”弟子數破其産,辄複赈給。

     【譯述】侍中薛包,他弟弟的兒子提出要和他分清财産另過,他不能勸止,于是就與侄兒平分财産。

    分奴婢的時候,他總是領一些老的,并說:“這些老的和我共事很長時間了,你不會使用他們。

    ”分田地房舍時,他總是要那些荒蕪頹敗的,又說:“這些地和房子都是我小時候耕種過的、住過的,我和它們有感情。

    ”分其他東西的時候,他總是要那些朽敗的,說:“這些都是我平素常用的,我已經用習慣了。

    ”他的這個侄兒後來幾次鬧到破産,他每次都要再給他一些東西,來赈濟他。

     【原文】晉右仆射鄧攸,永嘉末,石勒過泗水,攸以牛馬負妻子而逃。

    又遇賊,掠其牛馬。

    步走,擔其兒及其弟子綏。

    度不能兩個都救活,乃謂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絕,止應自棄我兒耳。

    幸而得存,我後當有子。

    ”妻泣而從之。

    乃棄其子而去,卒以無嗣。

    時人義而哀之,為之語曰:“天道無知,使鄧伯道無兒。

    ”弟子綏服攸喪三年。

     【譯述】西晉永嘉末年,天下大亂,石勒的部隊經過泗水時,西晉右仆射鄧攸用牛、馬載着妻子、兒子和侄子逃難,又遇見強盜,牛、馬被搶走。

     他們隻好步走,鄧攸挑着兒子和弟弟的孩子綏。

    後考慮到兒子和侄子實在不能兩個都救活,他就對妻子說:“我弟弟早死,隻留下這一個兒子,按理不能讓弟弟絕了後,我們隻能丢掉自己的兒子。

    如果能存活下來,我們以後還可以有孩子。

    ”妻子哭泣着聽了他的話。

    于是鄧攸就丢下親生兒子走了。

    鄧攸最終沒有能夠再有兒子。

    當時的人感歎他的仁義,對他說:“天道無知,讓鄧伯道沒有兒子。

    ”後來,他的侄子綏為伯父服喪三年。

     【原文】太尉郄鑒,少值永嘉亂,在鄉裡,甚窮餒。

    鄉人以鑒名德,傳共飯之。

    時兄子邁、外甥周翼并小,常攜之就食。

    鄉人曰:“各自饑困,以君賢,欲共相濟耳!恐不能兼有所存。

    ”鑒于是獨往,食訖,以飯着兩頰邊還,吐與二兒。

    後并得存,同過江。

    邁位至護軍,翼為剡縣令。

    鑒之薨也,翼追撫育之恩,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

    世有殺其孤規财利者,獨何心哉! 【譯述】東晉太尉郄鑒,小的時候正好趕上了西晉的永嘉之亂,他家窮得一無所有,連飯都吃不開。

    本鄉的人因為郄鑒是個有德行的人,所以輪流着供養他吃飯。

    這時,他哥的孩子邁與他的外甥周翼都非常小,他到别人家吃飯的時候,就常領着這兩個孩子。

    鄉人對此很有意見,說:“大家都很窮困,隻因為你是個賢德之人,所以大家想一起來幫助你!但是恐怕不能将你的兩個孩子也一起救活。

    ”郄鑒于是就一個人去吃飯。

    但每次吃完飯,他又在嘴裡含一些飯回家,吐出來給兩個孩子吃。

    用這種辦法竟然将兩個孩子都救活了,并和他一起過了長江。

    後來,侄兒官至護軍,外甥任剡縣縣令。

    郄鑒去世後,周翼不忘舅舅對他的撫育之恩,辭官回家,為舅舅誠心誠意服喪三年。

    世上有殺别人的遺孤而觊觎人家的錢财的,與上面這些事例相比,那是一種什麼居心啊! 侄叔父如父 【原文】宋義興人許昭先,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

    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申訴,無日在家。

    饷饋肇之,莫非珍新。

    資産既盡,賣宅以充之。

    肇之諸子倦怠,惟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

    尚書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釋。

     【譯述】南宋義興人許昭先的叔父許肇之因犯事被關進了監獄,在獄中關了七年仍未判決。

    肇之家子侄共二十多人,昭先家最為貧窮,但昭先獨自為叔父申訴,沒有一天休息在家。

    他給叔父送的吃的東西,都是上等的好東西。

    家中資産耗費完,他就賣掉自己家的住宅來解決所需費用。

    肇之的幾個兒子都有些厭倦了,唯獨昭先沒有懈怠,這樣一直持續了七年。

    尚書沈演之嘉獎他的操守品行,并幫他的忙,肇之的事情終于得到了解決。

     【原文】唐柳泌叙其父天平節度使仲郢行事雲,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非甚疾,見太保未嘗不束帶。

    任大京兆鹽鐵使,通衢遇太保,必下馬端笏,候太保馬過方登車。

    每暮束帶迎太保馬首,候起居。

    太保屢以為言,終不以官達稍改。

    太保常言于公卿同雲:“元公之子,事某如事嚴父。

    ” 古之賢者,事諸父如父,禮也。

     【譯述】唐代柳泌叙述他的父親天平節度使柳仲郢的事迹時說:仲郢侍奉季父太保就像侍奉他的父親柳公綽一樣,隻要不是特别匆忙,他見季父時總要整裝束帶。

    他擔任大京兆鹽鐵使時,在大街上碰見季父,必定要下馬端笏恭立,等到季父的車馬過去方才上車。

    他每天傍晚都要穿戴整齊迎接季父的馬車,問候侍奉季父的起居生活。

    季父多次讓他免去那些禮儀,但他從不因為自己位居高官就改變對季父的恭敬态度。

    季父經常在官員中間說:“元公的兒子侍奉我就像侍奉他父親一樣。

    ”古代的賢德之人,侍奉他的伯叔父就像侍奉他的父親一樣,這是天禮人倫所應當有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