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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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從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譯述】魯人顔丁很會居喪,人剛死的時候,他表現出一副皇皇然的樣子,就好象有什麼東西想得到卻沒有得到;等到殡葬的時候,又望望然,就好象急切地想要跟誰走,而沒有能夠辦到;安葬之後,卻表現的沒有了聲息,就好象沒能挽留住死者,自己徹底絕望了。

     【原文】唐太常少卿蘇颋遭父喪,睿宗起複為工部侍郎,颋固辭。

    上使李日知谕旨,日知終坐不言而還,奏曰:“臣見其哀毀,不忍發言,恐其殒絕。

    ”上乃聽其終制。

     【譯述】唐代太常少卿蘇颋遭逢父喪,正巧唐睿宗打算要任命他為工部侍郎,他堅辭不受。

    皇上派遣李日知去宣喻聖旨,李日知到了蘇家,卻坐在那裡至始至終沒有說話,他回去禀告皇上說:“我見他哀傷過度,面容憔悴,不忍心再去說這些事,怕他聽了會昏死過去。

    ”于是皇上允許他守滿三年孝。

     【原文】左庶子李涵為河北宣慰使,會丁母憂,起複本官而行。

    每州縣郵驿公事之外,未嘗啟口。

    蔬飯飲水,席地而息。

    使還,請罷官,終喪制。

     代宗以其毀瘠,許之。

    自餘能盡哀竭力以喪其親,孝感當時,名光後來者,世不乏人。

    此可謂喪則緻其哀矣。

     【譯述】左庶子李涵擔任河北宣慰使的時候,母親去世,可他這時正被任命為宣慰使在外地出行。

    他每到一個州縣,除公事之外,沒有再說過話。

     每天隻吃些粗飯,喝口白開水,并睡在地上。

    完成出使任務返回去後,他便請求罷官,準備回去為母親守喪。

    代宗因為他過度悲哀而損傷了身體,所以恩準了他。

    能夠盡哀竭力為父母親守喪,并以孝感動當時,名留後代的人,每朝每代都很多。

    這可以說是居喪就能竭力表示自己的哀痛。

      祭祀應當嚴肅 【原文】古之祭禮詳矣,不可遍舉。

    孔子曰:“祭如在。

    ”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

    祭之日,樂與哀半,飨之必樂,已至必哀。

    外盡物,内盡志;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也戶而聽,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

    緻愛則存,緻悫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

    《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 此其大略也。

     【譯述】古代的祭禮非常詳細,不可遍舉。

    孔子說:“祭祀就像死人複活一樣。

    ”君子祭祀死者就像侍奉活人一樣,齋戒三天,然後去拜見所要齋戒祭祀的亡靈。

    祭祀亡靈的日子,歡樂與哀傷各占一半,給亡靈貢飯必須高興,而自己内心又務必哀傷。

    在外要盡力祭祀,在内須真心誠意;進入安置靈位的廟中,仿佛看見先人坐在那裡;禮拜過後,走出門去,又如同聽到他們說話的聲音;出門之後,又好像聽到他們的歎息之聲。

     因此先王孝敬親人,親人的形象永不離開眼前,親人的聲音永不離開耳畔,親人的嗜欲和愛好,也永遠存乎心間。

    由于敬愛,所以親人永遠活在他的心裡;由于很真摯,所以耳目中能清晰地顯現出親人的音容笑貌。

    對于這樣的活在自己心裡、浮現于眼前的親人,怎能不去尊敬呢?恭敬表現為莊重的動作,虔誠表現為和顔悅色的姿态,殷勤周到,隻希望所祭祀的亡靈能享受到自己的這點心意。

    《詩經》說:“神靈無處不在,不可測度,如果玩忽不敬就會遭到懲罰。

    ”這就是它的大意。

     【原文】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七十餘,享祖考,猶親滌器。

    人或代之,不從,以為無以達追慕之意。

    此可謂祭則緻其嚴矣。

     【譯述】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紀已七十多歲了,祭祀祖父時,還親自洗滌祭器。

    有人想代替他去洗刷,他不許,認為那樣無法寄托自己的思念之情。

    這就是說的祭祀時就要表現得莊嚴肅穆。

     一舉足一出言,皆不敢忘父母 【原文】《經》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譯述】《孝經》說:人的身體、毛發、肌膚,都是父母所給,子女不敢随意毀壞,這是孝順父母的開端。

     【原文】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 【譯述】曾子有病,把他的門人弟子都召集來,說:“身體受之于父母,不敢随便毀傷,你們揭開我的被,我要看看我的手和足。

    《詩經》說:‘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從今之後我懂得在這個問題上教育你們了。

    ” 【原文】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

    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惟人為大。

    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

    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

    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

    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

    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 【譯述】樂正子春下堂的時候弄傷了腳,他幾個月沒有出門,臉上還帶有憂色。

    他的門人弟子們說:“老師您的腳早就痊愈了,您幾個月都不出門,怎麼臉上還有憂色?樂正子春說:“你們問的好!你們問的好!我曾聽曾子說,曾子聽孔夫子說:‘天地之間,數人最為尊貴。

    父母親把你完整地生了下來,你也要愛惜自己,把自己完整地保護好,這就是孝;不要随便侮辱、損傷自己的身體,這就是全。

    所以君子即使隻邁半步,也不敢忘記孝道。

    現在我沒有注意孝道,弄傷了腳,我所以有憂色啊!” 人一舉足一行動都不敢忘記身體是父母所給,隻要開口講話就不敢忘記自己與父母的聯系。

    正因為一舉足就不敢忘記身體受之于父母,所以走路不歪斜亂跑,臨水要乘船,而不去遊泳,這就是不敢以父母受之于自己的身體涉險履危;一開口而不敢忘父母,所以不好聽的話不說,疾忿傷害的話也不用在自己身上。

    既不侮辱父母所給的身體,又不因此而使自己的父母遭到羞辱,這就可以說是做到孝了。

     救父母于危難,赴湯蹈火而不辭 【原文】或曰:親有危難則如之何?亦憂身而不救乎?曰:非謂其然也。

    孝子奉父母之遺體,平居一毫不敢傷也;及其徇仁蹈義,雖赴湯火無所辭,況救親于危難乎!古以死徇其親者多矣。

     【譯述】有人問:如果父母親人有危難,怎麼辦?子女也擔心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而不去救嗎?回答說: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