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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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嚴謹正直,舉止行動都十分講究禮法。

    他在奴婢仆人的面前不随便說笑,因此家裡從上到下都對他非常尊敬。

    東鄉君去世之後,留下的财産成千上萬,另有莊園、宅第十餘所,遍布會稽、吳興、琅邪等地。

    到太傅安、司空琰的時候,謝混家經營産業的奴仆童役仍然有數百人之多。

    當時社會上有輿論認為,謝混家的财産,室内的錢财應歸謝混的兩個女兒所有,其餘的田宅童仆應當屬于弘微。

    然而,謝弘微連一件東西都沒有拿,連給東鄉君舉行葬禮的開銷都是用自己的俸祿支付的。

    謝混的一個女婿叫殷睿,平時愛好博戲(賭博),聽說謝弘微不動謝混家的财産,他便大肆侵奪屬于妻妹和伯母兩姑名下的那些财産,用來償還博戲的欠債。

    家裡的人都忍讓他,謝弘微更是一無所争。

    弘微的妻弟領軍将軍劉湛對謝弘微說:“天下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正确的裁決,你連這件不公平的家事都不去過問,又怎麼可以去做官呢?”謝弘微卻隻笑不答。

    有的人諷刺謝弘微說,謝家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财産非常多,可是卻在一時間就全部抛棄了,就好象扔到了大海裡一樣,但謝弘微竟然還以為這樣做是廉潔呢,豈不是傻瓜!但謝弘微卻說:“親戚之間争奪财産,是最讓人瞧不起的,現在連家裡的女人們都能夠不說話,我怎麼可以引導他們去争鬥呢?眼下财産或多或少,但還不至于匮乏,等到死了之後,又怎麼能分得清财産是誰的呢?” 累世同居,親密無間 【原文】劉君良,瀛州樂壽人,累世同居,兄弟至四從,皆如同氣。

    尺布鬥粟,相與共之。

    隋末,天下大饑,盜賊群起,君良妻欲其異居,乃密取庭樹鳥雛交置巢中,于是群鳥大相與鬥,舉家怪之。

    妻乃說君良,曰:“今天下大亂,争鬥之秋,群鳥尚不能聚居,而況人乎?”君良以為然,遂相與析居。

    月餘,君良乃知其謀,夜攬妻發,罵曰:“破家賊,乃汝耶!”悉召兄弟,哭而告之,立逐其妻,複聚居如初。

    鄉裡依之,以避盜賊,号曰義成堡。

    宅有六院,共一廚。

    子弟數十人,皆以禮法,貞觀六年,诏旌表其門。

     【譯述】劉君良,瀛州樂壽人。

    他們家好幾代都同在一個大家庭中居住,即使是四從的兄弟,也和同胞兄弟一樣親密和氣。

    哪怕是一尺布,一鬥米,大家都是共同享有。

    隋朝末年,天下發生了大的饑荒,強盜賊寇非常多,劉君良的妻子想要自己分開居住,于是她想了一個辦法,将庭院裡一棵樹上的兩個小鳥調換鳥巢放置。

    這樣一來,兩窩鳥就打了起來。

    劉君良一家人都覺得很奇怪,劉君良的妻子于是對丈夫說:“現在天下大亂,到處都在争鬥,連鳥都不能在一起安居,更何況人呢?”劉君良認為妻子說的對,就與兄弟們分開來生活。

    過了一個多月,劉君良明白了妻子原先的計謀,便在晚上揪住妻子的頭發罵道:“破家賊就是你!”他把兄弟們都招呼來,哭泣着把分家的真實原因告訴了大家,立刻将他的妻子休回家,衆兄弟又向開始那樣聚居在一起。

    鄉裡的人都依靠他們,以防備盜賊。

    劉君良的大家庭被稱做“義成堡”。

    他們的住宅共有六個院落,但隻有一個廚房。

    劉君良的子侄輩合起來有數十人之多,但都能以禮相待。

    貞觀六年,唐太宗頒布昭令,旌表劉家。

     家庭和睦之道:忍忍忍 【原文】張公藝,郓州壽張人,九世同居,北齊、隋、唐,皆旌表其門。

    麟德中,高宗封泰山,過壽張,幸其宅,召見公藝,問所以能睦族之道。

     公藝請紙筆以對,乃書“忍”字百餘以進。

    其意以為宗族所以不協,由尊長衣食,或者不均;卑幼禮節,或有不備。

    更相責望,遂成乖争。

    苟能相與忍之,則常睦雍矣。

     【譯述】張公藝是唐代郓州壽張人,他家九代聚居,北齊、隋朝、唐朝都表彰過他的家族。

    麟德年間,唐高宗到泰山封禅,經過壽張時,駕臨張公藝家。

    高宗召見張公藝,問他家能夠和睦相處的方法。

    張公藝拿來紙筆,在紙上寫了一百多個“忍”字進呈給高宗皇帝。

    他的意思是說,有的家族之所以不能和睦協調地相處,或者是因為家長分派衣食不公平,或者是因為上下尊卑的禮節有疏漏,這樣,家庭内部互相責備,産生怨恨,便形成了矛盾和争鬥。

    倘若家人都能夠互相忍讓,那麼家族成員就能和睦相處了,整個家族也能長盛不衰。

     禮樂教子詩書傳家 【原文】唐河東節度使柳公綽,在公卿間最名。

    有家法,中門東有小齋,自非朝谒之日,每平旦辄出,至小齋,諸子仲郢等皆束帶。

    晨省于中門之北。

    公綽決公私事,接賓客,與弟公權及群從弟再食,自旦至暮,不離小齋。

    燭至,則以次命子弟一人執經史立燭前,躬讀一過畢,乃講議居官治家之法。

    或論文,或聽琴,至人定鐘,然後歸寝,諸子複昏定于中門之北。

    凡二十餘年,未嘗一日變易。

    其遇饑歲,則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為丹州刺史,以學業未成不聽食肉,吾不敢忘也。

    ” 姑姊妹侄有孤嫠者,雖疏遠,必為擇婿嫁之,皆用刻木妝奁,缬文絹為資裝。

    常言,必待資裝豐備,何如嫁不失時。

    及公綽卒,仲郢一遵其法。

    國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

    子孫數世二百餘口,猶同居共爨。

    田園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祿,皆聚之一庫,計口日給餅飯,婚姻喪葬所費皆有常數。

    分命子弟掌其事,其規模大抵出于翰林學士宗谔所制也。

     【譯述】唐朝河東節度使柳公綽在公卿士大夫間最為知名。

    他家家法很嚴。

     中門的東邊有個小書齋,隻要不是朝見皇帝的日子,他每天清晨準時到小齋去,仲郢等子女都整裝束帶地站在中門之北向他問早安。

    柳公綽從早到晚不管是處理公事還是私事,以及接待賓客、和弟弟公權及堂弟們進食就餐,從早晨到晚上都不離開小書齋。

    掌燈以後,就依次叫子弟們捧着經史之書站在燈前,親自朗讀一遍,然後開始講解做官治家的方法。

    公綽或談論文章,或聆聽彈琴,直到深夜方才回到卧室睡覺,這時子女們又站在中門之北向他道晚安。

    這樣堅持了二十多年,從未改變過。

    如果遇到饑荒年月,子女們就以蔬菜為食,公綽對他們說:“先前我們兄弟侍奉父親丹州刺史,因為學業未成,不讓吃肉,我至今也不敢忘記。

    ”堂姊妹中若有喪夫守寡的,即使是關系非常疏遠的,公綽也要為她們選擇夫婿,準備嫁妝,那些嫁妝都是木刻鏡匣以及染花的絲織品。

    公綽還常常說:與其一定要等待嫁妝豐厚完備,還不如及時出嫁。

    等到公綽去世後,兒子仲郢完全遵守家法,按父親的做法治家。

     在當朝的公卿之中,能夠堅持遵守古代禮法的,隻有太宗時的宰相李昉。

    他家好幾代的子孫約有二百多口,但仍然沒有分家,還在一起吃飯。

    家裡田園房産的所有收入,以及家裡做官者的俸祿,都交回家裡統一管理。

    平時按人口分配飯食,婚嫁喪葬的開支都有規定。

    選派家中子弟掌管這些事情。

    李家大家庭的規模大概已超過了翰林學士宗谔家的規模。

     單箭易折,衆箭難斷 【原文】夫人爪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強,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飛飏之高,不及燕雀。

    苟非群聚以禦外患,則反為異類食矣。

    是故聖人教之以禮,使之知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