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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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六順也。

    ” 齊晏嬰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

    ”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夫治家莫如禮。

    男女之别,禮之大節也,故治家者必以為先。

    《禮》: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親授受;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女子許嫁,纓。

    非有大故不入其門。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别也。

     又,男女非祭非喪,不相授器。

    其相授,則女受以篚。

    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

    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

     男子入内,不嘯不指;夜行以燭,無燭則止。

    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

    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又,子生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

    女子十年不出。

     又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阈。

     又,國君、夫人、父母在,則有歸甯。

    沒,則使卿甯。

     【譯述】衛石碏說:“君王仁義、臣下有品行、父親慈祥、兒子孝順、兄長愛護、弟弟恭敬,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六順。

    ”齊國人晏嬰說:“君主和善,臣子謙恭;父親慈祥,兒子孝順;兄長友愛,弟弟恭敬;丈夫溫和,妻子柔順;婆母慈善,媳婦聽話,這就叫禮。

    ”君主和善而又不違禮法,臣下忠君而沒有二心,父親對子女慈祥而且能夠教育,子女對父母孝順且能規勸其過錯,兄長對弟弟愛護而且友善,弟弟對兄長敬重而又順從,丈夫對妻子和氣,妻子對丈夫溫柔,婆母對媳婦慈祥,媳婦聽命而又溫婉,這一切是禮法中最規範的現象。

    治家最好的辦法莫過于講究禮法。

     男女有别,是禮之大節,所以治家者必須以禮為先。

    《禮記》規定:男女不能在一起,不能共用衣架,不能共用毛巾和梳子,不能親自傳遞和接受東西;嫂子與小叔不能互相往來問候;庶母不能洗非親生孩子的衣裳;閨房外的話不能傳入閨内,閨房内的話也不能傳到閨外;女子訂婚後,必須佩帶香囊表示自己已有所歸屬。

    女子出嫁後,若不是家中發生大的事情,不能回娘家。

    姊妹、堂姊妹出嫁之後再回家,兄弟不能與她們同席而坐,也不能跟她們用同一個器皿吃飯。

    男女之間,不經媒人撮合,不能互通姓名而相好;沒有接受彩禮不能成為姻親,舉行婚禮必須選擇良辰吉日,必須齋戒和祭祀鬼神,同時還要酒宴招待同鄉朋友,來表示其隆重。

     另外,男女之間,如果不是遇到祭祀或舉行喪禮,不能相互傳遞用具。

    如果要相互傳遞,隻能是男人把東西放進竹筐裡遞給女人,女人從竹筐裡取。

    實在沒有竹筐,就需要男人先把東西放在地上,而後女人跪下去取。

    内室女眷不能和外邊的人取一口井裡的水;不能使用同一個浴室;更不能在同一個炕上就寝;也不能相互借東西。

    男子如果要進入内室,不能嘯叫,不能用手指指點點;夜裡出入,要掌蠟燭,沒有蠟燭就要停止行動。

    女子出門,一定要用東西遮蔽住臉;夜裡出入也要秉燭,沒有蠟燭就要停止行動。

    在路上也有規矩:男子從右邊走,女子從左邊走。

     另外,孩子長到七歲的時候,男女之間就不能在同一個炕席上就寝了,也不能坐在一起吃飯了。

    這樣是為了顯示男女之間的區别。

    男孩子長到十歲的時候,就可以到外邊去拜師傅學習,居宿在外邊。

    女孩子即使到了十歲,也不能出去求學,永遠都居住在内室裡。

     另外,婦人迎送客人也不能走出門外,即便是與自己的兄弟會面,也不能邁到門檻的外邊。

    另外,對于公主來說,如果父皇和母後在世,那麼公主出嫁之後要經常回家去看望父皇和母後;如果父皇和母後去世了,也應該派晚輩回去看望一下。

    對于一般百姓家的女子來說,如果父母親在,則要時常回去看望父母;如果父母去世了,也要派晚輩回去看望娘家人。

     寝門之外,婦人莫問 【原文】魯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與之言,弗應;從之及寝門,弗應而入。

    康子辭于朝而入見,曰:“肥也不得聞命,無乃罪乎?”曰:“寝門之内,婦人治其業焉,上下同之。

    夫外朝,子将業君之官職焉;内朝,子将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從祖叔母也。

    康子往焉, 門而與之言,皆不逾阈。

    仲尼聞之,以為别于男女之禮矣。

     【譯述】魯公父文伯的母親是康子的從祖叔母,她到季氏那裡造訪的時候,康子正在朝中。

    康子和她說話,她不答應。

    康子跟着她來到内室的門口,她仍然不和康子搭話,隻顧自己進入裡邊。

    康子覺得很奇怪,退朝後趕忙去拜見從祖叔母,說:“适才我沒有聽到您的吩咐,莫非我有什麼地方做錯了嗎?”從祖叔母回答道:“在内室裡邊,是婦女們的事,上下都是這樣。

    在内,你要履行國君交給你的公務;在内,你又要處理季氏家裡的事務。

    這些皆不是我所能夠過問的。

    ” 公父文伯的母親是季康子的從祖叔母。

    康子去看望她,她總是打開門和康子說話,從不邁出門限一步。

    孔子聽說後,認為他們是認真遵守了男女有别的禮儀。

     謙恭治家,尊貴集門 【原文】漢萬石君石奮,無文學,恭謹,舉無與比。

    奮長子建、次甲、次乙、次慶,皆以馴行孝謹,官至二千石。

    于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寵乃舉集其門。

    ”故号備為萬石君。

    孝景季年,萬石君以上大夫祿歸老于家,子孫為小吏,來歸谒,萬石君必朝服見之,不名。

    子孫有過失,不诮讓,為便坐,對案不食。

    然後諸子相責,因長老肉袒固謝罪,改之,乃許。

    子孫勝冠者在側,雖燕必冠,申申如也。

    僮仆欣欣如也,唯謹。

    其執喪,哀戚甚。

    子孫遵教,亦如之。

    萬石君家以孝謹聞乎郡國,雖齊、魯諸儒質行,皆自以為不及也。

    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以文學獲罪皇太後。

    太後以為儒者文多質少,今萬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長子建為郎中令,少子慶為内史。

    建老,白首,萬石君尚無恙。

    每五日洗沐歸谒親,入子舍,竊問侍者,取親中裙廁牏,身自浣灑,複與侍者,不敢令萬石君知之,以為常。

    萬石君徙居陵裡。

    内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

    萬石君聞之,不食。

    慶恐,肉袒謝罪,不許。

    舉宗及兄建肉袒。

    萬石君讓曰:“内史貴人,入闾裡,裡中長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車自如,固當!”乃謝罷慶。

    慶及諸子入裡門,趨至家,萬石君元朔五年卒。

    建哭泣哀思,杖乃能行。

    歲餘,建亦死。

    諸子孫鹹孝,然建最甚。

    【譯述】漢朝的萬石君石奮沒有文化,但是他為人謙恭、謹慎,周圍很少有人能和他相比。

    石奮的大兒子石建、二兒子石甲、三兒子石乙、四兒子石慶,都因為溫順孝悌、為人謹慎而官至兩千石。

    于是漢景帝感歎道:“石奮和他的四個兒子都是兩千石,作為人臣的尊貴和榮寵竟然都集中在了他一個人門上。

    ”所以将石奮稱為“萬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