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曠論衛人出其君(襄公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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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國君又替他設置了輔佐的人,讓他們教導保護他,不讓他越過法度。

    所以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設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平民、工匠、商人、奴仆、養牛人和養馬人都有親近的人,以便互相幫助。

    善良的就贊揚,有過錯則糾正、有患難就救援,有過失就改正。

    從天子以下,人們各自有父兄子弟來觀察和補救他們行事的得失。

    太史記錄國君的言行,樂師寫作諷谏的歌詩,樂工吟誦規谏的文辭,大夫規勸開導。

    士向大夫傳話,平民公開議政,商人在市場上議論.各種工匠呈獻技藝。

    所以《夏書》說:‘宣令官搖著木舌鈴沿路亘告,官員們進行規勸,工匠呈獻技藝當作勸谏。

    ”正月初春,這時就有了宣令官沿路宣令,這是同為勸谏失去了常觀。

    上天十分愛護百姓,難道會讓一個人在百姓頭上任意妄為、放縱淫亂而背棄天地的本性嗎?一定不是這樣的。

    ”’ 【讀解】 師曠的這番議論,是針對衛國百姓驅逐了暴虐無道的衛獻公而發的。

    衛國百姓驅逐衛獻公,可以說是“水可以覆舟”的一個事例,如果站在統治者的立場,就可以說是真正的“犯上作亂”了。

    是不是也可以說,這是亂世之中的一線光明呢? 儒家思想從來都認為國君、君子比百姓高貴,人生而有高低貴賤之分、這實№上為少數人在多數人頭上作成威作福提共了依據.師曠所提出的“民貴君輕”,似乎把傳統的觀念颠倒過來了,強調以民為本。

    要為民衆著想。

     國君從來都被塑造成教師爺的形象,仿佛他就是真理和神明的代表,化身;隻有他給百姓上課的份兒,百姓則是愚不可及的一群人。

    衛國同君被逐。

    說明百姓同樣可以給國君上課,教他如何行使權力。

    法度不應當隻對百姓才有效,同樣也應當對國君及其臣僚有效。

    隻講國君的高貴,隻講他們才有上課的權力,實№上就是把他們劃出了法度之外,讓他們有超越法度的特權,這就失去了社會公正的基本前提。

     能像師曠那樣,在君權神聖、各國君主忙于擴大自己的實力的時代,敢于當著國君的面主張民貴君輕,的确屬于難能可貴。

    我們不可能要求他在那個時代提出民主思想,畢竟中國古代的社會、法律、政治、宗法制度,都不可能成為民主思想的土壤,而隻能産生出專制。

    個人無法超越時代,正如一個人不可能提著自己的頭發離開地球一樣。

    因此,民貴君輕的思想在春秋,乃至整個傳統的封建社會之中,已算是達到了當時思想的頂峰。

    在那種特定的氛圍中,敢于為民衆說話,既要有思想的高度,也要有勇氣和無所畏懼的精神。

    可以想象,或許當時具有民本思想的人并不少,而能夠載入史冊者,并不太多。

    他們或者缺少勇氣和無所畏懼的精神,或者是缺乏發言的權力和機會,或者是以其他的方式表現出來。

     由此,我們完全可以想見,在文字記載的曆史背後,有太多被遺漏了的東西。

    這好比在無邊的大海中打魚,被漁網打起來的不過如同滄海一粟,更大量的就都成了漏網之魚。

     意見的權力和機會。

    一個人的思想、觀念要進入曆史,要被更多的人所聽見,必須借助權力和機會。

    就師曠而言,身為宮廷樂師,受過良好的教育,有機會接近君王、大史及其他官僚,也就擁有了其他有類似的思想而沒有權力的人所不具有的發言的機會。

    曆史本來就是如此。

    它不可能讓人人都進入其中,有些人完全可能憑偶然闖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