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之武退秦師(僖公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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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冒昧地拿這件事麻煩您還值得。
可是越過一個國家而把遙遠的鄭國作為邊邑,您一定知道這樣做很困難;如果這樣。
哪裡用得着滅亡鄭國來增強鄰國的實力呢?鄰國實力增強了,您的實力就減弱了。
如果留下鄭國作為東路上的主人,秦國使臣來來往往,可以供給他們一些短缺的物資,對您也沒有什麼害處。
再說,您曾經給過晉惠公恩惠。
他答應過把焦邑和瑕邑給您,而他早上一過黃河、晚上就在那裡修築工事,這事您是知道的。
晉國何曾有過滿足的時候?它已經向東把鄭國當作了邊界,又打算盡力向西擴張邊界;那時不損害秦國的利益,它從哪裡去取得土地呢?損害秦國而讓晉國得到好處,還望您考慮考慮這件事情吧!” 秦穆公聽了燭之武的話很高興,就同鄭國訂立了盟約,并派大夫杞子、逢孫和楊孫駐守鄭國,自己領兵回國了。
晉國大夫狐偃請求進攻秦軍。
晉文公說:“不能這麼做。
如果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到不了今天這個地步。
靠别人的力量去損害别人,這是不仁義;失去了同盟國,這是不明智;用分裂來代替團結一緻,這是不武。
我們還是回去吧”于是晉軍也離開了鄭國。
【讀解】 說客在春秋之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們穿梭來往于各國之間,或穿針引線,搭橋過河,或挑撥離問,挖敵方牆角,或施緩兵之計,赢得喘息之機。
可以說,缺少了這些用現代詞語稱為外交家的角色,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戲劇,必定沒有這麼驚心動魄,精彩紛呈,波瀾疊宕。
有了他們,台前。
台後兩條戰線上真是熱鬧非凡,你方唱罷我登台,演出了古代戰争史上獨一無二的一幕。
我們發現,說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辭辯才,善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之外,往往善于抓住利害關系這個關鍵,在利害關系上尋找弱點和突破口,從而大獲成功。
燭之武憑三寸不爛之舌說退秦軍,不費一兵一卒為鄭國解了圍,便是一樁典型的範例。
在一個沒有權威、各自為利益紛争的時代,利益原則便是行動的最高原則,精明的說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諧此道。
以利益作為交往原則,關系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無懈可擊。
甚至可以說,曉之以利益,動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見效。
即使在現代社會,國與國之闖的交往,也首先是從利益原則出發的。
這個原則,恐怕比仁義原則更實際,更能長久,盡管仁義原則更值得贊賞,可是這世上有幾個講仁義的人呢? 講利益原則,首先要以平等為基礎。
沒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
利益必須通過交往實現,一個人不同他人發生聯系,就無所謂利益;交往也意味着交換,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不付出就無所獲。
隻想獲得而不願付出,就破壞了交換,也沒有了平等,也就很難再獲取利益。
交換,實質上也是讓對方有利可圖。
燭之武去遊說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覺得無利可圖,會甘願罷休嗎?所謂挑撥離間,多半也要利用人們覺得有利可圖的心理。
離開這一點,挑撥挑間是難以成功的。
搞陰謀詭計的人也常常利用這一點。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這也是說用給予好處引人上鈎,然後再将其吃掉。
中國傳統的謀咯,可以說把利益原則發揮到了極緻。
除了上面說的之外,還有所謂借刀殺人、過河拆橋、上屋拔梯、賞一安百、欲擒故縱、美人誘惑、坐收漁利、奇貨可居、害一利百等等,都是從不同角度利用或發揮利益原則。
可以毫不誇張他說,處世為人的方方面面都與利益原則有千絲萬縷的
可是越過一個國家而把遙遠的鄭國作為邊邑,您一定知道這樣做很困難;如果這樣。
哪裡用得着滅亡鄭國來增強鄰國的實力呢?鄰國實力增強了,您的實力就減弱了。
如果留下鄭國作為東路上的主人,秦國使臣來來往往,可以供給他們一些短缺的物資,對您也沒有什麼害處。
再說,您曾經給過晉惠公恩惠。
他答應過把焦邑和瑕邑給您,而他早上一過黃河、晚上就在那裡修築工事,這事您是知道的。
晉國何曾有過滿足的時候?它已經向東把鄭國當作了邊界,又打算盡力向西擴張邊界;那時不損害秦國的利益,它從哪裡去取得土地呢?損害秦國而讓晉國得到好處,還望您考慮考慮這件事情吧!” 秦穆公聽了燭之武的話很高興,就同鄭國訂立了盟約,并派大夫杞子、逢孫和楊孫駐守鄭國,自己領兵回國了。
晉國大夫狐偃請求進攻秦軍。
晉文公說:“不能這麼做。
如果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到不了今天這個地步。
靠别人的力量去損害别人,這是不仁義;失去了同盟國,這是不明智;用分裂來代替團結一緻,這是不武。
我們還是回去吧”于是晉軍也離開了鄭國。
【讀解】 說客在春秋之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們穿梭來往于各國之間,或穿針引線,搭橋過河,或挑撥離問,挖敵方牆角,或施緩兵之計,赢得喘息之機。
可以說,缺少了這些用現代詞語稱為外交家的角色,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戲劇,必定沒有這麼驚心動魄,精彩紛呈,波瀾疊宕。
有了他們,台前。
台後兩條戰線上真是熱鬧非凡,你方唱罷我登台,演出了古代戰争史上獨一無二的一幕。
我們發現,說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辭辯才,善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之外,往往善于抓住利害關系這個關鍵,在利害關系上尋找弱點和突破口,從而大獲成功。
燭之武憑三寸不爛之舌說退秦軍,不費一兵一卒為鄭國解了圍,便是一樁典型的範例。
在一個沒有權威、各自為利益紛争的時代,利益原則便是行動的最高原則,精明的說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諧此道。
以利益作為交往原則,關系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無懈可擊。
甚至可以說,曉之以利益,動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見效。
即使在現代社會,國與國之闖的交往,也首先是從利益原則出發的。
這個原則,恐怕比仁義原則更實際,更能長久,盡管仁義原則更值得贊賞,可是這世上有幾個講仁義的人呢? 講利益原則,首先要以平等為基礎。
沒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
利益必須通過交往實現,一個人不同他人發生聯系,就無所謂利益;交往也意味着交換,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不付出就無所獲。
隻想獲得而不願付出,就破壞了交換,也沒有了平等,也就很難再獲取利益。
交換,實質上也是讓對方有利可圖。
燭之武去遊說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覺得無利可圖,會甘願罷休嗎?所謂挑撥離間,多半也要利用人們覺得有利可圖的心理。
離開這一點,挑撥挑間是難以成功的。
搞陰謀詭計的人也常常利用這一點。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這也是說用給予好處引人上鈎,然後再将其吃掉。
中國傳統的謀咯,可以說把利益原則發揮到了極緻。
除了上面說的之外,還有所謂借刀殺人、過河拆橋、上屋拔梯、賞一安百、欲擒故縱、美人誘惑、坐收漁利、奇貨可居、害一利百等等,都是從不同角度利用或發揮利益原則。
可以毫不誇張他說,處世為人的方方面面都與利益原則有千絲萬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