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之奇谏假道(僖公二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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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溟邑的三面城門。
冀國已經被削弱,這也是為了君王的緣故。
現在虢國無道,在客舍裡修築堡壘,以侵襲敝國的南部邊邑。
我們敢請貴國借路,以便向虢國問罪。
”虞公同意了,并且請求讓自己先去讨伐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君,虞君不聽,于是起兵伐虢。
這年夏天,晉國大夫裡克、荀息領兵會同虞軍攻打虢國,滅掉了下陽。
...... “晉獻公再次向虞周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進谏說:“虢國是虞國的屏障。
虢國滅亡了,虞國必定會跟着被滅掉。
晉國的野心不可助長,對外敵不可忽視。
借路給晉國一次就算是過分了。
怎麼可能有第二次?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是相互依存的,失去了嘴唇牙齒就會受凍。
’這話說的正是虞國和虢國的關系啊。
”虞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怎麼會謀害我們?”宮之奇回答說:“太伯和虞仲都是太王的兒子,太伯不從父命,因此沒有繼承周朝的王位。
虢仲和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當過文王的執政大臣,對周王室立下過功勳,記載他們功績的盟書在盟府裡保存着,晉國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能有什麼愛惜?再說晉國愛虞國,這種愛比桓叔和莊伯的後人對晉國更親近嗎?桓叔和莊伯的後人有什麼罪過,而晉獻公把他們都殺掉了,不就是因為他感到他們是一種威脅嗎?至親的人因為恃寵而威脅到獻公,而且還要把他們殺掉,何況一個國家對他的威脅呢?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潔淨,神明一定會保枯我。
”宮之奇說:“我聽說過,鬼神不随便親近哪個人,隻保佑有德行的人。
所以《周書》上說:‘上天對人不分親疏,隻幫助有德行的人。
’還說:‘五谷祭品不算芳香,隻有美德會芳香四溢。
’《周書》上又說:‘人們的祭品沒有什麼不同,隻有有美德的人的祭品神才會享用。
’照《周書》這麼說,君主沒有德行,民衆就不會和睦,神明也不會享用他的祭品。
神明所依憑的,在于人的德行。
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用他的美德向神明進獻祭品,難道神明會不享用嗎?”虞公沒有聽從宮之奇的勸告,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
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離開了虞國,并說:“虞國不能舉行年終的臘祭了。
這一次虞國就滅亡了,晉國用不着再發兵了。
” ...... 冬季的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
虢公醜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紮,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
晉軍抓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并把虞國的貢物歸于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并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鈎;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
于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将兩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
對于重視民心和道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于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
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定取舍的。
如此說來,對于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着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于農夫的心腸,去對待兇狠的毒蛇。
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纣為虐而導緻的。
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谏,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歎。
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 曆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
即使弱小而無法與強暴抗衡,那麼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
安慰、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
這些從慘痛的曆史中總結出來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
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勸得一半。
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法奮起抗争,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
既不聽勸,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藥了。
冀國已經被削弱,這也是為了君王的緣故。
現在虢國無道,在客舍裡修築堡壘,以侵襲敝國的南部邊邑。
我們敢請貴國借路,以便向虢國問罪。
”虞公同意了,并且請求讓自己先去讨伐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君,虞君不聽,于是起兵伐虢。
這年夏天,晉國大夫裡克、荀息領兵會同虞軍攻打虢國,滅掉了下陽。
...... “晉獻公再次向虞周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進谏說:“虢國是虞國的屏障。
虢國滅亡了,虞國必定會跟着被滅掉。
晉國的野心不可助長,對外敵不可忽視。
借路給晉國一次就算是過分了。
怎麼可能有第二次?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是相互依存的,失去了嘴唇牙齒就會受凍。
’這話說的正是虞國和虢國的關系啊。
”虞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怎麼會謀害我們?”宮之奇回答說:“太伯和虞仲都是太王的兒子,太伯不從父命,因此沒有繼承周朝的王位。
虢仲和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當過文王的執政大臣,對周王室立下過功勳,記載他們功績的盟書在盟府裡保存着,晉國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能有什麼愛惜?再說晉國愛虞國,這種愛比桓叔和莊伯的後人對晉國更親近嗎?桓叔和莊伯的後人有什麼罪過,而晉獻公把他們都殺掉了,不就是因為他感到他們是一種威脅嗎?至親的人因為恃寵而威脅到獻公,而且還要把他們殺掉,何況一個國家對他的威脅呢?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潔淨,神明一定會保枯我。
”宮之奇說:“我聽說過,鬼神不随便親近哪個人,隻保佑有德行的人。
所以《周書》上說:‘上天對人不分親疏,隻幫助有德行的人。
’還說:‘五谷祭品不算芳香,隻有美德會芳香四溢。
’《周書》上又說:‘人們的祭品沒有什麼不同,隻有有美德的人的祭品神才會享用。
’照《周書》這麼說,君主沒有德行,民衆就不會和睦,神明也不會享用他的祭品。
神明所依憑的,在于人的德行。
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用他的美德向神明進獻祭品,難道神明會不享用嗎?”虞公沒有聽從宮之奇的勸告,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
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離開了虞國,并說:“虞國不能舉行年終的臘祭了。
這一次虞國就滅亡了,晉國用不着再發兵了。
” ...... 冬季的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
虢公醜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紮,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
晉軍抓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并把虞國的貢物歸于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并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鈎;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
于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将兩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
對于重視民心和道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于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
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定取舍的。
如此說來,對于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着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于農夫的心腸,去對待兇狠的毒蛇。
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麼則是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纣為虐而導緻的。
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谏,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歎。
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 曆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
即使弱小而無法與強暴抗衡,那麼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
安慰、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
這些從慘痛的曆史中總結出來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
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勸得一半。
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法奮起抗争,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
既不聽勸,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