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昏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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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如何?」曰:「這也隻得宛轉使人去與他商量,但古禮也省徑,人何苦不行?」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張陳其壻之室。

    【世俗謂之鋪房。

    ○司馬溫公曰:「文中子曰:『昏娶而論财,夷虜之道也。

    』夫昏姻者,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嗣也。

    今世俗之貪鄙者,将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将嫁女,先問聘财之多少。

    至于立契約雲,某物若幹,某物若幹,以求售其女者。

    亦有既嫁而複欺绐負約者,是乃驵會賣婢鬻奴之法,豈得謂之士大夫昏姻哉!其舅姑既被欺绐,則殘虐其婦以摅其忿,由是愛其女者,務厚其資裝,以悅其舅姑。

    殊不知彼貪鄙之人不可盈厭,資裝既竭,則安用汝女哉?于是質其女以責貨于女氏。

    貨有盡而責無窮,故昏姻之家往往終為仇雠矣。

    是以世俗生男則喜,生女則戚,至有不育其女者,用此故也。

    然則議昏姻有及于财者,皆勿與為昏姻可也。

    」】厥明,壻家設位于室中,【設椅桌子兩位,東西相向,蔬果盤盞匕箸如賓客之禮。

    酒壺在東位之後。

    又以桌子置合卺一于其南。

    又南北設二盥盆勺于室東隅。

    ○卺音謹,以小匏一判而兩之。

    】女家設次于外。

    ○初昏,壻盛服。

    【朱子曰:「昏禮用命服,乃是古禮。

    如士乘墨車而執鴈,皆大夫之禮也。

    冠帶隻是燕服,非所以重正昏禮,不若從古之為正。

    」黃氏瑞節曰:士昏禮謂之攝盛,蓋以士而服大夫之服,乘大夫之車,則當執大夫之贽矣。

    補注:謂之昏者,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因名焉。

    必以昏者,取陽往陰來之義。

    今世俗不知昏之為義,往往拘忌陰陽家書,選擇時辰,雖昕旦盡夜,亦皆成禮,殊為纰缪。

    士昏禮曰:「記凡行事必用昏,斯受諸祢廟。

    」疏曰:「用昕,使者謂男氏使向女家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五者皆用昕,即詩所謂旭日始旦也。

    昏,親迎時也。

    」】 元按:昏禮士服大夫服,乘大夫車,謂之攝盛。

    冠禮三加,亦有公服之文。

    不知先王定禮何意?朱子謂冠帶隻是燕服,非所以重正昏禮。

    竊謂禮所以别嫌疑、正名分也,況冠昏成人之始,豈可便教人僭亂之為乎!或謂是以遠大相期之意。

    假如諸侯親迎便宜服天子服、乘天子車,亦謂之攝盛,可乎?且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莫不有燕服,有禮服。

    冠昏之際,必用新潔禮服,足為鄭重矣,又何必越分粉飾,乃以彰其盛哉?然古人之禮,朱子之言,非可輕議,姑以存疑。

     又按:親迎必用昏,取陽往陰來之義固矣。

    今世俗用雞鳴昧旦,入門即拜堂,遠者則天已旦。

    竊謂昏姻,人道之始,倫紀之原,即用昧爽,以取天地始開之義,且見其為光明正大之禮,非暗昧苟且之私,其禮不亦重乎?又昭昭舉事,亂世可以防強暴之患,即日可以行谒見之禮,亦可以免朱子所疑先配後祖之譏矣。

    事雖非古,無甚害義理,吾家昏姻從俗可也。

     主人告于祠堂,【如納采儀。

    ○朱子曰:「儀禮雖無娶妻告廟之文,而左傳曰:『圍布幾筵,告于莊、共之廟。

    』是古人亦有告廟之禮。

    」問:「今婦人入門即廟見,蓋舉世行之。

    近見鄉裡諸賢頗信左氏先配後祖之說,豈後世紛紛之言不足據,莫若從古為正否?」曰:「左氏固難盡信,然其後說親迎,亦有布幾筵告廟而來之說。

    恐所謂後祖者,譏其失此禮耳。

    」○元疑宋時已有用昧旦者矣。

    】遂醮其子而命之迎。

    【先設桌酒于堂上,主人盛服,坐于堂之東序,西向。

    設壻席于西北,南向。

    壻升自西階,立于席西,南向。

    贊者斟酒,詣壻席前,壻再拜升席,南向受盞,跪祭酒,興,就席,末跪啐酒,興,降席,西授贊者盞。

    又再拜,詣父坐前,東向跪。

    父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則有常。

    」壻曰:「諾。

    惟恐不堪,不敢忘命。

    」俛伏,興,出。

    非宗子之子,則宗子告于祠堂,而其父醮于私室,如儀,但改「宗事」為「家事」。

    宗子己孤,自昏,不用此儀。

    ○溫公曰:「贊者,兩家各擇親戚婦人習于禮者為之。

    凡壻及婦人行禮,皆贊者相導之。

    」】壻出,乘馬【二燭前導。

    】至女家,俟于次。

    女家主人告于祠堂,【如納采儀,祝版改某女婦。

    】遂醮其女而命之。

    【女盛服,姆相之,立于室外?南向。

    父坐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