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戴記分撰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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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除歸入《儀》、《容》二經外,凡單言弟子禮者歸入此篇,《弟子職》亦附焉,立《小學禮》。
十六。
一、緯書爲治經要秘,茲單鈔出《經學説》一門,立爲緯學,並取《記》文合者以相印證,立《緯學考》。
十七。
一、《記》文别録有「通論」一門,茲立此目,以符舊觀,凡屬通論禮制者盡附之,立《通論》。
十八。
一、《記》有「經學」一門,先師説經之書也。
茲專立此門,《經解》爲主,《喪記》、《坊記》、《孔子閒居》入焉,立《經學記》。
十九。
一、《記》有孔子家録入者,爲儒家言,如《儒行》、《本命》之類,集爲《儒家説》。
二十。
一、記有陰陽五行家説,此亦《洪範五行》之流也。
《夏小正》、《月令》、《盛德》之類是也。
彙輯之以爲一門,立《陰陽五行記》。
廿一。
一、自七十子以至哀平,傳習皆今學,久則不能無異同。
《記》有異説、異勞者,多爲互見例,是必求同,凡有不能同者,以爲三統説之文,立《三統表》。
廿二。
一、《左氏》漢人以爲古學,欲與今學立異。
然其注本爲今學專派,不能□注以爲古。
如《曲禮》、《檀弓》所有《左傳》説,茲仍歸之今學。
茲立此一門,如《祭法》專篇收入之以外,散見者亦采焉,立《左氏記》。
廿四。
一、《周禮》爲《逸禮》舊文,《曲禮》六大、五官、六府、六工即其原目。
除劉歆羼補,餘皆今説。
《朝事》、《盛德》、《玉藻》、《深衣》、《内則》文多同《周禮》是也。
今既删去僞説注,更輯録諸篇以證周禮注,立《周禮考》。
廿五。
一、《記》有「古史」一類,如《五帝德》、《帝繫姓》是也。
此爲尚書傳説之文,茲立《古史記》。
廿六。
一、六藝皆孔子所定,當時行禮佚事,乃有與《王制》、《儀禮》不同者,此爲真周禮。
茲彙輯之以爲《周禮佚存》。
廿七。
一、當時禮論有不爲弟子所傳,或古人所説多與今學不合,與《異義》有别,此爲時論異説,立《禮説佚聞》。
廿八。
舊以《記》有今、古派,茲併歸入今學。
其有異義者,立異例四門收之,不以爲古。
古學成於東漢,皆晚近之説,《記》中無之也。
古《書》、毛《詩》,漢人推《左傳》、《周禮》以説之者。
古《易》、古《孝經》、《論語》所出尤晚,又漢人推古學四經以説之者。
皆爲漢派,《記》無此義,又不能成家,故古學中不立《詩》、《書》、《易》、《孝經》、《論語》五經説也。
注 案:《群經凡例》原目作「兩戴記凡例」。
注 其:原作「侍」,疑誤,據文意改。
注 □:原書此字漫漶不清。
注 僞説:「僞」字原爲墨丁,據文意補。
注 周禮:「周」字原爲墨丁,據文意補。
茲除歸入《儀》、《容》二經外,凡單言弟子禮者歸入此篇,《弟子職》亦附焉,立《小學禮》。
十六。
一、緯書爲治經要秘,茲單鈔出《經學説》一門,立爲緯學,並取《記》文合者以相印證,立《緯學考》。
十七。
一、《記》文别録有「通論」一門,茲立此目,以符舊觀,凡屬通論禮制者盡附之,立《通論》。
十八。
一、《記》有「經學」一門,先師説經之書也。
茲專立此門,《經解》爲主,《喪記》、《坊記》、《孔子閒居》入焉,立《經學記》。
十九。
一、《記》有孔子家録入者,爲儒家言,如《儒行》、《本命》之類,集爲《儒家説》。
二十。
一、記有陰陽五行家説,此亦《洪範五行》之流也。
《夏小正》、《月令》、《盛德》之類是也。
彙輯之以爲一門,立《陰陽五行記》。
廿一。
一、自七十子以至哀平,傳習皆今學,久則不能無異同。
《記》有異説、異勞者,多爲互見例,是必求同,凡有不能同者,以爲三統説之文,立《三統表》。
廿二。
一、《左氏》漢人以爲古學,欲與今學立異。
然其注本爲今學專派,不能□注以爲古。
如《曲禮》、《檀弓》所有《左傳》説,茲仍歸之今學。
茲立此一門,如《祭法》專篇收入之以外,散見者亦采焉,立《左氏記》。
廿四。
一、《周禮》爲《逸禮》舊文,《曲禮》六大、五官、六府、六工即其原目。
除劉歆羼補,餘皆今説。
《朝事》、《盛德》、《玉藻》、《深衣》、《内則》文多同《周禮》是也。
今既删去僞説注,更輯録諸篇以證周禮注,立《周禮考》。
廿五。
一、《記》有「古史」一類,如《五帝德》、《帝繫姓》是也。
此爲尚書傳説之文,茲立《古史記》。
廿六。
一、六藝皆孔子所定,當時行禮佚事,乃有與《王制》、《儀禮》不同者,此爲真周禮。
茲彙輯之以爲《周禮佚存》。
廿七。
一、當時禮論有不爲弟子所傳,或古人所説多與今學不合,與《異義》有别,此爲時論異説,立《禮説佚聞》。
廿八。
舊以《記》有今、古派,茲併歸入今學。
其有異義者,立異例四門收之,不以爲古。
古學成於東漢,皆晚近之説,《記》中無之也。
古《書》、毛《詩》,漢人推《左傳》、《周禮》以説之者。
古《易》、古《孝經》、《論語》所出尤晚,又漢人推古學四經以説之者。
皆爲漢派,《記》無此義,又不能成家,故古學中不立《詩》、《書》、《易》、《孝經》、《論語》五經説也。
注 案:《群經凡例》原目作「兩戴記凡例」。
注 其:原作「侍」,疑誤,據文意改。
注 □:原書此字漫漶不清。
注 僞説:「僞」字原爲墨丁,據文意補。
注 周禮:「周」字原爲墨丁,據文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