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文尚書要義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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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以今文二十八篇爲主,分爲四類:曰帝,曰三代,曰周公,曰四嶽。

    諸書所引逸文,有可省併者省併之。

    篇目分合次序,博考古説,詳論於各篇之首。

     一、國朝《尚書》之學最盛。

    王、孫以前無論矣,陳左海《先師遺説考》可雲詳盡,但所録過於繁瑣,既經刊入《經解》,今取其精要者。

    至傳記中寔係《書》説而無明文者,暨非《尚書》先師,而説與經文切合者,陳氏漏於採入,今悉補之。

    凡陳本所有,不更注所出。

     一、古、今之分,在禮制,不在文字。

    所有今、古文字異同,諸家已詳,非關要義者不録。

    今以禮制古説爲主,訓故之平易者及文異義同者,擇要録之。

    又事小而説繁,不能折中者,則不加解釋。

    如「六宗」及《禹貢》今地之類,若欲綜考,别有專書。

     一、古學以訓故爲主,今學以師説爲主。

    訓故可以望文,師説必須傳授,此今、古難易之分。

    今採説義取先秦以前者十之六七,漢以後不過二三,晉以下不用博士説。

    不必本經先師,乃用馬、鄭説,不關今、古異同者,擇要録之。

     一、六經各立門戶,《經解》及《莊》、《荀》以下所言各經學教不同,今附《綱領》一卷,詳論其事。

    至於制度、事蹟與各經相同者,采取經文爲證,詳其沿革變通。

    《戴記》、《左》、《國》師説之古者采之尤詳。

     一、古學以《周禮》爲主,《周禮》與經大綱制度不同,馬、鄭強經文以合《周禮》,皆爲誤説。

    經隻二十八篇,百篇《序》乃古學,摭拾張霸《百兩篇》而成,并以羼入《史記》。

    今别撰《古學證誤》二卷,專明《書序》、馬、鄭及今文二十八篇不全之誤説。

     一、荀子以周公、仲尼爲大儒者,《尚書》師説也。

    《尚書》詳於周公,略於文武成康,儼然以周公自成一代,與王魯元聖諸説相通。

    今取《繹史》、《古史拾遺》周公事蹟以注之。

    《金縢》爲總序,五《誥》爲正篇,以下五篇爲分篇,用史説以分先後。

    自孔孟以下,以周公爲天子及攝政事蹟皆附焉。

     一、《尚書》以二帝、三王、二伯爲主,别撰《帝王伯表》一卷。

    凡諸書言帝、王、伯升降及事迹不同之説,皆附之。

     一、《尚書》備四代之文,所有各書言四代三代禮制文質異同者,皆《尚書》專説。

    舊有《四代禮制異同表》稿本,再加補證,編爲一卷。

     一、《尚書》有禮制、行事之分。

    如《帝典》、《禹貢》、《咎繇謨》、《顧命》及四《誓》之類,典禮制度皆與諸經相通,故文義明白。

    至於諸誥雜有方言古語,故語多不可解。

    又其中篇目分合多脫誤,能考訂者説之,餘則從略。

     一、《尚書》皆自有序,無序者爲分篇,不必如《書序》再加序也。

    總核分合共二十八篇,分爲四類,於各類之首列其篇目,詳考其分合。

    所有各篇大綱宗旨,亦採古説附之。

    僞古文不能廢,又多本於古書,今悉取以附於各條之下,如《左傳》引《書》説以解經也。

     一、《尚書》與各經互文見義,制度、行事二十八篇已足,此孔子删定經本也。

    古書尚多,不廢傳習。

    諸書所引佚文,有爲今文傳説者,有隱括經文句者,又有非《書》誤以爲《書》者。

    至於《泰誓》、《武成注》之類,則爲古書,所謂孔子所删之篇。

    張霸取爲《百兩篇》,東晉本因之别撰二十五篇,皆誤也。

    《史記》中羼有《序》文,今附録全用史文,僞《序》各辨於本條之下。

     一、帝四篇《堯典》、《禹貢》、《咎繇謨》、《洪範》附焉,依《大傳》之次。

    三代夏《禹誓》一篇,殷《湯誓》、《盤庚》、《高宗肜注日》、《西伯戡黎》、《微子》合一篇,共五篇。

    周《牧誓》、《顧命》二篇,從成康而止。

    凡傳説言文武成康者,皆《尚書》專説,悉取以附於《顧命》、《康王之誥》篇目之下。

     一、《書》政事制度,《帝典》盡之矣。

    而行事得失,則詳於《洪範》,《洪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