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學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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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自「君子費而隱」至「其如示諸掌」,皆《孝經》舊説也。
「舜其大孝」以下,則舊《天子》傳也。
晉陶潛《孝傳》,《禦覽》引師覺授《孝子傳》,并倣其例。
今據以爲主,通輯秦以前舊事,依經分例五等,以爲《古孝》上篇傳。
凡《世子》附於《天子》、《諸侯》。
一、舊《孝傳》皆聖賢至極之則,其外有心是迹非,與夫奪情失禮之事,既不可以入於孝,又不可以爲不孝。
此當别爲一門,以類歸之。
凡此類統歸於《孝傳》中篇。
其中仍分立子目,以相别異。
一、舊《孝傳》皆取善者以爲法,所有不孝之事不加采録,不惟無以戒惡,而此類遂無附隸,非也。
今更立此門,以示懲創。
凡載籍所稱不孝之事,亦因五等歸彙,輯以爲《孝傳》下篇,庶有合於創惡之意。
如孟子、章子之類。
一、曾子傳《孝經》,凡曾子言皆《孝經》説,不惟《大戴》十篇而已,即《曾子問》亦然。
如屢言嘗、禘、郊、社是也。
班《志》儒家有《曾子》十八篇,今輯《大戴》、《小戴》共十一篇外,凡散見之文通輯之,以合十八篇之舊目,引其切合者以注《孝經》,並引《孝經》以注之。
一、經文雖少禮制,而傳説言禮制者多。
凡《孝經》禮與《王制》、《儀禮》同者,舉不勝舉。
今彙集其説,引《王制》、《儀禮》以申明之,編爲《孝經通禮》,但指其端,不加細説。
一、《孝經》遺説最爲繁賾,依類歸之,多有未盡。
今更立「問孝」一門。
蓋孔子新立《孝經》,世人不知,故問其説。
孔子各就其事而告之,凡説於經傳無所歸附者,統入此篇,録其問答,以「問孝」名之。
一、傳記子史所言孝事,皆依類分輯,其有餘論泛説不能入以上諸門者,則立「通論」一門以歸之。
班《志》《孝經》彙有説三篇,當即此也。
今倣之,作《孝經通論》。
一、班《志》《孝經》彙有《弟子職》一篇,明凡弟子行習之事皆宜附入《孝經》。
今於傳記所言不專説孝,而爲幼少儀節者,倣《漢志》之例,取其專篇,以附於《孝經》之後,以便誦習。
如《弟子職》、《少儀》、《曲禮》之類,當附《孝經》以行者是也。
一、通經所以緻用。
凡漢人章奏駁議所引《孝經》説者,今仿董子之例,彙取以爲《孝經決事》。
一、《孝經》禮制有與《王制》、《儀禮》不同者,此爲《孝經》專禮,不同於别經,如春秋二祭之類是也。
今彙其異者,以爲《孝經徵》,務求詳明,以别門戶。
一、《孝經》之學久微,學人無復研究,甚者删改,疑與枚書相等。
今一明古義,使復沂水舊觀。
别撰《大義》四卷,以明孔、曾傳授之旨,古、今淵源之别,與六經通同之義,及今所以撰述之意。
一、《孝經》爲孔子新發明,海外尚無家學。
故《采風記》雲西儒不能譯「孝」字之義。
當時中國亦同此程度,故有赤虹化玉等説,與作《春秋》符瑞相同。
考孔子作經,天降符瑞,惟《春秋》與《孝經》有其説。
蓋《春秋》爲六經之始,《孝經》爲六藝之歸,舉《春秋》以包六經,舉《孝經》以包六藝,合發明此學,既以提撕中人,並欲推行海外。
〔附〕孝經叢書目録 今文孝經注疏 古文孝經注i疏 孝經釋文 孝經舊傳 孝經兩漢先師佚説考 孝經緯注 孝經儀節 孝經廣義 孝傳上篇中篇下篇上篇孝,中篇孝不合禮,下篇不孝。
曾子十八篇注 孝經通禮 問孝 通論 孝經附篇弟子職、少儀、保傅、胎教。
孝經決事 孝經大義四卷一孔曾之旨,二先師淵源,三與六經通義,四撰述義例。
注 案:序號原無,據前篇格式加。
「舜其大孝」以下,則舊《天子》傳也。
晉陶潛《孝傳》,《禦覽》引師覺授《孝子傳》,并倣其例。
今據以爲主,通輯秦以前舊事,依經分例五等,以爲《古孝》上篇傳。
凡《世子》附於《天子》、《諸侯》。
一、舊《孝傳》皆聖賢至極之則,其外有心是迹非,與夫奪情失禮之事,既不可以入於孝,又不可以爲不孝。
此當别爲一門,以類歸之。
凡此類統歸於《孝傳》中篇。
其中仍分立子目,以相别異。
一、舊《孝傳》皆取善者以爲法,所有不孝之事不加采録,不惟無以戒惡,而此類遂無附隸,非也。
今更立此門,以示懲創。
凡載籍所稱不孝之事,亦因五等歸彙,輯以爲《孝傳》下篇,庶有合於創惡之意。
如孟子、章子之類。
一、曾子傳《孝經》,凡曾子言皆《孝經》説,不惟《大戴》十篇而已,即《曾子問》亦然。
如屢言嘗、禘、郊、社是也。
班《志》儒家有《曾子》十八篇,今輯《大戴》、《小戴》共十一篇外,凡散見之文通輯之,以合十八篇之舊目,引其切合者以注《孝經》,並引《孝經》以注之。
一、經文雖少禮制,而傳説言禮制者多。
凡《孝經》禮與《王制》、《儀禮》同者,舉不勝舉。
今彙集其説,引《王制》、《儀禮》以申明之,編爲《孝經通禮》,但指其端,不加細説。
一、《孝經》遺説最爲繁賾,依類歸之,多有未盡。
今更立「問孝」一門。
蓋孔子新立《孝經》,世人不知,故問其説。
孔子各就其事而告之,凡説於經傳無所歸附者,統入此篇,録其問答,以「問孝」名之。
一、傳記子史所言孝事,皆依類分輯,其有餘論泛説不能入以上諸門者,則立「通論」一門以歸之。
班《志》《孝經》彙有説三篇,當即此也。
今倣之,作《孝經通論》。
一、班《志》《孝經》彙有《弟子職》一篇,明凡弟子行習之事皆宜附入《孝經》。
今於傳記所言不專説孝,而爲幼少儀節者,倣《漢志》之例,取其專篇,以附於《孝經》之後,以便誦習。
如《弟子職》、《少儀》、《曲禮》之類,當附《孝經》以行者是也。
一、通經所以緻用。
凡漢人章奏駁議所引《孝經》説者,今仿董子之例,彙取以爲《孝經決事》。
一、《孝經》禮制有與《王制》、《儀禮》不同者,此爲《孝經》專禮,不同於别經,如春秋二祭之類是也。
今彙其異者,以爲《孝經徵》,務求詳明,以别門戶。
一、《孝經》之學久微,學人無復研究,甚者删改,疑與枚書相等。
今一明古義,使復沂水舊觀。
别撰《大義》四卷,以明孔、曾傳授之旨,古、今淵源之别,與六經通同之義,及今所以撰述之意。
一、《孝經》爲孔子新發明,海外尚無家學。
故《采風記》雲西儒不能譯「孝」字之義。
當時中國亦同此程度,故有赤虹化玉等説,與作《春秋》符瑞相同。
考孔子作經,天降符瑞,惟《春秋》與《孝經》有其説。
蓋《春秋》爲六經之始,《孝經》爲六藝之歸,舉《春秋》以包六經,舉《孝經》以包六藝,合發明此學,既以提撕中人,並欲推行海外。
〔附〕孝經叢書目録 今文孝經注疏 古文孝經注i疏 孝經釋文 孝經舊傳 孝經兩漢先師佚説考 孝經緯注 孝經儀節 孝經廣義 孝傳上篇中篇下篇上篇孝,中篇孝不合禮,下篇不孝。
曾子十八篇注 孝經通禮 問孝 通論 孝經附篇弟子職、少儀、保傅、胎教。
孝經決事 孝經大義四卷一孔曾之旨,二先師淵源,三與六經通義,四撰述義例。
注 案:序號原無,據前篇格式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