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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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久詞也,學者無限功修,隻是不違二字盡之。

    然須識得仁體,而後不違之功有所施,否則茫然無主于中,從何說不違?聞熏,吾亦不謂其可廢,要知聞熏但為不違仁工夫作一種參驗而已。

    若如無着一派之學,衆生從無始來唯是有漏流行,乃教之專靠聞熏以造命,毀生人之性莫此為甚,吾何忍無辨耶? 核實而談,教中所雲識,此言教者赅大小乘。

    即吾所雲習心是,習心即染污習氣之現起者是。

    染習所由生,則因本心之力用流行于根門,而根假借之以成為根之浮明,乃逐物以化于物,由此有染習生,故染習者形物之眷屬也。

    形物謂根身。

    或複問言:“何故說心為形役?前雲根得假借心力以成為根之浮明,是心為形所役也。

    何故說染習緣形物而生?”答曰:本體之顯現其自己,不得不凝成為各各獨立之形物,以為運用之資具;而形物既成,便自有權能,即有不順其本體之趨勢。

    易言之,本心之靈明可以轉為形物之浮明,本心謂本體。

    形物之浮明,其運用皆從形骸上打算,即妄執有小己而計為内,同時亦妄見有外而不息其追求,此其虛妄分别孰明所以。

    而相狀複雜尤難究诘,要不妨總名為惑。

    失其本心故以惑名。

    惑之起也無根,吾人自性清淨非有惑根。

    一刹那才起,即此刹那頓滅,雖複滅已,而實不斷。

    方其滅時,即有餘勢相繼而起,等流不絕,等流者,謂此餘勢亦非堅住,乃生滅相續而流轉下去。

    譬如吾身并非堅住,乃新陳代謝,前後相等而流,仍名一身。

    潛伏吾人所不自覺之深淵,此諸惑餘勢潛伏而不絕者即名染污習氣。

    夫染習既是惑之餘勢,而惑非自性固有,乃緣形物而生。

    今以由惑成染習故,即說染習緣形物生,是義何疑?染習千條萬緒潛伏深淵,其乘機而現起者,則與根之浮明葉合為一,是稱心所,如下所舉無明與貪嗔等等。

    亦得泛言習心。

    故習心者,乃形物之眷屬,元非本有,此不可不知也。

     大小乘說六識,内外門轉,前五皆向外追求,第六亦外逐,亦内自作種種構畫。

    此皆習心虛妄分别之相。

    大乘說末那依賴耶起我執,實則形物之浮明妄分内外而謬計有自我耳,不必立一賴耶以為我相之所托也。

    大乘說賴耶含藏種子,吾謂習氣亦不妨假名種子。

    但此習種習種作複詞。

    千條萬緒實交參互涉,而為不可分離之整體,亦可說為一團勢力,不必更為之覓一所藏處。

    夫賴耶實等于外道之神我。

    果如其說,則衆生無始以來有一染性之神我,有漏性亦名染性。

    而自性菩提果安在耶?菩提者清淨明覺義。

    宗門崛起,直指本心,而後斯人得以自識真性。

    染習究是客塵,除之自易,譬如旭日當空,讵容纖障?故知教中談識及種,實以習氣或習心說為衆生之本命,豈不悖哉?宗門直指本心,其功大矣。

    黃蘖雲:“此心是本源清淨佛,人皆有之,蠢動含靈與諸佛菩薩一體不異。

    ”又曰“深信含生同一真性,心性不異,即心即性”雲雲。

    如教中談賴耶,則衆生分上直無真性可說,是惡得為正見乎?但教中如楞伽等經談如來藏,容當别論。

     夫本心即性,性者,即吾人與天地萬物所同具之本體。

    識則是習。

    性乃本有之真,習屬後起之妄。

    從妄即自為縛锢,如蠶作繭自縛。

    證真便立地超脫。

    難言哉超脫也!必識自本心即證得真性,便破縛锢而獲超脫,得大自在矣。

    學者或謂動物隻靠本能生活,故受锢甚重,唯人則理智發達,足以解縛,而生命始獲超脫。

    夫本能者,吾所謂染習是也,動物以此自锢不待言,理智是否不雜染習卻是難說。

    吾人若自識本心,而涵養得力,使本心恒為主于中,則一切明理辨物之作用,雖名理智,而實即本心之發用也。

    是則即理智即本心,自然無縛,不待說解縛,本來超脫,何須更說超脫?若乃未識本心,則所謂理智者雖非不因本心而有,但一向從實用中熏染太深,恒與習心相俱,即此理智亦成乎習心,而不得說為本心之發用矣。

    夫理智既成為習心作用,縱有時超越乎維護小已之一切問題以外而有遐思或曠觀之餘裕,但以其本心未呈露故,即未能轉習心,而終為習心轉,所以理智總是向外索解而無由返識自性也。

    如是,則何解縛之有?又何超脫之有? 本心是無對之全體,然依其發現,有差别義故,差别者,不一之謂。

    不得不多為之名。

    一名為心。

    心者主宰義,謂其遍為萬物實體故。

    二曰意。

    意者有定向義。

    夫心之一名,通萬物而言其統體,萬物統共的實體曰統體。

    非隻就其主乎吾身而目之也。

    然吾身固萬物中之一部分,而遍為萬物之主者,即是主乎吾身者也。

    物相分殊,而主之者一也。

    今反求其主乎吾身者,則淵然恒有定向,淵然深隐貌,恒字吃緊,此個定向是恒常如此而無有改易。

    于此言之,斯謂之意矣。

    定向雲何?謂恒順其生生不息之本性以發展,而不肯物化者是也。

    生生者至寂至淨也,不息者至剛至健也。

    故此有定向者即生命也,即獨體也。

    依此而立自我,此非妄情所執之我。

    雖萬變而貞于一,有主宰之謂也。

    此中意字非平常所謂意識,乃與心字同為主宰義。

    但心,約統體而言;意,則就個人分上言之耳。

    三曰識。

    謂感識及意識。

    夫心意二名皆即體而目之,複言識者,則言乎體之發用也。

    此中識字意義,與佛氏所談識,絕不相同。

    彼所雲識,實吾所謂習也,此則以本體之發用說為識。

    淵寂之體,感而遂通,資乎官能以了境者,是名感識。

    亦可依官能而分别名之以眼識耳識乃至身識雲。

    動而愈出,愈出者無窮竭義。

    不倚官能,獨起籌度者,是名意識。

    眼所不見,耳所不聞乃至身所不觸,而意識得獨起思維籌度,縱雲思維籌度亦依據過去感識經驗的材料,然過去感識既已滅,而意識所再現起者便非過去材料之舊,隻是似前而續起,故名再現耳。

    且意識固常有極廣遠、幽深、玄妙之創發,如邏輯之精嚴及凡科學上之發明,哲學之上超悟等等,其為自明而不必有待于經驗者,可勝道耶?故心意識三名,各有取義。

    心之一名統體義勝,言心者,以其為吾與萬物所共同的實體故。

    然非謂後二名不具此義,特心之一名乃偏約此義而立,故說為勝。

    意之一名各具義勝,言意者,就此心之在乎個人者而言也。

    然非識之一名無此義,特意名偏約此義而立,故獨勝。

    識之一名了境故立。

    感識意識同以了别境相而得識名。

    感識唯了外境,意識了内外境。

    内境者思構所成境。

    本無異體,而名差别,随義異故,學者宜知。

    此心意識三名,各有涵義,自是一種特殊規定,實則三名亦可以互代。

    如心亦得雲識或意,而識亦得雲心或意也。

    又可複合成詞,如意識亦得雲心意或心識也。

     如上所說,感識意識通名為識,亦得泛說為心,即依此心之上而說有其相應心所。

    謂有與此心相葉合之心所故。

    夫心所法者,本佛家教中談識者所共許有。

    所之為言,心所亦省雲所,下準知。

    非即是心,而心所有,心所法者不即是心,而是心上所有之法。

    系屬心故,恒時系屬于心而不相離。

    得心所名。

    叙得名之由。

    惟所于心,助成、相應,具斯二義,勢用殊勝。

    雲何助成?心不孤起,必得所助,方成事故。

    成事者,謂心起而了境,如事成就,此必待所為之助也。

    舊說心所亦名助伴者以此。

    雲何相應?所依心起葉合如一,俱緣一境故。

    然所與心,行相有别。

    行相者,心于境起解之相名行相,心所于境起解之相亦名行相。

    《三十論》言:“心于所緣,唯取總相;心所于彼,所緣。

    亦取别相。

    ”亦者,隐示亦取總相。

    《瑜伽》等論為說皆同。

    唯取總者,如緣青時即唯了青,青是總相。

    不于青上更起差别解故。

    差别解者,即下所謂順違等相是也。

    亦取别者,不唯了青,而于青上更着順違等相故。

    如了青時,有可意相生,名之為順;有不可意相生,是之謂違。

    此順達相,即受心所之相也。

    順即樂受,違即苦故。

    等者,謂其他心所。

    如了青時,或生愛染相,即是貪心所之相也;或生警覺相,即是作意心所之相也;或生希求相,即是欲心所之相也。

    自餘心所皆應準知。

    舊說心唯取總,如畫師作模,所取總别,猶弟子于模填彩。

    如緣青時,心,則唯了青的總相,是為模;而心所,則于了青的總相上,更着順違等相,便是于模填彩。

    可謂能近取譬已。

    然二法心及心所。

    根本區别雲何?此在印度佛家未嘗是究。

    大乘師說心、心所各有自種,雖不共一種而生,然種義則同,即無根本區别可得。

    今如我所說,心乃即性,此中心者,即前所雲意識及感識。

    以其為本心之發用,故雲即性。

    可覆玩前文。

    心所則是習氣現起,此中習氣通染淨,非單言染習。

    所唯習故,唯字注意。

    純屬後起人僞;僞者為義,習氣無論染淨皆屬人為。

    心即性故,其發現壹本固有,其感通莫匪天明。

    覆征前例。

    了青總相,不取順違,純白不雜,故是天明,唯心則然。

    若乃了青,而更着順違等相,熏習所成,足征人僞,是則心所。

    順違之情自是熏習,深體之自見。

    故以性習判心與心所,根本區别斠然不紊。

    心即性故,隐而唯微;人之生也形氣限之,其天性常受障而難顯。

    所即習故,粗而乘勢。

    習與形氣俱始,故粗;其發也如機括,故雲乘勢。

    心得所助,而同行有力;心本微也,得所之助而同行,則微者顯。

    所應其心,而毋或奪主。

    則心固即性,而所亦莫非性也。

    反是,而任染心所猖狂以逞,染心所如下所舉無明貪嗔等等。

    心乃受其障蔽而不得顯發,是即習之伐其性也。

    習伐其性即心不可見,而唯以心所為心,所謂妄心是也。

     夫習氣千條萬緒,儲積而不散,繁赜而不亂,其現起則名以心所,其潛藏亦可謂之種子。

    舊以種子為功能之異名,吾所不許。

    詳《功能章》。

    然習氣潛伏而為吾人所恒不自覺者,則亦不妨假說為種子也。

    即此無量種子各有恒性,染種不遇對治即不斷絕,故有恒性。

    各有緣用,緣者思量義,但思量的相貌極微細。

    又各以氣類相從,如染淨異類。

    詳《功能章》談習氣處。

    以功用相需而形成許多不同之聯系,即此許多不同之聯系更互相依持,自不期而具有統一之形式。

    古大乘師所謂賴耶、末那,或即緣此假立。

    小乘有所謂細識者,細者深細。

    亦與此相當。

    今心理學有所謂下意識者,傥亦略窺種子之深淵而遂以雲爾耶?習氣潛伏是名種子,及其現起便為心所。

    潛之與現隻分位殊,無能所異。

    舊說心所從種子生,即是潛伏之種子為能生,而現起之心所為所生。

    因果二法條然别異,如谷粒生禾,真倒見也。

    故知種子非無緣慮,但行相暧昧耳。

    前謂種子各有緣用,以種子即習氣,元是妄識之餘勢等流不絕故。

    舊說種子為賴耶相分,即無緣慮,必其所生識,方有緣慮。

    此蓋妄分能所,故有此謬說耳。

    然種子現起而為心所之部分,與其未現起而仍潛伏為種子之部分,隻是隐現之殊,自無層級之隔。

    無量習心行相此中習心,為習氣之代語。

    恒自平鋪,一切習氣互無隔礙,故雲平鋪。

    其現起之部份心所。

    則因實際生活需要與偏于或種趨向之故,而此部分特别增盛,與心俱轉,謂與意識及感識相應。

    自餘部分種子。

    則沉隐而不顯發,故非察識精嚴,罕有能自知其生活内容果為何等也。

    察識猶雲觀照。

    若返照不力,則染污種子潛滋暗長而不自知,喪其固有生理,危哉危哉! 附識:本論以習氣名為種子,而習氣不得與功能相掍同,即種子不是功能之别名。

    可覆玩《功能章》下。

    故本論種子義,與印度佛家唯識師之種子說根柢已不同,學者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