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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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來自梵方而過斥之也。
理學家皆诋禅宗以知覺運動之靈為心,宋、明諸儒不持此等見解以攻禅者,确少極。
此實謬論。
吾于前文談作用見性處,自謂義旨宏遠。
不惟理學諸儒未曾于根與習處精研,佛家教典,雖辨析染習之相,而于染習由來,畢竟無甚說明。
此中不暇深論。
實則染習非無端突起,隻由本心力用須仗根為資具,而心力之行乎根門也,根即得假之以自用。
凡用資具者,即有反為資具所用之患,此理随處可察。
今夫根雖為心力所仗以流行之資具,而實成為小己,根既假借心力以自用。
易言之,即心之靈明已被役于根,而成為根之浮明,覆玩前文談根處。
是将供小己之用,以追求外物。
所謂知覺運動之靈,即于此際發現,馴至完全物化,謂生命殉沒于物。
無自在分。
分去聲。
複次由根假借心力以自用,而發為知覺運動之靈,殉殁于物,于是乎有染習生。
由根二字,至此為句。
無量染習,潛伏于吾人所不自覺之深淵,揉雜一團,而頭緒仍非無别,因此,無數染習時有乘機躍現,與根葉合以乘權故染習者,依根方起;而既起,則又為根之眷屬。
染習與根之關系,其妙如此。
總之,知覺運動之靈,皆由心力之被役于根,與障于習而始成,确已失其心之本然。
心謂本心,下仿此。
習謂染習。
易言之,即知覺運動之靈,不得謂之心,上卷《明宗章》言性智作用依官能而發現,即官能得假之以自用雲雲,須與以上諸文參看。
以知覺運動之靈為心者,一般人每如此。
一般人,即佛說凡夫之謂。
禽獸亦隻有知覺運動之靈而無心,其本心不得顯發,故謂之無。
今謂禅家之道與禽獸同,不亦太無忌憚乎?禅家明明曰“靈光獨耀,迥脫根塵”,今謂此迥脫根塵之靈,即是知覺運動之靈可乎?禅家工夫正在保任本心,保者保持,任者任持,即不令本心放失之謂。
而使心力之行于根門,恒自為主,即施諸四體之知覺運動,莫非迥脫根塵之靈所遍運,而不當以知覺運動之靈目之也。
故曰“運水搬柴無非妙道”。
嗚乎!斯理微矣。
然禅與儒畢竟有辨。
禅家于靈覺而識主宰,儒者何嘗不然?《易》明乾元始萬物,乾元即主宰也。
乾者剛健義,言本體具剛健之德,生生不息,而為萬物之原,故曰乾元。
以乾元之在人而言,即是主乎吾身之本心。
而《乾卦》于幹言知、言大明,固與禅家遙契,以知與大明言乾元,即是于靈覺而識主宰。
但吾儒畢竟有異乎禅者。
《大易》顯乾元之德,德有二義,曰德性,曰德用。
不唯靈覺而已,靈覺亦是德。
而仁德特重。
《幹》之《象》曰“幹為仁”,仁者真真實實,純粹至善,生生不息者也,故成其健。
唯于純粹至善,健動而生生不息之仁,以識吾所固有之主宰,涵養而擴充其力用,是乃所以繼天立極也。
此之言天,亦本體或本心之名。
人能實現本體之德,是即繼天以立人極。
若僅于靈覺識主宰,卻不識其健動而含藏萬善與大生廣生之盛德,雖雲“靈光獨耀”,亦未免虛而無實。
禅家僅于此識主宰,終是佛氏以無為無造言本體之偏見,而有反人生之傾向。
惜乎諸儒辟禅不悟及此也! 顔子“博文約禮”二語,可見孔門之學窮高極深,廣大悉備。
朱注引侯氏曰:“博文,緻知格物也。
”此解得之。
古者以自然現象謂之文,人事亦曰人文,故研究自然與人事,謂之博文。
禮、理古通用,約禮之禮即理字。
乃由萬殊而會歸于至一之理,故雲約。
至一者無對義。
博文是緻知格物,約禮所以盡性緻命。
《成物章》末,引易“盡性至命”,有注文,宜覆玩。
約禮而不博文,則遺實用,而有蹈空之患;博文而不約禮,則堕支離,而無一貫之道。
儒學規模廣大,本末畢具,内聖外王融為一片,成己成物完複全體。
《易》雲“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是也。
求仁之學與出世法,相去何止天淵?顔子有為邦之志,孟子稱其與禹稷同道。
禹稷與天下民庶同憂患,而為之謀生養,忘其身之苦,顔子之道在是,獨惜早死而不遂其志。
戰國諸儒猶能固持《周官經》之民主治制與社會理想,以抗呂政,取焚坑之禍而不懼,仁之至也。
詳餘之《論六經》。
秦以後儒生,遂失洙、泗之緒。
如明道《識仁篇》,隻是得禅與老之似,而成其獨善之學,此中不暇詳說。
不足為孔、顔後裔也。
陽明《大學問》,始就吾心與天地萬物痛癢相關處指示仁體,庶幾孔、顔遺意;惜其忽視格物,卒莫能複儒之真也。
二曰歸寂。
禅家發明心地,求複其寂照之體而已。
照依寂顯,顯者顯發。
不寂便是亂識,焉得有照?亂識見《大論》等,以妄識雜亂故名。
凡夫本心不存,皆亂識用事,無有照用。
照義甚深,本心炯然至明,恒時任運照了,不蒙昧故。
任運者,任其自然之運,無籌度相。
寂乃本心澄定之相,不昏不擾,照用斯神。
是故宗門涵養心地工夫,畢竟歸本在寂。
永嘉有雲:“忘緣而後寂寂,忘緣,斷絕妄識也。
妄識昏擾,必絕之,而後寂寂真心始顯。
靈知之性曆曆。
”靈知猶雲靈覺,百丈所謂“靈光獨耀”也。
曆曆,分明貌,此就明照方面而言。
此言非忘緣不寂,而不寂即無照,自不待論。
夫心體亦寂亦照,儒者非不體認及此,更非于此不加存養。
《大學》首章“定靜安慮”一節,自定至安,皆寂之相,慮猶照也。
非亂識籌度之慮。
然《大易》顯示心體,特舉仁而言。
《論語》記弟子問仁者多,可見孔子以仁立教,如後儒王陽明,其門下多叩問良知之旨,由陽明以良知垂教故。
亦足征《大易》《論語》為孔氏一家之學。
孔子特舉仁以顯心體,而不以寂照何耶?禅家體認到寂照,便滞于此,以為即是主公呈露,心主乎吾身,故禅家名之為主公。
其實尚遠隔在。
如禅家以為心隻是寂照,則心體恰如鏡子一般,鏡子自體不受塵染,是有寂義,能照見物,是有照義。
神秀說“心如明鏡台”,慧能雖駁之曰“明鏡亦非台”,但隻破其将心當作鏡台一類實物而起妄執,卻不否認心如明鏡。
佛家唯識論,明言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不獨禅家以明鏡喻心也。
心體果如明鏡,即是無有生命而可謂之心乎?本論生命一詞,其意義極深廣,蓋有真實、健動、至善與含藏萬有等義,故有時用為本體或本心之代詞,與世俗習用生命一詞,絕不同義。
《論語》《陽貨篇》:“子曰:‘予欲無言。
’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此章發明心地,真是無上甚深微妙義。
雖不明言仁,而确是以仁顯心體。
其舉天以示者,猶《易》之取象也。
象猶譬喻,即以天喻仁體,而仁體亦即心體之代詞。
子貢之學,大抵尚博文而未能約禮,孔子欲其默識心源,猶雲心體。
而又知子貢不能發問也,故對彼而自抒其意曰“予欲無言”。
子貢果不知反求諸心,乃曰“子如不言,小子何述?”孔子于是舉天道以示之。
兩天字,宜各點斷。
何言者,明天道不可得而言,宜默識之也。
四時行、百物生,以此見天道真實、健動,至善無妄,生生不息,流行無間,是誠微妙難思。
達天德者,默而體之耳,體之者,謂心自喻,而即于身實現之。
《阿含經》言身作證是也。
其可得而言乎?故複歎之曰“天,何言哉?”此章假天道以示仁體,可謂深遠至極。
夫寂者,仁體健動不撓,畢竟無昏擾相。
照者,仁體真實無妄,故有靈光獨耀。
無妄者,無有迷妄,即至善之謂。
禅者守寂而遺世,明明喪其固有健動之本性,則其寂非本性之寂也,性寂不離健動故。
若其保任靈覺,而不務裁成天地輔相萬物之經綸,裁輔詳《大易》。
裁成者,如雲征服自然與利用自然,即荀子《天論篇》意思,皆是裁成義。
《中庸》言“參贊化育”,更極深微。
輔相義甚廣大,直是與萬物為一體,互相扶勉,而無宰物之私。
《春秋》太平世之社會,即本《大易》此義,而禅家都不務此。
不顧群生現實方面之疾苦,縱使禅者有以自養其靈,而衆生迫于現實,無可發揚靈性生活,則禅者之靈終成缺憾。
夫靈性無自他之分,其在我者,亦即在天地萬物者也。
禅者無以拯群生之靈,即是未曾養得在己之靈,以己之靈與群生之靈本不二故。
禅者自耽禅悅,而忽視群生疾苦,是乃喪其靈覺而不自悲也。
五代慘極,而禅家大德最多,皆不哀生人之艱,而高趣無上事者也。
由其迹以考其中之所存,其學之不切己,亦可知矣。
夫真實、健動、至善,三德者合,而名為仁。
仁具此三德,非深于《易》者不知也。
是乃吾人與天地萬物同禀之本性也。
禅者孤守其寂,而非本性健動不撓之寂,養其靈于七尺之内,而不悟大靈非小己之所得私,是喪其真實至善之本性。
揆其所以失,蓋由隻務存養寂照,而不知求仁;自以為超越現實,而實離群、遺世,廢絕行四時生百物之大用。
是可謂不失其本心乎?餘謂其無生命者以此。
問曰:“寂照可廢乎?”曰:否否。
仁體可曰無寂乎?可曰無照乎?餘所病于禅者,存養寂照而不知求仁。
則寂非仁體之寂,而不能健動以周通于天地萬物成其裁輔之功;照非仁體之照,盡管靈光獨耀,而于群生現前疾苦,卻是默然遺照。
則不謂之失其本心不得也。
是故儒者求仁之學,内聖外王合而為一,成己成物的然不二。
禅學誠進趣乎此,則餘無病于禅矣。
人生從性分上言,夐然無對,本來無限。
然人每限于小己之私,退墜堕沒,無由自拔。
惟求仁之學可以克治己私,而宏其天地萬物一體之本量,本量者,本來如此故,但人失之,故待宏耳。
還複其無對無限之本然。
佛氏所稱大自在者,其仁人之謂哉? 或有難曰:“天地萬物一體之仁,高矣美矣。
信斯義也,将對于侵剝我者,亦念及一體,愛之而無怨,恩遇之而不以敵視,則社會革命将不可能。
而天下無數勞苦小民,唯當永受不仁之待遇,得毋有老氏‘天地不仁’之歎乎?”答曰:固哉吾子之論也。
道本大常,事有萬變。
事之變也,每與常道相違;而常道值事之變,驟若不得不與之俱變,終乃不易其常。
天地萬物一體之仁,其存乎人性者,是大常之道也。
天下大多數勞苦小民,受财富階層之侵剝,則事之變也。
受害者對于害己者,怨之而無可愛,敵之而無可恩遇,似反乎人道之常。
然為社會去一大害,廢除大不平之制度,使天下大多數勞苦人皆被其仁而得樂利,固終複于大常之道矣。
毒蛇螫指,壯士斷腕,非不以腕為一體而弗愛也。
腕将染毒,危及全體,故斷之以衛全體,是乃仁術也。
吾儒求仁之學,固非守常而不通變也。
六經之言治,德為本而輔以刑,禮為本而佐以法,寬為本而濟以猛,猛與寬反,适以成其寬也;法與禮反,适以行其禮也;刑與德反,适以正其德也。
是故德禮寬皆仁也。
刑法猛,皆仁之反,而适以成仁也。
持其反而昧于常者,吾未知其可。
夫本德以行刑,則刑當罪;适如其罪之所應得,曰當罪。
本禮以制法,則法宜民;本寬以威猛,則猛正俗。
正疲頑之俗。
是皆反而不失其常,群生遂焉。
夫仁,人性也。
立己立人之道,蔽以一言,不違仁而已矣。
子何疑乎? 複有難曰:“禅家究是出世法,與儒者求仁之學并行不悖可也,公何必以儒繩禅?”答曰:有生之類,生滅相續而不斷絕,是謂世間。
此一大生命之流,恒時舍故創新,德盛化神不容已止,法爾如是,未可以凡情猜測。
吾儒仁學,即于世間識得大生命,不複虛妄分别世間相,何須求出?位育參
理學家皆诋禅宗以知覺運動之靈為心,宋、明諸儒不持此等見解以攻禅者,确少極。
此實謬論。
吾于前文談作用見性處,自謂義旨宏遠。
不惟理學諸儒未曾于根與習處精研,佛家教典,雖辨析染習之相,而于染習由來,畢竟無甚說明。
此中不暇深論。
實則染習非無端突起,隻由本心力用須仗根為資具,而心力之行乎根門也,根即得假之以自用。
凡用資具者,即有反為資具所用之患,此理随處可察。
今夫根雖為心力所仗以流行之資具,而實成為小己,根既假借心力以自用。
易言之,即心之靈明已被役于根,而成為根之浮明,覆玩前文談根處。
是将供小己之用,以追求外物。
所謂知覺運動之靈,即于此際發現,馴至完全物化,謂生命殉沒于物。
無自在分。
分去聲。
複次由根假借心力以自用,而發為知覺運動之靈,殉殁于物,于是乎有染習生。
由根二字,至此為句。
無量染習,潛伏于吾人所不自覺之深淵,揉雜一團,而頭緒仍非無别,因此,無數染習時有乘機躍現,與根葉合以乘權故染習者,依根方起;而既起,則又為根之眷屬。
染習與根之關系,其妙如此。
總之,知覺運動之靈,皆由心力之被役于根,與障于習而始成,确已失其心之本然。
心謂本心,下仿此。
習謂染習。
易言之,即知覺運動之靈,不得謂之心,上卷《明宗章》言性智作用依官能而發現,即官能得假之以自用雲雲,須與以上諸文參看。
以知覺運動之靈為心者,一般人每如此。
一般人,即佛說凡夫之謂。
禽獸亦隻有知覺運動之靈而無心,其本心不得顯發,故謂之無。
今謂禅家之道與禽獸同,不亦太無忌憚乎?禅家明明曰“靈光獨耀,迥脫根塵”,今謂此迥脫根塵之靈,即是知覺運動之靈可乎?禅家工夫正在保任本心,保者保持,任者任持,即不令本心放失之謂。
而使心力之行于根門,恒自為主,即施諸四體之知覺運動,莫非迥脫根塵之靈所遍運,而不當以知覺運動之靈目之也。
故曰“運水搬柴無非妙道”。
嗚乎!斯理微矣。
然禅與儒畢竟有辨。
禅家于靈覺而識主宰,儒者何嘗不然?《易》明乾元始萬物,乾元即主宰也。
乾者剛健義,言本體具剛健之德,生生不息,而為萬物之原,故曰乾元。
以乾元之在人而言,即是主乎吾身之本心。
而《乾卦》于幹言知、言大明,固與禅家遙契,以知與大明言乾元,即是于靈覺而識主宰。
但吾儒畢竟有異乎禅者。
《大易》顯乾元之德,德有二義,曰德性,曰德用。
不唯靈覺而已,靈覺亦是德。
而仁德特重。
《幹》之《象》曰“幹為仁”,仁者真真實實,純粹至善,生生不息者也,故成其健。
唯于純粹至善,健動而生生不息之仁,以識吾所固有之主宰,涵養而擴充其力用,是乃所以繼天立極也。
此之言天,亦本體或本心之名。
人能實現本體之德,是即繼天以立人極。
若僅于靈覺識主宰,卻不識其健動而含藏萬善與大生廣生之盛德,雖雲“靈光獨耀”,亦未免虛而無實。
禅家僅于此識主宰,終是佛氏以無為無造言本體之偏見,而有反人生之傾向。
惜乎諸儒辟禅不悟及此也! 顔子“博文約禮”二語,可見孔門之學窮高極深,廣大悉備。
朱注引侯氏曰:“博文,緻知格物也。
”此解得之。
古者以自然現象謂之文,人事亦曰人文,故研究自然與人事,謂之博文。
禮、理古通用,約禮之禮即理字。
乃由萬殊而會歸于至一之理,故雲約。
至一者無對義。
博文是緻知格物,約禮所以盡性緻命。
《成物章》末,引易“盡性至命”,有注文,宜覆玩。
約禮而不博文,則遺實用,而有蹈空之患;博文而不約禮,則堕支離,而無一貫之道。
儒學規模廣大,本末畢具,内聖外王融為一片,成己成物完複全體。
《易》雲“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是也。
求仁之學與出世法,相去何止天淵?顔子有為邦之志,孟子稱其與禹稷同道。
禹稷與天下民庶同憂患,而為之謀生養,忘其身之苦,顔子之道在是,獨惜早死而不遂其志。
戰國諸儒猶能固持《周官經》之民主治制與社會理想,以抗呂政,取焚坑之禍而不懼,仁之至也。
詳餘之《論六經》。
秦以後儒生,遂失洙、泗之緒。
如明道《識仁篇》,隻是得禅與老之似,而成其獨善之學,此中不暇詳說。
不足為孔、顔後裔也。
陽明《大學問》,始就吾心與天地萬物痛癢相關處指示仁體,庶幾孔、顔遺意;惜其忽視格物,卒莫能複儒之真也。
二曰歸寂。
禅家發明心地,求複其寂照之體而已。
照依寂顯,顯者顯發。
不寂便是亂識,焉得有照?亂識見《大論》等,以妄識雜亂故名。
凡夫本心不存,皆亂識用事,無有照用。
照義甚深,本心炯然至明,恒時任運照了,不蒙昧故。
任運者,任其自然之運,無籌度相。
寂乃本心澄定之相,不昏不擾,照用斯神。
是故宗門涵養心地工夫,畢竟歸本在寂。
永嘉有雲:“忘緣而後寂寂,忘緣,斷絕妄識也。
妄識昏擾,必絕之,而後寂寂真心始顯。
靈知之性曆曆。
”靈知猶雲靈覺,百丈所謂“靈光獨耀”也。
曆曆,分明貌,此就明照方面而言。
此言非忘緣不寂,而不寂即無照,自不待論。
夫心體亦寂亦照,儒者非不體認及此,更非于此不加存養。
《大學》首章“定靜安慮”一節,自定至安,皆寂之相,慮猶照也。
非亂識籌度之慮。
然《大易》顯示心體,特舉仁而言。
《論語》記弟子問仁者多,可見孔子以仁立教,如後儒王陽明,其門下多叩問良知之旨,由陽明以良知垂教故。
亦足征《大易》《論語》為孔氏一家之學。
孔子特舉仁以顯心體,而不以寂照何耶?禅家體認到寂照,便滞于此,以為即是主公呈露,心主乎吾身,故禅家名之為主公。
其實尚遠隔在。
如禅家以為心隻是寂照,則心體恰如鏡子一般,鏡子自體不受塵染,是有寂義,能照見物,是有照義。
神秀說“心如明鏡台”,慧能雖駁之曰“明鏡亦非台”,但隻破其将心當作鏡台一類實物而起妄執,卻不否認心如明鏡。
佛家唯識論,明言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不獨禅家以明鏡喻心也。
心體果如明鏡,即是無有生命而可謂之心乎?本論生命一詞,其意義極深廣,蓋有真實、健動、至善與含藏萬有等義,故有時用為本體或本心之代詞,與世俗習用生命一詞,絕不同義。
《論語》《陽貨篇》:“子曰:‘予欲無言。
’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此章發明心地,真是無上甚深微妙義。
雖不明言仁,而确是以仁顯心體。
其舉天以示者,猶《易》之取象也。
象猶譬喻,即以天喻仁體,而仁體亦即心體之代詞。
子貢之學,大抵尚博文而未能約禮,孔子欲其默識心源,猶雲心體。
而又知子貢不能發問也,故對彼而自抒其意曰“予欲無言”。
子貢果不知反求諸心,乃曰“子如不言,小子何述?”孔子于是舉天道以示之。
兩天字,宜各點斷。
何言者,明天道不可得而言,宜默識之也。
四時行、百物生,以此見天道真實、健動,至善無妄,生生不息,流行無間,是誠微妙難思。
達天德者,默而體之耳,體之者,謂心自喻,而即于身實現之。
《阿含經》言身作證是也。
其可得而言乎?故複歎之曰“天,何言哉?”此章假天道以示仁體,可謂深遠至極。
夫寂者,仁體健動不撓,畢竟無昏擾相。
照者,仁體真實無妄,故有靈光獨耀。
無妄者,無有迷妄,即至善之謂。
禅者守寂而遺世,明明喪其固有健動之本性,則其寂非本性之寂也,性寂不離健動故。
若其保任靈覺,而不務裁成天地輔相萬物之經綸,裁輔詳《大易》。
裁成者,如雲征服自然與利用自然,即荀子《天論篇》意思,皆是裁成義。
《中庸》言“參贊化育”,更極深微。
輔相義甚廣大,直是與萬物為一體,互相扶勉,而無宰物之私。
《春秋》太平世之社會,即本《大易》此義,而禅家都不務此。
不顧群生現實方面之疾苦,縱使禅者有以自養其靈,而衆生迫于現實,無可發揚靈性生活,則禅者之靈終成缺憾。
夫靈性無自他之分,其在我者,亦即在天地萬物者也。
禅者無以拯群生之靈,即是未曾養得在己之靈,以己之靈與群生之靈本不二故。
禅者自耽禅悅,而忽視群生疾苦,是乃喪其靈覺而不自悲也。
五代慘極,而禅家大德最多,皆不哀生人之艱,而高趣無上事者也。
由其迹以考其中之所存,其學之不切己,亦可知矣。
夫真實、健動、至善,三德者合,而名為仁。
仁具此三德,非深于《易》者不知也。
是乃吾人與天地萬物同禀之本性也。
禅者孤守其寂,而非本性健動不撓之寂,養其靈于七尺之内,而不悟大靈非小己之所得私,是喪其真實至善之本性。
揆其所以失,蓋由隻務存養寂照,而不知求仁;自以為超越現實,而實離群、遺世,廢絕行四時生百物之大用。
是可謂不失其本心乎?餘謂其無生命者以此。
問曰:“寂照可廢乎?”曰:否否。
仁體可曰無寂乎?可曰無照乎?餘所病于禅者,存養寂照而不知求仁。
則寂非仁體之寂,而不能健動以周通于天地萬物成其裁輔之功;照非仁體之照,盡管靈光獨耀,而于群生現前疾苦,卻是默然遺照。
則不謂之失其本心不得也。
是故儒者求仁之學,内聖外王合而為一,成己成物的然不二。
禅學誠進趣乎此,則餘無病于禅矣。
人生從性分上言,夐然無對,本來無限。
然人每限于小己之私,退墜堕沒,無由自拔。
惟求仁之學可以克治己私,而宏其天地萬物一體之本量,本量者,本來如此故,但人失之,故待宏耳。
還複其無對無限之本然。
佛氏所稱大自在者,其仁人之謂哉? 或有難曰:“天地萬物一體之仁,高矣美矣。
信斯義也,将對于侵剝我者,亦念及一體,愛之而無怨,恩遇之而不以敵視,則社會革命将不可能。
而天下無數勞苦小民,唯當永受不仁之待遇,得毋有老氏‘天地不仁’之歎乎?”答曰:固哉吾子之論也。
道本大常,事有萬變。
事之變也,每與常道相違;而常道值事之變,驟若不得不與之俱變,終乃不易其常。
天地萬物一體之仁,其存乎人性者,是大常之道也。
天下大多數勞苦小民,受财富階層之侵剝,則事之變也。
受害者對于害己者,怨之而無可愛,敵之而無可恩遇,似反乎人道之常。
然為社會去一大害,廢除大不平之制度,使天下大多數勞苦人皆被其仁而得樂利,固終複于大常之道矣。
毒蛇螫指,壯士斷腕,非不以腕為一體而弗愛也。
腕将染毒,危及全體,故斷之以衛全體,是乃仁術也。
吾儒求仁之學,固非守常而不通變也。
六經之言治,德為本而輔以刑,禮為本而佐以法,寬為本而濟以猛,猛與寬反,适以成其寬也;法與禮反,适以行其禮也;刑與德反,适以正其德也。
是故德禮寬皆仁也。
刑法猛,皆仁之反,而适以成仁也。
持其反而昧于常者,吾未知其可。
夫本德以行刑,則刑當罪;适如其罪之所應得,曰當罪。
本禮以制法,則法宜民;本寬以威猛,則猛正俗。
正疲頑之俗。
是皆反而不失其常,群生遂焉。
夫仁,人性也。
立己立人之道,蔽以一言,不違仁而已矣。
子何疑乎? 複有難曰:“禅家究是出世法,與儒者求仁之學并行不悖可也,公何必以儒繩禅?”答曰:有生之類,生滅相續而不斷絕,是謂世間。
此一大生命之流,恒時舍故創新,德盛化神不容已止,法爾如是,未可以凡情猜測。
吾儒仁學,即于世間識得大生命,不複虛妄分别世間相,何須求出?位育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