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功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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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緣起。

    本是遮诠,便遣除宇宙萬象。

    有宗反之,而肯定宇宙萬象為實有,即不得不說明萬象所由起。

    宇宙萬象,猶雲一切法相。

    而舊說真如本體是不生滅法,無為無造,真如本體,系複詞。

    固無可說真如為宇宙萬象之因;于是建立本有種,以為萬法生因。

    萬法猶雲宇宙萬象,萬法生起之因曰生因。

    然本有種與真如作何關系,有宗亦複無說。

    畢竟妄添一真如無為法,與本有種對峙,成為二重本體。

    此等過失,不獨小乘迄大空所未有,大乘空宗,省稱大空。

    即遠西諸哲多未見本原,猶未至支離若是其甚也。

     上來評判空有二宗,大義粗備。

    空宗談體而遺用,由其有趣寂之情見在。

    寂者寂滅,超出生死海而趣入寂滅,故雲趣寂。

    莊生所謂“無何有之鄉”,亦幾于寂滅也。

    滅者惑染滅盡,非謂本體斷滅,然隻是寂靜之體,無有生化,亦名無為。

    有宗根本未改趣寂宗趣,而複以不談用為未是,故着重依他起性,而建立種子以變更空宗緣起說,遂成構造論。

    反空而不澈底,其歸本真如無為,猶秉空宗本旨。

    其立種子為生化之源,既與真如并為二重本體,又與現行判為能所二界,種種支離,自相矛盾。

    餘于有宗繩正空宗一往談空之失,深美其用意;獨惜持論支離破碎,未可折空宗也。

     本論以體用不二為宗極,反空宗之惡取,有宗詈淪空之徒曰惡取空。

    取者執着義,所執達理,故斥之以惡。

    救有宗之支離。

    有宗無看派唯識之論,自世親至護法,種種支離,不可究诘。

    吾國奘、基師弟不辨其短,而宣揚太過。

    本論力為掃蕩,非得已也。

    世親成《二十論》,自謂已盡我能,餘亦可假其言以自況。

    文言本初出,學者于體用義猶多不了,餘昔答人書有二,較易解滞,今舉之于後。

     其一曰:現象與本體,為哲學上幽深複雜問題所在。

    本體一詞,新論亦省雲體。

    現象者,萬有之總名,《新論》不目以現象,而直名為用。

    萬有皆大用流行之迹,是以不言現象而言用也。

     體無方所,無形象,而實備萬理,含萬善,具有無限的可能。

     用者,言乎本體之流行,狀夫本體之發現。

    本體空寂而剛健,空非空無,以無方所無迷闇故名空。

    寂者寂靜,極虛靈故,無昏擾相故。

    剛健則力用至大而不測。

    故恒生生不已,刹那刹那新新而生,不守其故。

    化化不停。

    刹那刹那變化密移。

    即此生生化化說為流行,亦名為用。

     克就體言,是一極絕待,無方無相。

    無方所,無形相。

     克就用言,是幻現相狀,宛爾萬殊。

    大用流行,有迹象現,所謂萬有是。

    如燃香楮,猛力旋轉,見旋火輪相,此乃猛力動轉之迹象,亦雲相狀。

    本體流行幻現相狀,義亦猶是。

    既有相狀,便條然宛然成衆多相,故雲萬殊,故說萬有皆大用流行之迹。

     體,喻如淵深淳蓄之大海水。

     用,喻如起滅不住之衆漚。

     曾航行海洋者,必見大海水全現作衆漚,不可于衆漚外别覓大海水;又衆漚各各以大海水為其體,各各二字注意。

    非離大海水而各有自體。

    非字一氣貫下。

     體與用本不二,而究有分;雖分,而仍不二。

    故喻如大海水與衆漚。

     大海水全成衆漚,非一一漚各有自體,漚之體即是大海水故。

    故衆漚與大海水本不二;然雖不二,而有一一漚相可說,故衆漚與大海水畢竟有分。

    體與用本不二而究有分,義亦猶是。

     漚相雖宛爾萬殊,而一一漚皆攬大海水為體,故衆漚與大海水仍不二。

    體與用雖分而仍不二,義亦猶是。

     體用義至難言,如上舉大海水與衆漚喻,最為方便,學者由此喻而悟入。

    當知空宗遮诠雖是,而以如幻、如陽焰喻實體,畢竟廢用。

    有宗任臆想構畫,徒逞戲論,未可與入道也。

    總之體用,本不二而究有分,雖分而仍不二。

    從來哲學家于此終無正解,今不及廣辨。

    再克就用而言,則大用流行決不單純,必有兩方面曰翕曰辟。

    翕辟隻是方面之異,不可作兩片物事去想。

    辟乃謂神,神,心也。

    翕便成物。

    凝成物質故。

    物有分限,神無分限。

    心是無在無不在,《楞嚴經》七處征心,十番顯見,形容得甚妙。

    神遍運乎物而為之主,固為常理;物亦可以乘勢而蔽其神,則事之變也。

    物成則不能無墜退之勢,無機物猶不得發現心神,植物已發現心神而仍不顯著,乃至人類猶常有心為形役之患,物能障蔽心神,乃後天事勢所有,不容否認。

    但神終為物之主,可以轉物而不為物轉,究是正常之理。

    然神畢竟主乎物,宇宙自無機物而生物,生物由植物而動物、而高等動物、而人類,一層一層足見心神逐漸顯著盛大,确爾官天地,宰萬物。

    而事勢終亦不越乎常理矣。

     其二曰:本體真常,老氏名以“常道”,佛氏字之曰“真如”,真者真實,如者常如其性不變易故。

    不變易者,常也。

    從來學人習聞之矣。

    餘于真常意義,體究數十年。

    若道本體是虛妄法,何得為萬化根源?何以名為本體?然真常之雲,若以不生不滅不變不動為義,則此本體便是兀然堅住的物事,自與生滅變動的宇宙互相對立,如何可說為宇宙本體?吾于此苦究數十年,而後敢毅然宣布《摩擦論》以體用不二立極,非敢輕心持論也。

    夫真常者本體之德,非虛妄故曰真,不易其性故曰常。

    譬如水可化汽或凝冰,而其濕性無改易。

    由此譬,可悟本體恒如其剛健與至善等性而不易也。

    真常以本體之德言,非謂本體是兀然堅住法。

    德字義訓,曰德者得也。

    若言白物具白德,則以白者,物之所以得成為是物也。

    今于本體而言真常乃至萬德,則真常等德,是乃本體之所以得成為宇宙本體者也。

    若無是諸德,何可肇萬化而成萬物乎?德字含二義,曰德性,曰德用。

    德性之性,不可以西文性質譯,此性字極靈活也。

    德用之用,亦不可以西文能力或作用翻,此用字極靈活也。

    本體之德性有常,常者恒常,無改易故。

    德用無窮盡,故稱萬化根源。

    真常二德,乃統萬德而無不包。

    學者不究乎此,而僅恃思辨之術以談本體,則自誤誤人而已。

     如上二書,文約義赅,分疏體用,庶幾詳悉,第二書謂真常以德言,甚吃緊。

    若或誤計本體是兀然堅住法,則為無用之體矣。

    學者誠深了體用義,則克就體言,夐然一真,即是萬殊,是言體而用在;此中一者,絕待義。

    克就用言,繁然萬化,皆是一真,是言用而體在。

    由即體即用、即用即體故,而能變與恒轉、功能等名,是大用之稱,亦得為真如本體之目,以體用互相即故。

    真如本體系複詞。

    學者如不悟體用不二,必将以體為兀然堅住法,而對之起超越感,常易流于出世或遺世思想,其謬誤不可勝窮也。

     談至此,還有一個問題須論及者,我國哲學上兩宋以來盛談理氣,而理氣是否截然為二?此一問題至今猶為懸案。

    今不暇博引群儒之說一一評判,隻合本餘之意,予理氣以新解釋。

    氣字,自非空氣之謂,平常每以形氣二字連用。

    形氣二字含義很寬泛,宇宙萬象亦總雲形氣。

    今此氣字,猶不即是形氣之稱,餘以為此氣字隻是一種作用的意思。

    此氣是運而無所積,運者動義或流行義,動勢生滅滅生相續而流,故雲流行,無有實物故無所積。

    刹刹突躍,不可作實物拟議,輕微難測,困于形容,以無實質,故雲輕微。

    姑名為氣。

    此氣字本出于《易》,而漢以來《易》家都不求正解,是可惜可怪!詳核此所謂氣,正是餘所謂用。

    至于萬有或形氣,唯是大用流行所現之迹象,要非離作用有實形氣。

     理字,本具有條理或法則等義,但不可如宋、明儒說是氣上的條理。

    宋儒頗有以氣為實有,而謂理隻是氣上的條理,如此,正是建立氣為唯一實在。

    明儒持此種見解者更多。

    陽明後學一面談良知,即本心。

    不得不承認心是主宰;一面談氣是實有,理是屬于氣上的一種形式。

    頗似心物二元論,甚乖陽明本旨。

    餘以為理與氣不可截然分為二片。

    理之一詞,是體與用之通稱;氣之一詞,但從用上立名,已如前說。

     理之一名為體用之通稱者,就體而言,雖是寂然無相,而實含缊衆理,故本體亦名為理。

    又體之為言,是萬化之原、萬物之本、萬理之所會歸,故應說為真理,佛家說真如名真理。

    亦名實理,程子每言實理,即斥體言之。

    亦可說是究極的道理。

    此中道理系複詞。

     就用而言,翕辟妙用,詐現衆相,即此衆相秩然有則,靈通無滞,亦名為理,即相即理故。

    兩即字明其不二,相即是理故。

    前所雲理,當體受稱,是謂一本,實含萬殊;後所雲理,依用立名,是謂萬殊,還歸一本。

    理雖說二,要自不一不異。

    體用義别故不一,即體即用、即用即體故不異。

    析理期詳,俟諸《量論》。

     本章将結束,還須與有宗簡别一番者,本論從用顯體,即說本體亦名功能,然有宗本建立種子,别名功能。

    自無着創說時即以功能為現界之本體,惜其将能與現分成二界,不可融而為一。

    功能省稱能,現界省雲現,後仿此。

    易言之,即是體用截成兩片。

    此在前面已駁辨,似可不贅。

    但餘言功能與有宗迥異者,究非一端,故須簡别。

    今綜舉數義如次: 一曰本論功能即是真如,無二重本體過。

    有宗功能是潛在于現界之背後,為現界作因緣,其功能已是一重本體;而又承佛家傳統思想,說真如是不生不滅法,是萬法實體,明明犯二重本體過。

    本論攝用歸體,故說功能即是真如;吃緊。

    會性入相,性謂體,相謂用,譬如将大海水直作衆漚觀,即無别大海水可說。

    會性入相,義亦猶是。

    故說真如亦名功能。

    以故談體無二重過。

     二曰本論依功能假立諸行,諸行謂心物諸現象,亦雲現行。

    無體用分成二界過。

    據有宗義,功能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