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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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腦筋、若一切經驗或學得的知識都是最切近的增上緣。

     附識:增上緣義最精,科學上所謂因果,大概甄明一切事物間相互的關系,頗與增上緣義相當。

    但有許多人疑及增上緣太寬泛,将至随舉一件事來說,就要以全宇宙作這一件事的因,豈不太繁難?殊不知,每一件事都是與無量數的事情相容攝、相關聯,所以每一件事都以全宇宙為因,理實如是,并不希奇。

    但是學者研求一件事的因,初不必計算到全宇宙,隻求得其最切近的因,便可說明其事。

    例如秤物的重量為如幹,若地心吸力、若氣壓,固皆為其緻此之因,即至迥遠的太空或太陽系統以外諸恒星,亦無不與這件事有關系,然而學者于此卻止詳其切近的因,自餘疏遠的因盡可不管。

    吾人常能由一知二或由甲知乙者,都有一種剪裁法。

     二、凡增上緣對于所增上的果,決定有順有違。

    申言之,增上緣對于果,作一種順緣令果得生,同時便對于此果未起以前之物,作一種違緣令前物不續生,故說有順有違。

    例如霜雪對于禾等增上,能牽令禾等變壞其以前青色而成為現生的枯喪,即此霜雪對于現生枯喪是為順緣,而對于以前青色便作違緣,因為雪霜即增上緣。

    既順益枯喪令其得生,同時即違礙以前青色令不得續起。

    此一違一順,可見增上緣力用甚大。

    然複當知,增上緣雖有順有違,但所謂違緣隻是就義理上作如是說。

    如雲霜雪對于前青色作違緣,試問前青色根本沒有從過去保留到現在,将對誰為緣乎?然由枯喪是與前青色相違之物,今霜雪既與枯喪為緣,即義說為前青色的違緣,義說者,謂就義理上作如是說。

    此在理論上無過。

    順違者,隻是一事的向背,義說為二。

    霜雪與枯喪為增上緣,是為一事,向背者一事的兩方面。

    與枯喪為緣是向義,既順枯喪令起,即達前青色令不續起,是背義,由向背義故說順達。

    由上所舉例,可見增上緣之取果,由其有一順一違的力用,否則不能取果。

     凡識所有諸增上緣,其順違的力用都很大。

    姑舉作意為例,吾人一念心生時,盡有無量數增上緣,而最重要者厥惟作意。

    何謂作意,當俟下卷詳說,今此且略明之。

    每一念心起時,總有一種作動或警策的作用與此一念的心俱起。

    此雲心者,指本心之發用而言。

    此所謂作動或警策的作用者,卻是吾人特别加上的一種努力,這個努力不即是心而能警策其心,故名作意。

    舊說作意,是對于心而作一種增上緣,其一順一違的力用最極顯著。

    如吾人通常的心總是不急遽的,但有時對于某種迫切的境,而特别作動或警策自己的心來求解決,于是此心整個的成為急遽狀态,唯此作意既順當念之心令成急遽,便違前念不急遽的心使不續起。

    又如不善的作意起來,順習心令生,一切壞的習慣勢力現起,名為習心。

    一般人大概任習心來作主而失其本心。

    即違本來好的心令不得顯;反之,如善的作意起來,能順本心令其現起,即和前念習心相違。

    據此說來,作意這個增上緣一順一違的力用,其大無匹。

    吾人于作意善否,當念念察識分明,不善的作意才起,便截住他,久之念念是善的作意增上,将達乎至善之域。

    作意一緣如此重要,所以特别提出一說,自餘的增上緣,茲不及詳。

     上來所說諸緣,由識的本身具有自動的力故,遂立因緣;由識的前念對于後念為能引故,遂立等無間緣;由有所緣境為識所托所慮故,遂立所緣緣。

    除前三種緣之外,尚有許多關系,如官能眼耳等官與神經系或大腦。

    及作意、與已往經驗或舊習等等,對于識的現起都有很密切的關系。

    如果沒有這些關系,即識亦不得現起,如官能太不發達,即意識作用亦暧昧而難見。

    官能是許多關系中之一種,其他各種可準知。

    所以立增上緣。

    為什麼要分析這些緣呢?因為一般人每将妄心亦名為識。

    看做是獨立與實在的東西,佛家如龍樹學派要斥破此種執着,所以分析為一一的緣,于是說此心是緣生法,欲令一般人知道此心隻是和電光相似,一閃一閃詐現其相,本來無有自體,并不是實在的。

    大乘當初所以說緣生的意義隻如此,然而後來有宗無着、世親兩位大師卻把緣生義漸漸改變,其說以為吾心隻是衆緣和合而始生起,殆猶衆多的極微和合而成物,直将空宗的緣生說變成構造論。

    餘著《佛家名相通釋》曾考辨緣生說之演變,茲可不贅。

    吾人須知,克就玄學或本體論的觀點而言,自以般若家空法相而悟真實是為不二法門。

    般若家謂空宗,法相猶雲宇宙萬象,真實謂本體。

    譬如有麻織的繩子在此,人皆習見為繩,不知本是麻也。

    今欲于繩而透悟其本相,本相謂麻。

    必須于繩相而無執,執者迷執,若迷執繩的形相,則不可悟其本相即麻也。

    易言之遣除繩相,而後其本相即麻始揭然昭顯。

    遣者遣去,除亦去義,遣除繩相即此繩相已空。

    若繩相未能空,何可于繩而透悟其本是麻?繩以喻現象,麻以喻本體。

    由此譬喻,可知在本體論上是要遣除一切法相。

    哲學家談本體,多有把本體和現象對立起來,一方面以現象為實有,一方面便将本體置于現象之背後、或超越于現象界之上,為現象作根源。

    此種錯誤大概沿襲宗教,因為宗教是承認有世界或一切法相,同時又承認有超越世界的上帝。

    哲學家談本體者罕能離宗教圈套,雖或思糾宗教之失,而其解未洞澈、其說不能自圓,總有本體現象未得圓融無礙之過。

    餘以為談本體者,如不能空現象以識體,其持說終成戲論。

    無着學派将緣生講成構造是極大錯誤,所以者何?諸師言緣生,蓋以衆緣會合而得成物,故是構造論,其用意在說明現象所由成,實非遣除現象。

    據此,既執現象為實有,即不能空現象而透悟其本體,猶如迷執繩相,便不悟其本是麻也。

    緣生說之本義一失,其錯誤遂不可勝言,惜哉! 大乘當初說緣生,根本不是表诠此心由衆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