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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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思維時,不必有實境為對象,意識應該無所緣緣。
”答曰:意識有所思時,識上必現似所思的相,如我方才思量這種道理,分明和别的道理不同,足證意中必現所思的相,這個相亦名為境。
雖複眼識不可得見乃至身識不可得觸,然而此境是分明内在的,不是空洞無物,應說此境是所緣緣。
意中所現的境,亦是有體法,非空無故。
此境依心而起,還能引心令其托于己而起思慮,此中己字,設為境之自謂。
故知意識非無所緣緣。
如前所說,為所緣緣決定是有體法,由此,後念識不得以前念境作所緣緣。
普光師玄奘弟子。
曾說,五識後念得以前念境為所緣緣,此甚錯誤。
須知一切物都是頓起頓滅,無暫住時,如眼識前念青境,實未至後,後念青境乃與後念識同時新起。
普光不了此義,乃謂前念境得為後念識作所緣緣。
其所以錯誤者,蓋因意識繼前念感識而起,極為迅速,能憶前念境,即現似前念境的影像,此影像本意識所現,實非前念境,但意識仍作為前念境而了解之。
又因意識乍起太迅速,吾人每不悟,當做前念境來了解者是意識,而竟以為後念感識是由前念境為所緣緣。
普光錯誤在此,故宜刊正。
二、所緣緣是識之所托。
因為心不孤生,決定要仗托一種境方才得生。
如眼識非仗托青色等境必不孤生,乃至身識非仗托一切所觸境亦不孤生。
意識起思構時,必現似所思的相,此相雖依心現,而心即以此為其所托,否則心亦不生;如果說心可以孤起,不必要有所托,此必疏于内省而妄持說也。
三、所緣緣是為識之所帶。
帶字是挾近逼附的意思,謂所緣境令能緣識挾附于己。
此中己者,設為境之自謂。
能緣所緣渾爾而不可分,易言之即能緣冥入所緣,宛若一體,故名挾帶。
如眼識正見白色時,還沒有參加記憶和推想等,即此見與白色渾成一事,無能所可分,此時便是眼識親挾白色境,所以叫做挾帶。
挾帶義本由玄奘創發。
玄奘留學印度時,正量部小乘之一派。
有般若鞠多者,嘗破難大乘所緣緣義,戒日王請奘師,并招集一時名德為大會,奘師發表論文,申挾帶義,對破鞠多。
四、所緣緣是為識之所慮。
前所說三義,尚不足成立所緣緣。
須知有體法雖能為緣,有體法謂境。
令能緣識以己為所托,并以己為所帶,但若不以己為所慮,則所緣緣義仍不得成立。
要由能緣識以所緣境為其所慮,即所緣境對于能緣識得成所緣緣。
譬如鏡子能照人和物,但人和物雖是鏡子之所照,而不是鏡子之所慮,因此,不能說人和物對于鏡子得名所緣緣。
因鏡子但能照人和物等境,不能慮于境故。
今此言所緣緣者,定是對于能慮的東西謂識而為其緣,方才得名所緣緣。
即由此義,唯識道理可以成立。
如果說所緣緣但具前三義,不必具所慮義,由此說而推之,必将謂識非能慮,同于鏡子,而唯識義毀。
今于前三義外,益以所慮一義,即顯識為能慮,不同鏡子等物質法,故唯識義成。
附識:思慮作用最微妙不可測,如邏輯的精密謹嚴、科學上的創見、哲學上的神解、道德上之崇高的識别,如超脫小己之利害計較而歸趣至善,這種識别是最崇高的。
乃至一切一切不可稱數的勝用,都可見思慮是心的特征。
古代印度人有說鏡子能見物,正與心能了别物相同。
向時英人羅素來吾華講演,亦曾說照像器能見物,都是唯物論的見地。
實則鏡子和照像器本無思慮,隻能于所對境而現似其影像,卻不能思慮于境;至若心之取境,雖現似境的相,而于境起思慮故,決不可與鏡子等物掍同。
護法、玄奘諸師言所緣緣具所慮義,以顯識為能慮,析義精微,于焉觀止。
綜上四義,明定所緣緣義界,庶幾無失。
附識:本章談所緣緣,博采舊說,斷以己意,其根底與舊學不同,學者宜辨。
舊學主張八識各各獨立,故言所緣緣,徒為懸空構畫,煩瑣無謂。
雲何增上緣?增上猶言加上,舊訓為扶助義。
此緣亦名為助緣。
謂若乙雖不是從甲親生,然必依藉甲故有,如沒有甲即乙也不得有,由此應說甲對于乙作增上緣,而乙便是甲的果。
增上緣對于所增上的物亦得名因,所增上的物對于增上緣即名為果。
凡為增上緣,定具二義:一、凡物對于他物而作增上緣者,必具有殊勝的功用,方能取果。
果者,謂所增上的物。
如有甲故便有乙,即是甲為乙作增上緣,而乙是甲所取得之果,故雲取果。
但所謂殊勝的功用,雖謂增上緣對于果有很大的扶助,卻不限定如此,隻要增上緣對于果不為障礙而令果得有,亦是增上緣的勝用。
就近舉例,如吾立足于此,五步之内所有積土固是對于吾的立足直接做增上緣,即此五步以外廣遠地面,甚至推之全地以及太陽系統與無量世界,亦皆對于我的立足為增上。
所以者何?吾人試想,假令五步以外山崩河決,又或地球以外諸大行星有逾越軌道而互相沖碎的事情,爾時地球必弄得粉碎,吾人決無在這裡立足的可能,故知我今立足于此,實由全地乃至無量太陽系統都有增上的殊勝功用。
準此而談,增上緣寬廣無外,凡極疏遠的增上緣,隻于果無障礙,即是有勝用及于果也。
夫一念心生,必有無數增上緣。
試就色識言,眼識了别色境,亦名色識。
其增上緣固不可數計,但其間最切近者,則有官能緣,謂眼官與神經系是色識所依以發現故。
又有空緣,謂有障隔則色識不行,必空洞無礙,色識方起故。
又有明緣,謂若在暗中,色識定不生,必待光明,色識方起故。
又有習氣緣,凡色識起時必有許多習氣俱起,如乍見仇仇面目,即任運起嗔,任運,謂因任自然的運行,不待推求而起。
便是舊習發現故。
以上幾種緣,皆對于色識增上極為密切,其餘疏遠之增上緣可不計算。
色識如此,聲識等等都有切近的增上緣,可準知。
至如意識起思慮時,
”答曰:意識有所思時,識上必現似所思的相,如我方才思量這種道理,分明和别的道理不同,足證意中必現所思的相,這個相亦名為境。
雖複眼識不可得見乃至身識不可得觸,然而此境是分明内在的,不是空洞無物,應說此境是所緣緣。
意中所現的境,亦是有體法,非空無故。
此境依心而起,還能引心令其托于己而起思慮,此中己字,設為境之自謂。
故知意識非無所緣緣。
如前所說,為所緣緣決定是有體法,由此,後念識不得以前念境作所緣緣。
普光師玄奘弟子。
曾說,五識後念得以前念境為所緣緣,此甚錯誤。
須知一切物都是頓起頓滅,無暫住時,如眼識前念青境,實未至後,後念青境乃與後念識同時新起。
普光不了此義,乃謂前念境得為後念識作所緣緣。
其所以錯誤者,蓋因意識繼前念感識而起,極為迅速,能憶前念境,即現似前念境的影像,此影像本意識所現,實非前念境,但意識仍作為前念境而了解之。
又因意識乍起太迅速,吾人每不悟,當做前念境來了解者是意識,而竟以為後念感識是由前念境為所緣緣。
普光錯誤在此,故宜刊正。
二、所緣緣是識之所托。
因為心不孤生,決定要仗托一種境方才得生。
如眼識非仗托青色等境必不孤生,乃至身識非仗托一切所觸境亦不孤生。
意識起思構時,必現似所思的相,此相雖依心現,而心即以此為其所托,否則心亦不生;如果說心可以孤起,不必要有所托,此必疏于内省而妄持說也。
三、所緣緣是為識之所帶。
帶字是挾近逼附的意思,謂所緣境令能緣識挾附于己。
此中己者,設為境之自謂。
能緣所緣渾爾而不可分,易言之即能緣冥入所緣,宛若一體,故名挾帶。
如眼識正見白色時,還沒有參加記憶和推想等,即此見與白色渾成一事,無能所可分,此時便是眼識親挾白色境,所以叫做挾帶。
挾帶義本由玄奘創發。
玄奘留學印度時,正量部小乘之一派。
有般若鞠多者,嘗破難大乘所緣緣義,戒日王請奘師,并招集一時名德為大會,奘師發表論文,申挾帶義,對破鞠多。
四、所緣緣是為識之所慮。
前所說三義,尚不足成立所緣緣。
須知有體法雖能為緣,有體法謂境。
令能緣識以己為所托,并以己為所帶,但若不以己為所慮,則所緣緣義仍不得成立。
要由能緣識以所緣境為其所慮,即所緣境對于能緣識得成所緣緣。
譬如鏡子能照人和物,但人和物雖是鏡子之所照,而不是鏡子之所慮,因此,不能說人和物對于鏡子得名所緣緣。
因鏡子但能照人和物等境,不能慮于境故。
今此言所緣緣者,定是對于能慮的東西謂識而為其緣,方才得名所緣緣。
即由此義,唯識道理可以成立。
如果說所緣緣但具前三義,不必具所慮義,由此說而推之,必将謂識非能慮,同于鏡子,而唯識義毀。
今于前三義外,益以所慮一義,即顯識為能慮,不同鏡子等物質法,故唯識義成。
附識:思慮作用最微妙不可測,如邏輯的精密謹嚴、科學上的創見、哲學上的神解、道德上之崇高的識别,如超脫小己之利害計較而歸趣至善,這種識别是最崇高的。
乃至一切一切不可稱數的勝用,都可見思慮是心的特征。
古代印度人有說鏡子能見物,正與心能了别物相同。
向時英人羅素來吾華講演,亦曾說照像器能見物,都是唯物論的見地。
實則鏡子和照像器本無思慮,隻能于所對境而現似其影像,卻不能思慮于境;至若心之取境,雖現似境的相,而于境起思慮故,決不可與鏡子等物掍同。
護法、玄奘諸師言所緣緣具所慮義,以顯識為能慮,析義精微,于焉觀止。
綜上四義,明定所緣緣義界,庶幾無失。
附識:本章談所緣緣,博采舊說,斷以己意,其根底與舊學不同,學者宜辨。
舊學主張八識各各獨立,故言所緣緣,徒為懸空構畫,煩瑣無謂。
雲何增上緣?增上猶言加上,舊訓為扶助義。
此緣亦名為助緣。
謂若乙雖不是從甲親生,然必依藉甲故有,如沒有甲即乙也不得有,由此應說甲對于乙作增上緣,而乙便是甲的果。
增上緣對于所增上的物亦得名因,所增上的物對于增上緣即名為果。
凡為增上緣,定具二義:一、凡物對于他物而作增上緣者,必具有殊勝的功用,方能取果。
果者,謂所增上的物。
如有甲故便有乙,即是甲為乙作增上緣,而乙是甲所取得之果,故雲取果。
但所謂殊勝的功用,雖謂增上緣對于果有很大的扶助,卻不限定如此,隻要增上緣對于果不為障礙而令果得有,亦是增上緣的勝用。
就近舉例,如吾立足于此,五步之内所有積土固是對于吾的立足直接做增上緣,即此五步以外廣遠地面,甚至推之全地以及太陽系統與無量世界,亦皆對于我的立足為增上。
所以者何?吾人試想,假令五步以外山崩河決,又或地球以外諸大行星有逾越軌道而互相沖碎的事情,爾時地球必弄得粉碎,吾人決無在這裡立足的可能,故知我今立足于此,實由全地乃至無量太陽系統都有增上的殊勝功用。
準此而談,增上緣寬廣無外,凡極疏遠的增上緣,隻于果無障礙,即是有勝用及于果也。
夫一念心生,必有無數增上緣。
試就色識言,眼識了别色境,亦名色識。
其增上緣固不可數計,但其間最切近者,則有官能緣,謂眼官與神經系是色識所依以發現故。
又有空緣,謂有障隔則色識不行,必空洞無礙,色識方起故。
又有明緣,謂若在暗中,色識定不生,必待光明,色識方起故。
又有習氣緣,凡色識起時必有許多習氣俱起,如乍見仇仇面目,即任運起嗔,任運,謂因任自然的運行,不待推求而起。
便是舊習發現故。
以上幾種緣,皆對于色識增上極為密切,其餘疏遠之增上緣可不計算。
色識如此,聲識等等都有切近的增上緣,可準知。
至如意識起思慮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