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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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後起一義而言,學者宜知。
然吾人如有存養工夫,使性智恒為主于中,不至被役于官體以妄動,則一切發用無非固有真幾。
此義當詳之下卷。
《明心章》。
譯者按:本論的緣起說,不獨異于印度佛家,而近世關系論者隻知着眼于事物的互相關聯,卻忽視事物本身底自動力,本論談緣生首以因緣,這是獨到的地方。
雲何等無間緣?此緣亦名為次第緣,謂前念的識能引後念的識令生,所以說前念識是對于後念識而為次第緣。
須知識是念念起滅不住,易言之即是念念前滅後生,因為前念識能對于後念識而作次第緣,能引後念的識令他生起,所以生滅不斷,如果前念識不能作後念識的緣,那麼前念識一滅便永滅,再沒有後念識生起來,這種斷見甚不合理。
印度古時有斷見外道,主張一切法滅已便斷。
由前能引後,故說前為後的緣,既後以前為緣,雖後是新生,而于前仍不無根據。
次第緣之建立極有精義。
或有問雲“何故次第緣亦名為等無間”?答曰:這個名詞當以二義解釋:一等而開導義,二無間義。
等而開導者,導字是招引的意思,開字有兩義:一是避開的意思,二是把處所讓與後來者的意思。
若是前念識不滅,他便占着處所,将妨礙後念識令彼不得生。
但前念識是才起即滅的,并不暫時留住,他好像是自行避開而給與後來者一個處所,他很迅速的招引後念識令其即時生起,所以說為開導。
等者平等義,謂前念心望于後念心雖複異類,而恒平等開導,如前念思食之心非不引後念業務心,前念雜染心非不引後念善心,故知前念望于後念而為開導,一味平等,無有類别,所以言等也。
或有難曰“前念識開避,既已滅無,如何說能招引後念”?答曰:前念識當正起時,即有招引後來的趨勢,不是已經滅無還能招引也。
須知一切事物當其正發生時,對于後來種種新轉變,已有預為招引之幾,此非深于化者不知也。
無間者,間字,是間隙或間斷的意思。
前念滅時,即是後念生時,生和滅之中間并沒有時分、沒有間隙,如果從滅至生中間還有時分,即生滅之間有空隙,那麼前念滅時便斷,後念如何得生?所以前滅後生緊緊接續,中間無一絲兒間隙,決不間斷。
莊子曾說道:一切物的變化,是于無形中密密遷移,前前滅盡,後後新起,總是遷移不住,因其過于密密,誰也不能覺得。
原文雲“變化密移,疇覺之欤?”由此可知,前念識為緣引後,其生滅之間沒有時分,故說無間。
或複問言“舊師說識有間斷時,如眼識有時不見色,乃至意識有時不起思慮,此說然否”?答曰:舊師把識析為各各獨立,因計眼識乃至意識都有間斷的時候,其實精神作用是全體的,何有間斷?眼識不見色時,乃至意識不作思理時,其能見能聞以至能思的精神作用未嘗滅絕。
舊師之說何足為據? 綜前兩義,一等而開導,二無間。
次第緣所以又叫做等無間。
人心念念是前的滅而開避,後的被前所導引而新起。
有些學者以為心的遷流,是由過去至現在、複立趨未來,好像過去不曾滅盡,隻是時時加上新的東西,這種見解卻是錯誤。
佛家呵此為常見。
妄計一切物可以常存,或暫時存,此等見解,佛家均謂之常見。
吾侪須知,宇宙間沒有舊東西滞積在。
譯者按:熊先生講等無間緣,是他自己的新解釋。
印度佛家因為把心分成各各獨立,所以講到此緣就有許多鈎心鬥角的地方煩瑣無謂。
先生說:如果評判舊說,恐文字太繁,隻好直抒己義。
又舊師于物質現象,多不許有等無間緣。
我嘗問先生,物質現象也是時時變化的,時時是前滅後生的,應許他具有等無間緣義。
物質常常由一狀态轉為另一狀态,後者的變起也是以前的狀态為其等無間緣。
我曾以此意白于先生,先生頗以為然,并謂佛家有持此義者。
故附記于此。
雲何所緣緣?識是能緣,境是所緣,此中緣字,有攀緣和思慮等意思。
能緣識不會孤起,決定要仗托所緣境才得起,因此把境界說名所緣緣。
這種緣也是非常重要,譬如白色的境界當前,對于眼識作個所緣緣,便令眼識和他同時現起,你看他的力量多麼大。
關于所緣緣,印度佛家很多讨論。
有陳那菩薩者,菩薩猶言大智人。
曾著《觀所緣緣論》一書,雖是小冊子,而價值甚大,自其論出,大乘量論始立定基礎。
其對于小乘離心有實外境的僻執,破斥最有力,中譯現存可考。
今此楷定所緣緣義界,隻好博稽陳那、護法、玄奘諸師底說法而加以抉擇,計分為四義如下: 一、所緣緣決定是有體法。
法字,略當于中文物字。
有體法者,猶言實有的物事。
惟有體法才有力用,足以牽引能緣識令其生起,如白色境有自體,就能牽引眼識令其與己同時現起。
此中己字,設為白色境之自謂。
由此之故,才說境對于識為所緣緣。
若是無體法,便不得為此緣。
如世俗以為瓶子是眼等識之所緣緣,此實倒見,須知瓶子是無體假法,何得為識作緣?或有否認吾說,吾诘之曰汝所得于瓶子者果何物?汝必曰:看着他是白的,乃至觸着他是堅的。
殊不知,汝眼識隻得白,元不曾得瓶子,乃至汝身識隻得堅,也不曾得瓶子。
但是汝感識眼等五識,亦名感識。
當其現見堅白等境時,一刹那頃能見識和所見境都已滅盡,都成過去,而汝意識緊接感識續起,便追憶堅和白等境,遂妄構一瓶子其物。
實則堅和白等境是有體法,可為感識作所緣緣,至于意識所構的瓶子,根本是無體假法,若許為緣,便無義據。
瓶子如是,餘可類推。
或複難言“公前已雲堅白等相是識所現,如何說為實境”?答曰:凡感識所現堅白等相,皆托實境而起,實境亦名現境,是現前實有故。
亦是實境的相貌,故應攝屬實境,說為所緣緣。
或複問言:“感識所現堅白等相攝屬實境,得許為緣,是義無诤,但是意識起
然吾人如有存養工夫,使性智恒為主于中,不至被役于官體以妄動,則一切發用無非固有真幾。
此義當詳之下卷。
《明心章》。
譯者按:本論的緣起說,不獨異于印度佛家,而近世關系論者隻知着眼于事物的互相關聯,卻忽視事物本身底自動力,本論談緣生首以因緣,這是獨到的地方。
雲何等無間緣?此緣亦名為次第緣,謂前念的識能引後念的識令生,所以說前念識是對于後念識而為次第緣。
須知識是念念起滅不住,易言之即是念念前滅後生,因為前念識能對于後念識而作次第緣,能引後念的識令他生起,所以生滅不斷,如果前念識不能作後念識的緣,那麼前念識一滅便永滅,再沒有後念識生起來,這種斷見甚不合理。
印度古時有斷見外道,主張一切法滅已便斷。
由前能引後,故說前為後的緣,既後以前為緣,雖後是新生,而于前仍不無根據。
次第緣之建立極有精義。
或有問雲“何故次第緣亦名為等無間”?答曰:這個名詞當以二義解釋:一等而開導義,二無間義。
等而開導者,導字是招引的意思,開字有兩義:一是避開的意思,二是把處所讓與後來者的意思。
若是前念識不滅,他便占着處所,将妨礙後念識令彼不得生。
但前念識是才起即滅的,并不暫時留住,他好像是自行避開而給與後來者一個處所,他很迅速的招引後念識令其即時生起,所以說為開導。
等者平等義,謂前念心望于後念心雖複異類,而恒平等開導,如前念思食之心非不引後念業務心,前念雜染心非不引後念善心,故知前念望于後念而為開導,一味平等,無有類别,所以言等也。
或有難曰“前念識開避,既已滅無,如何說能招引後念”?答曰:前念識當正起時,即有招引後來的趨勢,不是已經滅無還能招引也。
須知一切事物當其正發生時,對于後來種種新轉變,已有預為招引之幾,此非深于化者不知也。
無間者,間字,是間隙或間斷的意思。
前念滅時,即是後念生時,生和滅之中間并沒有時分、沒有間隙,如果從滅至生中間還有時分,即生滅之間有空隙,那麼前念滅時便斷,後念如何得生?所以前滅後生緊緊接續,中間無一絲兒間隙,決不間斷。
莊子曾說道:一切物的變化,是于無形中密密遷移,前前滅盡,後後新起,總是遷移不住,因其過于密密,誰也不能覺得。
原文雲“變化密移,疇覺之欤?”由此可知,前念識為緣引後,其生滅之間沒有時分,故說無間。
或複問言“舊師說識有間斷時,如眼識有時不見色,乃至意識有時不起思慮,此說然否”?答曰:舊師把識析為各各獨立,因計眼識乃至意識都有間斷的時候,其實精神作用是全體的,何有間斷?眼識不見色時,乃至意識不作思理時,其能見能聞以至能思的精神作用未嘗滅絕。
舊師之說何足為據? 綜前兩義,一等而開導,二無間。
次第緣所以又叫做等無間。
人心念念是前的滅而開避,後的被前所導引而新起。
有些學者以為心的遷流,是由過去至現在、複立趨未來,好像過去不曾滅盡,隻是時時加上新的東西,這種見解卻是錯誤。
佛家呵此為常見。
妄計一切物可以常存,或暫時存,此等見解,佛家均謂之常見。
吾侪須知,宇宙間沒有舊東西滞積在。
譯者按:熊先生講等無間緣,是他自己的新解釋。
印度佛家因為把心分成各各獨立,所以講到此緣就有許多鈎心鬥角的地方煩瑣無謂。
先生說:如果評判舊說,恐文字太繁,隻好直抒己義。
又舊師于物質現象,多不許有等無間緣。
我嘗問先生,物質現象也是時時變化的,時時是前滅後生的,應許他具有等無間緣義。
物質常常由一狀态轉為另一狀态,後者的變起也是以前的狀态為其等無間緣。
我曾以此意白于先生,先生頗以為然,并謂佛家有持此義者。
故附記于此。
雲何所緣緣?識是能緣,境是所緣,此中緣字,有攀緣和思慮等意思。
能緣識不會孤起,決定要仗托所緣境才得起,因此把境界說名所緣緣。
這種緣也是非常重要,譬如白色的境界當前,對于眼識作個所緣緣,便令眼識和他同時現起,你看他的力量多麼大。
關于所緣緣,印度佛家很多讨論。
有陳那菩薩者,菩薩猶言大智人。
曾著《觀所緣緣論》一書,雖是小冊子,而價值甚大,自其論出,大乘量論始立定基礎。
其對于小乘離心有實外境的僻執,破斥最有力,中譯現存可考。
今此楷定所緣緣義界,隻好博稽陳那、護法、玄奘諸師底說法而加以抉擇,計分為四義如下: 一、所緣緣決定是有體法。
法字,略當于中文物字。
有體法者,猶言實有的物事。
惟有體法才有力用,足以牽引能緣識令其生起,如白色境有自體,就能牽引眼識令其與己同時現起。
此中己字,設為白色境之自謂。
由此之故,才說境對于識為所緣緣。
若是無體法,便不得為此緣。
如世俗以為瓶子是眼等識之所緣緣,此實倒見,須知瓶子是無體假法,何得為識作緣?或有否認吾說,吾诘之曰汝所得于瓶子者果何物?汝必曰:看着他是白的,乃至觸着他是堅的。
殊不知,汝眼識隻得白,元不曾得瓶子,乃至汝身識隻得堅,也不曾得瓶子。
但是汝感識眼等五識,亦名感識。
當其現見堅白等境時,一刹那頃能見識和所見境都已滅盡,都成過去,而汝意識緊接感識續起,便追憶堅和白等境,遂妄構一瓶子其物。
實則堅和白等境是有體法,可為感識作所緣緣,至于意識所構的瓶子,根本是無體假法,若許為緣,便無義據。
瓶子如是,餘可類推。
或複難言“公前已雲堅白等相是識所現,如何說為實境”?答曰:凡感識所現堅白等相,皆托實境而起,實境亦名現境,是現前實有故。
亦是實境的相貌,故應攝屬實境,說為所緣緣。
或複問言:“感識所現堅白等相攝屬實境,得許為緣,是義無诤,但是意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