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唯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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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窺基大師造《成唯識論序》,曾解釋唯識二字雲:“唯遮境有,唯者殊勝義,遮者駁斥義,境謂物。

    蓋于識而言唯,即對世人妄執有離識而獨在之物界者,特子以駁斥。

    執有者喪其真;本無離識獨存之實在境物,今妄執為有,猶如捏目生華,非喪真而何?識簡心空,簡者簡别,識者心之異名,心能識别境物故亦名識。

    有執心與外境同是空無,《三十論》言“或執内識如境非有”,《述記》卷二謂“清辨師等是也”。

    今說唯識,正對心空之論明示簡别,易言之即不贊同心空之論也。

    滞空者乖其實。

    ”空宗于真谛中,境空而心亦空,是乃一切皆空之見,有宗唯識正矯其過,故責以滞空雲雲。

    基師此釋,頗有未審。

    世人執有離識獨存之物界是謂外境,無着派下諸師對破此種僻執,說外境非有,雖其持論根柢與餘不必同,然境不離心獨在之大義,餘不異諸師也。

    獨謂心為不空,則非餘之所許,奚為而不許耶?基師所說唯識是取境的識,此中取字含義略有三:一識攀援于境,二識于境起思慮,三識于境迷執而弗舍,具此三義名為取境。

    以後凡言取境者,皆仿此。

    這個取境的識是緣生法,無實自體,緣生詳下章。

    對境起執,不離倒妄,倒妄故非真實,無自體故即是空,妄識異本,誰謂不空?本謂本心,妄識異乎本心,《明宗章》已略言之,向後《功能》、《明心》諸章當更詳。

    基師空外境而不空妄識卻是承無着以來相沿之誤。

    《中邊》頌雲“虛妄分别有”,按虛妄分别一詞舊釋為識之别名,有者非無義,此即言識是有也。

    無着學派本不說識是空無,其與般若家妄境妄識俱空之了義适相反對,餘于此中不及詳,願有智者悉心參究。

     本章複分以二:上章明境不離心獨在,下章明妄識無自體。

     今首談境,餘之主張略與舊師相近。

    舊師謂無着派下諸師,後凡言舊師者仿此。

    古時外道小宗佛家把異己的學派名為外道。

    小宗者,佛家有小乘學亦号小宗。

    同是堅執有實在的境物離心獨存,舊師一一斥破,辨論紛然,具在二十等論。

    《二十論》依據二十句頌而作,以說明境物唯是識所變現,而實無有外境。

    推原外小所以堅持有心外獨存的實境,大概由二種計。

    此中計字,含有推求與執持等意義。

    一、應用不無計。

    此在日常生活方面因應用事物的習慣,而計有外在的實境,即依妄計之所由而立名,曰應用不無計。

    二、極微計。

    此實從前計中别出言之,乃依所計立名,曰極微計。

    心是能計,極微是所計。

    應用不無計者,複分總别。

    謂或别計有瓶和盆等物是離心實有,此雖世俗之見,然外小實根據于此。

    或總計有物質宇宙是離心實有,此依世俗見解而鍛煉較精,以為吾人日常所接觸的萬物便喚做宇宙,是乃客觀存在,本非因我人的心去識他方有他者,外小都有此計。

    極微計者,于物質宇宙推析其本,說有實在的極微亦是離心獨在。

    近世科學家所謂原子電子,亦與極微說大概相近。

    以上略述外小諸計,現在一一加以駁斥,因為外小見地,今人猶不必與之相遠,故非駁斥不可。

     應用不無計者,或别計現前有一一粗色境離心獨存,粗色境,猶言整個的物體如瓶和盆等。

    殊不知這種境若離開我的心便無此物。

    試就瓶來說,看着他隻是白的,并沒有整個的瓶,觸着他隻是堅的,也沒有整個的瓶,但吾人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名為整個的瓶。

    在執有粗色境的人,本謂瓶境是離心實有,瓶境者,瓶即是境故,此用為複詞。

    今若以實事求是的态度來審核他,将見這瓶境離開眼識看的白和身識觸的堅以及意識的綜合作用,并沒有什麼東西存在,由此可知瓶境在實際上說純是空無。

     或有難言:“整個的瓶畢竟不無,因為看他确有個白相,觸他确有個堅相,故乃綜合堅和白等相而得到整個的瓶,如何可說瓶境無實、純由心上所構造耶”?答曰:如子所難,縱令堅和白等相果屬外物不即在識,但是堅和白等相要自條然各别,易言之眼識得白而不可得堅,身識得堅而不可得白,堅白既分,将從何處可得整個的瓶?汝的意識綜合堅和白等相以為是整個的瓶,即此瓶境純由汝意虛妄構成,如何可說離我心尚有粗色境獨存? 附識:上段文中有眼識身識等名詞,按印度佛家把心分為各各獨立的八個,本論改變其義,詳見後《明心章》。

    然佛家五識名詞本論亦承用,但不視為各各獨立。

    即以精神作用,依眼而發現以識别色境者,名為眼識;依耳而發現以識别聲境者,名為耳識;依鼻而發現以識别香境者,名為鼻識;依舌而發現以識别味境者,名為舌識;依身而發現以識别一切所觸境者,名為身識。

    精神作用本是全體的,但随其所依眼耳等等官能不同,故多為之名,曰眼識乃至身識。

    舊師總稱五識,本論亦總名之為感識。

     又複以理推征,堅和白等相謂是外物亦複無據。

    如汝所計,瓶的白相是誠在外,不從識現,若果如此,這個白應是一種固定的相,汝近看他,他是這樣的白,汝遠看他,他也是這樣的白,然而汝去看白,或遠或近白相便不一樣,并且多人共看各人所得的白也不能一樣,足見這個白沒有固定的相,唯随着能看的眼識而現為或種樣子的白相,故汝所計白相在外,理定不成。

    又汝謂瓶的堅相不由心現,亦不應理。

    堅若在外,也當是固定的相,今汝觸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