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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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有宗唯識論大意 餘初服膺無著世親之學,嘗據其義以造論。

    潛思既久,漸啟疑端。

    民國十一年,講世親唯識之論于北庠。

    國立北京大學。

    忽不自安,遂辍講。

    翌年,改造《新論》。

    《新唯識論》,省稱《新論》。

    仍以未定稿講于北庠,自是曆十年,稿亦屢易。

    壬申民國二十一年。

    始删定成書,自印行世,是為《新論》原本。

    戊寅以後,複依原本而改用語體文重述之,詳初印上中兩卷序言。

    于是《新論》别有語體本。

     《新論》之旨,本出入儒佛,而會其有極。

    極謂理之至極而不二也。

    觀衆理之極而會其通,則不二。

    然原其所由作,則以不惬意于無著一派之學,而不容已于言,故書中評及有宗者特多。

    上中兩卷印行時,每聞讀者于中卷評有宗大義處,辄以未易了解為苦。

    實則,《新論》叙述有宗,本提控綱要,極其詳明,讀者若肯細心往複尋索,則脈絡分明而義蘊昭揭矣。

    前後文義,相為鈎鎖。

    故有前所陳義,待後方顯;後所述義,承前以彰。

    通前後往複數番,即衆義畢見。

    然有宗之學,自昔以來,号為難治,則亦有故。

    其持論尚剖析,而析得太零碎;既破碎已,而又為之拚合排比,極穿鑿之能事。

    故欲究其說者,非耐心以索之,則不可詳其條緒。

    條緒未詳,則莫由察其所以立說之意,無足怪者。

    夫不得其意矣,而可辨其為說之短長乎?是以論正古學,貴乎好學深思,心知其意也。

     或問:“佛家大乘學向分空有兩宗。

    龍樹提婆,實啟空宗;提婆乃龍樹弟子。

    無著世親,是為有宗。

    世親乃無著異母弟,而傳無著之學。

    有宗亦曰法相宗,空宗亦曰法性宗。

    參看《佛家名相通釋》。

    近日歐陽大師複以無著世親之學互有不同,因區别法相、唯識二宗。

    世親成立唯識,是唯識宗;無著以方便解析一切法相,是法相宗。

    參考大師所著《瑜伽師地論》序及諸論序。

    章太炎盛贊其說,稱為‘獨步千祀’。

    據此而談,則《新論》評正有宗處,其内容多屬唯識宗,未可以概有宗也。

    ” 答曰:宗者,宗主義。

    凡學之異宗者,必彼此主張有特别不同處,非隻理論上疏密之異而已。

    無著之學,根柢在《大論》。

    《大論》取材甚博,自是彙集衆說而成書。

    然無著貫穿諸義,自有宗旨,故成其一家之學。

    世親成立唯識,其中根本大義,如八識及種子與緣生義、三性義,并據《瑜伽》。

    《大論》本名《瑜伽師地論》,省雲《瑜伽》。

    其以轉依為宗趣,“轉依”有二義:曰轉舍,曰轉得。

    轉舍雜染,轉得清淨故。

    宗趣者,宗謂宗主,趣者歸趣。

    亦同禀《瑜伽》。

    自昔以來,未嘗拔唯識于法相之外而别号一宗者,要非無故。

    夫法相宗立言,其始詳于分析,猶未有嚴密之體系。

    及世親秉無著之旨,盛張唯識,無著作《攝大乘論》,成立第八阿賴耶識,以授世親。

    于是作《百法論》,首以識統一切法,色法即物質,是識之所變,故不離識。

    乃至無為法即真如,是識之實性,亦不離識。

    故一切法皆統于識。

    又作《二十論》、《三十頌》,而後體系宏整,完成唯識之論。

    故法相宗自世親唯識論出,其理論始嚴密,而面目一變。

    要其根本大義悉據《瑜伽》。

    無著析薪,世親克荷,精神始終一貫,似不必以一家之學強判為二宗也。

    然大師弘闡久絕之唯識,其功要不可沒。

    夫有宗談境,境謂所知,法相、法性、是所知故,說之為境。

    法相即指宇宙萬象而言,法性猶雲宇宙本體。

    莫備于唯識。

    《新論》評有宗,特詳唯識,亦有以哉。

     學者研唯識,每苦不易了解,此或弗思之過耳。

    夫振衣者,揭其領而全章理;舉綱者,提其綱而衆目彰。

    新論轉變章末後,叙述有宗唯識論,總其綱領而說以三:曰現界,一切現行,總稱現界。

    曰種界,一切種子,總稱種界。

    。

    曰真如法界。

    法界猶雲萬有之實體,真如即法界之名。

    此以真如法界連用為複辭。

    循此三綱領而析求之,則有宗談境處,宜無不可曉者。

    轉變章結以此段文字,正為後二章功能上、下。

    評正有義發其凡耳。

    有義、具雲有宗之義。

     現行即識之别名。

    現者顯現義,行者遷流義。

    識從種子而生,不同種子潛伏未現故,說為顯現。

    識之生也,不暫住故,念念之間、前滅後生,複說遷流。

    所言識者,義分廣狹。

    狹義則識以對境或物而得名,即能緣名識,所緣名境或物;廣義則識之一名實赅全宇宙而舉之。

    蓋一切境或物,皆攝屬于一切識,故一言乎識,便已包含境或物在内,非但為與境物對待之名而已。

    此中則約廣義。

     有宗談唯識,不許有離識而獨在的世界。

    故欲知其宇宙論,則八識之談宜詳玩也。

    八識者: 每一衆生身中皆具有八個識。

    此八個識,前五皆是向外追求,其所追求之境物,乃是五識各各自所變現。

    如眼識變似色境,耳識變似聲境,鼻識變似香境,香與惡臭,通名為香。

    舌識變似味境,身識變似所觸境是也。

    變似之言,簡異世俗執有離心獨在之境,謂諸識所緣境,皆識自變似之,非是離心别有實境也。

    第六意識,能與五識同時變似色聲香味觸境,複能獨起思構,五識不起時,意識獨起。

    變似獨影境。

    獨影境者,謂所變境非如色聲香味觸等有實質故。

    如思維一切義理時,意中亦變似所思之相,此相無質,名獨影境。

    第七末那識,唯内緣賴耶為自我,阿賴耶識,省雲賴耶。

    不外緣故。

    五識及意識變似色聲等境時,即視為外物而追求之不已,故雲外緣。

    末那唯内執有自我,非外緣也。

    第八賴耶識,其所緣境則有三:曰“種子”,此非賴耶之所變,但是其所藏而已;曰“根身”,眼耳鼻舌身五根,總名根身,賴耶即執持此以為自體;曰“器界”,相當于俗雲自然界或物質宇宙。

    根與器,皆賴耶之所變現,非離識而獨在也。

    根器不離第八識故。

     如上八識,亦各各析為二分,曰“相分”及“見分”。

    如眼識所緣色境,是名相分;而了别此色境者,是名見分。

    即此二分,合而名識。

    乃至第八賴耶所緣種子、根身、器界,是名相分;而了别此根、器、種者,是名見分。

    二分名識,複如前說。

    乃至者,中間略而不舉故。

    賴耶了别之相甚深細,《三十論》說為不可知。

    其更析每一識為三分或四分者,取義别故,詳《佛家名相通釋》。

    此略不舉。

     又複應知,凡言識者,義攝心所。

    詳《成唯識論》。

    如說眼識,此非單一體,乃由一心心、亦名心王。

    與多數心所心上所有的各種作用,非即是心,而實各有自體,但與心相應,合以取境,是名心所。

    複合而名為一眼識。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賴耶皆可例知。

     每一識各各析為心及諸心所。

    此中每一、及、各各等字,須注意,心所有多,故置諸言。

    而每一心析以相見二分;每一心所亦複析以相見二分。

    故前言八識各各析為二分者,當知言識皆攝心所。

     據上所述,一切心及一切心所,總括而談,隻是千條萬緒的相分、見分而已。

    據此看來,有宗唯識論竟将完整的宇宙剖得極細碎,蓋其所謂千條萬緒的相分、見分,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種子,後詳。

    就相見言,相見既是段段片片;就相見所從生之種子言,種子亦是紛然衆粒,故謂剖得極細碎也。

    然則宇宙殆如一盤散沙乎?有宗亦知其不妥,故建立賴耶識。

    賴耶所由立,略說有二義:一、含藏一切種子故。

    蓋現行界或一切相見,非無因而得起,故應建立種子為現界之因。

    現行界、亦省雲現界。

    然種子是個别的,紛散如衆粒,故建立賴耶為種子所藏之處。

    賴耶者,藏義,處義,是一切種子所藏處故。

    二、為諸現行作根本依故。

    現行、見前注。

    夫諸現行或一切相見,若唯任其散漫,無有統攝,此于理論上亦說不通,故建立賴耶為前七現行亦雲前七識。

    五識及第六意識與第七末那識總稱前七。

    或一切相見每一識,各各析為相、見二分。

    已說如前。

    作根本依。

    賴耶亦名為根本依,見《三十》等論。

    前七諸相見各各有自種子為因,故得生。

    本非賴耶所親生,然諸種子皆藏伏賴耶中故,又必賴耶生、前七方得生故,故說賴耶為前七之根本依也。

    依字吃緊。

    前七各有自種,但依賴耶而生,非由賴耶親生故。

     賴耶與前七并名現行,亦通名為識,但為前七之所依,已如前說。

    然賴耶行相極深細,行相者,行謂行解,相者相狀。

    賴耶非冥昧無解,但其解相極深細。

    細者細微,深者深沉。

    難可窮測。

    賴耶亦析為相、見二分,前文說一切心及一切心所各各析為相、見二分,可知賴耶亦爾。

    亦從其自種子而生,一切心及心所各各有自種子故。

    卻與種子互為能所。

    雲何互為能所?賴耶之自種子為能生,而賴耶為其自種子之所生;但從另一方面言,賴耶自種子及前七種子、并為能藏,而賴耶則為一切種子之所藏,故賴耶與種子互為能所。

    因果同時,種子能生,是名因,賴耶是種子之所生,即望因而名果。

    同時者,非因先果後故。

    故賴耶得含藏種子。

    如種子先在,賴耶後生,即因果不同時,便不可說賴耶能含藏種子也。

    今說因果同時,故無過。

     有宗既立種子為現界之因,而種子之性複分有漏無漏兩類。

    有漏性,亦雲染污性,非清淨故,取喻漏器常下墜,故雲有漏。

    無漏者,有漏之反,清淨故,純善故。

    故所生現行,性從其種。

    謂有漏種子,其所生現行必是有漏性;無漏種子,其所生現行必是無漏性。

    賴耶識者,唯從有漏種子而生,故賴耶是有漏性也。

     賴耶含藏一切染淨種子,染謂有漏性,淨謂無漏性。

    而賴耶自身卻是染性,雖含有淨種,而不得發現。

    無漏種子省言淨種,有漏種子省言染種。

    據有宗義,吾人的生命隻是染種所生之賴耶。

    佛家雖斥破外道之神我,但有宗所立賴耶,實有神我的意義。

    持說雖有不同,其以為吾人自有法爾固具的個體的生命,超脫形骸、無始無終者,則一也。

    或謂之神我,或謂之神識,賴耶一名神識。

    奚有異哉?夫佛家立第八識,而分染淨,衆生自無始有生以來,其第八識唯從染種而生,即此第八種唯是染性;而名之曰賴耶。

    此賴耶非可寶貴之物,乃淪溺生死海而大苦不可拔者也。

    衆生以是故,應發心求無上菩提,菩提者,覺義。

    積劫修行,漸斷賴耶中染種,久之染種斷盡,即賴耶亦俱斷。

    其所從生之染種已斷故。

    然非第八識可斷,注意。

    蓋染種斷盡時,賴耶即舍,舍亦斷義。

    斯時,第八識中淨種發現,易言之,即是淨種生第八現行。

    現行、即識之别名,已見前。

    由此而第八識乃不可複名之以賴耶,但名無垢識而已。

    此無垢識則永無可斷也。

    故染種與賴耶斷時,隻是第八識舍染得淨,所謂轉依是也。

    轉舍染第八識,而轉得淨第八識,前後第八識雖相續,而後之淨第八識與前之染第八識确非一體,前後種子染淨異故。

    然則佛家本非無我論,其言無我者,謂不當于我而起執耳。

    執之義甚深,貪、嗔、癡等惑皆依執我而起。

    執即增長賴耶,而真淨之我終不得發現矣。

     問曰:“賴耶自種與賴耶并斷時。

    其前七染種與前七染識前七識從染種生者,即是染性,故雲染識。

    亦皆同時斷耶?” 答曰:皆先時或同時斷。

    但前七淨種生前七淨識,如《三十論》等說。

     問曰:“有宗建立染種與賴耶,則與荀卿‘性惡’之論相通矣。

    ” 答曰:荀卿不見本體,其所謂性,非真性也,乃後儒所謂氣質之性耳。

    氣質不能無惡,有宗染種與賴耶之說,其不悟真性與荀卿同,而任猜想以構成一套理論,則荀卿無是也。

    有宗成立種子與賴耶,理論甚繁密,其實隻是戲論。

     有宗八識之談,以賴耶、末那為恒行。

    “恒行”謂無斷絕時。

    如人雖死,而此二識不随形骸俱亡。

    前六識眼識乃至意識。

    則有不行時,如極重睡眠及死亡時,六識皆不行,但六識種子自藏伏賴耶中。

    賴耶是前七識之根本依,宇宙人生以此建立。

    由有賴耶,根身、器界方得有故,故賴耶無斷絕。

    第七末那恒内緣賴耶以為自我,即托賴耶見分,變似其相,而執之為自我故。

     問:“末那緣賴耶,何不親緣之,而必變似其相乎?” 答:如有宗說:八識各各獨立,故每一識之所緣,皆其自變之相,末那緣賴耶,亦須變相。

    末那恒與賴耶相依,無有斷絕,由有賴耶,故有末那。

    賴耶為染識,至成佛時,雖舍去賴耶,而舍染得淨,即無垢識亘古不斷。

     有宗以賴耶或第八識變現根身、器界。

    器界,如山河大地及諸天體皆是,相當于俗雲宇宙。

    根身,略當于俗雲身體,略之為言,顯非全合。

    蓋佛家所雲根身之為物,極微妙,非指肉體為根身也。

    肉體隻是器界之一部分,為根身之扶助,而不即是根身,亦名為扶根塵雲。

    前七一切相見,又皆依賴耶而有。

    前七之一切種子皆藏伏賴耶中。

    賴耶非衆生所共有,乃每一人或動物,各各有一賴耶。

    據此,則有宗關于宇宙論方面之見地,直以為衆生各一宇宙,同處各遍,互不相礙。

    宇宙者,一切相分、見分之都稱耳。

    一切相見,各各從自種子而生,而含藏一切種子之賴耶又是各别的,故雲衆生各一宇宙。

    同處雲雲者,如某甲的宇宙與某乙的宇宙同在一處,譬若千燈,各各遍滿于一室,互不相礙。

    此亦可謂多元論欤。

     上來略說現界,次談種界。

    種子者,以其具有能生的勢用故名。

    種子,省言種。

    象物種為能生故,象,猶取譬也。

    物種,如稻等種。

    是為生生不已之大力,此中說種子是生生不已之大力,卻與《新論》言“生生不已”者異其旨趣。

    《新論》所謂“生生不已”,乃即本體之顯為大用而言之,是剛健純善者也。

    有宗談種子,則不見本體而出于妄構。

    且其所謂種子,本通染淨而言,其染性種子與後起之習氣,亦皆說為生生不已的,故與《新論》判若天淵。

    故亦字以“功能”。

    功者功力,能者能力,功能即勢力義。

    更有許多異名,此姑不述。

     有宗建立種子,所以說明現界。

    八識或一切相見,通名“現界”,說見前。

    蓋一切相見之生也,是名現行。

    而此現行必非無因而生,故乃建立種子,以為現行生起之因。

    今叙述種子,略以七義: 一、種子是個别的,不可說為渾一的完整體。

    此在瑜珈種子七義及《攝論》種子六義中,其為個别的意義已甚明白。

    輕意菩薩《意業論》雲:“無量諸種子,其數如雨滴”是也。

    因種子差别故,不一之謂差别,紛然如衆多粒子故。

    而其所生現行或一切相見,則亦千條萬緒,各各獨立,所謂“法相厘然不亂”是也。

     二、種子是有實自體的,故說藏在賴耶中,而為賴耶的相分。

    但其自體非兀然常住法,卻是刹那生滅法。

    每一個種子,其自體均是刹那刹那、前滅後生、相續不絕的。

    譬如一人之身,是一個前後相似相續、刹刹生滅的物事,否則是常住法,雲何能生? 三、種子與現行是一能一所互相對待的。

    吾嘗言,如種與現隻作為隐顯的說法,其潛藏則謂之種,其呈顯則謂之現,如此說法似較有意義。

    而有宗種現之談确不如是,蓋有宗以種子為能生,現行為所生,其一能一所,乃相對峙。

    藏伏賴耶中的一切種,是隐于現界之後,而為現界作根源。

    現界雖從種而生,但既生則有自體,即别為顯著的物事,所以種現二界成為對峙。

     現(所生)……種(能生) 四、種生自現,各各不亂。

    謂眼識種,親生自類現行,即眼識。

    決不生他現,他現,謂耳識乃至賴耶。

    如世豆種不生麻。

    眼識種如是,耳識種乃至賴耶識種,皆可例知。

    此中言識,皆通括之詞,如析言之,當雲眼識心種生自現,及眼識心所種生自現;若更析言之,當雲眼識心相分種生自現,及眼識心見分種生自現。

    眼識心所相見二分種,各生自現可知。

    眼識種如是,耳識種乃至賴耶識種,各各生自現,皆應類推。

     五、種子分本始。

    本者,具雲本有種,亦雲法爾種;始者,具雲始起種,亦雲新熏種。

    無著在《瑜伽》及《攝論》等,建立種子以為現界之因,尚未讨論種子所由來,及世親以後諸師始興诤論。

    有主種子唯是法爾本有,不由後起者。

    法爾,猶言自然。

    法爾本有,即不可更诘其所由來,易言之,即不可謂種子更有因也。

    又由本有故,即非後起可知。

    有主種子竟是始起者,由非本有,今始起故,謂之始起。

    其說以為前七皆為能熏,熏者,熏發。

    如眼識隻是相見二分,此二分從自種生起時便能熏發一種勢力,而投入第八賴耶之中,是謂能熏。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七末那識,皆可例知。

    參考吾著《佛家名相通釋》。

    第八賴耶識則是所熏,由第八為前七所熏故,即前七一切熏發,而第八皆受持之也。

    前七一切相見各各從自種起時,皆有餘勢續生,是名習氣,以熏入賴耶中而潛藏之,遂成為一種新的勢力,複能為因,生起後念一切相見。

    此潛伏賴耶中之新勢力,即名始起種,又名新熏種。

    如上二說,互相乖競,及至護法師始起而折衷之。

    乃謂種子所由來,有是法爾本有,亦有由新熏始起者,于是種子有本新二類。

    若無本有種,則無始創生之現,現者、具雲現行。

    便成無因;若無新熏種,則現行起時無複有習氣續流,亦不應理。

    故本新并建,護法固以為折衷至當。

     又複應知:由新熏義成立故,于是說現行識現行乃識之别名,今與識連用為複詞。

    能熏生新種。

    此新種者,實即現行識之餘勢不絕者,所謂習氣是也。

    餘勢一詞,詳《新論功能章》下。

    通常所雲習氣,實即現行識起時,便有一種餘勢續流決不斷絕,即此謂之習氣。

    而現行識熏生新種時,即對彼藏伏賴耶中一切本有種之同類者,亦同時熏發而使之增長。

    同類者,如染性現行與本有種染性者,即為同類。

    故本有種亦受現行識所生習氣之影響,因此,而一切種無論為本、為新,得通名之以習氣。

    有宗諸師談種子義至此,雖持論愈密,而其支離究不可掩。

    夫既建立本有種矣,而又以現行識之習氣亦名為種,遂使習氣與法爾種混同不分,謂非矯亂論得乎? 六、種子分相見。

    無著最初立說,隻謂八聚心、心所各各有自種而已。

    八聚者,聚者類聚,八識隻是八聚,并非八個單純體。

    如眼識,乃由一心及多數心所合為一聚,而名以眼識。

    耳識乃至賴耶,皆可例知,故雲八聚。

    若乃于每一心析為相見二分,因此讨論二分之種為同為别,同者謂二分同一個種子而生,别者謂二分各别有種,即相分有自種子,非與見分同種故。

    下言同别者,仿此。

    于每一心所析為相見二分,其種同别,複成疑問。

    此自世親以後諸師頗多聚訟,及至護法始折衷衆說。

    謂心與心所各各二分種有同有别,如意識相分,有與自識見分同種生者,但約獨影境言。

    如意識思量一切義理時,見分心上必變似所思之相,此相分無實質,即與見分同種,是為相見同種。

    如五識等相分,即色聲香味觸,有實質故,此相皆有自種,不與見同種。

    乃至第八根器相分,并為實有或具有實質故,亦有自種,不與見同種。

    是為相見各别有種。

    護法兼融同别之論,頗近似二元論之主張。

    相見别種,猶心物二元論。

     有問:“護法諸師既主相分别有自種,如何而說相由識變?” 答曰:彼計見種挾帶相種而起故,見分種為主動,而相分種隻是從屬的。

    又因随果攝故,相見種各望相見二分而為因,二分各望其自種而名果。

    舉果即已赅因,故依果上說相分境是見分識之所變,相分境、複詞,見分識、亦複詞。

    非謂相依識變即相無自種。

    非字、一氣貫下讀之。

    此中識字義狹,即謂見分。

    須知:說相由識變者,即顯相分從其自種生時,此相分種實仗托見分種而與之俱起,易言之,即見分種挾帶相分種而起也。

    故雲舉果赅因,從果上言之,而其因可知也。

    護法等之義如是。

     七、一切種子,性通染淨。

    性者,德性。

    德者,得也。

    言種子之所以得成其為此物也。

    一切二字及通字、須注意,無量數的種子,有是染性、有是淨性,非一切種同一性也,故置“通”言。

    淨性亦雲無漏,是清淨義;染性亦雲有漏,是染污義。

    亦雲雜染。

    有漏性中,複分以三:曰善,有漏之善,非純善也,非真善也;曰惡;曰無記,非善非惡名無記。

    記者記别,不可記别其是善是惡,故雲“無記”。

    無漏性,唯純乎善,唯字吃緊。

    “惡”與“無記”皆非所有,此善真實,與有漏善截然不同。

    有漏性者,不惟惡是染,即善與無記亦同屬染性,非清淨故。

     一切種子,有是染性,有是淨性。

    淨性種子名為淨種,染性種子名為染種。

    染種所生現行,即是染法;染法猶雲染污的物事,切勿将“法”字誤解為規律。

    蓋現行從染種生者,自是染法,下言淨法者準知。

    淨種所生現行,即是淨法。

    然則凡聖迥别,衆生國土是穢,國土猶雲宇宙或世界,非謂國家壤地。

    菩薩猶言聖者。

    國土是淨,則以菩薩能伏除本識中染種,伏者伏滅,本識即第八識之别名。

    乃令淨種發現,發現、謂淨種生現行。

    而衆生不爾故也。

    衆生不能斷除染種,即一向是染種發現,而淨種恒隐,直等于無。

     上來略說種子義,今當簡述緣生義。

    緣生者,謂依種現分别安立諸緣,以說明現界由衆緣會合而得生起。

    略舉四緣如左。

    緣亦得名為因,而因緣之“因”則以其能親生自果故名,義至嚴格。

    自餘三緣便非能親生果,但于果有相扶助之關系而已。

     例若第八現行相分,如根身則為五識發現之增上緣。

    現行意識等,亦皆為五識作增上緣,各識增上緣多少,可考《佛家名相通釋》 每一現行識生時,必具四緣,如上所述。

    初因緣,依種子立,餘三緣,皆依現行立。

    有宗雖建立種子為現界或一切相見之因,然非僅恃孤因不待衆緣可以生果。

    然非、一氣貫下讀之。

    孤因者,若隻立種子為因,更無餘緣,即此因是孤獨的。

    果謂現行,對因而名果故。

    無著說種子六義中,有待衆緣一義可玩,衆緣者,謂次第、所緣、增上諸緣。

    惟其建立四緣,故緣生義得以成立,孤因則無緣生義也。

    夫孤因,則是不平等因計之緒餘耳。

    不平等因者,如建立一神為萬有之因,即此因體超出于萬有之上,故雲不平等,作是計者,名不平等因計。

    若數論外道立自性為因,而不待衆緣,則是從不平等因計演變得來,昭然可見。

    緣生義成,斯與不平等因計異以天淵,又遮自然外道之論,此其卓絕處。

    一切物由衆緣會合乃生,非自然生。

    自然生者,即不待緣。

    但印度自然外道,似無深解,如雲烏自然黑、鹄自然白,其持論一本俗情,蓋與中土老莊之旨絕不相侔。

    老莊言“自然”,與佛家所雲“法爾道理”者為近,法爾猶雲自然。

    如言萬物之本體,佛曰“真如”,老莊曰“道”,有能進而诘“真如”或“道”之所以然者乎?不可緻诘,自然而已,窮玄至此,斯為極則。

    而從來佛者之徒,猥以老莊與天竺自然外道一例同譏,玄奘亦同此見,可謂無識甚矣。

    然緣生之論本始自釋迦,逮小乘以迄空宗,龍樹提婆學。

    其說屢變。

    及至無著世親,則其言緣生也,又成為構造論,而無複存龍樹遮诠之旨,學者宜知。

    參考吾著《破破新唯識論》,又《新論》中卷談及有宗緣生義處亦說得極明白。

     有宗以種子為現界之因,而其所謂種子卻是個别的,是多至無量數的,故是多元論。

    至其言種子自體,則分相見兩類,又有二元論的意義。

    又言種子性通染淨,複成善惡二元論。

     有宗以有漏種所生之賴耶為衆生之本命,雖雲賴耶中亦含藏淨種,然就衆生分上說,則無始以來唯是有漏流行,而淨種從來不曾發現,是與世儒性惡之論無甚懸殊。

     上來略說種現二界,今次當及真如法界。

    真如者、普光唐玄奘弟子。

    釋雲:“法性猶雲一切物之本體。

    本來常自寂滅,此中寂滅之滅,謂法性上恒無惑染,幽微湛寂,故雲寂滅,切勿誤作斷滅解。

    不遷動義,無方所、無形相、無惑染、故不遷動。

    名為真如。

    ”窺基雲:“理非倒妄,故名真如。

    真簡于妄,簡者簡别。

    如簡于倒。

    ”如者,其德性恒無變易之謂,故離颠倒。

    又曰:“真如者,顯實常義,實者、真實,常者、恒常。

    真即是如,古譯真如,隻一如字,亦或作如如。

    如、本形容詞,蓋理之極至,非言說與思想所可及,他是那模樣的,就還他那模樣,不可妄猜他,此如義也。

    又克就法性自身言,他的德性是不可改易的,故曰恒如其性。

    此亦“如”義。

    又法性是不可緻诘其所由然的,是謂法爾道理,莊生雲“惡乎然、然于然”,此皆如義。

    如即無為。

    ”真如亦名無為法。

    無為者,法性湛然常住,無所造作,故曰無為。

    總光基二師之釋,真如義趣可知。

     有宗既立本有種為現界之因,即本有種已是諸行實體,諸行謂一切相見,亦即現界。

    而又承諸佛菩薩相傳之旨,說法性即真如。

    此真如者,既不是種子,又不可說本有種即真如之顯現,然則本有種與真如究是如何關系?有宗于此既無所說明,此實其在理論上之最不可通者。

    學者稽考有宗諸經論,其談種子義則與真如無融會處,其在三性中談圓成實性即真如,又與依他性中種子無融會處。

    由有宗學說之體系衡之,種子既是現界根源,而又于種界外别說真如法界,則不得不謂之有二重本體,可謂支離極矣。

     有宗盛張三性義,謂遍計、依他、圓成三性,詳《新論》中卷,讀者如字字留心,并不難了解。

    極須玩索。

    有宗整個的意思,可以說三性義包括得盡,學者研究有宗,須有此個大綱領在胸中,方不至茫無頭緒,否則必炫惑于其紛雜的名相、繁瑣的辨析、而莫知其所謂。

    有宗學說,根本隻是一個對待的觀念。

    其言種與現,則曰能藏所藏,種子為能藏,第八現行識是種子之所藏。

    能生所生,一切種子,皆為能生;一切現行識或相見,皆為所生。

    能熏所熏;立新熏種者,則以前七現行識皆為能熏,第八現行識則是所熏。

    其言識與境,則曰能緣所緣,此中識字義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