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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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巽二卦并列,此二卦,各隻列下卦,上卦則因而重之,不待列故。
比而觀之,共相反可見。
凡卦凡之為言,即通《大易》六十四卦遍舉之。
但此中隻談八卦耳。
陽爻,吾則皆以表辟。
凡卦之奇畫,皆陽爻。
其陰爻,吾則皆以表翕。
凡卦之偶畫,皆陰爻。
《震》,一陽在下,其上二爻,皆陰也。
《巽》,一陰在下,其上二爻,皆陽也。
《震》《巽》二卦,名相反而實相資,故并列之,以便說明。
在未釋此二卦之前,有一義須先陳者。
《易》之為書,妙于取象。
前談《幹》《坤》一卦,直抒其義,而未及象。
凡卦,舉象以示,而其意義昭然若揭矣。
《震卦》取象于雷。
雷出無形,震動乎幽蟄,其力盛大而不可稱。
《震卦》一陽潛動于下,故以雷象之也。
又有帝象,帝者主宰義。
震卦一陽居幽,而為動之主。
居幽者,初爻居下,隐而未見也,故為幽象。
故有帝象。
《巽卦》取象于風。
此有二義。
一、風者輕微,而無不入。
《巽卦》一陰在下,卑順以入陽,而從陽之運,故有風象。
陰,坤也。
吾謂之翕。
坤或翕,則唯順從乎幹或辟,而不自為主也。
故雲卑順。
風之輕微可以象其卑順。
二、風之大者,磅礴六合。
《巽卦》二陽在上,周通無礙。
周者周遍,無虧欠故。
通者通暢,無隔閡故。
無礙者無滞也。
故亦有風象。
如上已釋卦象。
今略陳大義者,由《震卦》言之。
物質宇宙本依翕立,然而默運之,且主宰之者,則辟也。
震之初爻,一陽潛動乎下,其上二爻皆陰,則翕象也。
易言之,即萬物粲着之象也。
唯物論者隻執有物而已,不知物非實有,而默運其中者乃是健進的勢用,即所謂辟者是也。
《震卦》之一陽潛而在下,即表辟之默運乎翕之中,而為翕之主也。
《震》有帝象者此也。
或曰:“公固嘗言,翕隻是一種動勢,其現似形物者,特由其動勢至猛至疾,故現迹象,假名形物耳。
譬如閃電,其閃動至疾,故有相狀現。
據此而言,翕便是動,雲何複待關為之默運耶?”答曰:翕便是動,此推本之言耳。
所謂翕者,元非異辟别有自體。
蓋即本體之流行,不得不有此收凝之一種勢用而已。
然此種勢用,既成乎翕,即為形始。
翕者,形之始。
是則已趣物化,物化者,謂其轉化而成為物質的,故雲。
他處凡言物化者,仿此。
而全違其本體矣。
譬如冰,假說以水為其本體,而冰之成也,則與其本體違異,成凝固相故。
夫物化,即成為重濁。
《易緯》言《坤》,謂其勢不自舉。
坤。
即吾所謂翕。
故知翕者,當作物觀。
而失其健以動之本性,不能不有待于辟也。
由翕随辟而轉,故雲勢不自舉。
夫本體之流行,而反以成乎翕也,反者,翕則不循其本,故雲。
疑于不守自性。
然此但為其自身表現之資具計,不得不故出于此。
故者,謂若故意也。
而本體畢竟不舍失其自性。
名本體以真如者,以常如其性故。
乃恒保其剛健,本體萬德具足,此中但舉剛健,非不兼餘。
恒者,無有放失之謂。
升進而不已也。
此升進之勢用,即名為辟。
辟固與翕反,而必資翕以為運行之具,否則浮散而無寄矣。
故辟者,恒默運乎翕之中,利其反而卒融釋以歸于太和。
《震卦》一陽潛運,所以表辟之運翕,其力用至盛大而不可禦,故以雷象之也。
《震》《巽》二卦,所以反而相資者,《震卦》則陰外見,二陰在一陽之上,名外見。
而陽居幽以動之,初爻名居幽,見前。
表辟之默運乎翕也。
《巽卦》則陰入陽。
一陰在下,以進入乎二陽,而為陽所含。
明夫辟者,乃體之全顯。
本體,舉其自身全現作辟。
譬如大海水,舉其自身全現作衆漚。
故雲全顯。
無定在,無形,故無封畛;無封畛,故無虧欠。
所以無定在。
而無所不在。
無定在故,乃無所不在。
如其有所不在,則有虧欠。
今此不可以形物推測之,故不爾也。
故辟既運乎翕之中,亦包乎翕之外。
翕便成形。
凡有形者,即有限。
故恒排斥其他衆形,而不能包含之。
唯辟無形,乃能包衆形。
而自翕言之,則是翕者順以入乎辟之内,而為其所含也。
《巽卦》陰自下以入陽,即斯義也。
《震》,陰在上。
明翕則有物象着明,而辟乃默運于其中耳。
《巽》,陽在上。
明辟雖居幽,辟無形,本幽也。
震初爻之象以此。
而實周遍含宏。
至真不息曰周,圓滿無虧曰遍,無所不包通曰含,其大無外曰宏。
并包萬物,而為之主也。
萬物者,依翕而為之名耳。
或複問言:“翕辟本為一體之流行,翕辟之勢,生滅滅生而不已,是曰流行。
翕辟乃唯一的本體之顯為如此者,元非截然兩種實在的物事,故雲一體。
為用雖殊,翕辟相反,雲用殊。
相融則一。
相融,則本非異體可知。
此公持論本旨也。
然說辟為主,夫雲為主,則有作意乎?無作意乎?意者,意欲。
作意,猶雲有造作的意欲。
宗教家之上帝,則有作意者。
”答曰:造化有心而無意,吾前已言之矣,此不贅論。
夫翕唯物化,而辟則恒不舍其健,有以轉翕而伸其自由,辟是自由的,終不随翕轉。
故知辟主乎翕也。
已說《震》《巽》,次《坎》及《離》。
《坎卦》合上下兩《坎卦》而成。
如下所列:?。
《坎》是險陷之名。
此卦一陽陷于兩陰之中,如?,即陽為陰所障礙而不得顯發,故陽在險陷中也。
《坎》之象為水,水之流也,度懸崖,入坑阱,泛濫乎淵廣不測之洋海。
此至險也。
故《坎卦》象之。
《離卦》合上下兩離卦而成。
如下所列:?。
《離卦》爻象,恰恰與《坎》相反。
? 《坎》 ? 《離》 《坎卦》一陽在中,為險象,以其受陰之锢蔽故也。
《離卦》一陰在中,而陽則破陰暗以出,故為明象。
明者暗之反。
上下兩《離卦》,故為重明也。
其明繼續不已,故為重明。
又陰在二五,為居中得正之象。
上下兩卦合數之,從下卦初爻數起,陰居二爻及五爻。
二者,下卦之中。
五者,上卦之中。
則以陰能順暢,是履中正之道。
非若《坎卦》,陰失其道而锢陽也。
失道,謂陰不順陽,即失其中正。
有據唯物論之見地,以難餘者曰:“公所謂翕者,即物之一名所依以立也。
公所謂辟者,即心也,生命也,精神也,是諸名者所依以立也。
本論所雲心與生命、精神三名詞,其名雖殊,而所目則一。
以其為本來靈明淨妙之體,是為吾身之主宰,則名曰心。
但有時以習氣或妄識名心者,則與此中心字異義,宜随文辨别。
又以其為生生不息真幾,則名曰生命。
但與世俗習用生命一詞的意義不必同。
又以其迥超物外,神用不測,剛健不撓,是為萬有之原,則名曰精神。
故三名雖異,而實無别體。
譬諸某甲以其慈愛而名仁人,以其武健而名勇士,仁勇雖異其名,而所目隻是某甲一人也。
此三名,在全書中散見,他處未及注,姑識于此。
公固以翕辟為同行異情,翕辟流行,元非異體,故名同行。
情者,情勢。
一翕一辟,動勢則殊,故雲異情。
辟主乎翕,翕終順辟,此心物所由不二。
而以辟為主故,克成其唯心之論也。
雖然,理論上盡可如是主張,但由世間極成之所诏,世間極成一詞,見上卷《唯識論》。
與科學質測之所及,則唯共許物為先有。
而心或生命等,精神一名不備舉,故置等言。
乃于物質宇宙經不可數計的長期發展之後,隻傥然發現耳。
何則?心或生命等唯着現于有機物,而有機物,固遠在無機物發展之後,而僅乃有之。
此事實之不容否認者。
今不暇旁征博引,第就天文學言之,則物為先有,而心或生命等屬後來傥見,其事甚明。
斯亦言唯心者所可注意也,姑以三端略言。
一、物質宇宙,重重無盡。
吾人所居地球,是八大行星之一。
八大行星和太陽,乃組成太陽系。
在此太陽系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天體系列。
天體,即星球之代詞。
其數目之多,遠過恒河沙數。
天文學者如瓊斯。
有雲:“天際星球之數,差不多和全世界各海岸的沙粒那樣多。
”此中全世界,猶雲全地球上。
湯姆生雲:“夫以太陽系之碩大廣漠,宜無倫匹,而在衆星雲之大宇中,乃渺乎滄海之一粟耳。
”由此可見,充塞太空隻是無量物質宇宙。
二、具有心或生命的有機體,其所可存在之域,必與一團烈火似的熱度最高之圈圍,距離遠近适中,而恰為溫度合适之域。
若不及此域,或距烈火圈過近,則生物必枯萎。
或距烈火圈過遠,則生物必凍斃。
唯吾侪太陽中系之地球,偶具恰當的溫度。
但散布太空之無量星球,其類似地球之繞太陽而有适于生物發展的溫度者,似乎極為難得。
因為無量恒星中,其同于吾侪太陽一模一樣地抛出行星來,此則确屬稀有。
三、依天文時間計算,行星之年歲甚小。
太陽系的造成,大概因兩星雲之相撞。
而兩星雲相碰一次的機會,約須七兆兆年。
據此,則太陽系的年歲,在星雲中已甚幼稚。
地球這一行星,是從太陽中分裂而出,其年齡較太陽更小。
在地球形成之後,又不知經多少時劫的變遷,始有生物産生之可能。
自生物中進化為人類,才有高等心靈發現,則又不知曆時幾許矣。
綜上所說,一、充塞太空,隻是物質宇宙。
二、在無量的物質宇宙中,如吾侪地球這一小宇宙,其可以産生具有心靈或生命的生物者,确屬罕有其匹。
不能不謂之出于偶然。
三、即就地球上之生物或人類而言,其産生的時代乃最晚。
準此而談,則所謂心者,既是後于物而有,且其産生甚為偶然。
今如公說,依翕假名為物,依辟假名為心,而複以翕辟為同行異情。
詳前注。
又謂翕為辟所待以顯發之資具,辟運于翕之中而為其主。
以此成立唯心之論,是與天文學所給予吾人之啟示何其相違戾已甚耶?” 如上所述難者之說,其陷于迷謬之故,略說有三。
一曰,彼所謂物質宇宙,亦省言物。
但從迹象上執取,殊不知此等迹象之本身,隻可說為流行不住的功用,而不當定執為實物。
雖不妨依迹象假名為物,要不可執實。
這種功用,元是具有健進和收凝之兩方面的。
無有收凝,不顯健進。
設想大化之行,隻是虛浮莽蕩,沒有疑聚處,如何顯得出健進的勢用來?無有健進,隻是一味閉塞,而生化熄,宇宙奚其如是?健進名辟,收凝名翕。
一翕一辟,反而成化,是名功用。
翕則幻呈迹象,辟則無象可睹,乃遍運乎翕或萬象之中,而靡所不在。
夫泯然無象,而實未嘗無者,此宇宙之真也。
其呈象者,非真相也。
世俗依迹象,而執為實有如是物質宇宙,此大謬也。
或曰:“近之談唯物者,其論亦有進矣,非必有實質而始謂之物也。
即公所雲功用流行,便不妨名之以物耳。
”答曰:如是說者,則物之一名乃神化之稱耳,已與世所雲物之本義不符。
神化者,至明而自在者也。
無迷闇故,雲至明。
神用不測,無拘礙故,雲自在。
總之,如實而言,物者依翕之迹象,而假為之名,本不可執為定實。
而翕與辟同體,故不應堕唯物之謬執。
二曰,難者隻知心者為人人各具之心,故說心是後于物而有。
實則人人各具之心,即是宇宙統體之心。
此中宇宙,乃一切物或萬有之都稱。
統體者,萬有同體,無有差别,故雲。
此中即斥指本體名心也。
不可以剖析之術,而妄相推求也。
自其各具者言之,若向也本無,而後乃偶現焉。
如有生物或人類時,才見有心。
其以前則未之有也。
難者之意蓋如此。
自統體言,則至無而妙有,無者,無形相,無作意,非空無也。
其有特未定耳。
非預定其所将有,不可說如彼上帝創造世界故。
至寂而神變,其變唯所适耳。
唯變所适,非有意安排。
此心統體之心微妙,不可究诘。
人類未生時,此心未嘗不在。
無量諸天,謂一切星球。
無量世界,孰主張是,孰綱維是。
此心遍為衆星球或萬有之實體,故可說為主張,為綱維,非謂其超然于萬有之外而為其主張與綱維者。
人類生時,此心因人而善貸,善貸,本老子語,貸猶予也。
随人而貸予之,未嘗吝于給。
以其本來至足,而發用無窮也。
自統體之心,望人而言,則曰貸予于人。
自人而言,則此心是人所以生之理,非從他得也。
語言異其方式,義無乖反。
孰謂其本無有,而後乃偶現哉。
三曰,難者徒驚歎于空間之浩大,星辰之數量與容積之多且廣,及天文時間之冗長,益複緻慨于生物或人類之晚出而且偶然。
此種意思,實因将自然界析成段段片片,而不悟自然确是一個不可分截的完整體。
須知無量星球,互相關聯,互相影響,而為一有組織的機體。
正似一個人的身體,是許多互相關聯的組織細胞結構而成。
從吾侪具有心靈的人類或有機物,追溯到地球,及此太陽系,并所屬之衛星,乃至星雲、銀河和銀河以外的一切,恁地廣漠的萬有,純是互相聯屬的一完整體。
恁地,猶言如此。
其呈着萬象,實有秩序,而非混亂。
其發展,自衆星迄于人類心靈昭顯,蓋一本於穆然不容已之真,而非機遇。
穆然,深遠貌。
不容已者,至真之極,德盛化神,如何可已。
機遇者,偶然義。
夫自無機物而至有機物與人類,始顯心靈。
乃不容已之真所必至者。
何可謂之偶然?因為大自然是一完整體,所以其間絕沒有偶然,絕沒有混亂。
難者如果了解自然為一完全體,則知生物或人類本與自然為一,而不可分。
又何至妄疑心靈非自然之本性。
而以為偶爾發現耶?本性猶言本體。
吾人之本心,即是自然之本性。
非有二本也。
複次,自然為一完整體故,其間各部分,互相通貫,而亦互為依持。
持者能持,謂能任持其自相,即有對其他一切部分而為主的意思。
依者,依屬于能持之謂。
此一部分,望彼彼部分而為能持,即彼彼皆為此作依屬。
彼彼者,不一義。
凡此外之一切,通以彼彼言之。
彼彼部分,亦複望此而為能持,即此通為彼彼作依屬。
彼彼相望,互為能持,互為依屬。
故一切即一,随舉一部分為能持,其餘一部分皆依屬于此一,而不相離異,故一切即一。
一即一切。
如上所說,一切即一。
而此一複通與一切互為依持。
故此一即是一切,非離一切而獨在故。
大中見小,一切為大,其一則小也。
今以一為能持,而一切皆依于一。
是以大從屬于小,而不名為大矣。
故雲大中見小。
攝無量世界于一微塵,世界不名大,此何足詫。
小中見大。
一雖小,而以一切為其依屬,則小而大矣。
故雲小中見大,一微塵攝無量世界,何大如之。
夫小失其小,大失其大,是小大相空也。
相空,而其真始顯。
萬物互為依持,莫不為主,亦莫不相屬。
是以不齊而齊,玄同彼是。
是,猶此也。
紛乎至赜,而實冥然無對也。
夫物皆互相依持。
人類之在萬物中也,渾然與萬物同體。
而惑者不知,反妄生區别,而離一己于天地萬物之外,顧自視渺乎滄海之一粟也,善乎楊慈湖之說曰:“自生民以來,未有能識吾之全者,惟睹夫蒼蒼而清明而在上,始能言者名之曰天;又睹夫隤然而博厚而在下,又名之曰地。
清明者吾之清明,博厚者吾之博厚,而人不自知也;人不自知而相與指名曰,彼天也,彼地也,如不自知其為我之手足,而曰彼手也,彼足也,如不自知其為己之耳目鼻口,而曰彼耳目也,彼鼻口也。
是何惑乎自生民以來,面牆者比比耶?”又曰:“不以天地萬物萬化萬理為己,而惟執耳目鼻口四肢為己,是剖吾之全體而裂取分寸之膚也,是梏于血氣而自私也,自小也,非吾之軀止于六尺七尺而已也。
坐井而觀天,不知天之大也;坐血氣而觀己,不知己之廣也。
”詳此所雲,甚有理緻。
然複須知,唯人類心靈特着。
充其智,擴其量,畢竟足以官天地,府萬物。
官天地者,人與天地同體,而複為天地之宰,所謂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者是也。
府萬物者,孟子所謂“萬物皆備于我”是也。
其不幸迷惑而至自私自小者,非其本然也。
故人類之在天地萬物中也,殆猶大腦之在人體内,獨為神明之司,感應無窮之總會焉。
自然界之發展,至人類而益精粹,心靈于是乎昭現。
斯蓋真實之顯所不容掩遇者,真實,謂萬物之本體。
其不得謂之偶然也甚明。
複次,據印度佛家說,凡無機物,皆謂無情,情者,情識。
無情者,無有情識之謂。
即無生命。
而生物中如植物者,亦雲無情、無生命。
今俗雲生命,大概就生機體具有生活的機能而言。
本書生命一詞,為本心之别名,則斥指生生不息之本體而名之,與通俗所雲者不同。
前注略而未詳。
印人以具有情識者,謂之有生命。
但所雲情識,并非克就本心言,與吾自不符。
然其不以生命為物質的,則與吾之旨相近。
當時外道有主張植物有生命者,頗反對佛家的說法。
後來生物學家,亦多謂植物有極暧昧的心理狀态,即非無生命。
其言出于推測,蓋非誣妄。
是則外道于義為長。
或複問言:“無機物亦有心靈否?”應答彼言:無機物非無心靈。
何以故?物依翕得名,心依辟得名,此義前已成立,玆不複贅。
夫翕辟同體,而顯諸用則異者。
唯翕無辟,無化可言。
一名為變化,必是有待故。
唯辟無翕,亦無化可言。
故翕辟本一體之動,要以反而相成。
夫物成形體,則翕之所為也。
而其周遍包含一切形體,及潛軀默運乎衆形之中者,則辟之所為也。
無機物資于翕故,凝為形體。
亦資于辟故,含有精英。
此中精英一詞,即謂心靈。
然不直曰心靈者,蓋在無機物中,心數未得光顯發皇,隻是可說為一種微妙的力用,姑名以精英而已。
故謂其無心靈者,甚不應理。
然無機物之結構未免鈍濁,極簡單而無精微靈巧之組織,日鈍。
粗笨而不足為心靈發抒之具,曰濁。
故雖本具心靈,終亦不得顯發,而疑于無。
疑之為言,謂雖似無,要非本無。
印度佛徒說器界為無情,無生命,非如理之談也。
器界者,一切無機物之都稱。
綜前所說,心非後于物而有,但物之結構,尚未能發展至有機物或人類的神經系之組織時,則心靈被障礙,而不得顯發,要非本無。
或言心,或言心靈,皆随文便。
他處準知。
頗複有難:“誠如翕辟成變之說,則心非後起固也。
然真體之動,幾于完全物化,即隻見其翕而成物。
而彼至神默運,即所謂辟或心者,縱說為無定在而無所不在,然心之能用物而資之以顯發其自己也,則唯在有機物或人體之構造臻于精密時,始有可能耳。
前乎此者,心唯锢蔽于物,而不得顯發。
據此,則心之力用甚微,奚以見其能宰物,而于心言唯耶?”答曰:甚哉子之固也。
夫一切物之本體,無思也,思者,猶言意計構畫。
無為也,為者,謂立意造作。
是不可以宗教家所謂神帝者拟之亦明矣。
無思無為,即非有預定計劃。
而其顯為大用也,一大于其德盛化神而不容已。
吾先哲于此,證會極深。
此義廣大淵微,難着言說。
唯有智者冥悟焉可也。
如其有預定計劃,則是有所為而為之。
是以人之私意測大化,而與其不容已之實,大相刺謬矣。
夫唯不容已之動,故唯變所适,而亦不能無差忒。
蓋動,則不能不有所收凝。
不有收凝,則浮泛而無據。
此義前屢言之。
動之至疾,而收凝益甚。
收凝則有分化,而成物滋多。
詳前。
列子雲:“天地,空中一細物耳。
”無量星球,其廣漠至不可思議。
自凡情度之,一若本體完全物化,太空隻是物質遍布耳。
然則一極如如,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之雲,奚其然耶?一極,謂本體。
絕待故名一,萬物之本始故名極。
如如者,謂此本體恒如其性也。
寂寥者,無形相也。
獨立,無匹也。
不改,猶如如也。
周行,謂其顯為大用也。
不殆,謂不易其性,故無危殆,亦同如如義。
今謂本體既物化,故疑上述諸義為不然也。
明儒鄧定宇有曰:“畢竟天地也多動了一下。
”此語甚有義蘊。
吾所謂動則不能無差忒者,亦此義也,須知本體是無思無為的,不可說為造物主。
故無預定計劃,唯一任其不容已之動,則難免差忒者,勢也。
《坎卦》,陽锢于陰。
?之初爻及三爻皆陰。
一陽居二,為陰所锢蔽。
陽者,吾所雲辟,即本體自性之顯也。
陰者,吾所雲翕,是将成物,即本體之動而反其自性者也。
夫動,則不能無反,此未可以差忒言之。
反之而或近于物化,乃至以物而障礙自性,是乃差忒也。
夫天化廣大,天化,猶雲本體流行。
本非有意安排。
即無預定計劃之謂。
故自然之運,有若失其貞常。
《坎卦》之所示者,此而已矣。
夫天化不齊,天化,注見前。
不齊者,謂其動而不能無差忒也。
翕而成物,既已滋多。
有物則不能無累。
謂本體将因此而障礙自性也。
然而,本體畢竟不可物化,畢竟不舍自性。
不舍者,不舍失也。
猶雲不變易。
方其動而翕時,談至此,本無時間義。
但為言說之便,姑置時字。
即有剛健、純淨、升進、虛寂、靈明、及凡萬德具備的一種勢用,即所謂辟者,與翕俱顯。
俱者,不相離異義。
謂辟與翕本一體之動而勢用有殊,實非可截為二。
又兩勢相俱,非次第起,故置俱詞。
于以默運乎翕之中,而包涵無外。
翕則成衆物,而皆在辟所包涵之中。
故辟乃絕待而無外,以其為本體自性之顯也。
《易》于乾元言統天,亦此義也。
乾元,陽也,即辟也。
此所雲天,即蒼然之天,實指一切星球而目之也。
辟之勢用,實乃控禦諸天體,故言統天。
夫諸天體,則物之最大者,且為辟之所統禦,則無有一物不為辟之所運者,蓋可知矣。
吾人七尺之形,心為其宰,又不待言矣。
但辟之運翕,運即有統禦義。
必須經曆相當的困難。
翕既成物,則其勢易以偏勝。
何者?物成則濁重,辟之勢用,未能驟轉此濁重者而控禦自如。
易言之,即翕或物,足為辟或生命之障礙,而使生命堕于險陷。
生命一詞,注見前。
此《坎卦》之所示也。
生命之出乎險陷,有以物物,上物字,動詞,謂能用物及主宰乎物也。
而不物于物者,猶雲不為物所障礙。
必須有最大之努力,經長期之演進,始克奏膚功。
易曰:“陰疑于陽,必戰。
為其嫌于無陽也。
”見《坤卦》。
此中陰謂翕,陽謂辟。
蓋翕或物之勢方盛,重濁難反。
而辟或生命方被锢于重濁之物質,而不能顯其統馭之力。
故生命于物,若疑其侵蝕己也,則非奮戰以破重濁之勢,而控禦之以從乎己,其有能自遂者乎?故曰:“陰疑于陽必戰”也。
夫生命一息亡戰,則物于物,猶雲被侵蝕于物。
而生命熄矣。
故曰“為其嫌于無陽也”。
生命以奮戰故,始從無機物中,逐漸顯發其力用。
于是而能改造重濁之物質,以構成有機物,及從有機物漸次創進,至于人類,則其神經系特别發達。
而生命乃憑之以益顯其物物而不物于物之勝能。
《坎卦》所為必次之以《離》者,其義于此可征。
《離》?之為卦,陽則破除陰闇險陷以出。
《坎卦》陽陷陰中,《離》乃恰與之反。
辟以運翕也,陰履中道,而不為陽之障。
陰居二爻,名履中道。
蓋陰以順從乎陽為中正,故以居中象之。
翕不礙辟也,由坎而離,則知天化終不爽其貞常。
而險陷乃生命之所必經,益以見生命固具剛健、升進等等盛德,畢竟能轉物而不至物化,畢竟不舍自性,此所以成其貞常也。
或複問言:“如公所說,本體流行,則以翕辟故反而成化。
故反者,謂若故意出此也。
然本無意,蓋理之自然耳。
翕則成物,疑于本體不守自性,而物化矣。
然辟則自性之顯也,終以戰勝乎物,而消其滞礙。
物本滞礙,然為辟所轉化,則滞礙消。
故本體畢竟常如其性。
是說誠無可難。
然本體流行,無預定計劃,此固公所常言者。
今謂辟或生命之戰勝乎物也,固一步一步的創進,如自無機物,曆有機物,以至人類心靈,漸從物質中解放,以至盛大,又似有計劃預定者然。
而公雲無之,何耶?”答曰:天化者,自然耳。
老氏所謂自然,猶印度佛家所雲法爾道理。
法爾亦自然義。
蓋理之極至,非有所待而然,是謂自然。
又此理體,其顯現或流行,隻是德盛而不容已,非有意造作而然,是謂自然。
故此雲自然義,與印度自然外道之旨截然不同。
自然外道主張一切物皆自然生,如烏自然黑,鹄自然白雲雲。
此世俗無知之說,無學理上的價值。
玄奘等诋老子為自然外道,由其于老子全無所知故也。
豈嘗有意造作哉?謂其預定計劃,則是以人意測天化也,奚其可。
夫自生命創進之迹而通觀之,生命之表現,自無機物而有機物,以至人類,皆其創進之迹也。
由一階段進而為另一階段,如在無機物為一階段,進而為有機物,便為另一階段。
自植物以往,皆可準知。
若有計劃預定者然。
抑知迹者幻象,而其所以迹者,固不可執迹以測之也。
所以迹者,謂天化,或生命自身的活動。
生命之創進本非盲目的沖動,可謂之有計劃。
而不可謂其計劃出于預定。
使其計劃預定,則應為一成不變之型。
何以其表現也,自無機物而有機物,乃至人類,有許多階段的變異,曾無定型。
何以至此為句。
又在有機物未出現以前,生命猶被物質锢蔽,而難自顯,是為險陷之象。
如有預定計劃,尤不應出此。
或疑餘為反對目的論者,然餘于目的論,亦非完全反對。
持目的論者,如果有預定的意義,則吾所不能苟同。
如果講得恰到好處,吾亦何反對之有?王船山解《易》,說“幹知大始”雲:“今觀萬物之生,其肢體、筋脈、府藏、官骸,與夫根莖、枝葉、華實,雖極于無痕,而曲盡其妙,皆天之聰明,從未有之先,分疏停勻,以用地之形質而成之。
故曰‘幹知大始’”雲雲。
餘按《易傳》曰“幹知大始”,乾者,陽也,相當吾所謂辟。
辟者,本體自性之顯也。
故于用而顯體,則辟可名為體矣。
體非迷闇,本自圓明。
圓明者,謂其至明,無倒妄也。
故以知言。
大始者,自本體言之,則此體顯現而為萬物。
自萬物言之,則萬物皆資此真實之本體而始萌也。
大始之大,贊詞也。
此中意雲,本體具有靈明之知,而肇始萬物。
故雲“幹知大始”船山雲用地之形質,實則地即形質,特以地為主詞耳。
此形質非别有本。
蓋即本體流行,不能無翕。
翕便成形質。
而本體或生命之顯現,必用此形質以成物也,否則無所憑以顯也。
船山所說,吾大體贊同。
唯其雲“天之聰明,從未有之先,分疏停勻,以用地之形質而成之”,此則有計劃預定之意,吾所不能印可。
夫《易》言“幹知大始”者,幹,注見上。
謂幹以靈知而肇始萬物,知讀智。
不可妄計宇宙由迷闇的勢力或盲目的意志而開發故。
此處吃緊。
《易》之義止于此,并不謂幹之始萬物也有其預定的計劃。
而船山乃謂“從未有之先,分疏停勻”雲雲,是與易義既不合。
而其義之不可持,而吾前已言之矣。
然本體之顯現而為萬物也,雖無預定計劃,而不妨謂其有計劃,隻非預定耳。
但此計劃二字,須善會,非如人之有意計度也,其相深微而不可測。
唯于其因物付物,而物皆不失其正。
即此,知其非盲目的沖動,而謂之有計劃也。
因物付物者,本體既顯現而為萬物,即是因物而付與之。
如天也,地也,人也,乃至萬有,凡一一物,皆本體之顯現,即是本體因其所現之各物,而一一皆舉其自身以全付之。
詳玩上卷《明宗章》、大海水與衆漚喻。
夫因物付物,則一任自然之化,未嘗有預定之的,立一型以期其必然。
譬如大海水,現作衆漚,乃自然耳。
非以意為之型,而期衆漚之必由乎一型也。
然物之成也,則莫不得其正。
諸天之運行有序,天之正也。
山川之流凝,各成其德,山之德凝,川之德流。
山川之正也。
動植物之構造,纖悉畢盡其妙,于以全生而凝命,動植物之正也。
人之泛應萬感,而中恒有主,不随感遷,如衆色雜陳,而視其所當視,不随衆色以眩惑也,是不随感遷。
舉此一例,可概其餘。
人生之正也。
夫物之不齊,而莫不各葆其正。
故知生命的本身是明智的,而非迷闇的。
其創進也,則自其潛運于無機物中,以至表現于有機物,迄人類,其所以控禦物質
比而觀之,共相反可見。
凡卦凡之為言,即通《大易》六十四卦遍舉之。
但此中隻談八卦耳。
陽爻,吾則皆以表辟。
凡卦之奇畫,皆陽爻。
其陰爻,吾則皆以表翕。
凡卦之偶畫,皆陰爻。
《震》,一陽在下,其上二爻,皆陰也。
《巽》,一陰在下,其上二爻,皆陽也。
《震》《巽》二卦,名相反而實相資,故并列之,以便說明。
在未釋此二卦之前,有一義須先陳者。
《易》之為書,妙于取象。
前談《幹》《坤》一卦,直抒其義,而未及象。
凡卦,舉象以示,而其意義昭然若揭矣。
《震卦》取象于雷。
雷出無形,震動乎幽蟄,其力盛大而不可稱。
《震卦》一陽潛動于下,故以雷象之也。
又有帝象,帝者主宰義。
震卦一陽居幽,而為動之主。
居幽者,初爻居下,隐而未見也,故為幽象。
故有帝象。
《巽卦》取象于風。
此有二義。
一、風者輕微,而無不入。
《巽卦》一陰在下,卑順以入陽,而從陽之運,故有風象。
陰,坤也。
吾謂之翕。
坤或翕,則唯順從乎幹或辟,而不自為主也。
故雲卑順。
風之輕微可以象其卑順。
二、風之大者,磅礴六合。
《巽卦》二陽在上,周通無礙。
周者周遍,無虧欠故。
通者通暢,無隔閡故。
無礙者無滞也。
故亦有風象。
如上已釋卦象。
今略陳大義者,由《震卦》言之。
物質宇宙本依翕立,然而默運之,且主宰之者,則辟也。
震之初爻,一陽潛動乎下,其上二爻皆陰,則翕象也。
易言之,即萬物粲着之象也。
唯物論者隻執有物而已,不知物非實有,而默運其中者乃是健進的勢用,即所謂辟者是也。
《震卦》之一陽潛而在下,即表辟之默運乎翕之中,而為翕之主也。
《震》有帝象者此也。
或曰:“公固嘗言,翕隻是一種動勢,其現似形物者,特由其動勢至猛至疾,故現迹象,假名形物耳。
譬如閃電,其閃動至疾,故有相狀現。
據此而言,翕便是動,雲何複待關為之默運耶?”答曰:翕便是動,此推本之言耳。
所謂翕者,元非異辟别有自體。
蓋即本體之流行,不得不有此收凝之一種勢用而已。
然此種勢用,既成乎翕,即為形始。
翕者,形之始。
是則已趣物化,物化者,謂其轉化而成為物質的,故雲。
他處凡言物化者,仿此。
而全違其本體矣。
譬如冰,假說以水為其本體,而冰之成也,則與其本體違異,成凝固相故。
夫物化,即成為重濁。
《易緯》言《坤》,謂其勢不自舉。
坤。
即吾所謂翕。
故知翕者,當作物觀。
而失其健以動之本性,不能不有待于辟也。
由翕随辟而轉,故雲勢不自舉。
夫本體之流行,而反以成乎翕也,反者,翕則不循其本,故雲。
疑于不守自性。
然此但為其自身表現之資具計,不得不故出于此。
故者,謂若故意也。
而本體畢竟不舍失其自性。
名本體以真如者,以常如其性故。
乃恒保其剛健,本體萬德具足,此中但舉剛健,非不兼餘。
恒者,無有放失之謂。
升進而不已也。
此升進之勢用,即名為辟。
辟固與翕反,而必資翕以為運行之具,否則浮散而無寄矣。
故辟者,恒默運乎翕之中,利其反而卒融釋以歸于太和。
《震卦》一陽潛運,所以表辟之運翕,其力用至盛大而不可禦,故以雷象之也。
《震》《巽》二卦,所以反而相資者,《震卦》則陰外見,二陰在一陽之上,名外見。
而陽居幽以動之,初爻名居幽,見前。
表辟之默運乎翕也。
《巽卦》則陰入陽。
一陰在下,以進入乎二陽,而為陽所含。
明夫辟者,乃體之全顯。
本體,舉其自身全現作辟。
譬如大海水,舉其自身全現作衆漚。
故雲全顯。
無定在,無形,故無封畛;無封畛,故無虧欠。
所以無定在。
而無所不在。
無定在故,乃無所不在。
如其有所不在,則有虧欠。
今此不可以形物推測之,故不爾也。
故辟既運乎翕之中,亦包乎翕之外。
翕便成形。
凡有形者,即有限。
故恒排斥其他衆形,而不能包含之。
唯辟無形,乃能包衆形。
而自翕言之,則是翕者順以入乎辟之内,而為其所含也。
《巽卦》陰自下以入陽,即斯義也。
《震》,陰在上。
明翕則有物象着明,而辟乃默運于其中耳。
《巽》,陽在上。
明辟雖居幽,辟無形,本幽也。
震初爻之象以此。
而實周遍含宏。
至真不息曰周,圓滿無虧曰遍,無所不包通曰含,其大無外曰宏。
并包萬物,而為之主也。
萬物者,依翕而為之名耳。
或複問言:“翕辟本為一體之流行,翕辟之勢,生滅滅生而不已,是曰流行。
翕辟乃唯一的本體之顯為如此者,元非截然兩種實在的物事,故雲一體。
為用雖殊,翕辟相反,雲用殊。
相融則一。
相融,則本非異體可知。
此公持論本旨也。
然說辟為主,夫雲為主,則有作意乎?無作意乎?意者,意欲。
作意,猶雲有造作的意欲。
宗教家之上帝,則有作意者。
”答曰:造化有心而無意,吾前已言之矣,此不贅論。
夫翕唯物化,而辟則恒不舍其健,有以轉翕而伸其自由,辟是自由的,終不随翕轉。
故知辟主乎翕也。
已說《震》《巽》,次《坎》及《離》。
《坎卦》合上下兩《坎卦》而成。
如下所列:?。
《坎》是險陷之名。
此卦一陽陷于兩陰之中,如?,即陽為陰所障礙而不得顯發,故陽在險陷中也。
《坎》之象為水,水之流也,度懸崖,入坑阱,泛濫乎淵廣不測之洋海。
此至險也。
故《坎卦》象之。
《離卦》合上下兩離卦而成。
如下所列:?。
《離卦》爻象,恰恰與《坎》相反。
? 《坎》 ? 《離》 《坎卦》一陽在中,為險象,以其受陰之锢蔽故也。
《離卦》一陰在中,而陽則破陰暗以出,故為明象。
明者暗之反。
上下兩《離卦》,故為重明也。
其明繼續不已,故為重明。
又陰在二五,為居中得正之象。
上下兩卦合數之,從下卦初爻數起,陰居二爻及五爻。
二者,下卦之中。
五者,上卦之中。
則以陰能順暢,是履中正之道。
非若《坎卦》,陰失其道而锢陽也。
失道,謂陰不順陽,即失其中正。
有據唯物論之見地,以難餘者曰:“公所謂翕者,即物之一名所依以立也。
公所謂辟者,即心也,生命也,精神也,是諸名者所依以立也。
本論所雲心與生命、精神三名詞,其名雖殊,而所目則一。
以其為本來靈明淨妙之體,是為吾身之主宰,則名曰心。
但有時以習氣或妄識名心者,則與此中心字異義,宜随文辨别。
又以其為生生不息真幾,則名曰生命。
但與世俗習用生命一詞的意義不必同。
又以其迥超物外,神用不測,剛健不撓,是為萬有之原,則名曰精神。
故三名雖異,而實無别體。
譬諸某甲以其慈愛而名仁人,以其武健而名勇士,仁勇雖異其名,而所目隻是某甲一人也。
此三名,在全書中散見,他處未及注,姑識于此。
公固以翕辟為同行異情,翕辟流行,元非異體,故名同行。
情者,情勢。
一翕一辟,動勢則殊,故雲異情。
辟主乎翕,翕終順辟,此心物所由不二。
而以辟為主故,克成其唯心之論也。
雖然,理論上盡可如是主張,但由世間極成之所诏,世間極成一詞,見上卷《唯識論》。
與科學質測之所及,則唯共許物為先有。
而心或生命等,精神一名不備舉,故置等言。
乃于物質宇宙經不可數計的長期發展之後,隻傥然發現耳。
何則?心或生命等唯着現于有機物,而有機物,固遠在無機物發展之後,而僅乃有之。
此事實之不容否認者。
今不暇旁征博引,第就天文學言之,則物為先有,而心或生命等屬後來傥見,其事甚明。
斯亦言唯心者所可注意也,姑以三端略言。
一、物質宇宙,重重無盡。
吾人所居地球,是八大行星之一。
八大行星和太陽,乃組成太陽系。
在此太陽系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天體系列。
天體,即星球之代詞。
其數目之多,遠過恒河沙數。
天文學者如瓊斯。
有雲:“天際星球之數,差不多和全世界各海岸的沙粒那樣多。
”此中全世界,猶雲全地球上。
湯姆生雲:“夫以太陽系之碩大廣漠,宜無倫匹,而在衆星雲之大宇中,乃渺乎滄海之一粟耳。
”由此可見,充塞太空隻是無量物質宇宙。
二、具有心或生命的有機體,其所可存在之域,必與一團烈火似的熱度最高之圈圍,距離遠近适中,而恰為溫度合适之域。
若不及此域,或距烈火圈過近,則生物必枯萎。
或距烈火圈過遠,則生物必凍斃。
唯吾侪太陽中系之地球,偶具恰當的溫度。
但散布太空之無量星球,其類似地球之繞太陽而有适于生物發展的溫度者,似乎極為難得。
因為無量恒星中,其同于吾侪太陽一模一樣地抛出行星來,此則确屬稀有。
三、依天文時間計算,行星之年歲甚小。
太陽系的造成,大概因兩星雲之相撞。
而兩星雲相碰一次的機會,約須七兆兆年。
據此,則太陽系的年歲,在星雲中已甚幼稚。
地球這一行星,是從太陽中分裂而出,其年齡較太陽更小。
在地球形成之後,又不知經多少時劫的變遷,始有生物産生之可能。
自生物中進化為人類,才有高等心靈發現,則又不知曆時幾許矣。
綜上所說,一、充塞太空,隻是物質宇宙。
二、在無量的物質宇宙中,如吾侪地球這一小宇宙,其可以産生具有心靈或生命的生物者,确屬罕有其匹。
不能不謂之出于偶然。
三、即就地球上之生物或人類而言,其産生的時代乃最晚。
準此而談,則所謂心者,既是後于物而有,且其産生甚為偶然。
今如公說,依翕假名為物,依辟假名為心,而複以翕辟為同行異情。
詳前注。
又謂翕為辟所待以顯發之資具,辟運于翕之中而為其主。
以此成立唯心之論,是與天文學所給予吾人之啟示何其相違戾已甚耶?” 如上所述難者之說,其陷于迷謬之故,略說有三。
一曰,彼所謂物質宇宙,亦省言物。
但從迹象上執取,殊不知此等迹象之本身,隻可說為流行不住的功用,而不當定執為實物。
雖不妨依迹象假名為物,要不可執實。
這種功用,元是具有健進和收凝之兩方面的。
無有收凝,不顯健進。
設想大化之行,隻是虛浮莽蕩,沒有疑聚處,如何顯得出健進的勢用來?無有健進,隻是一味閉塞,而生化熄,宇宙奚其如是?健進名辟,收凝名翕。
一翕一辟,反而成化,是名功用。
翕則幻呈迹象,辟則無象可睹,乃遍運乎翕或萬象之中,而靡所不在。
夫泯然無象,而實未嘗無者,此宇宙之真也。
其呈象者,非真相也。
世俗依迹象,而執為實有如是物質宇宙,此大謬也。
或曰:“近之談唯物者,其論亦有進矣,非必有實質而始謂之物也。
即公所雲功用流行,便不妨名之以物耳。
”答曰:如是說者,則物之一名乃神化之稱耳,已與世所雲物之本義不符。
神化者,至明而自在者也。
無迷闇故,雲至明。
神用不測,無拘礙故,雲自在。
總之,如實而言,物者依翕之迹象,而假為之名,本不可執為定實。
而翕與辟同體,故不應堕唯物之謬執。
二曰,難者隻知心者為人人各具之心,故說心是後于物而有。
實則人人各具之心,即是宇宙統體之心。
此中宇宙,乃一切物或萬有之都稱。
統體者,萬有同體,無有差别,故雲。
此中即斥指本體名心也。
不可以剖析之術,而妄相推求也。
自其各具者言之,若向也本無,而後乃偶現焉。
如有生物或人類時,才見有心。
其以前則未之有也。
難者之意蓋如此。
自統體言,則至無而妙有,無者,無形相,無作意,非空無也。
其有特未定耳。
非預定其所将有,不可說如彼上帝創造世界故。
至寂而神變,其變唯所适耳。
唯變所适,非有意安排。
此心統體之心微妙,不可究诘。
人類未生時,此心未嘗不在。
無量諸天,謂一切星球。
無量世界,孰主張是,孰綱維是。
此心遍為衆星球或萬有之實體,故可說為主張,為綱維,非謂其超然于萬有之外而為其主張與綱維者。
人類生時,此心因人而善貸,善貸,本老子語,貸猶予也。
随人而貸予之,未嘗吝于給。
以其本來至足,而發用無窮也。
自統體之心,望人而言,則曰貸予于人。
自人而言,則此心是人所以生之理,非從他得也。
語言異其方式,義無乖反。
孰謂其本無有,而後乃偶現哉。
三曰,難者徒驚歎于空間之浩大,星辰之數量與容積之多且廣,及天文時間之冗長,益複緻慨于生物或人類之晚出而且偶然。
此種意思,實因将自然界析成段段片片,而不悟自然确是一個不可分截的完整體。
須知無量星球,互相關聯,互相影響,而為一有組織的機體。
正似一個人的身體,是許多互相關聯的組織細胞結構而成。
從吾侪具有心靈的人類或有機物,追溯到地球,及此太陽系,并所屬之衛星,乃至星雲、銀河和銀河以外的一切,恁地廣漠的萬有,純是互相聯屬的一完整體。
恁地,猶言如此。
其呈着萬象,實有秩序,而非混亂。
其發展,自衆星迄于人類心靈昭顯,蓋一本於穆然不容已之真,而非機遇。
穆然,深遠貌。
不容已者,至真之極,德盛化神,如何可已。
機遇者,偶然義。
夫自無機物而至有機物與人類,始顯心靈。
乃不容已之真所必至者。
何可謂之偶然?因為大自然是一完整體,所以其間絕沒有偶然,絕沒有混亂。
難者如果了解自然為一完全體,則知生物或人類本與自然為一,而不可分。
又何至妄疑心靈非自然之本性。
而以為偶爾發現耶?本性猶言本體。
吾人之本心,即是自然之本性。
非有二本也。
複次,自然為一完整體故,其間各部分,互相通貫,而亦互為依持。
持者能持,謂能任持其自相,即有對其他一切部分而為主的意思。
依者,依屬于能持之謂。
此一部分,望彼彼部分而為能持,即彼彼皆為此作依屬。
彼彼者,不一義。
凡此外之一切,通以彼彼言之。
彼彼部分,亦複望此而為能持,即此通為彼彼作依屬。
彼彼相望,互為能持,互為依屬。
故一切即一,随舉一部分為能持,其餘一部分皆依屬于此一,而不相離異,故一切即一。
一即一切。
如上所說,一切即一。
而此一複通與一切互為依持。
故此一即是一切,非離一切而獨在故。
大中見小,一切為大,其一則小也。
今以一為能持,而一切皆依于一。
是以大從屬于小,而不名為大矣。
故雲大中見小。
攝無量世界于一微塵,世界不名大,此何足詫。
小中見大。
一雖小,而以一切為其依屬,則小而大矣。
故雲小中見大,一微塵攝無量世界,何大如之。
夫小失其小,大失其大,是小大相空也。
相空,而其真始顯。
萬物互為依持,莫不為主,亦莫不相屬。
是以不齊而齊,玄同彼是。
是,猶此也。
紛乎至赜,而實冥然無對也。
夫物皆互相依持。
人類之在萬物中也,渾然與萬物同體。
而惑者不知,反妄生區别,而離一己于天地萬物之外,顧自視渺乎滄海之一粟也,善乎楊慈湖之說曰:“自生民以來,未有能識吾之全者,惟睹夫蒼蒼而清明而在上,始能言者名之曰天;又睹夫隤然而博厚而在下,又名之曰地。
清明者吾之清明,博厚者吾之博厚,而人不自知也;人不自知而相與指名曰,彼天也,彼地也,如不自知其為我之手足,而曰彼手也,彼足也,如不自知其為己之耳目鼻口,而曰彼耳目也,彼鼻口也。
是何惑乎自生民以來,面牆者比比耶?”又曰:“不以天地萬物萬化萬理為己,而惟執耳目鼻口四肢為己,是剖吾之全體而裂取分寸之膚也,是梏于血氣而自私也,自小也,非吾之軀止于六尺七尺而已也。
坐井而觀天,不知天之大也;坐血氣而觀己,不知己之廣也。
”詳此所雲,甚有理緻。
然複須知,唯人類心靈特着。
充其智,擴其量,畢竟足以官天地,府萬物。
官天地者,人與天地同體,而複為天地之宰,所謂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者是也。
府萬物者,孟子所謂“萬物皆備于我”是也。
其不幸迷惑而至自私自小者,非其本然也。
故人類之在天地萬物中也,殆猶大腦之在人體内,獨為神明之司,感應無窮之總會焉。
自然界之發展,至人類而益精粹,心靈于是乎昭現。
斯蓋真實之顯所不容掩遇者,真實,謂萬物之本體。
其不得謂之偶然也甚明。
複次,據印度佛家說,凡無機物,皆謂無情,情者,情識。
無情者,無有情識之謂。
即無生命。
而生物中如植物者,亦雲無情、無生命。
今俗雲生命,大概就生機體具有生活的機能而言。
本書生命一詞,為本心之别名,則斥指生生不息之本體而名之,與通俗所雲者不同。
前注略而未詳。
印人以具有情識者,謂之有生命。
但所雲情識,并非克就本心言,與吾自不符。
然其不以生命為物質的,則與吾之旨相近。
當時外道有主張植物有生命者,頗反對佛家的說法。
後來生物學家,亦多謂植物有極暧昧的心理狀态,即非無生命。
其言出于推測,蓋非誣妄。
是則外道于義為長。
或複問言:“無機物亦有心靈否?”應答彼言:無機物非無心靈。
何以故?物依翕得名,心依辟得名,此義前已成立,玆不複贅。
夫翕辟同體,而顯諸用則異者。
唯翕無辟,無化可言。
一名為變化,必是有待故。
唯辟無翕,亦無化可言。
故翕辟本一體之動,要以反而相成。
夫物成形體,則翕之所為也。
而其周遍包含一切形體,及潛軀默運乎衆形之中者,則辟之所為也。
無機物資于翕故,凝為形體。
亦資于辟故,含有精英。
此中精英一詞,即謂心靈。
然不直曰心靈者,蓋在無機物中,心數未得光顯發皇,隻是可說為一種微妙的力用,姑名以精英而已。
故謂其無心靈者,甚不應理。
然無機物之結構未免鈍濁,極簡單而無精微靈巧之組織,日鈍。
粗笨而不足為心靈發抒之具,曰濁。
故雖本具心靈,終亦不得顯發,而疑于無。
疑之為言,謂雖似無,要非本無。
印度佛徒說器界為無情,無生命,非如理之談也。
器界者,一切無機物之都稱。
綜前所說,心非後于物而有,但物之結構,尚未能發展至有機物或人類的神經系之組織時,則心靈被障礙,而不得顯發,要非本無。
或言心,或言心靈,皆随文便。
他處準知。
頗複有難:“誠如翕辟成變之說,則心非後起固也。
然真體之動,幾于完全物化,即隻見其翕而成物。
而彼至神默運,即所謂辟或心者,縱說為無定在而無所不在,然心之能用物而資之以顯發其自己也,則唯在有機物或人體之構造臻于精密時,始有可能耳。
前乎此者,心唯锢蔽于物,而不得顯發。
據此,則心之力用甚微,奚以見其能宰物,而于心言唯耶?”答曰:甚哉子之固也。
夫一切物之本體,無思也,思者,猶言意計構畫。
無為也,為者,謂立意造作。
是不可以宗教家所謂神帝者拟之亦明矣。
無思無為,即非有預定計劃。
而其顯為大用也,一大于其德盛化神而不容已。
吾先哲于此,證會極深。
此義廣大淵微,難着言說。
唯有智者冥悟焉可也。
如其有預定計劃,則是有所為而為之。
是以人之私意測大化,而與其不容已之實,大相刺謬矣。
夫唯不容已之動,故唯變所适,而亦不能無差忒。
蓋動,則不能不有所收凝。
不有收凝,則浮泛而無據。
此義前屢言之。
動之至疾,而收凝益甚。
收凝則有分化,而成物滋多。
詳前。
列子雲:“天地,空中一細物耳。
”無量星球,其廣漠至不可思議。
自凡情度之,一若本體完全物化,太空隻是物質遍布耳。
然則一極如如,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之雲,奚其然耶?一極,謂本體。
絕待故名一,萬物之本始故名極。
如如者,謂此本體恒如其性也。
寂寥者,無形相也。
獨立,無匹也。
不改,猶如如也。
周行,謂其顯為大用也。
不殆,謂不易其性,故無危殆,亦同如如義。
今謂本體既物化,故疑上述諸義為不然也。
明儒鄧定宇有曰:“畢竟天地也多動了一下。
”此語甚有義蘊。
吾所謂動則不能無差忒者,亦此義也,須知本體是無思無為的,不可說為造物主。
故無預定計劃,唯一任其不容已之動,則難免差忒者,勢也。
《坎卦》,陽锢于陰。
?之初爻及三爻皆陰。
一陽居二,為陰所锢蔽。
陽者,吾所雲辟,即本體自性之顯也。
陰者,吾所雲翕,是将成物,即本體之動而反其自性者也。
夫動,則不能無反,此未可以差忒言之。
反之而或近于物化,乃至以物而障礙自性,是乃差忒也。
夫天化廣大,天化,猶雲本體流行。
本非有意安排。
即無預定計劃之謂。
故自然之運,有若失其貞常。
《坎卦》之所示者,此而已矣。
夫天化不齊,天化,注見前。
不齊者,謂其動而不能無差忒也。
翕而成物,既已滋多。
有物則不能無累。
謂本體将因此而障礙自性也。
然而,本體畢竟不可物化,畢竟不舍自性。
不舍者,不舍失也。
猶雲不變易。
方其動而翕時,談至此,本無時間義。
但為言說之便,姑置時字。
即有剛健、純淨、升進、虛寂、靈明、及凡萬德具備的一種勢用,即所謂辟者,與翕俱顯。
俱者,不相離異義。
謂辟與翕本一體之動而勢用有殊,實非可截為二。
又兩勢相俱,非次第起,故置俱詞。
于以默運乎翕之中,而包涵無外。
翕則成衆物,而皆在辟所包涵之中。
故辟乃絕待而無外,以其為本體自性之顯也。
《易》于乾元言統天,亦此義也。
乾元,陽也,即辟也。
此所雲天,即蒼然之天,實指一切星球而目之也。
辟之勢用,實乃控禦諸天體,故言統天。
夫諸天體,則物之最大者,且為辟之所統禦,則無有一物不為辟之所運者,蓋可知矣。
吾人七尺之形,心為其宰,又不待言矣。
但辟之運翕,運即有統禦義。
必須經曆相當的困難。
翕既成物,則其勢易以偏勝。
何者?物成則濁重,辟之勢用,未能驟轉此濁重者而控禦自如。
易言之,即翕或物,足為辟或生命之障礙,而使生命堕于險陷。
生命一詞,注見前。
此《坎卦》之所示也。
生命之出乎險陷,有以物物,上物字,動詞,謂能用物及主宰乎物也。
而不物于物者,猶雲不為物所障礙。
必須有最大之努力,經長期之演進,始克奏膚功。
易曰:“陰疑于陽,必戰。
為其嫌于無陽也。
”見《坤卦》。
此中陰謂翕,陽謂辟。
蓋翕或物之勢方盛,重濁難反。
而辟或生命方被锢于重濁之物質,而不能顯其統馭之力。
故生命于物,若疑其侵蝕己也,則非奮戰以破重濁之勢,而控禦之以從乎己,其有能自遂者乎?故曰:“陰疑于陽必戰”也。
夫生命一息亡戰,則物于物,猶雲被侵蝕于物。
而生命熄矣。
故曰“為其嫌于無陽也”。
生命以奮戰故,始從無機物中,逐漸顯發其力用。
于是而能改造重濁之物質,以構成有機物,及從有機物漸次創進,至于人類,則其神經系特别發達。
而生命乃憑之以益顯其物物而不物于物之勝能。
《坎卦》所為必次之以《離》者,其義于此可征。
《離》?之為卦,陽則破除陰闇險陷以出。
《坎卦》陽陷陰中,《離》乃恰與之反。
辟以運翕也,陰履中道,而不為陽之障。
陰居二爻,名履中道。
蓋陰以順從乎陽為中正,故以居中象之。
翕不礙辟也,由坎而離,則知天化終不爽其貞常。
而險陷乃生命之所必經,益以見生命固具剛健、升進等等盛德,畢竟能轉物而不至物化,畢竟不舍自性,此所以成其貞常也。
或複問言:“如公所說,本體流行,則以翕辟故反而成化。
故反者,謂若故意出此也。
然本無意,蓋理之自然耳。
翕則成物,疑于本體不守自性,而物化矣。
然辟則自性之顯也,終以戰勝乎物,而消其滞礙。
物本滞礙,然為辟所轉化,則滞礙消。
故本體畢竟常如其性。
是說誠無可難。
然本體流行,無預定計劃,此固公所常言者。
今謂辟或生命之戰勝乎物也,固一步一步的創進,如自無機物,曆有機物,以至人類心靈,漸從物質中解放,以至盛大,又似有計劃預定者然。
而公雲無之,何耶?”答曰:天化者,自然耳。
老氏所謂自然,猶印度佛家所雲法爾道理。
法爾亦自然義。
蓋理之極至,非有所待而然,是謂自然。
又此理體,其顯現或流行,隻是德盛而不容已,非有意造作而然,是謂自然。
故此雲自然義,與印度自然外道之旨截然不同。
自然外道主張一切物皆自然生,如烏自然黑,鹄自然白雲雲。
此世俗無知之說,無學理上的價值。
玄奘等诋老子為自然外道,由其于老子全無所知故也。
豈嘗有意造作哉?謂其預定計劃,則是以人意測天化也,奚其可。
夫自生命創進之迹而通觀之,生命之表現,自無機物而有機物,以至人類,皆其創進之迹也。
由一階段進而為另一階段,如在無機物為一階段,進而為有機物,便為另一階段。
自植物以往,皆可準知。
若有計劃預定者然。
抑知迹者幻象,而其所以迹者,固不可執迹以測之也。
所以迹者,謂天化,或生命自身的活動。
生命之創進本非盲目的沖動,可謂之有計劃。
而不可謂其計劃出于預定。
使其計劃預定,則應為一成不變之型。
何以其表現也,自無機物而有機物,乃至人類,有許多階段的變異,曾無定型。
何以至此為句。
又在有機物未出現以前,生命猶被物質锢蔽,而難自顯,是為險陷之象。
如有預定計劃,尤不應出此。
或疑餘為反對目的論者,然餘于目的論,亦非完全反對。
持目的論者,如果有預定的意義,則吾所不能苟同。
如果講得恰到好處,吾亦何反對之有?王船山解《易》,說“幹知大始”雲:“今觀萬物之生,其肢體、筋脈、府藏、官骸,與夫根莖、枝葉、華實,雖極于無痕,而曲盡其妙,皆天之聰明,從未有之先,分疏停勻,以用地之形質而成之。
故曰‘幹知大始’”雲雲。
餘按《易傳》曰“幹知大始”,乾者,陽也,相當吾所謂辟。
辟者,本體自性之顯也。
故于用而顯體,則辟可名為體矣。
體非迷闇,本自圓明。
圓明者,謂其至明,無倒妄也。
故以知言。
大始者,自本體言之,則此體顯現而為萬物。
自萬物言之,則萬物皆資此真實之本體而始萌也。
大始之大,贊詞也。
此中意雲,本體具有靈明之知,而肇始萬物。
故雲“幹知大始”船山雲用地之形質,實則地即形質,特以地為主詞耳。
此形質非别有本。
蓋即本體流行,不能無翕。
翕便成形質。
而本體或生命之顯現,必用此形質以成物也,否則無所憑以顯也。
船山所說,吾大體贊同。
唯其雲“天之聰明,從未有之先,分疏停勻,以用地之形質而成之”,此則有計劃預定之意,吾所不能印可。
夫《易》言“幹知大始”者,幹,注見上。
謂幹以靈知而肇始萬物,知讀智。
不可妄計宇宙由迷闇的勢力或盲目的意志而開發故。
此處吃緊。
《易》之義止于此,并不謂幹之始萬物也有其預定的計劃。
而船山乃謂“從未有之先,分疏停勻”雲雲,是與易義既不合。
而其義之不可持,而吾前已言之矣。
然本體之顯現而為萬物也,雖無預定計劃,而不妨謂其有計劃,隻非預定耳。
但此計劃二字,須善會,非如人之有意計度也,其相深微而不可測。
唯于其因物付物,而物皆不失其正。
即此,知其非盲目的沖動,而謂之有計劃也。
因物付物者,本體既顯現而為萬物,即是因物而付與之。
如天也,地也,人也,乃至萬有,凡一一物,皆本體之顯現,即是本體因其所現之各物,而一一皆舉其自身以全付之。
詳玩上卷《明宗章》、大海水與衆漚喻。
夫因物付物,則一任自然之化,未嘗有預定之的,立一型以期其必然。
譬如大海水,現作衆漚,乃自然耳。
非以意為之型,而期衆漚之必由乎一型也。
然物之成也,則莫不得其正。
諸天之運行有序,天之正也。
山川之流凝,各成其德,山之德凝,川之德流。
山川之正也。
動植物之構造,纖悉畢盡其妙,于以全生而凝命,動植物之正也。
人之泛應萬感,而中恒有主,不随感遷,如衆色雜陳,而視其所當視,不随衆色以眩惑也,是不随感遷。
舉此一例,可概其餘。
人生之正也。
夫物之不齊,而莫不各葆其正。
故知生命的本身是明智的,而非迷闇的。
其創進也,則自其潛運于無機物中,以至表現于有機物,迄人類,其所以控禦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