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功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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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就是辟極。

    這個辟,是運行乎翕極而為之主。

    此辟是具有明智的力用,明智者,無染污故,故說為明,虛靈無礙故,故說為智。

    不過此種明智,是至微妙而不可知,說為不可知,已是可知了,隻為衆生锢于情識,故對衆生說不可知。

    但決不能說他是沒有明智的。

    如謂其非明智,便把這辟隻看作是迷闇的力用,那就根本不識得造化之真了。

    我們要知,大用流行或雲變化。

    是沒有預定的計畫的,因為本無作者的緣故;作者,謂宗教家所雲創造世界的上帝。

    也不可道是沒有計畫的,因為有主乎翕中之辟,此辟底本身就是湛然明智,能随在作主的,絕不是亂沖的,故可以說是有計畫。

    但無所謂預定,即不是有個能計畫者。

    如有預定的計畫,即是有個能計畫者。

    須知,翕辟成變,即于辟上說名計畫,不是離翕辟之變外,别有個能計畫者,此處宜虛懷體究。

    總之,每一功能都具翕辟兩極,沒有一個功能隻是純翕而無辟,或隻是純辟而無翕的。

    沒有二字,一氣貫下。

    說至此,還要補充一段話,就是兩極一詞,須申說其意義。

    極者,極端。

    我說翕和辟是兩極端,隻形容其相反的意思,非謂其如一物體之有二端,其二端不可同處也。

    物體可分為上下或南北等二端,其二端是有方所之異而互相隔遠的。

    今此雲兩極端,則是兩種絕不同的勢用。

    或雲動勢。

    一是收凝,而有物化的傾向的;一是剛健和開發,而為虛靈無礙之神,恒向上而不肯物化的,故說為兩極端。

    亦省雲兩極。

    實則此兩極隻是同一功能之故反的動勢,故反者,謂若故意為此相反之動也,非謂其果有意,蓋言似之耳。

    功能之表現其自身,蓋不得不如此,所謂法爾如是。

    這種不同的動勢翕和辟。

    是互相融合在一起,決不是可以分開的。

    須知,功能的本身,就是這兩種動勢。

    離此兩種動勢外,無所謂功能。

    勢用雖殊,殊者,謂有翕和辟之不同。

    元非異體。

    隻是一個功能。

    所以翕辟兩極,不可當做物體之有上下或南北兩極來想。

    上下等是各異其方所的,而此則沒有方所之異,根本不可當做實物來想,哪有方所可說?所以兩極一詞的意義,絕不容誤會。

     複次,無量功能互相涵攝而成為渾一的全體。

    此通就一切功能言之,是全體。

    又複每一功能都涵攝無量無邊功能。

    易言之,任舉一個功能,他便涵攝一切功能,即是全體。

    此克就每一功能言之,各各都是全體的。

    是等義趣,如前說訖。

    今次,應說一切功能互為主屬。

    屬者,從屬,從屬于主故。

    如甲能功能,省稱能,下準知。

    對乙能乃至無量能而為主,乙能等等則對甲能而為其屬。

    同時,乙能亦對甲能乃至無量能而為主,甲能等等則亦對乙能而為其屬。

    于甲能乙能互為主屬如是,餘一切能,均可類推。

    由一切能互相為主屬故,所以說一切能不是一合相,而又是渾一的全體。

    主和屬元來各各有别故,故不是一合相。

    主和屬互相涵攝故,故為渾一的全體。

    又由一一能都為主故,即都是自由的,或自在的。

    由一一能都為屬故,即非是散漫而不互相涵攝的。

    總之,一切功能既非一合相,而仍是渾一的全體,是即于相對見絕對。

    既是渾一的全體,而畢竟非一合相,是即于絕對見相對。

    體用不二的意思,即此可見。

    綜前所說,本論功能雖不是一合相,而絕非具有粒子性。

    易言之,決不可當做各各獨立的粒子來設想,尤不可妄臆其有貯藏的處所,此是本論與有宗天壤懸隔處。

     附說:功能非一合相,不妨說為一個一個的。

    但所謂一個一個的,又決不可看做是如衆粒然。

    易言之,即此無量功能确是渾一的全體。

    或有問言:“所謂渾一的全體,是否即一個一個的相加之和?”答曰:于全體中不妨說有許多部分,部分,謂一個一個的功能。

    但全體決不是各部分相加之和。

    如果各部分元來是各各獨立的,今若聚合在一起,則必如一盤散沙然,何可成為全體?然則,全體何故不即是各部分相加之和,畢竟未易索解。

    為釋此難,複将體用義一作分疏。

    本體是一,而其顯為用也,則不能不萬殊,所謂各部分者,即克就用相上言之耳。

    相者,相狀。

    用相雖有各部分之殊,但其本體元無差别,故克就各部分言,此各部分畢竟是互相融攝而為渾一的全體。

    何以故?由即用即體故,非用離體别有物故。

    所以用相雖殊,殊者,謂不是一合相,而是許多部分。

    要非不相融攝,非不為全體。

    因為攝用歸體,即一一用相都無差别故。

    此義深微,隻有大海水與衆漚喻,最便形容。

    一、大海水可以喻體。

    二、大海水全顯為衆漚,可以喻體全顯為萬殊的用,即所謂一個一個的功能。

    三、衆漚可以喻無量功能。

    即各部分。

    四、衆漚互相融攝而為全體,可以喻一一功能互相融攝而為渾一的全體。

    綜上所說,可見大海水與衆漚喻,善形容體用。

    于此透悟,則全體何故不即是各部分相加之和,其義豁然無疑矣。

    此處正文,融體歸用,所以隻就用相上立言,故隻說到部分互相融攝而為全體,便随宜而止。

    至全體何故不即是各部分相加之和,則恐泥執用相者不能攝用歸體,必橫生滞礙,故複将體用分疏一番,期善學者深思而自得之。

    總之,本論談體用,有時須分疏,如說體無方無相,用則詐現有相,體無差别,用則萬殊。

    又如說體顯為用。

    如是等等,皆見體用二詞的意義,不可混淆。

    有時須融會,或融體歸用,或攝用歸體,皆融會之謂。

    此在讀者随文會義。

    至理不可方物,不可以形物比方之也。

    說得死煞,便不是。

     複次,功能是渾一的全體,但非一合相。

    即于全中見分,而可以說為一個一個的。

    又每一功能都具翕辟兩極,皆如前說訖。

    複有難言:“所謂每一功能都具翕辟兩極者,此意每一功能,就是翕辟二勢和合在一起的一個單位。

    據此,則甲單位與乙單位,以及無量的單位,都是各各厘然分立的。

    他們各個單位雖得互相融通,互相感攝,而說為全體,但是在另一方面,似乎已把他們各個單位說成各自獨立的,終令人見分易,而見全難。

    ”答曰:來難意思,未免滞礙。

    至理玄微,不容夾雜日常分析物事的觀念,以相拟議。

    如應者言,借用佛典語。

    應謂契應正理。

    功能本自渾全而又不可計為一合相,功能不妨說分而又非如衆多粒子然。

    有宗甚謬誤。

    此處不容以情見猜測。

    至汝所雲每一單位,若就其翕之一方面言,則收凝而有物化之傾向。

    似成一極小的圈子,注意似字。

    這種圈子初不必顯著,後來漸着,及其着也,或即被人叫做極微,或亦雲電子等。

    故謂之翕。

    同時,此翕中即有虛靈無礙之神,或剛健的力運行其間而為之主,便謂之辟。

    每一個翕既似形成一極小圈子,若有粒子性者然。

    注意似字,及若有等字,非實成粒子故。

    因此,則運于翕中之辟的勢用,也就和此翕同一小圈子,而這個圈子其實也隻是一個動圈。

    如此一翕一辟之和合而成一圈者,假說為一個功能,亦得謂之一單位。

    無量的功能,每個都是如上所說。

    我們應知,功能所以非一合相者,其妙就存乎翕。

    有翕便有分化,才不是一合相。

    假使沒有所謂翕就無從顯出對待,無有萬殊可言。

    據此,則翕是分化的,每一個翕,是自成一極小圈子。

    今試克就辟言,此辟是否真個随翕而分成各個的圈呢?應知,辟的勢用雖運于一切翕之中,恒随各個的翕而分成各圈,但辟的本身确是渾一的。

    可分與不可分,于此都不妨說。

    辟的勢用,既不同實物,不妨說不可分。

    他是随一切翕,而皆運乎其間的,亦不妨說可分。

    有難:“如此說來,辟似成二。

    一、随各個翕而成為各圈的;二、統一的。

    ”此難大誤。

    統一的辟即是随各個翕而成為各圈的辟;各圈的辟,也即是統一的辟。

    豈其有二?然則,翕何故有?應知,翕并不是别有來源。

    此翕和辟,是同一本體。

    可以說,翕的本身即是辟,不過為顯發辟的力用之故,不得不有資具。

    所以,本體之動自然會有許許多多的收凝的勢用,許多字,吃緊。

    不是隻翁成一團也。

    才收凝便有成形的傾向,即此謂之翕。

    所以,翕是一種反動,故與辟異。

    我們可以數來表示翕辟的意義。

     一是偶數,是有對的意思。

    因為翕便近于物化,故成有對。

    一是奇數,是無對的意思。

    因為,體顯為用,雖用之為言,不外一翕一辟,而翕則近于物化,便不守其體之自性,此之謂反。

    幾乎不成為用。

    唯辟則不舍其體之自性,可以說辟即體之如其自性而呈顯;隻有辟才是大用流行,也可以說辟即是體。

    因此,說辟是無對。

    又複須知,翕辟二勢畢竟相反相成。

    辟能轉翕從己,己者,設為辟之自謂。

    翕終順辟,于此可識渾全。

    綜上所說,于全體中,不礙分化,于分化中,可見全體。

    法爾如是,何庸疑難? 四日,本論功能、習氣,不容混同。

    有宗立義最謬者,莫如混習氣為功能。

    他們有宗計一切功能,綜度由來,可為二别。

    一者,本有功能,謂無始法爾而有故。

    無始,猶雲泰初,或泰始。

    佛氏雲無始者,因凡情皆計有初始,而實不可知其始期,故曰無始,法爾,猶言自然。

    自然者,無待而然。

    二者,新熏功能,謂前七識一向熏生習氣故。

    前七識者,大乘說每人都有八個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此八識,俟下卷當詳。

    一向者,佛家承認每人的生命是恒存的,推其前則無始,究其後則無終,故此言一向者,乃約無始以來而說。

    習謂慣習,氣謂氣勢。

    習氣者,謂慣習所成勢力。

    熏者,熏發,如香熏物,便有香氣發生。

    前七雲雲者,謂前七識起時,各各能發生習氣,以潛入第八賴耶識中,令其受持勿失,而複為新功能也。

    有宗說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賴耶識是所熏。

    前七中,如眼等五識取外境故,故能熏發習氣。

    第六意識攀援一切境故,能獨起思構故,故能熏發習氣。

    第七末那識,恒内自計執有我故,故能熏發習氣。

    唯第八賴耶識,則受持前七所熏發之習氣,故名所熏。

    習氣藏賴耶中,即成一種新的勢力,能生未來之一切心物諸行,故名新熏功能。

    有宗中談功能由來者,自世親以後,或主唯本有,或主唯新熏,至護法折中衆義,主張本新并建。

    中國玄奘及其弟子窺基并宗之,遂成定論。

    參考基師《成唯識論述記》。

    吾著《佛家名相通釋》,征述尤詳。

    這種說法,甚不應理。

    須知,功能原唯本有,無别新熏。

    所以者何?功能為渾一的全體,具足萬德,無始時來法爾全體流行,曾無虧欠,豈待新生遞相增益?設本不足,還待随增,何成功能?故知本新并建,徒為戲論。

    尚考有宗根本謬誤,則在混習為能,故說本外有新。

    習氣,亦省雲習。

    功能,亦省雲能。

    後皆仿此。

    由不辨能習之殊故,故說習氣為新熏功能,以别于本有功能。

    若了習氣非可混同功能者,則知功能唯是本有,而無所謂新熏也。

    其實,有宗所謂習氣,我亦極成。

    不過,習氣是如何才有的,有宗于此似欠說明。

    他們有宗隻說習氣是由前七識各别熏生,據有宗說,眼識可析為相、見二分。

    相分即色境,見分即了别色境的作用。

    此二分合名眼識。

    此眼識起時決不是空空過去,卻能熏生一種習氣,投入賴耶中,是為新功能。

    由此為因,得生後念眼識相、見二分。

    故與本有功能無異。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七識,皆可例知。

    而于所以熏生之故,則猶未詳,此亦是其粗疏處。

     我固承認習氣是有的,但我之言心,不許剖成八個。

    因此,無所謂前七各熏。

    我以為,凡人意念乍動之微,與發動身語或事為之著者,通名造作,亦名為業。

    發動身語者,謂意念乍動,曰意業。

    即由意業轉強,而發為口語,曰語業。

    發為身體上之動作,曰身業。

    後二業,即已見之行事。

    一切造作,不唐捐故,猶雲不虛費。

    必皆有餘勢續起而成為潛存的勢力,注意一切字,及皆字。

    是名習氣。

    這千條萬緒的習氣,所以各各等流不絕者,注意各各字。

    等流,謂各各習氣的自身均非固定的,都是刹那刹那、生滅滅生、相續流去,故雲等流。

    等者,似義,後起似前曰等。

    就因為人生有儲留過去一切作業,以利将來之欲。

    業曰作業,取複詞便稱。

    這個欲雖不顯著,而确是凡有情識的生類所同有的。

    如其無此欲,則一切作業才起即滅,都無續起的餘勢。

    以彼造作或業起時,無儲留此作業之希欲故,故業一滅便無餘勢。

    人生常依據過去,以奔趨茫茫不測之當來,當來,猶言未來。

    必不甘過去都消逝無餘,以緻絕無依據。

    所以,凡業起時,必恒有保留之希欲與俱。

    因此,所作業雖方生方滅,而此業滅時即有餘勢續生,名為習氣。

    業方滅時,即其餘勢續生,而生滅之間,亦無間隙。

    此習氣恒自潛伏等流,而成為吾人生活的潛力。

    申言之,一切習氣恒互相倚伏,成為吾人生活的内在的深淵,可以說為習海。

    習海是我人所取資的,亦能淪沒吾人的。

    吾人本來的生命。

    此中生命一詞,直就吾人所以生之理而言,換句話說,即是吾人與萬物同體的大生命。

    蓋吾人的生命,與宇宙的大生命,實非有二也。

    故此言生命是就絕對的真實而言。

    世俗用此詞,其含義自别,切勿誤會。

    後凡言生命者,皆準知。

    必藉好的習氣,後雲淨習。

    為其顯發之資具,如儒者所謂操存涵養,或居敬思誠種種工夫,皆是淨習。

    生命之顯發,必由乎是。

    然亦以有壞的習氣,後雲染習。

    遂至侵蝕生命,且直取而代之。

    謂染習為主,是直取生命而代之也。

    不幸人生恒與壞習為緣,當陷入可悲之境。

    故哲學對于人生的貢獻,要在诏人以慎其所習。

    孔門的克己,印度佛家的斷惑或破執,都是去壞習。

    東方哲學的精神,隻在教人去壞習。

    壞習去,然後真性顯。

    要之,習氣自為後起,本不可混同功能。

    嘗以為能、習二者,表以此土名言,蓋有天人之辨。

    天者,非如宗教家所謂造物主,乃即人物之所以生之理而言也。

    易言之,即一切物的本體,說名為天。

    人者,謂衆生自無始有生以來,凡所自成其能而儲留之,以自造而成其為一己之生命者,于此言之,則謂之人耳。

    功能者,天事。

    習氣者,人能也。

    以人混天,即以後起同所本有,而吾侪始将人類從無始來,拘執形氣,乃淪溺現實生活中,凡所遺留的一切壞習,認為天性。

    此中形氣一詞,謂衆生之身,及其身所接之天地萬物,總名形氣。

    衆生拘執形氣,其生命便完全物化了。

    因此,無從自識性真,而人乃無複性之可能,人生役于形,囿于染習,便失其性。

    誠能複還其性真,即自得于性分内。

    而無盲以逐物之患。

    此真人道之大患也。

    有宗能、習不分,是誠千古巨謬。

    本論特嚴能、習之辨,略舉三義如下: 一曰,功能即活力,習氣但為資具。

    功能是宇宙的本體,功能本大用之稱,然即用即體故,故說功能是體。

    亦即是吾人的本性。

    性字義,訓釋不一。

    然董子曰,性者生之質,其義為妥。

    質,實也,程子所謂實理是也。

    吾人之生,本于一個真實的道理,即名此生的實理曰性。

    此性是法爾本有的,曰本性。

    人之生也,形氣限之。

    這句老話表示人生有物化的危險,很難超脫,固非全屬無稽之談。

    殊不知,從人生的本性來說,此中本性即謂功能。

    以其在人而言,謂之本性,後仿此。

    畢竟是不堕于形氣的,是然超脫的。

    然,絕待也。

    因為本性上毫無障染,譬如太陽,雖有雲霧起為障染,而其赫然光明之體,恒自若也。

    雲霧何曾障礙得他,染污得他。

    本性無障染,義亦猶是。

    毫無滞礙,流行不息,而無所住着。

    毫無虧欠,德用圓滿。

    所以可形容之,而說為吾人固有的活力。

    這種活力是精剛勇悍能主宰形氣,而不拘于形氣的。

    精者,純潔無染。

    剛者,至健不撓。

    勇者,銳利而極神。

    悍者,堅固而無不勝。

    此四德者,在一般人的塵凡生活中,本難發現,但四德乃本性固有,元無損減。

    吾人才提醒,便呈露。

    吾人具大有的無盡藏,而無待求足于外者,就是這種活力。

    大有,見《周易》。

    有者,富有。

    大者,至極之稱。

    可惜人每役于形,而迷失其寶藏。

    吾人試反驗之胸次,若有些子挂礙在,挂礙,即是物化了。

    便失掉元有的活力。

    活力如何可失掉,隻吾人自甘物化,以緻本性不得顯發,故雲失掉。

    隻有将此活力涵養得充盛,才于此見自本性。

    易言之,即于此識得功能妙體。

    功能,即是一切物的本體。

    此體具衆妙故,故雲妙體。

     附說:明儒王船山詩有雲:“拔地雷聲驚筍夢,彌天雨色養花神。

    ”筍之生機在根,潛藏于地,若夢夢然。

    春雷震而筍夢驚,則生機勃然不可禦。

    人生固有活力,锢而不顯,猶筍夢也。

    必其能自警覺,而本有活力始條達不可遏。

    雷聲,喻提醒警覺之功。

    春氣生養萬物,雨澤甚厚,常有密雲流布,故雲彌天雨色,此喻學者涵養工夫深厚。

    警覺為入道初幾,此則功行圓熟。

    花之神即活力是也。

    二句盡有次第,此詠涵養活力的意思,深可玩。

     習氣無論為好為壞,都是自形生神發而始起的。

    形生神發者,形謂身、神謂心。

    此身既生,即有心作用發現,于是有一切作業。

    即凡作業,皆有餘勢等流,名為習氣。

    故習氣非本有。

    此習氣既起,便和吾人的生命緊相系屬。

    生命即功能,亦即前雲活力。

    活力隻是形容詞。

    以功能既賦予于吾人,而為吾人之本性,即說為吾人所固有的充盛的活力,即此活力,亦名為生命。

    生命元是法爾無為的,法爾,見前。

    此中言無為者,生命的運行是自然的,是默運未嘗息而畢竟無作意的,故曰無為。

    非謂其兀然堅住,始名無為也。

    必需資具,才得顯發,譬如電力必賴有傳電和發光的資具,才得呈現出來。

    資具,謂如電線和電燈泡子等。

    如果無有資具,電力雖未嘗不在,卻不會顯發了。

    因明學謂凡喻隻取少分相似,若泥執此喻,以求與所喻之理全相印合,則謬誤不堪,學者宜知。

    習氣是人為的,此習氣卻是生命所仗的資具。

    如果沒有習氣,生命也無以顯發他自己。

    我們要知道,習氣無論好壞,卻有一種通性,即每一習氣之潛存者,皆有起而左右将來生活之一種傾向。

    這種傾向正是一切習氣的通性,一切者,習有好壞,今赅好壞而言,故雲一切。

    如操存涵養等工夫,操存、涵養,并本孟子。

    操者操持,存者存主。

    吾人的生命,即此本心是已,常持守此心,而不令放失,即日用萬端都任本心作主,不令私意或私欲起而蔽之,此便是操存工夫。

    涵養,亦雲存養,識得本心以誠敬存之。

    于物感未交時,中恒有主,不昏不昧。

    物感紛至時,中恒有主,常感常寂。

    非涵養工夫深純,不克臻此。

    涵養與操存,義亦相近。

    其微異處,當别詳。

    此類作業所成習氣,操存涵養等工夫,好是吾人自己努力向上的一種作業,其萌于意與發于身語者,無非清淨。

    這種作業的餘勢潛存者,是為淨習。

    無障染性故,淨習之性,非障礙,非垢染。

    其潛力恒使吾人生活日益向上故,唯淨習具此傾向。

    吾人本來的生命,恒賴有此淨習而後得顯發。

    故說習氣但為資具。

    此中談淨習,舉儒家操存涵養等義為例者,取其簡要,于人生日用極切。

    佛家談修行工夫,其名相過繁,然與儒者操存涵養義,大旨非無融通處,但其歸趣究不同耳。

    人生如果拘于形體,囿于染習,而淨習不起,則生命不得解脫于纏锢之中,而幾于完全物化矣。

    拘形骸,囿染習,即生命被纏锢。

    所以,生命必仗淨習為資具,而後得脫然無累。

    然則,染習不得謂之為資具與?曰:此亦不然。

    染淨之分,其幾甚微,而其流則相差極遠。

    染習之所以成乎染者,唯當其作業時,稍徇形骸之私,便與本來的生命相違礙,吾人的生命,是渾然與天地萬物同體的,初非小己之形骸所得私也。

    今吾人乃拘執小己之形骸而自私焉,故違礙本來的生命。

    此等作業之餘勢潛存,餘勢,名染習。

    恒有使吾人生活日究乎污下的傾向,染習具此傾向。

    此染習之所以迥異乎淨也。

    然凡習凡者,通染淨言之。

    要皆于生命為資具,染習隻是不良的資具而已。

    但人生的通患,常是把資具當做了本來的生命,注意。

    不獨染習乘權,是取生命而代之的,即淨習用事,亦是以人力來妨礙天機,人力,謂淨習。

    天機,謂生命。

    以後起的東西謂淨習。

    誤認為本來面目,謂生命。

    人生之喪其真也久矣。

    所以前哲用功,染習固克治務盡,即淨習亦終歸渾化。

    程子說:“明得盡時,渣滓便渾化。

    ”此間極深微。

    淨習者,所仗以達于本體呈露之地也。

    本體呈露方是明,必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