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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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無盡的,但互相涉入,而成為渾一的全體。

    以圖式表之如下(圖見下頁): 圖中每一〇,表示一個功用。

    此一個功用,即是具有一翕一辟的兩方面,故〇内作~,以表翕辟。

    和相銜者,顯示互相涉入,不可分隔也,然而如上所言,雖明功用是萬殊的,但若就物言,則每一個體,當具有無量的功用。

    譬如張人或李人,以及桌子、椅子等等,他們各各是一聚無量的功用。

    今試問某一聚無量的功用,何以互相攝持,而成為個體?這個道理,我在此不欲談。

    容俟後面《成物章》。

    再說。

     我從前的筆記中,嘗究明變化的道理,略說以三。

    其一曰:變者,非動義。

    變化一詞,亦省雲變。

    動者,移轉義,是先計有空間和時間,并計有個動的物,即由具有質量的東西,依其在空間上有所經之距離,和時間上有所曆之久暫,而由一狀态遷移轉化為别一狀态。

    如此,便叫做動。

    今此所謂變者,系克就大用流行而言,此是超時空的。

    易言之,時空的形式,是與物質界俱時顯現的,而在這大用流行的觀點上說,卻是完全沒有時空的。

    大用流行,根本不是具有質量的東西,即不可當做一件物事來猜拟。

    所以說,變非是動。

    我們若以動的意義來理會這個變,那就要堕入千重迷霧了。

    孔門傳授的《中庸》一書有曰:“不動而變。

    ”這句話的意義,是很深遠的。

    所謂變,是要向無物之先去理會他。

    此語吃緊。

    但所謂無物之先的先字,不是時間義,不是說宇宙有個無物的時候在變化的開端之前,而隻是要把世間所計執為有物移轉的觀念遣除淨盡。

    所以,義說無物之先。

    不曾有物移轉,而法爾有這樣奇妙的變。

    法爾一詞,見前。

    吾國先哲所謂神化的意義,就是如此。

    神者,理不可窮,妙不可測,故說為神,非宗教家所雲上帝也。

    大凡唯物論者,聞我所說變不是動的意義,都會驚怪的。

    他們談變,總是計有物界,而說一切物的質和量的遷移轉化名變。

    他們有量變質及質變量的說法。

    殊不知,這樣說法,隻是見為有物移轉,隻是俗所謂動,而實不當謂之變。

    縱許他們的說法,不是全無科學上的根據,但是,科學卻不能直接體認流行無住的變,而隻是抓住着那無住的變所詐現之迹象,當作存在的東西來理解他。

    謹嚴的科學家,當然會嚴守科學底範圍,而不至挾一萬能之見,以武斷一切也。

    須知,有物移轉,還是一個機械觀。

    如果把物的移轉,看做是活躍躍的變,那就迷謬不堪了。

    譬如一種機器的動,我們從他底動相上看,他也是活躍躍的,但如看穿了他隻是一副機械在那裡轉動,才曉得他是死東西了。

    一絲兒活氣也沒有了。

    有些唯物論者,自诩深于談變,并反對機械觀。

    殊不知,汝等既是有物移轉的觀念,又如何不是機械觀呢?又何曾窺到變呢?變,是要向無物之先去理會,所以說變非動義。

     二曰:變者,活義。

    我們如果曉得變不是俗所謂動的意義,不是有物移轉的意義,那麼,就可知道變隻是活的意義了。

    此所謂活的意義,是極深廣、極幽奧、極難形容的。

    我們隻好略陳下之六義,以見其概。

     (一)無作者義,是活義。

    作者猶雲造物主。

    印度外道,有計大梵天為作者,有計神我為作者,佛家皆不許。

    中國儒道諸家的思想,亦皆遮撥神教,皆不承認有作者。

    若有作者,當分别他底自性是染污,抑是清淨。

    作者底自性是清淨的,他決定不會作出染污的物事來;作者底自性是染污的,他決定不會作出清淨的物事來。

    然而世間現見衆生有染有淨,究是誰之所作呢?又若有作者,當分别他是恒常的法,抑是無常的法?如是無常法,他就不應名為作者,因為他同一切所作的物事,同是無常法的緣故。

    如是恒常法,他便無有作,以其體是恒常,故無造作,若有造作,便非恒常,仍堕前所說無常法不應名作者之過。

    又若建立作者,以之成就萬有,即此作者亦非不待成就,應更建立一更高的作者。

    于是輾轉相待,便堕因明所謂無窮過。

    又若由作者肇造萬物,他應該預定模型,并須用作具。

    如此,則作者也是很呆笨的守着一定的方式去作了。

    返複推征,作者義不得成立。

    因為變不是有個作者來造作的,所以說變才是活的,是不受任何的限定的。

     (二)幻有義,是活義。

    為甚麼說幻有呢?前面已說,變是沒有作者來造作的,既無作者,如何起變?他不是從空無而起的,無不能生有故。

    應知雖無作者,而法爾本有功能,亦名恒轉。

    由此恒轉,顯現為大用流行,即說為變。

    今克就變來說,他底動勢,即所謂翕和辟。

    純是刹那刹那詐現的,決沒有暫住的。

    此變的動勢之本體,即是恒轉。

    若離開恒轉來說,動勢沒有自體的,所以把變或變的動勢,說為幻有。

    俗所謂心和物,都依此動勢而立稱,哪有實在的東西。

    這裡幻有一詞的涵義,本不涵有好和壞的意思。

    這個詞語,是表示事實如此。

    因為變隻是這樣的幻有,我們就目他以幻有,用不着參加好和壞的意思上去。

    從前理學家最怕把萬有說為虛幻。

    殊不知,所謂幻有确是事實如此,何須怖畏?尤複當知,幻有才是活的。

    譬如雲峰幻似,刹那移形,頓滅頓起。

    譬如風輪乍轉,排山蕩海,有大威勢。

    你看幻有的物事是這樣活潑潑的,何等詭怪呢? (三)真實義,是活義。

    前面克就變或變的動勢而言,則說為幻有。

    這是一方面的看法。

    但如深透此變,或變的動勢之源底,他即是絕對的恒轉之顯現。

    易言之,恒轉即是變底實體,因此,我們便從變的實體上理會,說變是至真至實的。

    宇宙間,隻有真實的物事才是亘古亘今活躍躍地。

    所以說一華一法界,一葉一如來。

    這種無窮的靈妙的神趣,非天下之上智,誰能領會及此啊?法界和如來二詞,皆用為絕對真實之代語。

    一華一葉,莫非全真,莫非至神。

     (四)圓滿義,是活義。

    萬變不齊,一切都是真實的、全的顯現。

    所以随舉一事一物,莫不各各圓滿,都無虧欠。

    譬如大海水顯現為衆漚,每一漚都以大海水全量為體,毫無虧欠。

    莊子說:“秋毫比較泰山不為小,泰山比較秋毫也不為大。

    ”因為泰山的實體是絕對的,全的。

    秋毫的實體,也是絕對的,全的。

    秋毫和泰山,各各圓滿,有甚麼小大可分呢?小大隻存乎吾人的情見,非可與真理相應也。

    王船山先生說:“大化周遍流行,是無往而不圓滿的。

    譬如藥丸。

    藥丸,是和合百味的藥而成的。

    随抛一粒丸子,總是味味具足的。

    ”此說很有見地。

    這個道理,随處可征,即就文字來說,一字中持一切義,一名中表一切義。

    如一人字,必含一切人及一切非人,否則此字不立。

    故言人字時,即已攝持全宇宙而表之,不能析為斷片,謂此唯是此無有彼也。

    若真可析,則非圓滿。

    以不可析故,圓滿義得成。

    我們嘗說,億萬劫攝在一刹那,無量涵于微點。

    這話毫不稀奇,随在無非圓滿,所以說之為活。

     (五)交遍義,是活義。

    恒轉既已舉其全體,顯現為萬殊的妙用,喻如帝網重重。

    帝網一詞,系佛家經書中的典故。

    據說天帝的冠冕,以珠結網,重複一重,即為極多重數的網,互相遍布也。

    此可以喻無窮的妙用之分殊相。

    所以,衆生無量,世界無量。

    據常識的觀點來說,好像宇宙是一切人共同的。

    其實大謬不然。

    各人自有各人的宇宙,但互不相礙。

    如我與某甲、某乙,同在這所房子裡。

    實則我是我的這所房子,某甲是某甲的這所房子,某乙又是某乙的這所房子。

    我們三人的房子,并不是同一的。

    如我坐在這所房子的中間,某甲站在西隅,某乙卧在東窗下,三人所見的這所房子,各各不同樣式。

    即令三人成排的站在中間,各各所見也不能相同的。

    又如我對于這所房子,很感覺得寂曠虛寥,某甲或與我适得其反,乃至某乙之所覺,又不同于我和某甲。

    如此,可見這所房子,不是三人共同的。

    或有難言:“你們三人所見的房子雖不一,但是,這所房子的本相,或者是一的,隻由你們各自識上,仗此房子所現的相,成為各别了。

    這樣說來,這所房子的本相,仍不妨說為三人共同的。

    ”答曰:這所房子的本相,是一、是多,也很難說。

    如說是多,若離開三人仗他房子所現的相而外,要更進一層,來證明他的本相是多,卻無從去找證據了。

    如說是一,而三人仗他所現的相确是不一了。

    因此,我們如果假定這所房子是有他底本相,那麼,他就是亦一亦多的。

    換句話說,他是多不礙一,一不礙多的。

    我們不要遍執他的本相是多,也不要遍執他的本相是一。

    至若克就我們各自識上仗他所現的相而言,那就顯然各有各的房子,不能說是一了。

    然各人的房子同在一處,宛然似一,仍是多不礙一。

    總之,衆生無量,宇宙無量,這是不可測度的道理,很詭怪的,就是這無量的衆生,或無量的宇宙,各各遍滿于一法界,互相不礙。

    此中借用一法界一詞,猶雲大宇宙,乃為言說方便而假設之詞。

    譬如張千燈于一室之内,這千燈的光,各各遍滿于此一室,互不相礙,所以說為交遍。

    大用流行,至活而難拟議,即此可見。

     (六)無盡義,是活義。

    無窮的妙用,即是絕對的真實的顯現。

    這個是不憂匮乏的。

    《易傳》說為“生生不息”,又說“德盛化神”。

    後儒說為“不容已”。

    “不容已”三字,形容造化最妙。

    造化一詞,詳前。

    真實的流行,自然是不容已。

    他是法爾萬德具足,無有所待的,如何可已?力用盛大,不容已故,即無竭盡,故說無盡。

    無盡才是活的。

    如上,略說活義粗罄。

     三曰:變者,不可思議義。

    此雲不可,與言不能者大大的不同,亦與言不必者迥異。

    若雲不能思議,則隻是不能而已,非有所不可也;若雲不必思議,則有姑置之意,更無所不可也。

    今雲不可思議,此不可兩字,甚為吃緊。

    欲明不可之由,必先解說何謂思議。

    思者,心行之謂。

    議者,論議之謂。

    心行者,心之所遊履曰行。

    此心思考一切義理時,多方推度,如遊履然,故雲心行。

    論議者,不必出諸口,着諸紙墨,始稱論議。

    凡在思考中,一切推窮、辨析等等,都應叫做論議。

    總之,思議是發自量智。

    量智見《明宗章》。

    量智是從日常生活的實用中練習出來的。

    所以,憑量智來思議的時候,他總要作種種構畫。

    這種種構畫,自然不免有許多臆測和亂猜的地方,即令本實測以遊玄,運思有則,避免了多少臆測和亂猜的思議,而他畢竟不能深入所思議的物事的底蘊,至多隻能作一概然之想,以為他大概是如此如此的罷。

    我們誠然不可不信賴我們思議的能力,曾經發見許許多多的道理,但亦不可把思議的能力推崇得太過。

    萬物的本真,造化的秘奧,畢竟不是思議所可相應的。

    我們以無倒妄的思議,來窮究所謂變,大概可得到兩個原則:一曰,“一,故神”。

    此所謂一,不是算數的一,卻是絕對的,即以一來表示實體。

    因為變,是實體的顯現,由絕對的一,而顯現為無窮的萬殊的變,所以說為神。

    若非是一,即是有待的東西,便不能現為無窮的勝用。

    二曰,“兩在,故不測”。

    此中兩在一詞,即顯變,不是單純的勢用。

    如翕和辟,及生和滅,都是同時現為兩方面,而相反相成的。

    唯其詭異如此,所以說為不測。

    我們憑思議來了解所謂變,隻能得到上述兩個原則。

    但是,這裡所說的兩個原則,也隻是作一個概然的測度,以為大概是如此如此的。

    至于變的實際,并非思議可以與之相應。

    尤複須知,我們研窮道理,到極至的地方,是絕無道理可說的。

    可是,我們的量智作用,一向熏習于實用方面而發展出來,恒是持着向外找東西,或種種構畫的态度。

    他總是不安于無道理可說,卻要從多方面來尋找道理。

    思議就是如此的詭怪。

    試就上述第一原則,作如下的思議:實體是絕對的,為什麼要顯現為無窮的萬殊的功用或變呢?這正是無道理可說的。

    越思議,越要糊塗。

    又試就上述第二原則,作如下的思議:所謂變,必定是有個翕和辟及生和滅兩方面的相反相成。

    夫變,既不是别有個作者使之然,何故能如此呢?這也是無道理可說的。

    他法爾如此。

    我們就說他是如此。

    若更要層複一層的去找道理,終歸無道理。

    越思議,越要糊塗。

    須知,窮理到極至的地方,是要超脫思議,而歸趣證會。

     證會一詞,其意義極難說。

    能證即所證,冥冥契會,而實無有能所可分者,是名證會。

    這種境界,必須滌除一切情見,凡知見之不能與究極的真理相應者,皆名情見。

    直任寂寥無匹的性智恒現在前,始可達到。

    寂寥,無形貌及虛靜貌。

    無匹者,絕待義。

    性智即是吾心之本體,故雲無匹。

    我們說到變,已經窮至萬物的本源和造化的秘奧,真是窮理到極至的地方。

    如果向這裡馳逞思議,或尋找道理,不但無法透入實際,還要無端的加增許多不相幹的迷惘,所以說變是不可思議的,這裡,隻有證會才可相應。

    從來儒者所謂與天合德的境界,儒者所言天字皆用為實體之别名,非謂造物主。

    就是證會的境界。

    吾人達到與天合一,則造化無窮的蘊奧,皆可反躬自喻于寂寞無形、炯然獨明之地,而非以己測彼,妄臆其然也。

    用思議來測變,便是把他當做外面的道理,來推測他,是謂以己測彼。

    今此證會的境界,便見得這個道理不在我的外面,當下默然自喻,故與以己測彼者,絕不同途。

    證會,才是學問的極詣。

    思議,畢竟是膚泛不實的。

    或有問言:“如公所說,思議遂可廢絕否?”答曰:我并不曾主張廢絕思議。

    極萬有之散殊,而盡異可以觀同;盡者,窮盡。

    察衆理之通貫,而執簡可以禦繁;研天下之幾微,而測其将巨;窮天下之幽深,而推其将着。

    思議的能事,是不可勝言的。

    并且思議之術日益求精。

    稽證驗以觀設臆之然否,求軌範以定抉擇之順違,其錯誤亦将逐漸減少,我們如何可廢思議?不過思議的效用,不能無限的擴大。

    如前所說,窮理到極至處,便非思議可用的地方。

    這是究玄者所不可不知的。

    或複難言:“如公所雲,變是不可思議,卻已思議他了,如何複言不可?”答曰;我們憑量智來思議所謂變,縱是無倒妄的思議,也隻能作一個概然的測度,以為他大概是如此如此的,畢竟不能親入他的底蘊。

    易言之,任思議來測變,所得畢竟膚泛。

    譬如一杯熱水在此,我們也可思議他是熱的,但其熱度淺深的意味,則非親飲者不知。

    由此譬,可見變的實際是要證會,方才真解。

    若隻任思議,便不濟事。

    本來,證會是要曾經用過思議的工夫,漸漸引歸此路。

    證會。

    唯恐學者滞于思議之域,不複知有向上一機,所以說不可思議。

    不可者,禁止之詞,戒其止此而不更求進,故言不可,以示甚絕。

    常途以不可思議一語,為莫明其妙的神秘話頭,若作此解,便非我立言的意思。

    總之,我們誠欲于流行而識得寂然之體,及于虛靜之中而驗夫翕辟之萌,與無生而生、滅即不滅之幾,倘非反己證會,何由可得實解?我在前面《唯識章》上。

    已經很詳悉的說明了宇宙萬有,不是離我的心而獨在。

    易言之,即我人和宇宙,不是各有本原。

    由此可見,萬物所以生成的道理,隻要返在自心體認。

    體認,猶言證會。

    《阿含經》所謂身作證,就是在己身上,實證這個道理,不同于思議的膚泛。

    可是,證會的意義,向人道不得。

    王陽明先生雲:“啞子吃苦瓜,有苦不能說。

    你若要知苦,還須你自吃。

    ”可謂善譬。

    如何得到證會,《量論》當詳。

     本章主要的意思略說如上。

    現在要将印度佛家唯識大旨,稍加論次。

    印度佛家的立說,大概以人生論為骨幹,他們對于人生,遍有一種特殊的感觸。

    卻把本體論或宇宙論及認識論,都包含在人生論裡面來說。

    大乘空宗諸師,宗《大般若經》,而造《中觀》等論。

    他們掃蕩一切迷謬的知見,令人自悟空理。

    空者,遣除淨盡義。

    一切迷妄分别都空故,真理方顯,即由此義,名真理為空理。

    此即本體之别名。

    其所持說,大抵遍于本體論及認識論等方面者為多,也可以說他們隻是站在認識論的方面來說話。

    雖則他們的本意,是在顯示本體。

    但是,他們不同亂猜的哲學家,妄構本體是如何如何的東西,而隻是破除一切迷謬的知見,直使見盡情亡,庶幾自識真理。

    見盡者,妄見斷盡也。

    情亡者,虛妄分别俱泯也。

    真理即謂本體。

    所以說,他們隻是站在認識論的觀點上來說話。

    外道有許多解釋宇宙的見解,他們一切遮撥。

    因此,不欲對于宇宙予以解釋,隻令人掃除一切知見,即于宇宙萬象,不作宇宙萬象看,而直見為真如。

    真如,即謂本體。

    這就是空宗的大旨。

     其後有宗钜師,如無著、世觀,始唱唯識論。

    無著作《攝大乘論》,以藏識中種子為一切物的因。

    藏識,後詳。

    這裡才有解釋宇宙的說法。

    無著之弟世親,作《三十唯識頌》等,始有較精密的宇宙論。

    今叙次其說:一曰現界,二曰種界,三曰真如。

     先談現界,略以二義:一、他們所謂現界,是衆生各各别具的,并不是一切人所共同的。

    二、他們所謂現界,不是一個整體,而是析為各個獨立的分子,即所雲八識是也。

    八識者,一、眼識,了别色故。

    二、耳識,了别聲故。

    三、鼻識,了别香故。

    四、舌識,了别味故。

    五、身識,了别觸故。

    六、意識,了别一切法故。

    七、末那識,向内計執藏識為自我故。

    八、藏識,含藏無量種子故。

    每一人,皆具有此八識。

    而每一識,又不是一整體,複析為心和心所。

    心上所有的各種作用,名為心所。

    心是一,為多數心所之統攝者。

    心所乃多,而同依一心,成為一聚。

    如眼識,由心與其多數心所合為一聚,名曰眼識。

    耳識,乃至第八藏識,均可類推。

    如上所述,八個識各各析為心及心所。

    乃複将每一心析為二分,曰相分、見分。

    相分,相當于俗所謂物。

    見分,相當于俗所謂心。

    更有内二分之說,但可并入見分,故不别談。

    并将每一心中之每一心所,亦析為二分,曰相分、見分。

    綜前所述,将八個識析而言之,隻是一切心及一切心所。

    又将一切心和心所析而言之,隻是無量見分及相分。

    歸結起來,這無量的見分、相分,通名現界。

    現前顯現,故雲現界,相當于俗雲現象界。

    所以說,他們所謂現界,是析為各各獨立的分子。

     次種界者。

    前所雲現界,或無量的見分、相分,決定不是無因而生的,故應建立種子,為現界的因。

    種子名義,參看第三章談因緣處。

    各人底現界,均不是一整體,如前已說。

    可知現界的因,根本是差别的。

    易言之,現界是許多獨立的分子,就由于親生現界的種子,有那麼多。

    如眼識,是析為各個相分、見分的,此眼識的每一見分,從他自己的見分種子而生,其每一相分即某種色境,從他自己的相分種子而生。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藏識均可類推。

    這樣說來,種子是萬殊的。

    印度輕意菩薩《意業論》言:“無量諸種子,其數如雨滴。

    ”《瑜伽倫》記五十一第七頁引。

    足見他們底種子說,确是多元論。

     又次,真如者。

    佛家無論何派,都說萬法底實體名為真如。

    唯識論師不得有異。

    然唯識家建立種子為現界之因,其言種子種子,亦省稱種。

    且立法爾本有種。

    亦省稱法爾種。

    此法爾種,既是現界根源,如何又别立真如?又準彼義,亦不可說真如顯現為法爾種,彼說真如是不生不滅法,是恒常法,無有起作故。

    參考《大般若》等經。

     總之印度唯識論,頗似繁瑣的哲學。

    他們承認有現界,卻把現界分析為多數的分子。

    即八個識衆,或無量見分、相分。

    因此,更建立衆多的種,說為現界一一分子的因。

    又建立藏識來含藏一切種,以完成其唯識的理論。

    他們這樣的一套宇宙論,純是無謂的穿鑿。

    尤可異者,他們既立法爾種,說為現界的根源,卻又承用不生滅或恒常的真如,說為現界的實體,亦不知何以解于二本之嫌?我以為空宗不談宇宙論,祇令人剝落一切迷妄的知見,方好冥悟實體。

    這等意思,确甚深微。

    無著派下諸師的說法,便增迷惘。

    我在本章裡面,一方面,依翕辟和生滅,施設宇宙萬象,迥異空宗不談宇宙論;另一方面,說翕辟和生滅都無實自體,而隻是恒轉的顯現。

    易言之,即于宇宙萬象,不取其相,而皆見為真實,恒轉和真實二詞,皆實體之别名。

    仍與空宗密意有相通處。

    這是我要鄭重申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