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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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各派之中,尤以大乘空宗為善巧。
他們的言說,總是針對着吾人迷妄執着的情見或意計,吾人任意識作用,為種種虛妄的猜度,是名意計。
而為種種斥破,令人自悟真理。
此中真理,即是前所謂至一的理。
後言真理者仿此。
因為吾人的理智作用,是從日常實際生活裡面,習于向外找東西的緣故,而漸漸的發展得來。
因此,理智便成了一種病态的發展,常有向外取物的執着相。
于是對于真理的探求,也使用他的慣技,把真理當做外在的物事而猜度之。
結果便生出種種戲論。
古今哲學家,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不為戲論者有幾?大乘空宗以為,真理既不是一件物事可以直表的,所以就針對吾人的執着處,廣為斥破。
易言之,他就在吾人的理智的病态中,用攻伐的藥方。
這樣,便使人自悟到真理,因為真理本不遠離吾人,更沒有躲避的。
隻要吾人把一向的迷執撥開,自然悟到真理了。
佛家各派的言說,無有不用遮诠的方式,但大乘空宗,更把這種方式運用到極好處。
我們細玩《大般若經》及《大智度論》、《中觀論》等,就可見他們是善用遮诠的。
及有宗肇興,謂無著和世親兄弟。
便把這種意義失掉了。
他們有宗似是于真理未能證解,我在《佛家名相通釋》一書裡面,曾批評過,此處不暇詳論。
我們要談本體,本體一詞,後亦省言體。
實在沒有法子可以一直說出。
所以,我很贊成空宗遮诠的方式。
但是,我并不主張隻有限于這種方式,并不謂除此以外再沒有好辦法的。
我以為所謂體,固然是不可直揭的,但不妨即用顯體。
用者,具雲功用。
因為體是要顯現為無量無邊的功用的,桌子哪、椅子哪、人哪、鳥哪,思想等等精神現象哪,乃至一切的物事,都不是一一固定的相狀,都隻是功用。
譬如我寫字的筆,不要當他是一件東西,實際上隻是一團功用,我們把他喚做筆罷了。
用是有相狀詐現的,相狀不實,故雲詐現。
是千差萬别的。
所以,體不可說,言說所表示,是有封畛的。
體無封畛,故非言說所可及。
而用卻可說。
上來已雲,用是有相狀的,是千差萬别的,故可說。
用,就是體的顯現。
譯者按:如大海水,顯現為衆漚,說見《明宗章》。
大海水,可以喻體。
衆漚,可以喻用。
體,就是用的體。
譯者按:仍舉前喻,如一一的漚,各各以大海水為體。
大海水,即遍與衆漚為體,非超脫于衆漚之外而獨在。
無體即無用,離用元無體。
所以,從用上解析明白,即可以顯示用的本體。
簡單言之,我們克就大用流行,詐現千差萬别的法相上,來作精密的解析,如《轉變章》中所說。
便見得大用流行不住,都無實物,即于此知道他隻是真實的顯現。
此中真實一詞即謂本體,後準知。
易言之,我們即于無量的分殊的功用上,直見為一一都是真實的顯發而不容已。
譬如我們解析繩子,知道他是無自體的。
換句話說,他不是獨立的實在的物事,而隻是麻的顯現。
我們即于繩子的相上直見他是麻。
由這個譬喻,可以了解即用顯體的意思。
從來講印度佛學的人,都說有宗諸師,如無著和世親以及護法等,他們唯識論派的說法,就是即用顯體。
這話果然是對的麼?吾獨以為不然。
須知,即用顯體者,正要說明流行不息的功用是無自體的。
因為,克就用上說,他是沒有自體。
所以,即于用而見他的本體,譬如于繩子而見他是麻。
因為繩子實無自體的緣故。
如果把流行不息而詐現萬殊的功用,看做是有自體的,那麼,更用不着于用之外,再找什麼本體了。
如果把用說為實在的,又再為用去覓他的根荄,而說有本體,這樣,便把體和用截成二片,則所謂體者,已不成為用之體。
他隻是超脫于用之外,而獨存的空洞的東西,便失掉了體的意義。
我們要知道,有宗的唯識論,拿識來統攝一切法。
他們所謂識,或一切生滅的法,便是我所謂流行不息的千差萬别的用。
他們已把我所謂用,看做實在的東西了。
因此之故,他們更要為識或一切法尋找根荄,于是建立種子,他們以為一切識是由各自的種子為因,才得生起。
如前念眼識,從他的種子而生,後念眼識,又别有他的種子。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識,皆可類推。
一切物的現象,他們說為是心上的一種境相,是和心同起的。
但此境相必自有物的種子為因,才得生起。
如眼識上色的境相,本是物的現象。
這個物的現象,是從物的種子而生的。
眼識上的境相如是,耳識上的境相,乃至第八識上的境相皆可類推。
換句話說,物的現象即一切心上的境相。
是自有種子,而不是和心同一種子的。
不過,心和物的種子互相聯屬,而仍各自為因,同時生起各自的果罷了。
以圖表之,如下: 心的種子(因)&larr&rarr心(果) 物的種子(因)&larr&rarr物(果) 據他們的說法,心和物或雲心的現象和物的現象。
各從自己的種子而生起。
因為物的種子對于心的種子是居從屬的地位。
又一切心和物的種子都是含藏在第八識裡面,不是離開識而獨存的。
他們說,每人有八個識,而第八識是含藏一切種子的,即第八識自己的種子,也是藏在第八識自體之内的,因為第八識的種子和他所生的第八識,是同時而有的。
易言之,能生的種子,和所生的第八識,是無先後之隔的。
因此,可說能所相依而有,即第八識的種子,還是依附着第八識。
沒有一個種子是離開識而孤存的。
以此,完成其唯識的理論。
實則他們的種子說,就是一種多元論。
他們肯定有現象,謂心的現象和物的現象。
又推求現象底根本的因素,才建立種子。
殊不知所謂心和物的現象,并非實有的東西,而隻是絕對的真實謂本體。
顯現為千差萬别的功用。
他們見不及此,卻把我所謂用看作實有的東西,又虛構所謂種子,來作這些實物的因素。
這樣一層一層的虛妄計度,如何可說即用顯體?我們玩味大乘空宗的說法,他們隻是于現象不取其相。
易言之,即空了現象,才得于現象而皆見為真如。
真,謂絕對的真實。
如,謂常如其性。
印度佛家,稱一切法的本體曰真如。
有宗無著以下諸師,他們根本不了解體和用的意義,根本不知道體雖無形無相,而是要顯現為無量無邊的功用的,根本不知道用之外是沒有所謂體的。
因此之故,他們一方面肯定有心和物的現象,又進而求其根本的因素,遂建立種子。
他們所謂種子好像是隐在現象的背後,而為現象作根荄的本體。
但在另一方面,他們還沿襲着空宗以來的真如的觀念。
這裡所謂真如,卻是絕對的、真實的、不動不變的。
他們雖說真如是一切法的實體,但他們既不說種子即是真如,又不說種子是真如的顯現。
那麼,真如和種子,竟是各不相幹的兩片物事,還說個真如作甚?而且他們雖以種子為心和物的因,但其因種子。
和果心和物,對種子而名果。
一為能生,種子是能生的。
一為所生,心和物的現象,是種子之所生。
也是劃成隐顯兩界的。
心和物是顯著的,而種子則是潛隐在第八識中的。
他們這種分析的方法,直是把日常生活裡面,分割物質為段段片片的伎倆,應用到玄學的思索中來,結果成為戲論,如何可許即用顯體? 我們以為,用之為言,即于體之流行而說為用,即于體之顯現而說為用。
因為體以其至無無形相、無方所、無造作,故說為無,實非空無。
而顯現萬有,至無是體,顯現是體成為用。
以其至寂寂者,寂靜無擾亂相故。
而流行無有滞礙。
至寂是體,流行是體成為用。
離流行,不可覓至寂的,故必于流行而識至寂。
離顯現萬有,不可覓至無的,故必于萬有而識至無。
所以說,即用顯體一詞,其意義極廣大深微,很難為一般人說得。
哲學家頗有于流行之外妄拟一個至寂的境界,于萬有之外妄拟一個至無的境界。
印度佛家哲學有些是近于此的。
這個,固然是極大的謬誤,卻還有些哲學家竟止認取流行的為真實,而不知于流行認取至寂的方是真實,乃至止認取萬有為真實,而不知于顯現萬有認取至無的方是真實。
王輔嗣解《老子》,言凡有皆始于無。
其所謂有,即謂一切物。
其所謂無,亦斥體而目之,非空無之謂也。
有始于無,謂凡有皆以無為體耳。
今滞于有者,不知有即是無,如泥執繩相者,不知繩即是麻。
觸目皆真,而滞有者不悟。
這種謬誤,更是不堪救藥。
前者,隻是求真理而不得。
後者,便敢否認真理而不複求了。
許多否認本體的哲學家,皆屬于後者,一切唯物論者屬此不待言。
難言哉,體用也!哲學所窮究者唯此一根本問題。
哲學家若于此未了,雖著書極多,且能自嗚一家之學,終是與真理無幹。
我在本章之末,因論緣生為遮詞,而推迹梵方空有二宗的得失,并略揭我的根本意思,就是即用顯體的主張,以作本章的結束。
自此以下,可以說純是依據這個意思去發揮了。
第二章裡,雖不許有離心獨在的境,卻不謂境無,隻以境與識不可分為二片而已。
然心的方面對境名能,境的方面對心便為所。
如此,則境畢竟是從屬于心的。
第三章,明妄執的心無有自體,易言之,即此心不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
心既如此,則由此心而迷妄分割,以為外在的境,其無自體及不實在,自然不待說了。
然前已有雲,境并不是無有的。
第三章雖雲心無自體,然許心有因緣,即是此心有其本身的自動的力。
可見心的相狀,雖不是實在的,卻也不是完全無有的。
據此,心和境,既說為無自體,也就是畢竟空、無所有了。
卻又說心和境都不是無有的,豈不自相矛盾麼?曰,否否。
道理是難講的。
試就世間的事物來取譬罷,如現前的繩子,從一方面的意義來說,繩子是有的,因為我們也承認繩子的相狀,是依着麻的顯現而始起如此所執的相,骨子裡不是空的。
從另一方面的意義來說,繩子也是無有的,因為他是沒有自體的。
繩子的本質隻是麻,如果除卻麻,繩子相何在呢?所以說繩子無自體。
我們由繩子這個譬喻來談心和境。
一方面安立俗谛,說心和境都是依着真實的顯現,而始起此妄計所執的相,并不是骨子裡全無所有的。
一方面依真谛的道理,說心和境都無自體。
申言之,心和境雖有相狀詐現,但就實際上說,即此心和境的自體,都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如上兩樣的說法,表面雖似矛盾,實非不相諧和的。
但是,現在的問題,又要進一步,就是心和境既都不是完全沒有這回事,卻又說心和境都無自體,如果僅說到此而止,并沒有将心和境的所以然,與其當然的道理,給個澈底的詳細的說明。
因此之故,我們要接着談《轉變》。
轉變一詞,見基師《成唯識論述記。
》今用此詞,頗與原來的意義不同。
轉字,有變易與變現等義。
今連變字成詞,取複詞便稱耳。
後凡言轉變者仿此。
他們的言說,總是針對着吾人迷妄執着的情見或意計,吾人任意識作用,為種種虛妄的猜度,是名意計。
而為種種斥破,令人自悟真理。
此中真理,即是前所謂至一的理。
後言真理者仿此。
因為吾人的理智作用,是從日常實際生活裡面,習于向外找東西的緣故,而漸漸的發展得來。
因此,理智便成了一種病态的發展,常有向外取物的執着相。
于是對于真理的探求,也使用他的慣技,把真理當做外在的物事而猜度之。
結果便生出種種戲論。
古今哲學家,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不為戲論者有幾?大乘空宗以為,真理既不是一件物事可以直表的,所以就針對吾人的執着處,廣為斥破。
易言之,他就在吾人的理智的病态中,用攻伐的藥方。
這樣,便使人自悟到真理,因為真理本不遠離吾人,更沒有躲避的。
隻要吾人把一向的迷執撥開,自然悟到真理了。
佛家各派的言說,無有不用遮诠的方式,但大乘空宗,更把這種方式運用到極好處。
我們細玩《大般若經》及《大智度論》、《中觀論》等,就可見他們是善用遮诠的。
及有宗肇興,謂無著和世親兄弟。
便把這種意義失掉了。
他們有宗似是于真理未能證解,我在《佛家名相通釋》一書裡面,曾批評過,此處不暇詳論。
我們要談本體,本體一詞,後亦省言體。
實在沒有法子可以一直說出。
所以,我很贊成空宗遮诠的方式。
但是,我并不主張隻有限于這種方式,并不謂除此以外再沒有好辦法的。
我以為所謂體,固然是不可直揭的,但不妨即用顯體。
用者,具雲功用。
因為體是要顯現為無量無邊的功用的,桌子哪、椅子哪、人哪、鳥哪,思想等等精神現象哪,乃至一切的物事,都不是一一固定的相狀,都隻是功用。
譬如我寫字的筆,不要當他是一件東西,實際上隻是一團功用,我們把他喚做筆罷了。
用是有相狀詐現的,相狀不實,故雲詐現。
是千差萬别的。
所以,體不可說,言說所表示,是有封畛的。
體無封畛,故非言說所可及。
而用卻可說。
上來已雲,用是有相狀的,是千差萬别的,故可說。
用,就是體的顯現。
譯者按:如大海水,顯現為衆漚,說見《明宗章》。
大海水,可以喻體。
衆漚,可以喻用。
體,就是用的體。
譯者按:仍舉前喻,如一一的漚,各各以大海水為體。
大海水,即遍與衆漚為體,非超脫于衆漚之外而獨在。
無體即無用,離用元無體。
所以,從用上解析明白,即可以顯示用的本體。
簡單言之,我們克就大用流行,詐現千差萬别的法相上,來作精密的解析,如《轉變章》中所說。
便見得大用流行不住,都無實物,即于此知道他隻是真實的顯現。
此中真實一詞即謂本體,後準知。
易言之,我們即于無量的分殊的功用上,直見為一一都是真實的顯發而不容已。
譬如我們解析繩子,知道他是無自體的。
換句話說,他不是獨立的實在的物事,而隻是麻的顯現。
我們即于繩子的相上直見他是麻。
由這個譬喻,可以了解即用顯體的意思。
從來講印度佛學的人,都說有宗諸師,如無著和世親以及護法等,他們唯識論派的說法,就是即用顯體。
這話果然是對的麼?吾獨以為不然。
須知,即用顯體者,正要說明流行不息的功用是無自體的。
因為,克就用上說,他是沒有自體。
所以,即于用而見他的本體,譬如于繩子而見他是麻。
因為繩子實無自體的緣故。
如果把流行不息而詐現萬殊的功用,看做是有自體的,那麼,更用不着于用之外,再找什麼本體了。
如果把用說為實在的,又再為用去覓他的根荄,而說有本體,這樣,便把體和用截成二片,則所謂體者,已不成為用之體。
他隻是超脫于用之外,而獨存的空洞的東西,便失掉了體的意義。
我們要知道,有宗的唯識論,拿識來統攝一切法。
他們所謂識,或一切生滅的法,便是我所謂流行不息的千差萬别的用。
他們已把我所謂用,看做實在的東西了。
因此之故,他們更要為識或一切法尋找根荄,于是建立種子,他們以為一切識是由各自的種子為因,才得生起。
如前念眼識,從他的種子而生,後念眼識,又别有他的種子。
眼識如是,耳識乃至第八識,皆可類推。
一切物的現象,他們說為是心上的一種境相,是和心同起的。
但此境相必自有物的種子為因,才得生起。
如眼識上色的境相,本是物的現象。
這個物的現象,是從物的種子而生的。
眼識上的境相如是,耳識上的境相,乃至第八識上的境相皆可類推。
換句話說,物的現象即一切心上的境相。
是自有種子,而不是和心同一種子的。
不過,心和物的種子互相聯屬,而仍各自為因,同時生起各自的果罷了。
以圖表之,如下: 心的種子(因)&larr&rarr心(果) 物的種子(因)&larr&rarr物(果) 據他們的說法,心和物或雲心的現象和物的現象。
各從自己的種子而生起。
因為物的種子對于心的種子是居從屬的地位。
又一切心和物的種子都是含藏在第八識裡面,不是離開識而獨存的。
他們說,每人有八個識,而第八識是含藏一切種子的,即第八識自己的種子,也是藏在第八識自體之内的,因為第八識的種子和他所生的第八識,是同時而有的。
易言之,能生的種子,和所生的第八識,是無先後之隔的。
因此,可說能所相依而有,即第八識的種子,還是依附着第八識。
沒有一個種子是離開識而孤存的。
以此,完成其唯識的理論。
實則他們的種子說,就是一種多元論。
他們肯定有現象,謂心的現象和物的現象。
又推求現象底根本的因素,才建立種子。
殊不知所謂心和物的現象,并非實有的東西,而隻是絕對的真實謂本體。
顯現為千差萬别的功用。
他們見不及此,卻把我所謂用看作實有的東西,又虛構所謂種子,來作這些實物的因素。
這樣一層一層的虛妄計度,如何可說即用顯體?我們玩味大乘空宗的說法,他們隻是于現象不取其相。
易言之,即空了現象,才得于現象而皆見為真如。
真,謂絕對的真實。
如,謂常如其性。
印度佛家,稱一切法的本體曰真如。
有宗無著以下諸師,他們根本不了解體和用的意義,根本不知道體雖無形無相,而是要顯現為無量無邊的功用的,根本不知道用之外是沒有所謂體的。
因此之故,他們一方面肯定有心和物的現象,又進而求其根本的因素,遂建立種子。
他們所謂種子好像是隐在現象的背後,而為現象作根荄的本體。
但在另一方面,他們還沿襲着空宗以來的真如的觀念。
這裡所謂真如,卻是絕對的、真實的、不動不變的。
他們雖說真如是一切法的實體,但他們既不說種子即是真如,又不說種子是真如的顯現。
那麼,真如和種子,竟是各不相幹的兩片物事,還說個真如作甚?而且他們雖以種子為心和物的因,但其因種子。
和果心和物,對種子而名果。
一為能生,種子是能生的。
一為所生,心和物的現象,是種子之所生。
也是劃成隐顯兩界的。
心和物是顯著的,而種子則是潛隐在第八識中的。
他們這種分析的方法,直是把日常生活裡面,分割物質為段段片片的伎倆,應用到玄學的思索中來,結果成為戲論,如何可許即用顯體? 我們以為,用之為言,即于體之流行而說為用,即于體之顯現而說為用。
因為體以其至無無形相、無方所、無造作,故說為無,實非空無。
而顯現萬有,至無是體,顯現是體成為用。
以其至寂寂者,寂靜無擾亂相故。
而流行無有滞礙。
至寂是體,流行是體成為用。
離流行,不可覓至寂的,故必于流行而識至寂。
離顯現萬有,不可覓至無的,故必于萬有而識至無。
所以說,即用顯體一詞,其意義極廣大深微,很難為一般人說得。
哲學家頗有于流行之外妄拟一個至寂的境界,于萬有之外妄拟一個至無的境界。
印度佛家哲學有些是近于此的。
這個,固然是極大的謬誤,卻還有些哲學家竟止認取流行的為真實,而不知于流行認取至寂的方是真實,乃至止認取萬有為真實,而不知于顯現萬有認取至無的方是真實。
王輔嗣解《老子》,言凡有皆始于無。
其所謂有,即謂一切物。
其所謂無,亦斥體而目之,非空無之謂也。
有始于無,謂凡有皆以無為體耳。
今滞于有者,不知有即是無,如泥執繩相者,不知繩即是麻。
觸目皆真,而滞有者不悟。
這種謬誤,更是不堪救藥。
前者,隻是求真理而不得。
後者,便敢否認真理而不複求了。
許多否認本體的哲學家,皆屬于後者,一切唯物論者屬此不待言。
難言哉,體用也!哲學所窮究者唯此一根本問題。
哲學家若于此未了,雖著書極多,且能自嗚一家之學,終是與真理無幹。
我在本章之末,因論緣生為遮詞,而推迹梵方空有二宗的得失,并略揭我的根本意思,就是即用顯體的主張,以作本章的結束。
自此以下,可以說純是依據這個意思去發揮了。
第二章裡,雖不許有離心獨在的境,卻不謂境無,隻以境與識不可分為二片而已。
然心的方面對境名能,境的方面對心便為所。
如此,則境畢竟是從屬于心的。
第三章,明妄執的心無有自體,易言之,即此心不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
心既如此,則由此心而迷妄分割,以為外在的境,其無自體及不實在,自然不待說了。
然前已有雲,境并不是無有的。
第三章雖雲心無自體,然許心有因緣,即是此心有其本身的自動的力。
可見心的相狀,雖不是實在的,卻也不是完全無有的。
據此,心和境,既說為無自體,也就是畢竟空、無所有了。
卻又說心和境都不是無有的,豈不自相矛盾麼?曰,否否。
道理是難講的。
試就世間的事物來取譬罷,如現前的繩子,從一方面的意義來說,繩子是有的,因為我們也承認繩子的相狀,是依着麻的顯現而始起如此所執的相,骨子裡不是空的。
從另一方面的意義來說,繩子也是無有的,因為他是沒有自體的。
繩子的本質隻是麻,如果除卻麻,繩子相何在呢?所以說繩子無自體。
我們由繩子這個譬喻來談心和境。
一方面安立俗谛,說心和境都是依着真實的顯現,而始起此妄計所執的相,并不是骨子裡全無所有的。
一方面依真谛的道理,說心和境都無自體。
申言之,心和境雖有相狀詐現,但就實際上說,即此心和境的自體,都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如上兩樣的說法,表面雖似矛盾,實非不相諧和的。
但是,現在的問題,又要進一步,就是心和境既都不是完全沒有這回事,卻又說心和境都無自體,如果僅說到此而止,并沒有将心和境的所以然,與其當然的道理,給個澈底的詳細的說明。
因此之故,我們要接着談《轉變》。
轉變一詞,見基師《成唯識論述記。
》今用此詞,頗與原來的意義不同。
轉字,有變易與變現等義。
今連變字成詞,取複詞便稱耳。
後凡言轉變者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