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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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來的心,而隻是和心相伴着,這就名為作意。
此作意便是對于心而作一種增上緣。
他有一順一違的力用,很顯而易見的。
如我們通常的心,總是不急遽的,但有時作意起來,對于某種迫切的境,而特别作動或警策自己的心,來求解決,于是此心整個的成為急遽的了。
這時候的作意,既順此心,令成急遽,便和前念不急遽的心相違了。
又如不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壤的習心令生,習心者,一切壞的慣習的勢力現起,名為習心。
一切人大概任習心來作主,即是把慣習的勢力,當作自己的心,故雲習心。
即違本來的好的心令不得顯。
反之,如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好的心令其現起,即和壞的習心相違了。
據此說來,作意這個增上緣,一順一違的力用,若是其大。
我們内省的時候,于作意的善否要察識分明,不善的作意才起,便截住他。
久之,念念是善的作意增上,生活内容日益充實,而與最高的善合一。
作意一緣,順違的力用,如此重要,所以特别提出一說。
自餘的增上緣,不及深詳了。
上來所說諸緣,由識的現起,是他本身具有内在的自動的力故,遂立因緣。
由識的現起,是他的前念對于後念為能引故,遂立等無間緣。
由識的現起,是有所緣境,為所仗托故,遂立所緣緣。
除前三種緣之外,尚有許多的關系,如官能包括神經系或大腦等。
及作意等等,對于識的現起都有很密切的關系。
如果沒有這些關系,即識亦不得現起,例如,官能太不發達的,即意識作用,亦暧昧而難見。
官能,是許多關系中之一項。
就這一項說是如此,旁的可以類推。
所以立增上緣。
為什麼要分析這些緣呢?因為一般人多半把妄執的心,亦名取境的識。
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
佛家要斥破他們這種執着,所以把他們所計為獨立的實在的心,分析為一一的緣,于是而說此心是緣生的。
欲令一般人知道,所謂心隻是和電光似的,一閃一閃的,詐現其相,并不是實有的東西。
如果說心或識是實有的,那麼,他即是有自體的。
現在把他分析來看,隻是衆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為心的相狀。
可見心是沒有自體的,并不是實在的。
若是離開諸緣,便沒有所謂心這個東西了。
印度佛家當初所以說緣生的意義,隻是如此,也應該是如此的。
然而後來大乘有宗的創始者無著和世親兩位大師,他們便把從前佛家所謂緣生的意義,漸漸改變了。
他們好像是把衆多的緣,看做為一一的分子,于是把所謂心看做是衆多的緣和合起來而始構成的。
這樣,便把緣生說變成為一種構造論。
好似物質是由衆多的分子和合而構造成功的。
這等意義,在無著的書裡,尚不十分顯著,但其說法,已有這種趨勢。
至于世親以下諸師,尤其護法師,便顯然是把從前的緣生說變成構造論的。
拙著《佛家名相通釋》,叙述他們的說法,是很清楚的,決沒有曲解他們的意思。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絕不含有構造的意義的,而且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為什麼說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呢?我們要知道,站在玄學或本體論的觀點上來說,是要掃蕩一切相,此中相字,意義甚廣。
世欲見為有草和鳥,以及桌子、幾子等等的東西,固然是相,即不為有形的東西,而在心上凡所計度以為有的,亦名為相。
方得冥證一真法界。
一切物的本體,名為法界。
一者,絕對義,非算數之一。
真者,真實。
冥證者,冥謂不起推求和分别等。
證謂雖無推求分别而非無知,蓋乃默然契會故。
如果不能空一切相,那就不作見真實了。
真實,謂本體。
譬如有一條麻織的繩子在此,我們要認識這種繩子的本相,隻有把他不作繩子來看。
換句話說,即是繩子的相,要空了他,才好直接地見他隻是一條麻。
如果繩子的相未能空,那便見他是一條繩子,不會見他是一條麻了。
繩子,喻現象。
麻,喻本體。
由這個譬喻,可知在本體論上說,是要掃蕩一切相的。
許多哲學家談本體,常常把本體和現象對立起來,即是一方面,把現象看做實有的;一方面,把本體看做是立于現象的背後,或超越于現象界之上而為現象的根源的。
這種錯誤,似是由宗教的觀念沿襲得來,因為宗教是承認有世界或一切物的,同時,又承認有超越世界或一切物的上帝。
哲學家談本體者,很多未離宗教觀念的圈套。
雖有些哲學家,知道本體不是超脫于現象之上的,然而他的見地,終不能十分澈底。
因之,其立說又不免支離,總有将本體和現象說成二片之嫌。
他們都不知道,就本體上說,是要空現象而後可見體,所以墜入錯誤中。
學者若了解我這段話的意思,才可明白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如果緣生一詞,含有構造的意義,那便是承認現象為實有的。
從何見得呢?因為以構造的意義來說緣生,就是以為一一的緣,互相關聯,而構成某種現象。
這樣,并不是否定現象,隻是拿緣生說來說明現象而已。
如此,則承認現象為實有的,便不能空現象了。
不能空現象,即隻認定他是現象,而不能知道他就是真實的呈現。
真實,謂本體。
換句話說,即不能于現象而透識其本體,猶之認定繩子的,繩子,喻現象。
就不能于繩子而作麻來看。
麻,喻本體。
據此說來,在本體論的觀點上,是不能承認現象為實有的,所以,講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對那些把心或識看作為有自體的一般人,而和他說,所謂心或識隻是衆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的一種虛假相,叫作緣生。
此心或識分明是沒有自體,緣生一詞的意義,隻是如此。
我們玩味這種語氣,根本不是表示心或識由衆緣和合故生,而恰是對那些執定心或識為有自體的一般謬見,假說緣生,以便斥破。
譬如對彼不了芭蕉無自體底人,為取蕉葉,一一披剝,令其當下悟到芭蕉不是實有的東西。
我們說緣生的意義,也是如此。
或複有難:“說緣生故,才明心或識是沒有自體的。
如此,即心或識根本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因為沒有自體的,便不能不說之為空,但心識雖空,心識,複詞。
而所謂一一緣的相,還複空否?”答曰:此須辨二谛義。
依俗谛義,不妨施設衆緣,以明心識的現象,隻是衆多的緣互相待而詐現,即此衆緣,雖複不實,但于俗情上,仍許有故。
依真谛義,于俗所計為一切有的相,都說為空,唯一真實然絕待故。
準此而談,所謂衆緣相,既是随情假設,就真理言,便不許有。
應說一一緣相,如實皆空。
如實者,稱實而談之謂。
佛家大乘空宗的創始者龍樹菩薩作《中觀論》。
他就把一一的緣相都遮撥了,都說為空了。
他為什麼把衆緣都看做是空無的呢?因為就真谛言,不能不空衆緣的相。
換句話說,就本體的觀點來談,隻是一真絕待。
一者,無偶。
非算數之一。
一切一切的相俱泯,哪有衆緣相可得?須知,所謂緣的觀念,是由吾人在實用方面,承認有現實的物事,才起追求,以為一現象之起,必有其因由,且非不待其他現象而得有者。
如此,故有緣的觀念。
若就真谛言,于此不雜實用的慣習,即于一切物事,不作任何物事想,而皆見為絕對的、真實的,則緣的觀念,根本不存,雲何有衆緣相可得?所以,緣生一詞,隻對彼執心識為實有的謬見予以遮撥。
此決不包含衆緣是實有的意義。
這是絲毫不容誤會的。
我們要知道,佛家哲學對于修辭是非常謹嚴的。
他們的言說,有遮诠、表诠之分。
表诠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于所欲诠釋的事物和道理作迳直的表示。
譬如在暗室裡,而對于不睹若處有椅的人,呼告之日若處有椅,這就是表诠。
遮诠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于所欲诠釋的事物和道理,無法直表,隻好針對人心迷妄執着的地方,想方法來攻破他,令他自悟。
仍取前例,或有迷人,于暗中椅妄計為人、為怪。
怪者,鬼怪。
這時候,我們如果從他所迷惑的地方去破他,就和他說,凡是人,應該是如何一個樣子,這暗中的形狀,決不是人。
又若是鬼怪,他必是非常變幻不測的東西,這暗中形狀,決不是鬼怪。
如此種種說法,斥破他的迷惑,終不直表暗中是椅,而卒令彼人自悟是椅。
這便叫做遮诠。
我們應知,緣生的說法,隻對彼把心識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的人,用這種說法,以攻破他的迷謬的執着,正是一種方便,是遮诠,而不是表诠。
如或以為表诠者,将謂緣生為言,是表示心識由衆多的緣,和合而始生的,好像物體是由多數分子和合而構成的。
這便是世俗的的情見,迷妄執着的見解,名為情見。
應當呵斥。
故知辭有遮表,不可無辨。
無著和世親一派的學者大乘有宗。
大抵把緣生一詞,作為表诠來講。
這是他們根本的錯誤。
我将别為文論之,在此不及多談了。
我們應知,玄學上的修辭,其資于遮诠之方式者,實屬至要。
因為一切學問如玄學和科學等。
所研窮的理,可略說為二:一曰,至一的理。
至者,極至。
一者,絕對,非與二對之一。
二曰,分殊的理。
分殊者,一為無量故。
至一者,無量為一故。
這二種理,至一的和分殊的。
本不是可以析成兩片的,但約義理分際,又不能不分析言之。
關于理的問題,我想俟《量論》中讨論。
現在要提及的,就是玄學所窮究者,特别歸重在至一的理之方面。
反之,科學所窮究者,特别歸重在分殊的理之方面。
這至一的理,是遍為萬有的實體,而不屬于部分的,是無形相、無方所而肇始萬有的。
無形相、無方所,好似是無所有的,然而肇始萬有,卻又是無所不有的,其妙如此。
這理,至玄、至微,虛而無所不包,故曰玄。
隐而難窮其蘊,故曰微。
故名言困于表示。
雲困,則不止于難也。
因為一切名言的緣起,是吾人在實際生活方面,要應用一一的實物。
因此,對于一切物,不能不有名言,以資诠召。
召者,呼召,如火之一名,即對于火之一物,而呼召之也。
诠者,诠釋,于火之一物,而立火名,即已诠釋火是具有能燃性的東西,不同水和金等有濕潤和堅剛等性也。
故名必有所诠。
此名言所由興。
我們試檢查文字的本義,都是表示實物的。
雖雲文字孳乳日多,漸漸的抽象化,但總是表示意中一種境相,還是有封畛的東西,離不了粗暴的色采。
我們用表物的名言來表超物的理,此中超物的理,即謂至一的理。
此理,本不是超越于一切物之外而獨存的,而今雲超物者,因一切物都是此理的顯現,而此理畢竟不滞于任何物。
我們不能把他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故義說為超物。
這是多麼困難的事。
你想把這理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想迳直的表示他是什麼,那就真成戲論了。
所以,玄學上的修辭,最好用遮诠的方式。
我說到這裡,有許多奧隐曲折的意思,很難達出。
惟有和我同其見地的人,才知道個中甘苦。
古今講玄學的人,善用遮诠的,宜莫過于佛家。
佛
此作意便是對于心而作一種增上緣。
他有一順一違的力用,很顯而易見的。
如我們通常的心,總是不急遽的,但有時作意起來,對于某種迫切的境,而特别作動或警策自己的心,來求解決,于是此心整個的成為急遽的了。
這時候的作意,既順此心,令成急遽,便和前念不急遽的心相違了。
又如不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壤的習心令生,習心者,一切壞的慣習的勢力現起,名為習心。
一切人大概任習心來作主,即是把慣習的勢力,當作自己的心,故雲習心。
即違本來的好的心令不得顯。
反之,如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好的心令其現起,即和壞的習心相違了。
據此說來,作意這個增上緣,一順一違的力用,若是其大。
我們内省的時候,于作意的善否要察識分明,不善的作意才起,便截住他。
久之,念念是善的作意增上,生活内容日益充實,而與最高的善合一。
作意一緣,順違的力用,如此重要,所以特别提出一說。
自餘的增上緣,不及深詳了。
上來所說諸緣,由識的現起,是他本身具有内在的自動的力故,遂立因緣。
由識的現起,是他的前念對于後念為能引故,遂立等無間緣。
由識的現起,是有所緣境,為所仗托故,遂立所緣緣。
除前三種緣之外,尚有許多的關系,如官能包括神經系或大腦等。
及作意等等,對于識的現起都有很密切的關系。
如果沒有這些關系,即識亦不得現起,例如,官能太不發達的,即意識作用,亦暧昧而難見。
官能,是許多關系中之一項。
就這一項說是如此,旁的可以類推。
所以立增上緣。
為什麼要分析這些緣呢?因為一般人多半把妄執的心,亦名取境的識。
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
佛家要斥破他們這種執着,所以把他們所計為獨立的實在的心,分析為一一的緣,于是而說此心是緣生的。
欲令一般人知道,所謂心隻是和電光似的,一閃一閃的,詐現其相,并不是實有的東西。
如果說心或識是實有的,那麼,他即是有自體的。
現在把他分析來看,隻是衆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為心的相狀。
可見心是沒有自體的,并不是實在的。
若是離開諸緣,便沒有所謂心這個東西了。
印度佛家當初所以說緣生的意義,隻是如此,也應該是如此的。
然而後來大乘有宗的創始者無著和世親兩位大師,他們便把從前佛家所謂緣生的意義,漸漸改變了。
他們好像是把衆多的緣,看做為一一的分子,于是把所謂心看做是衆多的緣和合起來而始構成的。
這樣,便把緣生說變成為一種構造論。
好似物質是由衆多的分子和合而構造成功的。
這等意義,在無著的書裡,尚不十分顯著,但其說法,已有這種趨勢。
至于世親以下諸師,尤其護法師,便顯然是把從前的緣生說變成構造論的。
拙著《佛家名相通釋》,叙述他們的說法,是很清楚的,決沒有曲解他們的意思。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絕不含有構造的意義的,而且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為什麼說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呢?我們要知道,站在玄學或本體論的觀點上來說,是要掃蕩一切相,此中相字,意義甚廣。
世欲見為有草和鳥,以及桌子、幾子等等的東西,固然是相,即不為有形的東西,而在心上凡所計度以為有的,亦名為相。
方得冥證一真法界。
一切物的本體,名為法界。
一者,絕對義,非算數之一。
真者,真實。
冥證者,冥謂不起推求和分别等。
證謂雖無推求分别而非無知,蓋乃默然契會故。
如果不能空一切相,那就不作見真實了。
真實,謂本體。
譬如有一條麻織的繩子在此,我們要認識這種繩子的本相,隻有把他不作繩子來看。
換句話說,即是繩子的相,要空了他,才好直接地見他隻是一條麻。
如果繩子的相未能空,那便見他是一條繩子,不會見他是一條麻了。
繩子,喻現象。
麻,喻本體。
由這個譬喻,可知在本體論上說,是要掃蕩一切相的。
許多哲學家談本體,常常把本體和現象對立起來,即是一方面,把現象看做實有的;一方面,把本體看做是立于現象的背後,或超越于現象界之上而為現象的根源的。
這種錯誤,似是由宗教的觀念沿襲得來,因為宗教是承認有世界或一切物的,同時,又承認有超越世界或一切物的上帝。
哲學家談本體者,很多未離宗教觀念的圈套。
雖有些哲學家,知道本體不是超脫于現象之上的,然而他的見地,終不能十分澈底。
因之,其立說又不免支離,總有将本體和現象說成二片之嫌。
他們都不知道,就本體上說,是要空現象而後可見體,所以墜入錯誤中。
學者若了解我這段話的意思,才可明白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如果緣生一詞,含有構造的意義,那便是承認現象為實有的。
從何見得呢?因為以構造的意義來說緣生,就是以為一一的緣,互相關聯,而構成某種現象。
這樣,并不是否定現象,隻是拿緣生說來說明現象而已。
如此,則承認現象為實有的,便不能空現象了。
不能空現象,即隻認定他是現象,而不能知道他就是真實的呈現。
真實,謂本體。
換句話說,即不能于現象而透識其本體,猶之認定繩子的,繩子,喻現象。
就不能于繩子而作麻來看。
麻,喻本體。
據此說來,在本體論的觀點上,是不能承認現象為實有的,所以,講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對那些把心或識看作為有自體的一般人,而和他說,所謂心或識隻是衆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的一種虛假相,叫作緣生。
此心或識分明是沒有自體,緣生一詞的意義,隻是如此。
我們玩味這種語氣,根本不是表示心或識由衆緣和合故生,而恰是對那些執定心或識為有自體的一般謬見,假說緣生,以便斥破。
譬如對彼不了芭蕉無自體底人,為取蕉葉,一一披剝,令其當下悟到芭蕉不是實有的東西。
我們說緣生的意義,也是如此。
或複有難:“說緣生故,才明心或識是沒有自體的。
如此,即心或識根本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因為沒有自體的,便不能不說之為空,但心識雖空,心識,複詞。
而所謂一一緣的相,還複空否?”答曰:此須辨二谛義。
依俗谛義,不妨施設衆緣,以明心識的現象,隻是衆多的緣互相待而詐現,即此衆緣,雖複不實,但于俗情上,仍許有故。
依真谛義,于俗所計為一切有的相,都說為空,唯一真實然絕待故。
準此而談,所謂衆緣相,既是随情假設,就真理言,便不許有。
應說一一緣相,如實皆空。
如實者,稱實而談之謂。
佛家大乘空宗的創始者龍樹菩薩作《中觀論》。
他就把一一的緣相都遮撥了,都說為空了。
他為什麼把衆緣都看做是空無的呢?因為就真谛言,不能不空衆緣的相。
換句話說,就本體的觀點來談,隻是一真絕待。
一者,無偶。
非算數之一。
一切一切的相俱泯,哪有衆緣相可得?須知,所謂緣的觀念,是由吾人在實用方面,承認有現實的物事,才起追求,以為一現象之起,必有其因由,且非不待其他現象而得有者。
如此,故有緣的觀念。
若就真谛言,于此不雜實用的慣習,即于一切物事,不作任何物事想,而皆見為絕對的、真實的,則緣的觀念,根本不存,雲何有衆緣相可得?所以,緣生一詞,隻對彼執心識為實有的謬見予以遮撥。
此決不包含衆緣是實有的意義。
這是絲毫不容誤會的。
我們要知道,佛家哲學對于修辭是非常謹嚴的。
他們的言說,有遮诠、表诠之分。
表诠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于所欲诠釋的事物和道理作迳直的表示。
譬如在暗室裡,而對于不睹若處有椅的人,呼告之日若處有椅,這就是表诠。
遮诠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于所欲诠釋的事物和道理,無法直表,隻好針對人心迷妄執着的地方,想方法來攻破他,令他自悟。
仍取前例,或有迷人,于暗中椅妄計為人、為怪。
怪者,鬼怪。
這時候,我們如果從他所迷惑的地方去破他,就和他說,凡是人,應該是如何一個樣子,這暗中的形狀,決不是人。
又若是鬼怪,他必是非常變幻不測的東西,這暗中形狀,決不是鬼怪。
如此種種說法,斥破他的迷惑,終不直表暗中是椅,而卒令彼人自悟是椅。
這便叫做遮诠。
我們應知,緣生的說法,隻對彼把心識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的人,用這種說法,以攻破他的迷謬的執着,正是一種方便,是遮诠,而不是表诠。
如或以為表诠者,将謂緣生為言,是表示心識由衆多的緣,和合而始生的,好像物體是由多數分子和合而構成的。
這便是世俗的的情見,迷妄執着的見解,名為情見。
應當呵斥。
故知辭有遮表,不可無辨。
無著和世親一派的學者大乘有宗。
大抵把緣生一詞,作為表诠來講。
這是他們根本的錯誤。
我将别為文論之,在此不及多談了。
我們應知,玄學上的修辭,其資于遮诠之方式者,實屬至要。
因為一切學問如玄學和科學等。
所研窮的理,可略說為二:一曰,至一的理。
至者,極至。
一者,絕對,非與二對之一。
二曰,分殊的理。
分殊者,一為無量故。
至一者,無量為一故。
這二種理,至一的和分殊的。
本不是可以析成兩片的,但約義理分際,又不能不分析言之。
關于理的問題,我想俟《量論》中讨論。
現在要提及的,就是玄學所窮究者,特别歸重在至一的理之方面。
反之,科學所窮究者,特别歸重在分殊的理之方面。
這至一的理,是遍為萬有的實體,而不屬于部分的,是無形相、無方所而肇始萬有的。
無形相、無方所,好似是無所有的,然而肇始萬有,卻又是無所不有的,其妙如此。
這理,至玄、至微,虛而無所不包,故曰玄。
隐而難窮其蘊,故曰微。
故名言困于表示。
雲困,則不止于難也。
因為一切名言的緣起,是吾人在實際生活方面,要應用一一的實物。
因此,對于一切物,不能不有名言,以資诠召。
召者,呼召,如火之一名,即對于火之一物,而呼召之也。
诠者,诠釋,于火之一物,而立火名,即已诠釋火是具有能燃性的東西,不同水和金等有濕潤和堅剛等性也。
故名必有所诠。
此名言所由興。
我們試檢查文字的本義,都是表示實物的。
雖雲文字孳乳日多,漸漸的抽象化,但總是表示意中一種境相,還是有封畛的東西,離不了粗暴的色采。
我們用表物的名言來表超物的理,此中超物的理,即謂至一的理。
此理,本不是超越于一切物之外而獨存的,而今雲超物者,因一切物都是此理的顯現,而此理畢竟不滞于任何物。
我們不能把他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故義說為超物。
這是多麼困難的事。
你想把這理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想迳直的表示他是什麼,那就真成戲論了。
所以,玄學上的修辭,最好用遮诠的方式。
我說到這裡,有許多奧隐曲折的意思,很難達出。
惟有和我同其見地的人,才知道個中甘苦。
古今講玄學的人,善用遮诠的,宜莫過于佛家。
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