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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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來的心,而隻是和心相伴着,這就名為作意。

    此作意便是對于心而作一種增上緣。

    他有一順一違的力用,很顯而易見的。

    如我們通常的心,總是不急遽的,但有時作意起來,對于某種迫切的境,而特别作動或警策自己的心,來求解決,于是此心整個的成為急遽的了。

    這時候的作意,既順此心,令成急遽,便和前念不急遽的心相違了。

    又如不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壤的習心令生,習心者,一切壞的慣習的勢力現起,名為習心。

    一切人大概任習心來作主,即是把慣習的勢力,當作自己的心,故雲習心。

    即違本來的好的心令不得顯。

    反之,如善的作意起來,順益好的心令其現起,即和壞的習心相違了。

    據此說來,作意這個增上緣,一順一違的力用,若是其大。

    我們内省的時候,于作意的善否要察識分明,不善的作意才起,便截住他。

    久之,念念是善的作意增上,生活内容日益充實,而與最高的善合一。

    作意一緣,順違的力用,如此重要,所以特别提出一說。

    自餘的增上緣,不及深詳了。

     上來所說諸緣,由識的現起,是他本身具有内在的自動的力故,遂立因緣。

    由識的現起,是他的前念對于後念為能引故,遂立等無間緣。

    由識的現起,是有所緣境,為所仗托故,遂立所緣緣。

    除前三種緣之外,尚有許多的關系,如官能包括神經系或大腦等。

    及作意等等,對于識的現起都有很密切的關系。

    如果沒有這些關系,即識亦不得現起,例如,官能太不發達的,即意識作用,亦暧昧而難見。

    官能,是許多關系中之一項。

    就這一項說是如此,旁的可以類推。

    所以立增上緣。

    為什麼要分析這些緣呢?因為一般人多半把妄執的心,亦名取境的識。

    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

    佛家要斥破他們這種執着,所以把他們所計為獨立的實在的心,分析為一一的緣,于是而說此心是緣生的。

    欲令一般人知道,所謂心隻是和電光似的,一閃一閃的,詐現其相,并不是實有的東西。

    如果說心或識是實有的,那麼,他即是有自體的。

    現在把他分析來看,隻是衆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為心的相狀。

    可見心是沒有自體的,并不是實在的。

    若是離開諸緣,便沒有所謂心這個東西了。

    印度佛家當初所以說緣生的意義,隻是如此,也應該是如此的。

    然而後來大乘有宗的創始者無著和世親兩位大師,他們便把從前佛家所謂緣生的意義,漸漸改變了。

    他們好像是把衆多的緣,看做為一一的分子,于是把所謂心看做是衆多的緣和合起來而始構成的。

    這樣,便把緣生說變成為一種構造論。

    好似物質是由衆多的分子和合而構造成功的。

    這等意義,在無著的書裡,尚不十分顯著,但其說法,已有這種趨勢。

    至于世親以下諸師,尤其護法師,便顯然是把從前的緣生說變成構造論的。

    拙著《佛家名相通釋》,叙述他們的說法,是很清楚的,決沒有曲解他們的意思。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絕不含有構造的意義的,而且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為什麼說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呢?我們要知道,站在玄學或本體論的觀點上來說,是要掃蕩一切相,此中相字,意義甚廣。

    世欲見為有草和鳥,以及桌子、幾子等等的東西,固然是相,即不為有形的東西,而在心上凡所計度以為有的,亦名為相。

    方得冥證一真法界。

    一切物的本體,名為法界。

    一者,絕對義,非算數之一。

    真者,真實。

    冥證者,冥謂不起推求和分别等。

    證謂雖無推求分别而非無知,蓋乃默然契會故。

    如果不能空一切相,那就不作見真實了。

    真實,謂本體。

    譬如有一條麻織的繩子在此,我們要認識這種繩子的本相,隻有把他不作繩子來看。

    換句話說,即是繩子的相,要空了他,才好直接地見他隻是一條麻。

    如果繩子的相未能空,那便見他是一條繩子,不會見他是一條麻了。

    繩子,喻現象。

    麻,喻本體。

    由這個譬喻,可知在本體論上說,是要掃蕩一切相的。

    許多哲學家談本體,常常把本體和現象對立起來,即是一方面,把現象看做實有的;一方面,把本體看做是立于現象的背後,或超越于現象界之上而為現象的根源的。

    這種錯誤,似是由宗教的觀念沿襲得來,因為宗教是承認有世界或一切物的,同時,又承認有超越世界或一切物的上帝。

    哲學家談本體者,很多未離宗教觀念的圈套。

    雖有些哲學家,知道本體不是超脫于現象之上的,然而他的見地,終不能十分澈底。

    因之,其立說又不免支離,總有将本體和現象說成二片之嫌。

    他們都不知道,就本體上說,是要空現象而後可見體,所以墜入錯誤中。

    學者若了解我這段話的意思,才可明白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如果緣生一詞,含有構造的意義,那便是承認現象為實有的。

    從何見得呢?因為以構造的意義來說緣生,就是以為一一的緣,互相關聯,而構成某種現象。

    這樣,并不是否定現象,隻是拿緣生說來說明現象而已。

    如此,則承認現象為實有的,便不能空現象了。

    不能空現象,即隻認定他是現象,而不能知道他就是真實的呈現。

    真實,謂本體。

    換句話說,即不能于現象而透識其本體,猶之認定繩子的,繩子,喻現象。

    就不能于繩子而作麻來看。

    麻,喻本體。

    據此說來,在本體論的觀點上,是不能承認現象為實有的,所以,講緣生一詞,是萬不可含有構造的意義的。

    我們要知道,緣生一詞,是對那些把心或識看作為有自體的一般人,而和他說,所謂心或識隻是衆多的緣互相藉待而詐現的一種虛假相,叫作緣生。

    此心或識分明是沒有自體,緣生一詞的意義,隻是如此。

    我們玩味這種語氣,根本不是表示心或識由衆緣和合故生,而恰是對那些執定心或識為有自體的一般謬見,假說緣生,以便斥破。

    譬如對彼不了芭蕉無自體底人,為取蕉葉,一一披剝,令其當下悟到芭蕉不是實有的東西。

    我們說緣生的意義,也是如此。

     或複有難:“說緣生故,才明心或識是沒有自體的。

    如此,即心或識根本是畢竟空、無所有的。

    因為沒有自體的,便不能不說之為空,但心識雖空,心識,複詞。

    而所謂一一緣的相,還複空否?”答曰:此須辨二谛義。

    依俗谛義,不妨施設衆緣,以明心識的現象,隻是衆多的緣互相待而詐現,即此衆緣,雖複不實,但于俗情上,仍許有故。

    依真谛義,于俗所計為一切有的相,都說為空,唯一真實然絕待故。

    準此而談,所謂衆緣相,既是随情假設,就真理言,便不許有。

    應說一一緣相,如實皆空。

    如實者,稱實而談之謂。

    佛家大乘空宗的創始者龍樹菩薩作《中觀論》。

    他就把一一的緣相都遮撥了,都說為空了。

    他為什麼把衆緣都看做是空無的呢?因為就真谛言,不能不空衆緣的相。

    換句話說,就本體的觀點來談,隻是一真絕待。

    一者,無偶。

    非算數之一。

    一切一切的相俱泯,哪有衆緣相可得?須知,所謂緣的觀念,是由吾人在實用方面,承認有現實的物事,才起追求,以為一現象之起,必有其因由,且非不待其他現象而得有者。

    如此,故有緣的觀念。

    若就真谛言,于此不雜實用的慣習,即于一切物事,不作任何物事想,而皆見為絕對的、真實的,則緣的觀念,根本不存,雲何有衆緣相可得?所以,緣生一詞,隻對彼執心識為實有的謬見予以遮撥。

    此決不包含衆緣是實有的意義。

    這是絲毫不容誤會的。

     我們要知道,佛家哲學對于修辭是非常謹嚴的。

    他們的言說,有遮诠、表诠之分。

    表诠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于所欲诠釋的事物和道理作迳直的表示。

    譬如在暗室裡,而對于不睹若處有椅的人,呼告之日若處有椅,這就是表诠。

    遮诠者,這種言說的方式,對于所欲诠釋的事物和道理,無法直表,隻好針對人心迷妄執着的地方,想方法來攻破他,令他自悟。

    仍取前例,或有迷人,于暗中椅妄計為人、為怪。

    怪者,鬼怪。

    這時候,我們如果從他所迷惑的地方去破他,就和他說,凡是人,應該是如何一個樣子,這暗中的形狀,決不是人。

    又若是鬼怪,他必是非常變幻不測的東西,這暗中形狀,決不是鬼怪。

    如此種種說法,斥破他的迷惑,終不直表暗中是椅,而卒令彼人自悟是椅。

    這便叫做遮诠。

    我們應知,緣生的說法,隻對彼把心識看做是獨立的、實在的東西的人,用這種說法,以攻破他的迷謬的執着,正是一種方便,是遮诠,而不是表诠。

    如或以為表诠者,将謂緣生為言,是表示心識由衆多的緣,和合而始生的,好像物體是由多數分子和合而構成的。

    這便是世俗的的情見,迷妄執着的見解,名為情見。

    應當呵斥。

    故知辭有遮表,不可無辨。

    無著和世親一派的學者大乘有宗。

    大抵把緣生一詞,作為表诠來講。

    這是他們根本的錯誤。

    我将别為文論之,在此不及多談了。

     我們應知,玄學上的修辭,其資于遮诠之方式者,實屬至要。

    因為一切學問如玄學和科學等。

    所研窮的理,可略說為二:一曰,至一的理。

    至者,極至。

    一者,絕對,非與二對之一。

    二曰,分殊的理。

    分殊者,一為無量故。

    至一者,無量為一故。

    這二種理,至一的和分殊的。

    本不是可以析成兩片的,但約義理分際,又不能不分析言之。

    關于理的問題,我想俟《量論》中讨論。

    現在要提及的,就是玄學所窮究者,特别歸重在至一的理之方面。

    反之,科學所窮究者,特别歸重在分殊的理之方面。

    這至一的理,是遍為萬有的實體,而不屬于部分的,是無形相、無方所而肇始萬有的。

    無形相、無方所,好似是無所有的,然而肇始萬有,卻又是無所不有的,其妙如此。

    這理,至玄、至微,虛而無所不包,故曰玄。

    隐而難窮其蘊,故曰微。

    故名言困于表示。

    雲困,則不止于難也。

    因為一切名言的緣起,是吾人在實際生活方面,要應用一一的實物。

    因此,對于一切物,不能不有名言,以資诠召。

    召者,呼召,如火之一名,即對于火之一物,而呼召之也。

    诠者,诠釋,于火之一物,而立火名,即已诠釋火是具有能燃性的東西,不同水和金等有濕潤和堅剛等性也。

    故名必有所诠。

    此名言所由興。

    我們試檢查文字的本義,都是表示實物的。

    雖雲文字孳乳日多,漸漸的抽象化,但總是表示意中一種境相,還是有封畛的東西,離不了粗暴的色采。

    我們用表物的名言來表超物的理,此中超物的理,即謂至一的理。

    此理,本不是超越于一切物之外而獨存的,而今雲超物者,因一切物都是此理的顯現,而此理畢竟不滞于任何物。

    我們不能把他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故義說為超物。

    這是多麼困難的事。

    你想把這理當做一件物事來看,想迳直的表示他是什麼,那就真成戲論了。

    所以,玄學上的修辭,最好用遮诠的方式。

    我說到這裡,有許多奧隐曲折的意思,很難達出。

    惟有和我同其見地的人,才知道個中甘苦。

    古今講玄學的人,善用遮诠的,宜莫過于佛家。

    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