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唯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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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動意欲去尋求,那麼這種沉隐的境也就漸漸的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了。
以是征知,凡所有的境當了别不及的時候,也不是離心獨在的。
尤複當知,所謂定律、公則,畢竟是依想和尋伺等等,對于境物的一種抽象與選擇作用而安立的。
想和尋伺,詳下卷《明心章》,皆是量智的作用。
若離想等,則境上有此定律公則與否,要不可知。
故難者所舉的義證,畢竟不能成立外境。
吾國先哲對于境和心的看法,總認為是渾融而不可分的。
如《中庸》一書,是儒家哲學的大典,這書裡面有一句名言。
他說,明白合内外的道理,随時應物無有不宜的。
原文雲:“合内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怎樣呢?世間以為心是内在的,一切物是外界獨存的,因此,将自家整個的生命無端劃分内外,并且将心力全向外傾,追求種種的境。
愈追求愈無厭足,其心日習于逐物,卒至完全物化,而無所謂心。
這樣,便消失了本來的生命,真是人生的悲哀咧。
如果知道,境和心是渾然不可分的整體,那就把世間所計為内外分離的合而為一了。
由此,物我無間,一多相融。
此中一謂小己,多謂萬物。
雖肇始萬變,不可為首,言雖萬變不窮,而實無有人格的神,為首出的創造者。
此本《大易》《乾卦》篇中的意思。
而因應随時,自非無主。
此心随時應物,自然不亂。
可見這個心,就是一種主宰力。
用物而不滞于物,所以說無不宜。
中庸這句話的意思很深遠,從來直少人識得。
孟子也說道:“萬物皆備于我矣。
”孟子蓋以為萬物都不是離我底心而獨在的。
因此,所謂我者,并不是微小的、孤立的、和萬物對待着,而确是赅備萬物,成為一體的。
這種自我觀念的擴大,至于無對,才是人生最高理想的實現。
如果把萬物看作是自心以外獨存的境,那就有了外的萬物和内的小我相對待,卻将整個的生命無端加以割裂。
這是極不合理的。
孟子這句話,至可玩味。
程明道說“仁者渾然與萬物同體”,也和孟子的意思相通。
陸象山說:“宇宙不在我的心之外的。
”此中宇宙一詞,是萬物的總稱。
他自謂參透此理時,不覺手舞足蹈。
他的弟子楊慈湖曾作一短文,題名《己易》。
很能發明師說,雖文字極少,或不到一千字。
而理境甚高。
後來王陽明學問的路向和陸象山相近,王陽明也是昌言“心外無物”的。
他的弟子,記錄他底談話,有一則雲:“先生遊南鎮。
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先生說天下無心外之物。
現在就這花樹來說,他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于我的心有何相關呢?’先生曰:‘汝于此花不曾起了别的時候,汝的心是寂寂地,沒有動相的。
此花也随着汝心同是寂寂地,沒有色相顯現的。
此時的花,非無色相,隻是不顯現。
汝于此花起了别的時候,汝心便有粗動相。
此花的色相,也随着汝心同時顯現起來。
可見此花是與汝心相随屬的,決不在汝心之外。
’”陽明這段話,可謂言近而旨遠,實則這種意趣,也是孔孟以來一脈相承的。
本來,境和心是不可分的整體之兩方面,我們似乎不必說識名唯,但因對治他們把一切境看作是心外獨立的這種倒見,所以要說唯識。
又複當知,由二義故,不得不說識名唯。
一、會物歸己,得入無待故。
如果把萬物看作是心外獨存的境,便有萬物和自己對待,而不得與絕對精神為一。
今說唯識,即融攝萬物為自己,當下便是絕對的了。
二、攝所歸能,得入實智故。
能謂心,所謂境。
心能了别境,且能改造境的,故說心名能。
境但是心之所了别的,且随心轉的,故說境名所。
唯識的旨趣,是把境來從屬于心,即顯心是運用一切境而為其主宰的,是獨立的,是不役于境的。
但這個心,是真實的智,而不是虛妄的心,此不容混。
參看明宗章及本章首段。
唯識的道理,是要從自家生活裡去實踐的,不實踐的人也無法信解這個道理。
我們應該承認,萬物都是我心所感通的;萬有都是我心所涵攝的,故一言乎心,即知有境,一言乎境,知不離心。
我人的生命是整個的,若以為宇宙是外在的,而把他宇宙和自己分開來,那便把渾一的生命加以割裂。
這正是人們以倒見為刃而自刺傷啊。
境和心本來是渾融而不可分的,為什麼人都妄計一切境是離心獨在的呢?這種妄計并不是無來由的。
因為人生不能舍離實際生活,沒有不資取萬物以遂其生長的。
郭子玄說,人的生存,其身體長不過七尺,卻是要遍取天地間的物資來奉養他,這是實在的情形。
凡天地萬物,不論是感官得到的和感不到的一切的東西,都是人生所必需,不可一刻或無的。
假設有一物不具備,我人就立刻不能生活下去了。
子玄這段話,雖似平易而意思卻很深遠。
我人因為要資取萬物以維持生活的緣故,所以一向習于追求種種的物。
此中習字,吃緊。
他的追求,是慣習的,并不自覺的。
當初,因于物起追求,遂不知不覺而看一切物好像是外在的境,亦複由此,更要加倍的驅役自心向外馳求種種的境。
這樣的馳求無有休止,自然會成為一種慣習。
這種慣習既成,我們每一動念,總是由他作主。
換句話說,慣習的勢力,就成為我們的心。
就是所謂習心。
這種心起來,便執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以為事實如此,絕不容疑了。
我在這裡,還要便提了一段話,就是空間時間的相,是由人心執定有外在的境才有的。
因為執定有外境,就于一一的境覺得有分布相,如東西等方、遠近等距離。
這種分布相,就叫做空間相。
同時,于一一境也覺得有延續相,如過去、現在、未來。
這種延續相,就叫做時間相。
所以空相和時相,都緣在日常經驗裡,執有外境而始現的,并非不待經驗的。
或有難言:“分布空相和延續時相是物質宇宙存在的形式。
這種形式,是我人對于一切物的知識所由成立的最根本底基礎,如果否認這種形式,便是否認物質宇宙的存在,那麼,我們就不會有對于一切物的知識了。
但是,照你的說法,外境根本是沒有的,隻是虛妄的心誤執以為有的。
而空相和時相又是緣外境的虛假相而同時詐現的。
這樣,便把空、時和外境一齊否認了。
我們對于一切物的知識還能有麼?”答曰:汝這番問難,甚有意義。
但吾為對治執境為離自心而外在的謬見故,說無外境,并不謂境無。
須知,執有外境的人,也不是憑空能起這種執的,因為有當前的境,他才依着此境而起心分别,以為這個境是離我的心而外在的。
我要斥破他這種妄執,就說:如你所執的外境,根本是沒有的,因為我所謂實有的境,根本不像你所執為外在的。
我隻要破他的妄執罷了,事實上他起執的時候何嘗不依着當前的境而始起此執呢?既許有境,則空相分布時相延續自是境的存在的形式。
換句話說,空、時是與境俱有的,因此,我人對于一切物的知識所由構成的最根本的基礎,不會搖撼的。
我們要知道,理智作用是從執境為離心外在的這種虛妄的慣習裡而發展來的。
一切知識的根荄,就是以妄執外境的慣習為田地而栽培着的。
如果不執境為離心外在的,他也不會對于境來處理和解析及加另以思惟等等的。
那麼,我們真個不能有對于一切物的知識了。
這樣說來,如果知識是不可無的,所謂執有外境的慣習,豈不是應該贊美的麼?此複不然。
應知,執有外境的慣習是無可說為好的。
我們不應該于境起妄執,隻可随順世間,設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從而加以處理及思惟等等。
僅如此設定,這是無過的。
但必須知道,就真理上說,境和心是渾融而不可分的。
如果執境為離心獨在,以為真理實然,那便成大過了。
道理是活的,不可執定一遍之見來講的。
好像八面鏡罷,你在這面去照,是這模樣的,你向那面去照,又是那模樣的,向八面去照,沒有同樣的。
我們講道理,應該分别俗谛和真谛。
随順世間,設定境是有的,并且把他當做是外在的,這樣,就使知識有立足處,是為俗谛。
泯除一切對待的相,唯約真理而談,便不承認境是離心外在的,馴至達到心境兩忘、能所不分的境地,是為真谛。
如上所說的意思,我在此不能深談,當俟《量論》詳說,姑且作一結束。
譯者按:本章破外境,與印度舊師的旨趣根本不同。
學者試取舊師的《二十唯識論》和本章對照,自然知道。
如果作動意欲去尋求,那麼這種沉隐的境也就漸漸的在我心中分明呈露了。
以是征知,凡所有的境當了别不及的時候,也不是離心獨在的。
尤複當知,所謂定律、公則,畢竟是依想和尋伺等等,對于境物的一種抽象與選擇作用而安立的。
想和尋伺,詳下卷《明心章》,皆是量智的作用。
若離想等,則境上有此定律公則與否,要不可知。
故難者所舉的義證,畢竟不能成立外境。
吾國先哲對于境和心的看法,總認為是渾融而不可分的。
如《中庸》一書,是儒家哲學的大典,這書裡面有一句名言。
他說,明白合内外的道理,随時應物無有不宜的。
原文雲:“合内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怎樣呢?世間以為心是内在的,一切物是外界獨存的,因此,将自家整個的生命無端劃分内外,并且将心力全向外傾,追求種種的境。
愈追求愈無厭足,其心日習于逐物,卒至完全物化,而無所謂心。
這樣,便消失了本來的生命,真是人生的悲哀咧。
如果知道,境和心是渾然不可分的整體,那就把世間所計為内外分離的合而為一了。
由此,物我無間,一多相融。
此中一謂小己,多謂萬物。
雖肇始萬變,不可為首,言雖萬變不窮,而實無有人格的神,為首出的創造者。
此本《大易》《乾卦》篇中的意思。
而因應随時,自非無主。
此心随時應物,自然不亂。
可見這個心,就是一種主宰力。
用物而不滞于物,所以說無不宜。
中庸這句話的意思很深遠,從來直少人識得。
孟子也說道:“萬物皆備于我矣。
”孟子蓋以為萬物都不是離我底心而獨在的。
因此,所謂我者,并不是微小的、孤立的、和萬物對待着,而确是赅備萬物,成為一體的。
這種自我觀念的擴大,至于無對,才是人生最高理想的實現。
如果把萬物看作是自心以外獨存的境,那就有了外的萬物和内的小我相對待,卻将整個的生命無端加以割裂。
這是極不合理的。
孟子這句話,至可玩味。
程明道說“仁者渾然與萬物同體”,也和孟子的意思相通。
陸象山說:“宇宙不在我的心之外的。
”此中宇宙一詞,是萬物的總稱。
他自謂參透此理時,不覺手舞足蹈。
他的弟子楊慈湖曾作一短文,題名《己易》。
很能發明師說,雖文字極少,或不到一千字。
而理境甚高。
後來王陽明學問的路向和陸象山相近,王陽明也是昌言“心外無物”的。
他的弟子,記錄他底談話,有一則雲:“先生遊南鎮。
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先生說天下無心外之物。
現在就這花樹來說,他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于我的心有何相關呢?’先生曰:‘汝于此花不曾起了别的時候,汝的心是寂寂地,沒有動相的。
此花也随着汝心同是寂寂地,沒有色相顯現的。
此時的花,非無色相,隻是不顯現。
汝于此花起了别的時候,汝心便有粗動相。
此花的色相,也随着汝心同時顯現起來。
可見此花是與汝心相随屬的,決不在汝心之外。
’”陽明這段話,可謂言近而旨遠,實則這種意趣,也是孔孟以來一脈相承的。
本來,境和心是不可分的整體之兩方面,我們似乎不必說識名唯,但因對治他們把一切境看作是心外獨立的這種倒見,所以要說唯識。
又複當知,由二義故,不得不說識名唯。
一、會物歸己,得入無待故。
如果把萬物看作是心外獨存的境,便有萬物和自己對待,而不得與絕對精神為一。
今說唯識,即融攝萬物為自己,當下便是絕對的了。
二、攝所歸能,得入實智故。
能謂心,所謂境。
心能了别境,且能改造境的,故說心名能。
境但是心之所了别的,且随心轉的,故說境名所。
唯識的旨趣,是把境來從屬于心,即顯心是運用一切境而為其主宰的,是獨立的,是不役于境的。
但這個心,是真實的智,而不是虛妄的心,此不容混。
參看明宗章及本章首段。
唯識的道理,是要從自家生活裡去實踐的,不實踐的人也無法信解這個道理。
我們應該承認,萬物都是我心所感通的;萬有都是我心所涵攝的,故一言乎心,即知有境,一言乎境,知不離心。
我人的生命是整個的,若以為宇宙是外在的,而把他宇宙和自己分開來,那便把渾一的生命加以割裂。
這正是人們以倒見為刃而自刺傷啊。
境和心本來是渾融而不可分的,為什麼人都妄計一切境是離心獨在的呢?這種妄計并不是無來由的。
因為人生不能舍離實際生活,沒有不資取萬物以遂其生長的。
郭子玄說,人的生存,其身體長不過七尺,卻是要遍取天地間的物資來奉養他,這是實在的情形。
凡天地萬物,不論是感官得到的和感不到的一切的東西,都是人生所必需,不可一刻或無的。
假設有一物不具備,我人就立刻不能生活下去了。
子玄這段話,雖似平易而意思卻很深遠。
我人因為要資取萬物以維持生活的緣故,所以一向習于追求種種的物。
此中習字,吃緊。
他的追求,是慣習的,并不自覺的。
當初,因于物起追求,遂不知不覺而看一切物好像是外在的境,亦複由此,更要加倍的驅役自心向外馳求種種的境。
這樣的馳求無有休止,自然會成為一種慣習。
這種慣習既成,我們每一動念,總是由他作主。
換句話說,慣習的勢力,就成為我們的心。
就是所謂習心。
這種心起來,便執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以為事實如此,絕不容疑了。
我在這裡,還要便提了一段話,就是空間時間的相,是由人心執定有外在的境才有的。
因為執定有外境,就于一一的境覺得有分布相,如東西等方、遠近等距離。
這種分布相,就叫做空間相。
同時,于一一境也覺得有延續相,如過去、現在、未來。
這種延續相,就叫做時間相。
所以空相和時相,都緣在日常經驗裡,執有外境而始現的,并非不待經驗的。
或有難言:“分布空相和延續時相是物質宇宙存在的形式。
這種形式,是我人對于一切物的知識所由成立的最根本底基礎,如果否認這種形式,便是否認物質宇宙的存在,那麼,我們就不會有對于一切物的知識了。
但是,照你的說法,外境根本是沒有的,隻是虛妄的心誤執以為有的。
而空相和時相又是緣外境的虛假相而同時詐現的。
這樣,便把空、時和外境一齊否認了。
我們對于一切物的知識還能有麼?”答曰:汝這番問難,甚有意義。
但吾為對治執境為離自心而外在的謬見故,說無外境,并不謂境無。
須知,執有外境的人,也不是憑空能起這種執的,因為有當前的境,他才依着此境而起心分别,以為這個境是離我的心而外在的。
我要斥破他這種妄執,就說:如你所執的外境,根本是沒有的,因為我所謂實有的境,根本不像你所執為外在的。
我隻要破他的妄執罷了,事實上他起執的時候何嘗不依着當前的境而始起此執呢?既許有境,則空相分布時相延續自是境的存在的形式。
換句話說,空、時是與境俱有的,因此,我人對于一切物的知識所由構成的最根本的基礎,不會搖撼的。
我們要知道,理智作用是從執境為離心外在的這種虛妄的慣習裡而發展來的。
一切知識的根荄,就是以妄執外境的慣習為田地而栽培着的。
如果不執境為離心外在的,他也不會對于境來處理和解析及加另以思惟等等的。
那麼,我們真個不能有對于一切物的知識了。
這樣說來,如果知識是不可無的,所謂執有外境的慣習,豈不是應該贊美的麼?此複不然。
應知,執有外境的慣習是無可說為好的。
我們不應該于境起妄執,隻可随順世間,設定一切物是外在的境,從而加以處理及思惟等等。
僅如此設定,這是無過的。
但必須知道,就真理上說,境和心是渾融而不可分的。
如果執境為離心獨在,以為真理實然,那便成大過了。
道理是活的,不可執定一遍之見來講的。
好像八面鏡罷,你在這面去照,是這模樣的,你向那面去照,又是那模樣的,向八面去照,沒有同樣的。
我們講道理,應該分别俗谛和真谛。
随順世間,設定境是有的,并且把他當做是外在的,這樣,就使知識有立足處,是為俗谛。
泯除一切對待的相,唯約真理而談,便不承認境是離心外在的,馴至達到心境兩忘、能所不分的境地,是為真谛。
如上所說的意思,我在此不能深談,當俟《量論》詳說,姑且作一結束。
譯者按:本章破外境,與印度舊師的旨趣根本不同。
學者試取舊師的《二十唯識論》和本章對照,自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