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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化,亦名意識解脫也。
識起緣境,作用繁複。
但以疾轉之勢,攝多念于一念,渾淪銳往,莫測其幾。
略說五心,粗征厥狀。
五心者,初率爾心,次尋求心,三決定心,四染淨心,五等流心。
率爾心者,初堕于境,故名率爾,識初接境,名之為堕。
此唯一刹那頃。
次刹那即起尋求故。
尋求心者,率爾初緣,未知何境,為了知故,次起尋求,欲與念俱。
欲者希望,希望于境得決定故。
念者記憶,憶念曾經,比度現境。
猶複難知,尋求更起,故尋求心,經通多念。
通多念者,前念是一尋求心,後念似前心而起,卻另是一尋求心也,非謂多念總是前心。
次起決定,印解境故。
決定心,次尋求而起。
染淨心者,決定既已,了知境界差别,或生樂受,或生苦受,是成染淨。
樂受無嗔即淨,苦色起嗔便染。
等流心者,成染淨已,次念似前而起,故名等流。
等流者,謂相似而流。
即此等流,容多念起。
多念起義,見尋求注。
容者不定,蓋有次念不起等流而另有創緣者,故置容言。
上述五心,試以例明。
如聞“諸行無常”四聲。
四字各為一聲。
意、耳二識,于“諸”聲至而适創緣,是名率爾。
率爾心已,必有尋求,續初心起。
尋求未了,數數尋求,未決定知“諸”所目故。
不知“諸”字所指目者為何。
緣“諸”字至尋求已,忽“行”聲至。
于“行”字上,複起率爾,以及尋求,爰至決定。
決定知“諸”目一切“行”故。
當緣“行”字時,“諸”字已滅,然有熏習連帶解生。
熏習者,習氣之異語。
緣“諸”字底心雖滅,而有餘勢續起不絕,是名習氣或熏習。
故後心因前心緣“諸”字底熏習與現所緣“行”字,連帶而得生解。
緣“行”字至決定已,忽“無”聲至。
于“無”字上,更起率爾,亦起尋求,尋求諸行所“無”為何。
為言無我,為言無常。
雖緣“無”字時,“諸”字“行”字并滅,而有熏習連帶,複如前說。
緣“無”字至尋求已,忽“常”聲至。
于“常”字上,複起率爾、尋求、決定,乃至等流。
創起緣“常”,是為率爾。
方在緣“常”,其前“諸”字、“行”字、“無”字,雖複并滅,以皆有熏習故,逮此緣“常”心起,由憶念力,即過去多字熏習,多字,謂諸、行、無等字。
連帶現在字,現緣常字,為現在字。
于一刹那,集聚顯現。
故率爾後,即起尋求,諸行所無,果為無其常耶?旋起決定,印是無常。
決定起已,染淨、等流,方以次轉。
是故緣“常”字時,五心完具。
即所緣四聲,從“諸”至“常”,經曆多念,事緒究竟,總成一念。
前所謂攝多念于一念者,事實如此。
夫始自緣“諸”,終至緣“常”,率爾等心,于一一字上,新新而起。
其所曆刹那之多,若紀以幹支,奚止曆億兆京垓年歲?然心以疾轉神速,長劫攝入一念。
即在工繪事者,以萬裡悠長縮為方寸之圖,可謂攝極長于極短,而猶不足以喻此心之妙也。
或疑心力沖進,于一一字不待析觀。
例如讀文,實非字字而拟之,隻任渾淪一氣讀去,便自成誦無訛。
不知讀出諸口,實根于心。
聲氣之發若機括,似未宇字經心,實則爾時意、眼二識,于所緣文字,必一一字經率爾等心,等者,謂尋求、決定乃至等流。
他仿此。
多念緣慮,絕無有一字可以疏略而得之者。
但識轉時,勢用迅疾,不可思議。
又因熏習與後念所緣連帶,集聚起解。
雖作用複雜,而行所無事,故若不曾字字經心也。
斯已奇耳!或複難言:“審如此說,不亦專以動言心欤?”曰:此中且假诠動相,理實此心即動即靜,即發即斂,即變即常,即行即止。
行而不馳此心流行,當下全真,而無雜妄紛馳。
故止,變而有則故常,發而不散不散漫也。
故斂,動而不亂故靜。
夫唯滞于名言,則疑動而無靜;若使會其玄極,斯悟靜非屏動。
上來所說,心要略盡。
此中心字,不作心、意、識三種分别,而但渾淪言之。
意識、感識亦均名心。
他處皆準知。
然言心而不及心所,則猶未究其變也。
夫心所法者,本舊師所已成。
見前。
所之為言,心所亦省雲所。
非即是心。
而心所有,心所法者,不即是心,而是心上所有之法。
系屬心故,恒時系屬于心而不相離。
得心所名。
此叙得名之由。
惟所于心,助成、相應,具斯二義,勢用殊勝。
雲何助成?心不孤起,必得所助,方成事故。
成事者,謂心現起,了别境相。
如事成就,此必待所為之助也。
舊說心所亦名助伴者,以此。
雲何相應?所依心起,葉合如一,俱緣一境故。
然所與心,行相有别。
行相者,心心所于境起解之相。
《三論言》“心于所緣,唯取總相。
心所于彼,所緣。
亦取别相。
”置亦言者,伏取總故,《瑜伽》等論,為說皆同。
唯取總者,如緣青時,即唯了青,青即總相。
不于青上更起差别解故。
差别解者,即下所謂順違等相是也。
亦取别者,不唯了青,而于青上更着順違等相故。
如了青時,有可意相生,名之為順。
有不可意相生,是之謂違。
此順違相,即受心所之相也。
順即樂受,違即苦受故。
等者,謂其他心所。
如了青時,或生愛染相,即是貪心所之相也;或生警覺相,即是作意心所之相也;或生希求相,即是欲心所之相也。
自餘心所,皆應準知。
舊說心唯取總,如畫師作模,所取總别,猶弟子于模填彩,如緣青時,心則唯了青的總相,是為模。
而心所則于了青的總相上更着順違等相,便是于模填彩。
可謂“能近取譬”已。
然二法心及心所。
根本區别雲何?此在舊師,未嘗是究。
雖雲種别,彼言心及心所,各有自種。
種義齊故。
如彼所計,心有自種,心所亦有自種,種雖不共而種義自相齊,即無根本區别可得。
矧複析心至種,如析色至微,是謂戲論,如前破訖。
據實言之,心既即性,義亦詳前,性者體義。
心即本體,前已說故。
故知此心發用壹本固有,感通莫匪天明。
若心所者,則乃習氣現行,現者顯現,行者流行。
斯屬後起人僞。
心所即是習氣。
而習氣者,則形生神發而後有,故雲後起。
人僞者,以此習氣為吾人有生已來一切經驗之所積累,本非天性固有。
唯是一團幻妄勢力,厚結而不散失,故言人僞。
覆征前例:了青總相,不取順違,純白不雜,故是天明。
雖複了青而更着順違等相,串習所成故,足征人僞。
據實而談,心乃即性,所唯是習,根本區别,斠然若茲。
心即性故,隐而唯微。
人之生也,形氣限之。
其天性常難表現,故曰隐而微。
所即習故,粗而乘勢。
習與形氣俱始,故粗顯。
習成為機括,故雲乘勢。
心得所助而同行有力,心本微也,得所助同行而微者顯矣。
所應其心而毋或奪主,心本是主,所本是伴,但伴易奪主,不可不慎也。
則心固即性而所亦莫非性也。
反是而一任染數縱橫,以役于形、溺于物,染數者,即諸煩惱心所,詳見下章。
數者心所之别名。
心所頭數多故,亦以數名。
而心乃受其障蔽而不得顯發,是即習之伐其性也。
習伐其性,即心不可見而唯以心所為心,所謂妄心者此也。
妄心亦雲妄識。
夫習氣千條萬緒,儲積而不散,繁赜而不亂。
其現起則名之心所,其潛藏亦可謂之種子。
舊以種子為功能之異名,吾所弗許。
詳《功能章》。
然習氣潛伏而為吾人所恒不自覺者,則亦不妨假說為種子也。
即此無量種子各有恒性,不遇對治即不斷絕,故有恒性。
各有緣用,緣者思量義。
種子就是個有思量的東西,不同無思慮的物質,但思量的相貌極微細耳。
又各以氣類相從,如染淨異類故。
以功用相需,而形成許多不同之聯系。
即此許多不同之聯系更互相依持,自不期而具有統一之形式。
既具有統一之形式,便知是全體的。
古大乘師所謂賴耶末那,或即緣此假立。
小乘有所謂細識者,細者深細。
亦與此相當。
今心理學有所謂下意識者,傥亦略窺種子之深淵而遂以雲爾耶。
習氣潛伏,是名種子,及其現起,便為心所。
潛之與現,隻分位殊,無能所異。
舊說心所從種子生,即是潛伏之種子為能生因,而現起之心所為所生果。
因果二法條然别異,如谷粒生禾。
真倒見也。
故知種子非無緣慮,但行相暧昧耳。
前所謂各有緣用者是也。
舊說種子為賴耶相分即無緣慮,必其所生識方有緣慮,此大謬誤。
然欲明其謬誤之故,則非取其學說之全系統而論列之不可。
此不暇詳。
然種子現起而為心所之部分,與其未現起而仍潛伏為種之部分,隻有隐顯之殊,自無層級之隔。
或計種子潛伏,宜若與彼現起為心所者,當有上下層級之分,此甚誤也。
無量習心行相,此雲習心者,習氣之代語。
恒自平鋪,一切行相互無隔礙,故雲平鋪。
其現起之部分,心所。
則因實際生活需要與偏于或種趨向之故,而此部分特别增盛,與識俱轉。
俱轉謂與意識及感識相應故。
自餘部分種子。
則沉隐而不顯發。
故非察識精嚴,罕有能自知其生活内容果為何等也。
若染污種子增長,則本心日以梏亡,即生活内容日以枯竭,剝其固有之生理以殉物而終不自覺故也。
識起緣境,作用繁複。
但以疾轉之勢,攝多念于一念,渾淪銳往,莫測其幾。
略說五心,粗征厥狀。
五心者,初率爾心,次尋求心,三決定心,四染淨心,五等流心。
率爾心者,初堕于境,故名率爾,識初接境,名之為堕。
此唯一刹那頃。
次刹那即起尋求故。
尋求心者,率爾初緣,未知何境,為了知故,次起尋求,欲與念俱。
欲者希望,希望于境得決定故。
念者記憶,憶念曾經,比度現境。
猶複難知,尋求更起,故尋求心,經通多念。
通多念者,前念是一尋求心,後念似前心而起,卻另是一尋求心也,非謂多念總是前心。
次起決定,印解境故。
決定心,次尋求而起。
染淨心者,決定既已,了知境界差别,或生樂受,或生苦受,是成染淨。
樂受無嗔即淨,苦色起嗔便染。
等流心者,成染淨已,次念似前而起,故名等流。
等流者,謂相似而流。
即此等流,容多念起。
多念起義,見尋求注。
容者不定,蓋有次念不起等流而另有創緣者,故置容言。
上述五心,試以例明。
如聞“諸行無常”四聲。
四字各為一聲。
意、耳二識,于“諸”聲至而适創緣,是名率爾。
率爾心已,必有尋求,續初心起。
尋求未了,數數尋求,未決定知“諸”所目故。
不知“諸”字所指目者為何。
緣“諸”字至尋求已,忽“行”聲至。
于“行”字上,複起率爾,以及尋求,爰至決定。
決定知“諸”目一切“行”故。
當緣“行”字時,“諸”字已滅,然有熏習連帶解生。
熏習者,習氣之異語。
緣“諸”字底心雖滅,而有餘勢續起不絕,是名習氣或熏習。
故後心因前心緣“諸”字底熏習與現所緣“行”字,連帶而得生解。
緣“行”字至決定已,忽“無”聲至。
于“無”字上,更起率爾,亦起尋求,尋求諸行所“無”為何。
為言無我,為言無常。
雖緣“無”字時,“諸”字“行”字并滅,而有熏習連帶,複如前說。
緣“無”字至尋求已,忽“常”聲至。
于“常”字上,複起率爾、尋求、決定,乃至等流。
創起緣“常”,是為率爾。
方在緣“常”,其前“諸”字、“行”字、“無”字,雖複并滅,以皆有熏習故,逮此緣“常”心起,由憶念力,即過去多字熏習,多字,謂諸、行、無等字。
連帶現在字,現緣常字,為現在字。
于一刹那,集聚顯現。
故率爾後,即起尋求,諸行所無,果為無其常耶?旋起決定,印是無常。
決定起已,染淨、等流,方以次轉。
是故緣“常”字時,五心完具。
即所緣四聲,從“諸”至“常”,經曆多念,事緒究竟,總成一念。
前所謂攝多念于一念者,事實如此。
夫始自緣“諸”,終至緣“常”,率爾等心,于一一字上,新新而起。
其所曆刹那之多,若紀以幹支,奚止曆億兆京垓年歲?然心以疾轉神速,長劫攝入一念。
即在工繪事者,以萬裡悠長縮為方寸之圖,可謂攝極長于極短,而猶不足以喻此心之妙也。
或疑心力沖進,于一一字不待析觀。
例如讀文,實非字字而拟之,隻任渾淪一氣讀去,便自成誦無訛。
不知讀出諸口,實根于心。
聲氣之發若機括,似未宇字經心,實則爾時意、眼二識,于所緣文字,必一一字經率爾等心,等者,謂尋求、決定乃至等流。
他仿此。
多念緣慮,絕無有一字可以疏略而得之者。
但識轉時,勢用迅疾,不可思議。
又因熏習與後念所緣連帶,集聚起解。
雖作用複雜,而行所無事,故若不曾字字經心也。
斯已奇耳!或複難言:“審如此說,不亦專以動言心欤?”曰:此中且假诠動相,理實此心即動即靜,即發即斂,即變即常,即行即止。
行而不馳此心流行,當下全真,而無雜妄紛馳。
故止,變而有則故常,發而不散不散漫也。
故斂,動而不亂故靜。
夫唯滞于名言,則疑動而無靜;若使會其玄極,斯悟靜非屏動。
上來所說,心要略盡。
此中心字,不作心、意、識三種分别,而但渾淪言之。
意識、感識亦均名心。
他處皆準知。
然言心而不及心所,則猶未究其變也。
夫心所法者,本舊師所已成。
見前。
所之為言,心所亦省雲所。
非即是心。
而心所有,心所法者,不即是心,而是心上所有之法。
系屬心故,恒時系屬于心而不相離。
得心所名。
此叙得名之由。
惟所于心,助成、相應,具斯二義,勢用殊勝。
雲何助成?心不孤起,必得所助,方成事故。
成事者,謂心現起,了别境相。
如事成就,此必待所為之助也。
舊說心所亦名助伴者,以此。
雲何相應?所依心起,葉合如一,俱緣一境故。
然所與心,行相有别。
行相者,心心所于境起解之相。
《三論言》“心于所緣,唯取總相。
心所于彼,所緣。
亦取别相。
”置亦言者,伏取總故,《瑜伽》等論,為說皆同。
唯取總者,如緣青時,即唯了青,青即總相。
不于青上更起差别解故。
差别解者,即下所謂順違等相是也。
亦取别者,不唯了青,而于青上更着順違等相故。
如了青時,有可意相生,名之為順。
有不可意相生,是之謂違。
此順違相,即受心所之相也。
順即樂受,違即苦受故。
等者,謂其他心所。
如了青時,或生愛染相,即是貪心所之相也;或生警覺相,即是作意心所之相也;或生希求相,即是欲心所之相也。
自餘心所,皆應準知。
舊說心唯取總,如畫師作模,所取總别,猶弟子于模填彩,如緣青時,心則唯了青的總相,是為模。
而心所則于了青的總相上更着順違等相,便是于模填彩。
可謂“能近取譬”已。
然二法心及心所。
根本區别雲何?此在舊師,未嘗是究。
雖雲種别,彼言心及心所,各有自種。
種義齊故。
如彼所計,心有自種,心所亦有自種,種雖不共而種義自相齊,即無根本區别可得。
矧複析心至種,如析色至微,是謂戲論,如前破訖。
據實言之,心既即性,義亦詳前,性者體義。
心即本體,前已說故。
故知此心發用壹本固有,感通莫匪天明。
若心所者,則乃習氣現行,現者顯現,行者流行。
斯屬後起人僞。
心所即是習氣。
而習氣者,則形生神發而後有,故雲後起。
人僞者,以此習氣為吾人有生已來一切經驗之所積累,本非天性固有。
唯是一團幻妄勢力,厚結而不散失,故言人僞。
覆征前例:了青總相,不取順違,純白不雜,故是天明。
雖複了青而更着順違等相,串習所成故,足征人僞。
據實而談,心乃即性,所唯是習,根本區别,斠然若茲。
心即性故,隐而唯微。
人之生也,形氣限之。
其天性常難表現,故曰隐而微。
所即習故,粗而乘勢。
習與形氣俱始,故粗顯。
習成為機括,故雲乘勢。
心得所助而同行有力,心本微也,得所助同行而微者顯矣。
所應其心而毋或奪主,心本是主,所本是伴,但伴易奪主,不可不慎也。
則心固即性而所亦莫非性也。
反是而一任染數縱橫,以役于形、溺于物,染數者,即諸煩惱心所,詳見下章。
數者心所之别名。
心所頭數多故,亦以數名。
而心乃受其障蔽而不得顯發,是即習之伐其性也。
習伐其性,即心不可見而唯以心所為心,所謂妄心者此也。
妄心亦雲妄識。
夫習氣千條萬緒,儲積而不散,繁赜而不亂。
其現起則名之心所,其潛藏亦可謂之種子。
舊以種子為功能之異名,吾所弗許。
詳《功能章》。
然習氣潛伏而為吾人所恒不自覺者,則亦不妨假說為種子也。
即此無量種子各有恒性,不遇對治即不斷絕,故有恒性。
各有緣用,緣者思量義。
種子就是個有思量的東西,不同無思慮的物質,但思量的相貌極微細耳。
又各以氣類相從,如染淨異類故。
以功用相需,而形成許多不同之聯系。
即此許多不同之聯系更互相依持,自不期而具有統一之形式。
既具有統一之形式,便知是全體的。
古大乘師所謂賴耶末那,或即緣此假立。
小乘有所謂細識者,細者深細。
亦與此相當。
今心理學有所謂下意識者,傥亦略窺種子之深淵而遂以雲爾耶。
習氣潛伏,是名種子,及其現起,便為心所。
潛之與現,隻分位殊,無能所異。
舊說心所從種子生,即是潛伏之種子為能生因,而現起之心所為所生果。
因果二法條然别異,如谷粒生禾。
真倒見也。
故知種子非無緣慮,但行相暧昧耳。
前所謂各有緣用者是也。
舊說種子為賴耶相分即無緣慮,必其所生識方有緣慮,此大謬誤。
然欲明其謬誤之故,則非取其學說之全系統而論列之不可。
此不暇詳。
然種子現起而為心所之部分,與其未現起而仍潛伏為種之部分,隻有隐顯之殊,自無層級之隔。
或計種子潛伏,宜若與彼現起為心所者,當有上下層級之分,此甚誤也。
無量習心行相,此雲習心者,習氣之代語。
恒自平鋪,一切行相互無隔礙,故雲平鋪。
其現起之部分,心所。
則因實際生活需要與偏于或種趨向之故,而此部分特别增盛,與識俱轉。
俱轉謂與意識及感識相應故。
自餘部分種子。
則沉隐而不顯發。
故非察識精嚴,罕有能自知其生活内容果為何等也。
若染污種子增長,則本心日以梏亡,即生活内容日以枯竭,剝其固有之生理以殉物而終不自覺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