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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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由生命力潛滋默運,有以改造物質而收利用之效。
故心靈煥發,特有主宰之權能,乃足以用物而不為物用,轉物而不為物轉。
雖人之中,除極少數出類拔萃者外,自餘總總芸芸,其心亦常放而易墜于物,然使勇決提撕,當下即是,《大易》所謂“不遠複”也。
人道之尊在此耳。
夫斯人性具生命力,性具者,謂先天之禀。
圓成而實,圓者圓滿,無所虧欠。
成謂現成,不由造作。
實者真實,明非虛妄。
本無衰減。
雖雲形氣渺焉小哉,而其生命力固包宇宙,挾萬有,而息息周流,不以形氣隔也。
此言個人生命力即是宇宙之大生命力,豈形氣可以隔之乎?世俗以為吾人生命力當初生之頃從宇宙大生命力分化而來,既生以後,因拘于形氣便與宇宙隔絕。
殊不知所謂宇宙大生命力乃渾然全體而不可剖分,凡有形氣皆其所凝成者,而何隔之有乎?故吾人初生之頃資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既生以後,迄于未盡之期,猶息息資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吾生與宇宙始終非二體。
故吾之生也,息息與宇宙同其新新,而無故故之可守。
命之不窮,化之不息也如是。
斯理也,船山王子,蓋先我發之矣。
然而人之有生,不能無惑。
蓋當其成形禀氣之始,而忽然執形氣而昧其本來,是之謂惑。
本來面目是不落形氣的,是無私的,是無所染執的。
此惑既與形氣俱始,則輾轉滋盛,益以私其形氣而小之,終乃執形氣愈堅,日與物化而莫之禦。
舉耳目心思淪溺于物欲而無節,成聾盲爽發狂之患。
腦際無清曠之隙,則頹然一物,既自隔于宇宙統體之大生命力,而莫相容攝通貫矣。
雖形氣本不足為隔,而今以執之彌堅,私而不公,小而自封,則舉其本不隔者而成乎隔絕,是以生理剝極,而卒為頹然之一物也。
縱其殘餘之形氣不即委散,而既為無生命力之物,何如速朽之愈乎。
漆園歎“哀莫大于心死”,此之謂也。
故夫人生雖本具無盡之寶藏,寶藏喻心,亦即喻生命力。
而亦有不虞之險阻。
險阻者何?即其惑與形氣俱始,而漸以加深,遂至完全物化,剝其生理而終不自覺也。
夫惑,陰象也。
柔而莫振,閉而不通,重濁下墜,此謂陰象。
其來無根,忽然而起,成乎習氣,遂至不拔。
吾人本具光明寶藏,奈何不克自持而為無根者所奪乎?吾易于剝卦着其戒曰:“柔變剛也。
”陰盛而剝消陽,謂之變剛。
吾人生命力本至剛健,今殉物而為惑所乘,則失其剛也。
而于《幹》則诏之以自強而昭其大明,乃以戰陰暗而勝之。
“其血玄黃”,重陰破也。
吾人生命力正于此開發創新,而顯其燦爛之光輝,“時乘六龍以禦天”也。
六龍,謂純陽純健,所以形容生命力之至健也。
禦天則顯其向上而無墜失,至神而不可方物。
斯乃翕随辟運,物從心轉,于是還複其本體而無所虧欠,終由剝而複矣。
故《複卦》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心者本體,心非即本體,而可以本體言之,其義見前。
在《易》則謂之幹。
剝者剝此,本體非有剝也。
然人自障蔽其本體而化于物,即于人而名為剝也。
複者複此而已。
不複,即無由見心體。
要而言之,人生限于形氣,便有無因而至之惑魔,使之自迷其本來。
迷故不自在;不自在故,不得不與惑魔鬥。
由奮鬥故,乃得于形氣锢蔽重陰積暗之中,乘孤陽以擴充,孤陽喻生理之不絕也。
雖剝極之會,其生生不息真機何嘗遽絕。
人乃不克紹之而逐乎物,以速其亡。
可傷也!苟能一旦反求其本心焉,則生機油然充之矣。
遂有所開發創新,開發非無依據,創新亦匪憑空,即秉孤陽以為開創不竭新新不已之基焉耳。
故開發創新乃是由微肇着,舍故趨新,卻非從無生有之謂也。
而不為物化。
生理暢而日新,德盛之至矣。
則用物而不必絕物。
自然物皆順其天則,而莫非生理流行,所謂“形色即天性”也。
由此還複本來面目,則大明繼盛而反于自在已。
陶令之詩曰:“久在樊籠裡,喻人役于物之苦也。
複得返自然。
”喻人既洞見本來而得自在也。
其斯之謂與。
附識:或問:“審如公說,吾人生命力之創新,隻是複初而已,複初一詞,見朱子《四書集注》。
初者,猶雲本來面目也。
二者如之何其反而相成也。
”創新則不名為複初,複初則無所謂創新,故言反也。
曰初者,法爾本有。
法爾本有,隐目本體。
人常不能全其本有者,而以後起害之。
後起謂一切狥物之惑,是與形氣俱始者,非本有故。
以後起害所本有,是自戕賊其生命也。
惟本有者乃是生命。
害所本有,即戕賊生命矣。
生命既受戕賊,或僅萌蘖之存焉。
倘非依此萌蘖而精進以創之,涵養以新之,則亦惟有戕賊以盡而頹然物化已耳,豈複克紹其初乎?故創新者,乃于戕賊之餘,反求其本有生命力萌蘖僅存者,即本心微露處,如孟氏所謂“夜氣之存”。
夜氣之存,隻是昏擾乍平,本心虛明體段忽然微露,此正生命力不容遽泯耳。
斯善端之着,在《易》為《複卦》初爻一陽尚微之象。
體認乎此而擴充之,保任之,由此精進而不息,則寖長而充實矣。
涵養而常新,則日盛而光輝矣。
就其充實謂之創,就其光輝謂之新。
從初念尚微迄于充實光輝,卻是刹那刹那,生滅滅生,不是初念凝住不滅,延展至後。
若初念延展至後,則心法便是一受其成型而不可變,何得有後念之寖長日盛而為創為新耶?文中且一往橫說去,學者宜知。
斯所以引本有之緒而伸之,使戕賊者無自而起焉。
故有生之日,皆創新之日,不容一息休歇而無創,守故而無新。
使有一息而無創無新,即此一息己不生矣。
然雖極其創新之能事,亦隻發揮其所本有,完成其所本有,要非可于本有者有所增也。
夫本有不待增,此乃自明理,無可疑者。
此理不待感官經驗亦不待推論而知故,故雲自明。
故謂之複初耳。
人之生也,宜成人能,以顯其所本有。
顯者顯發。
人而了無所成能者,則其本有者不能以自顯,将梏于形氣之私,而昂然七尺隻是一團死物質耳,何以複其初乎?故此言創新者,乃就人能言也;而人能原依本有以顯發,不能更有所增于本有,斯不得不言複初也。
如前所說,總略結旨。
首以本體言心,簡異知覺運動非即心故。
禅宗與儒家同斥以知覺運動為心之非,其所雲知覺運動含義甚寬,略當于心理學上全部心作用。
蓋知覺運動雖亦依心故有,然四體之動,物感之交,此等形氣上之作用為最有權,而順其本心之發者鮮矣。
故知覺運動非即是心,須簡異之也。
但吾人如不放失本心,而保任本心恒為主于中,則知覺運動又莫非心之發也。
達磨故言“作用見性”,義匪一端,切須善會。
又以生命言心,顯示殉物纏惑難征心故。
殉物者,沒于物也。
纏惑者,惑結不解也。
人皆殉物纏惑以喪其心矣,故難令自征此心也。
夫心即本體,雲何剖析?若可剖析,便非本體。
心即生命,便非積聚。
生命本依心而得名。
設以心為多數分子積聚者,則是生命如散沙聚也。
惟物質乃是積聚性,而生命則渾然全體流行無息,未可以積聚言之也。
若之何唯識舊師乃說一人有八識哉?今将略征而論之于後。
昔在小乘,惟說六識。
及大乘興,乃承前六,而益以末那、賴耶,是為八識。
六識者,随根立名。
曰眼識,依眼根故。
曰耳識,依耳根故。
曰鼻識,依鼻根故。
曰舌識,依舌根故。
曰身識,依身根故。
曰意識,依意根故。
眼等五識所依根,稱清淨色根,固不謂肉眼等為根也。
所謂清淨色者,在大乘似說得神秘,閩侯林志鈞宰平嘗以為無征而不足信也,桂林梁漱溟則謂即今雲神經系者是。
吾謂淨色是否即神經,今難質定,姑存而不論可耳。
至于意根,則小乘如上座部等亦立色根,所謂胸中色物即俗雲心髒者是,固猶不知心意作用之依藉于腦也。
而餘部更不許立色根,乃以六識前念已滅識為意根。
及至大乘建立八識,始說第七末那識為意根雲。
或許從境立名,即眼識亦名色識,唯了别色故。
唯者,止此而不及其他之謂,後準知。
色有多義,或通目質礙法,則為物質之異名;今專言眼識所了,則為顔色之色,如青黃赤白等是也。
耳識亦名聲識,唯了别聲故。
鼻識亦名香識,唯了别香故。
香與臭,通名香。
舌識亦名味識,唯了别味故。
身識亦名觸識,唯了别觸故。
于前四識所了,直舉色聲香味四境,而于身識所了,乃虛言觸而不直舉何等境者,則以身識所了境最為寬廣,列舉不盡,故以觸言之。
意識亦名法識,了别一切法故。
有形無形的一切事物,一切義理,通名之為法。
如上六識,大小乘師,共所建立。
然大乘于前六外,又建立第七、第八識者。
彼計五識眼識乃至身識。
唯外門轉,轉者起義。
五識皆以向外追取境界故起。
必有依故;第六意識内外門轉,意識一方面追取外境,一方面内自緣慮。
雖無外境,亦自起故。
行相粗動,行相者,心于境起解之相。
此非根本,意識粗動,故非根本。
亦必有依故;意識自身既非根本,故必有其所依,例同五識。
由斯建立第八阿賴耶
故心靈煥發,特有主宰之權能,乃足以用物而不為物用,轉物而不為物轉。
雖人之中,除極少數出類拔萃者外,自餘總總芸芸,其心亦常放而易墜于物,然使勇決提撕,當下即是,《大易》所謂“不遠複”也。
人道之尊在此耳。
夫斯人性具生命力,性具者,謂先天之禀。
圓成而實,圓者圓滿,無所虧欠。
成謂現成,不由造作。
實者真實,明非虛妄。
本無衰減。
雖雲形氣渺焉小哉,而其生命力固包宇宙,挾萬有,而息息周流,不以形氣隔也。
此言個人生命力即是宇宙之大生命力,豈形氣可以隔之乎?世俗以為吾人生命力當初生之頃從宇宙大生命力分化而來,既生以後,因拘于形氣便與宇宙隔絕。
殊不知所謂宇宙大生命力乃渾然全體而不可剖分,凡有形氣皆其所凝成者,而何隔之有乎?故吾人初生之頃資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既生以後,迄于未盡之期,猶息息資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吾生與宇宙始終非二體。
故吾之生也,息息與宇宙同其新新,而無故故之可守。
命之不窮,化之不息也如是。
斯理也,船山王子,蓋先我發之矣。
然而人之有生,不能無惑。
蓋當其成形禀氣之始,而忽然執形氣而昧其本來,是之謂惑。
本來面目是不落形氣的,是無私的,是無所染執的。
此惑既與形氣俱始,則輾轉滋盛,益以私其形氣而小之,終乃執形氣愈堅,日與物化而莫之禦。
舉耳目心思淪溺于物欲而無節,成聾盲爽發狂之患。
腦際無清曠之隙,則頹然一物,既自隔于宇宙統體之大生命力,而莫相容攝通貫矣。
雖形氣本不足為隔,而今以執之彌堅,私而不公,小而自封,則舉其本不隔者而成乎隔絕,是以生理剝極,而卒為頹然之一物也。
縱其殘餘之形氣不即委散,而既為無生命力之物,何如速朽之愈乎。
漆園歎“哀莫大于心死”,此之謂也。
故夫人生雖本具無盡之寶藏,寶藏喻心,亦即喻生命力。
而亦有不虞之險阻。
險阻者何?即其惑與形氣俱始,而漸以加深,遂至完全物化,剝其生理而終不自覺也。
夫惑,陰象也。
柔而莫振,閉而不通,重濁下墜,此謂陰象。
其來無根,忽然而起,成乎習氣,遂至不拔。
吾人本具光明寶藏,奈何不克自持而為無根者所奪乎?吾易于剝卦着其戒曰:“柔變剛也。
”陰盛而剝消陽,謂之變剛。
吾人生命力本至剛健,今殉物而為惑所乘,則失其剛也。
而于《幹》則诏之以自強而昭其大明,乃以戰陰暗而勝之。
“其血玄黃”,重陰破也。
吾人生命力正于此開發創新,而顯其燦爛之光輝,“時乘六龍以禦天”也。
六龍,謂純陽純健,所以形容生命力之至健也。
禦天則顯其向上而無墜失,至神而不可方物。
斯乃翕随辟運,物從心轉,于是還複其本體而無所虧欠,終由剝而複矣。
故《複卦》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心者本體,心非即本體,而可以本體言之,其義見前。
在《易》則謂之幹。
剝者剝此,本體非有剝也。
然人自障蔽其本體而化于物,即于人而名為剝也。
複者複此而已。
不複,即無由見心體。
要而言之,人生限于形氣,便有無因而至之惑魔,使之自迷其本來。
迷故不自在;不自在故,不得不與惑魔鬥。
由奮鬥故,乃得于形氣锢蔽重陰積暗之中,乘孤陽以擴充,孤陽喻生理之不絕也。
雖剝極之會,其生生不息真機何嘗遽絕。
人乃不克紹之而逐乎物,以速其亡。
可傷也!苟能一旦反求其本心焉,則生機油然充之矣。
遂有所開發創新,開發非無依據,創新亦匪憑空,即秉孤陽以為開創不竭新新不已之基焉耳。
故開發創新乃是由微肇着,舍故趨新,卻非從無生有之謂也。
而不為物化。
生理暢而日新,德盛之至矣。
則用物而不必絕物。
自然物皆順其天則,而莫非生理流行,所謂“形色即天性”也。
由此還複本來面目,則大明繼盛而反于自在已。
陶令之詩曰:“久在樊籠裡,喻人役于物之苦也。
複得返自然。
”喻人既洞見本來而得自在也。
其斯之謂與。
附識:或問:“審如公說,吾人生命力之創新,隻是複初而已,複初一詞,見朱子《四書集注》。
初者,猶雲本來面目也。
二者如之何其反而相成也。
”創新則不名為複初,複初則無所謂創新,故言反也。
曰初者,法爾本有。
法爾本有,隐目本體。
人常不能全其本有者,而以後起害之。
後起謂一切狥物之惑,是與形氣俱始者,非本有故。
以後起害所本有,是自戕賊其生命也。
惟本有者乃是生命。
害所本有,即戕賊生命矣。
生命既受戕賊,或僅萌蘖之存焉。
倘非依此萌蘖而精進以創之,涵養以新之,則亦惟有戕賊以盡而頹然物化已耳,豈複克紹其初乎?故創新者,乃于戕賊之餘,反求其本有生命力萌蘖僅存者,即本心微露處,如孟氏所謂“夜氣之存”。
夜氣之存,隻是昏擾乍平,本心虛明體段忽然微露,此正生命力不容遽泯耳。
斯善端之着,在《易》為《複卦》初爻一陽尚微之象。
體認乎此而擴充之,保任之,由此精進而不息,則寖長而充實矣。
涵養而常新,則日盛而光輝矣。
就其充實謂之創,就其光輝謂之新。
從初念尚微迄于充實光輝,卻是刹那刹那,生滅滅生,不是初念凝住不滅,延展至後。
若初念延展至後,則心法便是一受其成型而不可變,何得有後念之寖長日盛而為創為新耶?文中且一往橫說去,學者宜知。
斯所以引本有之緒而伸之,使戕賊者無自而起焉。
故有生之日,皆創新之日,不容一息休歇而無創,守故而無新。
使有一息而無創無新,即此一息己不生矣。
然雖極其創新之能事,亦隻發揮其所本有,完成其所本有,要非可于本有者有所增也。
夫本有不待增,此乃自明理,無可疑者。
此理不待感官經驗亦不待推論而知故,故雲自明。
故謂之複初耳。
人之生也,宜成人能,以顯其所本有。
顯者顯發。
人而了無所成能者,則其本有者不能以自顯,将梏于形氣之私,而昂然七尺隻是一團死物質耳,何以複其初乎?故此言創新者,乃就人能言也;而人能原依本有以顯發,不能更有所增于本有,斯不得不言複初也。
如前所說,總略結旨。
首以本體言心,簡異知覺運動非即心故。
禅宗與儒家同斥以知覺運動為心之非,其所雲知覺運動含義甚寬,略當于心理學上全部心作用。
蓋知覺運動雖亦依心故有,然四體之動,物感之交,此等形氣上之作用為最有權,而順其本心之發者鮮矣。
故知覺運動非即是心,須簡異之也。
但吾人如不放失本心,而保任本心恒為主于中,則知覺運動又莫非心之發也。
達磨故言“作用見性”,義匪一端,切須善會。
又以生命言心,顯示殉物纏惑難征心故。
殉物者,沒于物也。
纏惑者,惑結不解也。
人皆殉物纏惑以喪其心矣,故難令自征此心也。
夫心即本體,雲何剖析?若可剖析,便非本體。
心即生命,便非積聚。
生命本依心而得名。
設以心為多數分子積聚者,則是生命如散沙聚也。
惟物質乃是積聚性,而生命則渾然全體流行無息,未可以積聚言之也。
若之何唯識舊師乃說一人有八識哉?今将略征而論之于後。
昔在小乘,惟說六識。
及大乘興,乃承前六,而益以末那、賴耶,是為八識。
六識者,随根立名。
曰眼識,依眼根故。
曰耳識,依耳根故。
曰鼻識,依鼻根故。
曰舌識,依舌根故。
曰身識,依身根故。
曰意識,依意根故。
眼等五識所依根,稱清淨色根,固不謂肉眼等為根也。
所謂清淨色者,在大乘似說得神秘,閩侯林志鈞宰平嘗以為無征而不足信也,桂林梁漱溟則謂即今雲神經系者是。
吾謂淨色是否即神經,今難質定,姑存而不論可耳。
至于意根,則小乘如上座部等亦立色根,所謂胸中色物即俗雲心髒者是,固猶不知心意作用之依藉于腦也。
而餘部更不許立色根,乃以六識前念已滅識為意根。
及至大乘建立八識,始說第七末那識為意根雲。
或許從境立名,即眼識亦名色識,唯了别色故。
唯者,止此而不及其他之謂,後準知。
色有多義,或通目質礙法,則為物質之異名;今專言眼識所了,則為顔色之色,如青黃赤白等是也。
耳識亦名聲識,唯了别聲故。
鼻識亦名香識,唯了别香故。
香與臭,通名香。
舌識亦名味識,唯了别味故。
身識亦名觸識,唯了别觸故。
于前四識所了,直舉色聲香味四境,而于身識所了,乃虛言觸而不直舉何等境者,則以身識所了境最為寬廣,列舉不盡,故以觸言之。
意識亦名法識,了别一切法故。
有形無形的一切事物,一切義理,通名之為法。
如上六識,大小乘師,共所建立。
然大乘于前六外,又建立第七、第八識者。
彼計五識眼識乃至身識。
唯外門轉,轉者起義。
五識皆以向外追取境界故起。
必有依故;第六意識内外門轉,意識一方面追取外境,一方面内自緣慮。
雖無外境,亦自起故。
行相粗動,行相者,心于境起解之相。
此非根本,意識粗動,故非根本。
亦必有依故;意識自身既非根本,故必有其所依,例同五識。
由斯建立第八阿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