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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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由生命力潛滋默運,有以改造物質而收利用之效。

    故心靈煥發,特有主宰之權能,乃足以用物而不為物用,轉物而不為物轉。

    雖人之中,除極少數出類拔萃者外,自餘總總芸芸,其心亦常放而易墜于物,然使勇決提撕,當下即是,《大易》所謂“不遠複”也。

    人道之尊在此耳。

     夫斯人性具生命力,性具者,謂先天之禀。

    圓成而實,圓者圓滿,無所虧欠。

    成謂現成,不由造作。

    實者真實,明非虛妄。

    本無衰減。

    雖雲形氣渺焉小哉,而其生命力固包宇宙,挾萬有,而息息周流,不以形氣隔也。

    此言個人生命力即是宇宙之大生命力,豈形氣可以隔之乎?世俗以為吾人生命力當初生之頃從宇宙大生命力分化而來,既生以後,因拘于形氣便與宇宙隔絕。

    殊不知所謂宇宙大生命力乃渾然全體而不可剖分,凡有形氣皆其所凝成者,而何隔之有乎?故吾人初生之頃資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既生以後,迄于未盡之期,猶息息資生于宇宙之大生命力,吾生與宇宙始終非二體。

    故吾之生也,息息與宇宙同其新新,而無故故之可守。

    命之不窮,化之不息也如是。

    斯理也,船山王子,蓋先我發之矣。

     然而人之有生,不能無惑。

    蓋當其成形禀氣之始,而忽然執形氣而昧其本來,是之謂惑。

    本來面目是不落形氣的,是無私的,是無所染執的。

    此惑既與形氣俱始,則輾轉滋盛,益以私其形氣而小之,終乃執形氣愈堅,日與物化而莫之禦。

    舉耳目心思淪溺于物欲而無節,成聾盲爽發狂之患。

    腦際無清曠之隙,則頹然一物,既自隔于宇宙統體之大生命力,而莫相容攝通貫矣。

    雖形氣本不足為隔,而今以執之彌堅,私而不公,小而自封,則舉其本不隔者而成乎隔絕,是以生理剝極,而卒為頹然之一物也。

    縱其殘餘之形氣不即委散,而既為無生命力之物,何如速朽之愈乎。

    漆園歎“哀莫大于心死”,此之謂也。

    故夫人生雖本具無盡之寶藏,寶藏喻心,亦即喻生命力。

    而亦有不虞之險阻。

    險阻者何?即其惑與形氣俱始,而漸以加深,遂至完全物化,剝其生理而終不自覺也。

    夫惑,陰象也。

    柔而莫振,閉而不通,重濁下墜,此謂陰象。

    其來無根,忽然而起,成乎習氣,遂至不拔。

    吾人本具光明寶藏,奈何不克自持而為無根者所奪乎?吾易于剝卦着其戒曰:“柔變剛也。

    ”陰盛而剝消陽,謂之變剛。

    吾人生命力本至剛健,今殉物而為惑所乘,則失其剛也。

    而于《幹》則诏之以自強而昭其大明,乃以戰陰暗而勝之。

    “其血玄黃”,重陰破也。

    吾人生命力正于此開發創新,而顯其燦爛之光輝,“時乘六龍以禦天”也。

    六龍,謂純陽純健,所以形容生命力之至健也。

    禦天則顯其向上而無墜失,至神而不可方物。

    斯乃翕随辟運,物從心轉,于是還複其本體而無所虧欠,終由剝而複矣。

    故《複卦》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心者本體,心非即本體,而可以本體言之,其義見前。

    在《易》則謂之幹。

    剝者剝此,本體非有剝也。

    然人自障蔽其本體而化于物,即于人而名為剝也。

    複者複此而已。

    不複,即無由見心體。

    要而言之,人生限于形氣,便有無因而至之惑魔,使之自迷其本來。

    迷故不自在;不自在故,不得不與惑魔鬥。

    由奮鬥故,乃得于形氣锢蔽重陰積暗之中,乘孤陽以擴充,孤陽喻生理之不絕也。

    雖剝極之會,其生生不息真機何嘗遽絕。

    人乃不克紹之而逐乎物,以速其亡。

    可傷也!苟能一旦反求其本心焉,則生機油然充之矣。

    遂有所開發創新,開發非無依據,創新亦匪憑空,即秉孤陽以為開創不竭新新不已之基焉耳。

    故開發創新乃是由微肇着,舍故趨新,卻非從無生有之謂也。

    而不為物化。

    生理暢而日新,德盛之至矣。

    則用物而不必絕物。

    自然物皆順其天則,而莫非生理流行,所謂“形色即天性”也。

    由此還複本來面目,則大明繼盛而反于自在已。

    陶令之詩曰:“久在樊籠裡,喻人役于物之苦也。

    複得返自然。

    ”喻人既洞見本來而得自在也。

    其斯之謂與。

     附識:或問:“審如公說,吾人生命力之創新,隻是複初而已,複初一詞,見朱子《四書集注》。

    初者,猶雲本來面目也。

    二者如之何其反而相成也。

    ”創新則不名為複初,複初則無所謂創新,故言反也。

    曰初者,法爾本有。

    法爾本有,隐目本體。

    人常不能全其本有者,而以後起害之。

    後起謂一切狥物之惑,是與形氣俱始者,非本有故。

    以後起害所本有,是自戕賊其生命也。

    惟本有者乃是生命。

    害所本有,即戕賊生命矣。

    生命既受戕賊,或僅萌蘖之存焉。

    倘非依此萌蘖而精進以創之,涵養以新之,則亦惟有戕賊以盡而頹然物化已耳,豈複克紹其初乎?故創新者,乃于戕賊之餘,反求其本有生命力萌蘖僅存者,即本心微露處,如孟氏所謂“夜氣之存”。

    夜氣之存,隻是昏擾乍平,本心虛明體段忽然微露,此正生命力不容遽泯耳。

    斯善端之着,在《易》為《複卦》初爻一陽尚微之象。

    體認乎此而擴充之,保任之,由此精進而不息,則寖長而充實矣。

    涵養而常新,則日盛而光輝矣。

    就其充實謂之創,就其光輝謂之新。

    從初念尚微迄于充實光輝,卻是刹那刹那,生滅滅生,不是初念凝住不滅,延展至後。

    若初念延展至後,則心法便是一受其成型而不可變,何得有後念之寖長日盛而為創為新耶?文中且一往橫說去,學者宜知。

    斯所以引本有之緒而伸之,使戕賊者無自而起焉。

    故有生之日,皆創新之日,不容一息休歇而無創,守故而無新。

    使有一息而無創無新,即此一息己不生矣。

    然雖極其創新之能事,亦隻發揮其所本有,完成其所本有,要非可于本有者有所增也。

    夫本有不待增,此乃自明理,無可疑者。

    此理不待感官經驗亦不待推論而知故,故雲自明。

    故謂之複初耳。

    人之生也,宜成人能,以顯其所本有。

    顯者顯發。

    人而了無所成能者,則其本有者不能以自顯,将梏于形氣之私,而昂然七尺隻是一團死物質耳,何以複其初乎?故此言創新者,乃就人能言也;而人能原依本有以顯發,不能更有所增于本有,斯不得不言複初也。

     如前所說,總略結旨。

    首以本體言心,簡異知覺運動非即心故。

    禅宗與儒家同斥以知覺運動為心之非,其所雲知覺運動含義甚寬,略當于心理學上全部心作用。

    蓋知覺運動雖亦依心故有,然四體之動,物感之交,此等形氣上之作用為最有權,而順其本心之發者鮮矣。

    故知覺運動非即是心,須簡異之也。

    但吾人如不放失本心,而保任本心恒為主于中,則知覺運動又莫非心之發也。

    達磨故言“作用見性”,義匪一端,切須善會。

    又以生命言心,顯示殉物纏惑難征心故。

    殉物者,沒于物也。

    纏惑者,惑結不解也。

    人皆殉物纏惑以喪其心矣,故難令自征此心也。

    夫心即本體,雲何剖析?若可剖析,便非本體。

    心即生命,便非積聚。

    生命本依心而得名。

    設以心為多數分子積聚者,則是生命如散沙聚也。

    惟物質乃是積聚性,而生命則渾然全體流行無息,未可以積聚言之也。

    若之何唯識舊師乃說一人有八識哉?今将略征而論之于後。

     昔在小乘,惟說六識。

    及大乘興,乃承前六,而益以末那、賴耶,是為八識。

    六識者,随根立名。

    曰眼識,依眼根故。

    曰耳識,依耳根故。

    曰鼻識,依鼻根故。

    曰舌識,依舌根故。

    曰身識,依身根故。

    曰意識,依意根故。

    眼等五識所依根,稱清淨色根,固不謂肉眼等為根也。

    所謂清淨色者,在大乘似說得神秘,閩侯林志鈞宰平嘗以為無征而不足信也,桂林梁漱溟則謂即今雲神經系者是。

    吾謂淨色是否即神經,今難質定,姑存而不論可耳。

    至于意根,則小乘如上座部等亦立色根,所謂胸中色物即俗雲心髒者是,固猶不知心意作用之依藉于腦也。

    而餘部更不許立色根,乃以六識前念已滅識為意根。

    及至大乘建立八識,始說第七末那識為意根雲。

    或許從境立名,即眼識亦名色識,唯了别色故。

    唯者,止此而不及其他之謂,後準知。

    色有多義,或通目質礙法,則為物質之異名;今專言眼識所了,則為顔色之色,如青黃赤白等是也。

    耳識亦名聲識,唯了别聲故。

    鼻識亦名香識,唯了别香故。

    香與臭,通名香。

    舌識亦名味識,唯了别味故。

    身識亦名觸識,唯了别觸故。

    于前四識所了,直舉色聲香味四境,而于身識所了,乃虛言觸而不直舉何等境者,則以身識所了境最為寬廣,列舉不盡,故以觸言之。

    意識亦名法識,了别一切法故。

    有形無形的一切事物,一切義理,通名之為法。

    如上六識,大小乘師,共所建立。

     然大乘于前六外,又建立第七、第八識者。

    彼計五識眼識乃至身識。

    唯外門轉,轉者起義。

    五識皆以向外追取境界故起。

    必有依故;第六意識内外門轉,意識一方面追取外境,一方面内自緣慮。

    雖無外境,亦自起故。

    行相粗動,行相者,心于境起解之相。

    此非根本,意識粗動,故非根本。

    亦必有依故;意識自身既非根本,故必有其所依,例同五識。

    由斯建立第八阿賴耶